有利于国家发展海权的民族特战争的根本属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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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权与国家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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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海权理论大师马汉的解释,海权是依靠海洋或利用海洋而使一个民族强大的所有事情。海权国家就是以海洋为主要发展途径谋求富强的国家。海权主要服务于国家的发展利益,必须依托国家的综合实力而发展,在相对独立的海洋空间发挥主要功能,并主要瞄准大洋彼岸,为国家的发展谋取战略利益。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海权与世界强国伴生,互为倚重。无海权便无真正的世界强国;而无强大的国力则无法形成和维持强大的海权。
一、海权——生存还是发展?海权对于国人而言,是一个相当陌生的概念。即使是“专业”研究人员,也有部分仅凭汉语字面意思,望文生义,将海权(SeaPower)与制海权(CommandofSea)混为一谈。究其原因既缘于“海权”(SeaPower)概念与理论发源于西方,与中国的历史和文化观念相去甚远;也由于海权概念本身就定义模糊,甚至用其“母语”去解释,在不同的语境中也有不同的含义。按照海权理论大师马汉的解释,海权是“依靠海洋或利用海洋而使一个民族强大的所有事情(embracinginitsbroadsweepallthattendstomakeapeoplegreatupontheseaorbythesea)”。但在论及“海权”(seapower)与“陆权”(landpower)之争时,海权的含义又是“海洋强国”。陆地是人类的基本生存空间,也是最主要的社会活动空间。就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言,海洋对于陆地始终处于从属地位。世界上并没有哪个国家是漂浮在海上的。就是所谓的“海洋国家”也必须建立在陆地领土之上。与陆地的生存意义相比,海洋准确地说是人类社会的发展空间。但为何会有“陆权”与“海权”之争?究其实质,并非生存空间之争,而不过是发展方式与斗争手段之争。由于在全球海陆分布的总体形势上,各大陆是被海洋分隔开的“大岛”,“陆权”的发展必然受到海岸线的限制,而唯有“海权”,才具有面向世界发展的条件。在立国之本上,囿于本国领土范围的自然经济可以形成“陆权”,唯有大规模向外进取才能产生“海权”。海权国家就是以海洋为主要发展途径谋求富强的国家。因此,海权必须“从属于陆、服从于陆、依附于陆、独立于陆、服务于陆、作用于陆”。“海权”主要服务于国家的发展利益,必须依托国家的综合实力而发展,在相对独立的海洋空间发挥主要功能,并主要瞄准大洋彼岸,为国家的发展谋取战略利益。至于“陆权”、“海权”谁能战胜谁,却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也不能以过分悬殊的实力对比而论。如果以美国对伊拉克或南联盟的军事胜利推断“海权”一定战胜“陆权”,结论必然失之太谬。不过,海权的军事意义依然最为人所关注。战争中海权的最大优势在于最大的战略机动自由。但仅凭此并不能完全保证战争的胜利。与实力相近的“陆权”对手作战,“海权”更有利的效能是窒息而不是格杀,是攻击上的战略主动而不是作战上的“胜势”。“海权”与“陆权”之争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是役,“海权”败了,其教训也是深刻的。西方学者总结说:“伯罗奔尼撒战争是一个陆上大国同一个海上大国之间的经典对抗。在投身于这场战争时,每一方都希望并预期守己之长,按照一种符合本身强项的方式,以相对较低的代价赢得胜利。在几年之内,事态表明无论哪一方都不可能用这种方式取胜。为了取胜,每一方都学习如何在对方擅长的领域内打仗。”如果说战争是社会发展中的“突变”,其导致变化的能量必须在较长的和平时期逐步积聚。要夺取战争的最后胜利,必须要在和平时期谋求尽快的发展。因此,尽管在和平时期,海权并不如战争条件下耀眼夺目,但却具有决定未来战争胜败的决定性意义,也就无可避免地需要海洋权益。即在和平时期,海权的体现与实现就主要凝结在海洋权益上。二、如何认识海洋权益?海洋权益的概念虽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但其代表的海洋观念却反映出人类对海洋的认识与利用程度,主要取决于科技进步、时代变化、国家发展等因素,以下将对此进行具体分析。科技进步。海洋活动既很“传统”,又很现代。从古至今,世界各沿海地区在海上就有广泛的“行舟楫之便”、“兴渔之利”,一艘舢板、独木舟也可以“出海”捕鱼。航海技能更多地是经验积累。在现代,海洋科技已被公认为是一个高科技的重要领域。大规模海洋活动所必需的不仅是庞大的船队和舰队,还需要导航、气象、通信、海洋监视等卫星服务和先进网络的支持。仅就造船而言,不仅需要庞大的冶金与机械加工行业,更需要先进复杂的综合科学技术。科技进步使人类的海洋航行、开发、控制能力不断增强,对海洋的认识不断深化。海洋权益的概念从模糊到清晰、从习惯到立法、从追求绝对权利到合法享有、从只关注航行自由单项权利到全面界定权益,从开发、利用到保护海洋,从早期依靠舰炮射程确定领海宽度到根据科学数据确定权益范围,其发展脉络顺从于科技的发展。时代变化。海洋是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其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与意义随时代变化而不同。奴隶时代的古罗马法认为海洋同空气一样是大家共有之物;而封建时代以海洋割据为特征,葡萄牙和西班牙以教皇谕旨为据瓜分世界海洋。葡萄牙和西班牙对海洋的瓜分行为,从实际意义上看更多只是最强海权的象征,而非实际能力的认定。各国既没有足够的能力实现对世界海洋的控制,多数国家也没有在全球范围内利用海洋的诉求,海洋的重要意义远未达到影响世界的程度。真正的世界大国、特别是海洋大国直到近代、资本主义制度出现并确立其统治地位之后才出现的。其时,全球性活动逐步成为整个国际社会的需要,海洋开始具备真正的全球性意义。一旦海洋具有广泛的国际意义,就必然产生普遍的海洋国际关系,就需要确定海洋权益的国际法基础。格劳秀斯在17世纪最初提出海洋自由原则,并成为资本主义时代最基本的海洋行为准则。随着时代变化,国际政治日趋民主化,各国的国际地位越来越趋于平等,这些均赋予海洋权益的法律依据。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海洋权益。当前,新科技革命使人类社会产生了世界性的全面进步,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活动全球化。对资源的利用、对市场的需求、对海运的依赖程度日益增大,使海洋具备真正的全球性意义。二战后,各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大批国际组织逐步建立,国际政治民主化已经成为国际政治发展的大趋势,各国的国际地位越来越趋于平等。尊重独立、主权与领土完整已成为基本的国际法准则。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日渐强化了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特别是互联网催生了新的信息传递方式。信息的流通已经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信息传递与现实行动间的时间差急剧缩短,对社会舆论的生成、演化、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变革,已基本形成舆论影响信息化。海洋权益斗争的信息得以迅速传播,并深刻地影响着各国政治、经济、甚至政局。国家发展。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海洋的需求大为不同。不论是农耕民族还是游牧民族,都不具备发展海权的内在动力。在自然经济状态下,对海洋的探索与开发通常只是个别事件、自发行为。即使像古代中国这样的封建大国,虽有郑和下西洋的远航壮举,却缺乏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在动力,没有海权的持续发展,没有从海洋获取促使国家经济腾飞、社会发展跃变的战略利益。然而,当国家告别了自然经济,开始大规模工业生产,形成发达的商品经济,追求规模效益,开拓更大市场后,获取更多资源则成为必然,亦即产生了发展海权的客观需求和自觉行动。同时,国家发展还为大规模的海洋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经济与技术支持。以此为基础,才能形成发展海权的实际能力。离开了国家发展谈海权无异于一句空话。美国立国后多年奉行孤立主义,在大洋上也有过“劫掠船”的行为,并长期满足于维持沿海防卫能力的海军力量。美国海军实力与英国相比曾处于“毫无希望、荒唐可笑的劣势”。直到1910年,美国才开始大力发展远洋海军,其时美国稳居世界第一经济大国的地位已有十多年!苏联早年也曾经支持沿海国家扩大权益范围的主张,但从20世纪60年代后转向限制主权国家的管辖范围。原因很简单:适应与美国全球争霸的需要,继而满足苏联海军远洋活动的需要。三、海洋权益平等不平等?作为现代海洋法规的基本文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了国家管辖范围的内水、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群岛国制度、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以及公海自由、无害通过的航行原则。海洋权益是现代国际法赋予所有濒海国家的平等权益,甚至内陆国家也享有一定的海洋权益。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海洋法律秩序的目标“将照顾到全人类的利益和需要,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利益和需要,不论其为沿海国和内陆国。”又如在规范海洋权益最重要的航行权利等内容方面,不论是公海自由、他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及领海的无害通过权利等诸方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沿海国与内陆国都拥有同等的权利,甚至专设部分明确内陆国有“出入海洋和过境自由”的权利。虽然法条如是说,但各国根据自身条件、战略环境的不同,对国家的利益、安全和海洋权益的关注点大为不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关注点也大为不同。在现代国际活动实践中,海洋权益对于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实际意义。大国和小国、强国与弱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海洋权益的认识、享有与维护有很大差别。小国、弱国、发展中国家更注重生存利益,非常看重海洋权益的保护效用,通过强化管辖权利、扩大管辖范围增进国家安全。而发达国家、特别是世界大国则无生存之虞,往往更偏重于海洋权益对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多地趋向弱化主权权利。世界大国拥有最强大的综合实力,掌握着最先进的海洋科技,能够最大范围地控制世界海洋,从而对海洋权益有最多的话语权、最充分的享有条件、最有力的保护程度,并主导着国际海洋秩序。对世界大国而言,海洋权益是大国地位的保证,也对其主导的国际秩序具有“生存利益”的重要意义。对于弱小国家而言,海洋权益更多的是一种口头上的尊重。在一般意义上,世界大国能够最充分地享有和最大限度地维护其海洋权益。而弱小国家自己对自己的专属经济区都缺乏管理能力,甚至连自己的领海内发生了什么事情都难以及时准确掌握,更无力关心大洋深处的情况变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体现的国家意志不是某一国的,而是各国的协调意志,可以说是斗争的结果,也可以说是妥协的产物。美国、苏联等海洋大国坚持1958年联合国《公海公约》的各项规定,特别强调“公海自由”,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主张限制部分权利。前者趋向弱化主权国家对管辖海域的主权权利,后者则主张强化自己的主权权利。四、应如何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围绕海洋主权权益的纠纷相当广泛地存在。不论是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不论当事国是否盟国或对手,概莫能外。事实上,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各沿海国家可以拥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不超过350海里的大陆架。因此,任何同濒一个海域、且海岸线之间的距离小于400海里的两个国家之间,都存在海域划界问题。海洋权益争端是难以避免的,且争端的解决难度甚大,世界上有2/3的海洋权益纠纷未得到有效解决。但是,存在问题并不意味着一定就会引发危机与冲突,关键在于如何认识问题和用什么方法解决问题。当今的时代不应是强权政治的时代,解决国际争端也不能只是比拳头、比肌肉。在某种意义上,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斗争远较赢得战争更为复杂,需要处理好以下主要关系:一是主与次的关系。对于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全局而言,维护海洋权益只是很小的局部,甚至远不是“海权”的全部。比起战争与和平之类的“国之大事”,其重要性似乎根本无法相提并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需要区分斗争的主要方向与次要方向、主要对手与次要对手、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避免局部的利益冲突严重干扰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大局。二是大与小的关系。海权所谋取的是战略利益,而不能只把目光盯在“渔”、“盐”之类的蝇头小利上。在维护海洋权益斗争中,需要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允许它人说“不”,允许它国在非核心利益上闹别扭。三是远与近的关系。海权的目标是全球海洋,维护海洋权益必须从全局需要出发,将世界海洋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所以需要正确处理好长远与现实的衔接、远交与近攻的配合、远海与近海的同步。始终把握住海权的发展目标与方向,合理使用国家力量,营造整个海洋战略空间上的有利环境。四是争与共的关系。海洋的主体是国际空间和发展空间,也是各国利益共存的空间,与陆地作为生存空间有相当大的差异。陆地具有生存的排它性,而海洋更多地具有发展的共享性。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时,必须处理好斗争与合作、斗争与妥协、抢占与分享的关系。五是进与出的关系。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既要有防止它国侵害己方海域,也要保障顺利走出去。因此,需要处理好防范与开放的关系。既需要以海为屏保障安全,更需要以海为路走向世界。不能把管辖海域当作“一亩三分自留地”,而应当作走出去的大门。保护海洋权益不是在海上砌长城、挖战壕,而是在海上开辟交往的坦途、友好的桥梁。六是力与理的关系。现代国际法、新的联合国海洋法确实是当代国际活动的基本法规、行为准则,但它们都是建立在“自愿接受”,甚至“一致同意”的基础之上。国际上不存在超越各国、各个政治集团之上的完全“公正”、并具有强制能力的执法力量,对国际法的解释也有差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既规定了现代海洋秩序,同时也引发很多单方面行动,导致岛屿归属、海域划界争端大量出现。因此,维护海洋权益既要开展政治、外交斗争,更要使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包括执法力量、经济强制手段和军事力量。即使拥有最强的海权,也不能为所欲为。如20世纪70年代,很多拉美国家为保护本国的海洋渔业资源,曾在其宣布的200海里领海中抓扣多艘美国渔船。但美国并未因此对当事国家运用武力。七是战与和的关系。军事是一个国家最具速效性和强制性的斗争手段。但是,维护海洋权益的斗争不同于全面战争,往往是有限斗争,通常不能直接危及对方国家的生存。军事打击手段更像是“手术刀”,而不是“宰牛刀”,只能发挥有限的效能,通常只在制止敌对方侵害行动上可靠且速效,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多需要开展积极的非战争运用,以有效控制局面,发展友好关系,不断改善海洋环境。八是利与责的关系。海洋权益主要是权利,同时也是约束;既是权利,又是责任。各国有权通过海洋发展自己,同时也要承认它国权利,约束自己的行为,接受它国的合理合法活动;既有利用海洋的权利,也有保护海洋的责任。对海洋需要越大、索求越多,保护海洋的责任就越大。维护主权权益与维护海洋局势的稳定都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但在特定条件下二者可能会发生冲突,成为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辩证统一关系。维护主权事关国家的核心利益;而维护海洋局势的稳定是国家发展的必要条件,更是对国际秩序和平与稳定的贡献。因此,需要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在开发与保护、权利与责任中求得最佳平衡点。九是求与能的关系。在人类社会活动中,需要与可能似乎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而且往往是需求超出可能的支持范围。在理论上,再强大的海军也没有足够的兵力时时刻刻都守卫在国家海上战略利益的所有空间上,确保对战略空间内任意一点发生的事件都直接作出反应。所以,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时,要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十是得与失的关系。海权的发展必须要依靠海洋收益的支持,否则即为收入与支出不符。一旦入不敷出,海洋事业难以持久发展,甚至重蹈西班牙、大英帝国曾经的最强“海权”衰落的覆辙。过度的海洋开发可能破坏环境。一味地追求海军的强大就可能成为国家发展的过重负担,过度的力量运用既消耗实力又必然产生极大的负面效应,过分的权益要求可能丧失政治上的主动。因此,维护海洋权益是谋求国家利益最大化的过程,需要考虑政治、经济、军事等综合收益与能够承受的损失,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合理行动。五、中国对海洋需要几何?改革开放后,中国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积极谋求完全的市场经济地位,并已得到拉美、东盟等较有影响的地区和国家集团以及部分发达国家的承认,经济进一步与国际经济接轨,更多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对外依存度越来越大。2011年,中国的经济规模已居世界第二,进出口总额已达36420亿美元,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位。其中,中国吸收外资数额位世界前列,对外直接投资量逐年增长,2011年已达746.5亿美元。中国已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外贸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牵引作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最高达50.4%(1990年),最高拉动26个百分点(2005年)。在2010年美国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造成世界经济严重不景气的不利环境下,中国的出口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仍达9.2%,拉动0.9个百分点。中国大陆商船队规模已跻身世界前列,是世界十大海洋运输国之一。2011年,中国的海运完成量约21.5亿吨、68859亿吨公里,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00亿吨、1.46亿标准集装箱。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国际海事组织的A类理事国,海洋对中国的社会发展有着越来越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中国对海外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海外贸易额越来越大。和中国有关的大宗货物海运航线有多条:至北美洲的外贸航线,直接关系到494亿美元外贸额,占总额13.5%;至南美洲的铁、铜、石油等战略物资进口航线;至澳大利亚的铁矿石、天然气进口航线;经东南亚至波斯湾的能源航线;经东南亚、地中海至西北欧贸易航线,此航线关系到867亿美元的外贸额,占总额的23%;经东南亚、好望角至西非、南美铁矿石、铜、石油等战略物资的重要补充替代航线。中国的钢产量连续15年位居世界第一。其中,2010年的粗钢产量高达6.387亿吨,但铁矿石产量为10.7亿吨,进口铁矿石6.19亿吨,进口铁矿石已占中国钢铁工业“食粮”的36%以上。2009年,中国生产石油1.89亿吨,进口2.56亿吨,进口石油占消费总量的63%以上,且其中约70%以上要经海路实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世界,维护战略机遇期的和平与稳定,建设海洋强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国的奋斗目标。随着中国稳步向世界大国迈进,对海洋的需求甚至依赖增大,与它国的利益交织重叠增加,引发的猜忌担心防范增加,围绕海洋权益的斗争愈加激烈复杂。当中国加快走向远海、走向世界各大洋,不断拓展的国家利益不可避免地要与它国利益交汇。中国的举止言行也无可避免地要受到几乎所有国家的重视。友好国家欢欣鼓舞,非敌对国家希望搭上中国的发展快车,有冲突的国家担心中国的力量,敌对势力妄图遏制中国的发展,客观上使中国面临的海洋安全形势比过去复杂。可以预见,今后一个时期,是中国崛起的关键时期,是国家利益迅速向外拓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海洋上各种矛盾集中爆发的时期,必然也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斗争趋于激烈复杂的时期。客观上,中国所处的亚太地区是世界上形势最为复杂的地区。中、美、俄、日、欧盟、印度、澳大利亚、东盟等世界性大国、重要的地区大国或国家集团,均在亚太地区拥有重要的战略利益。世界上的主要宗教汇集于本地区,不同社会制度与文化传统的国家共存于本地区,世界主要战略力量在本地区碰撞交汇,战略利益交错。整个亚太地区可以说是整个世界的缩影。中国在海洋方向上面临多元威胁,存在大量热点。其中,既有捍卫国家统一问题,又有海上战略交通安全问题;既有与维护侵害中国领海主权、海洋权益的斗争,又有地区间国家利益之争;既有岛屿归属与海洋划界之争,又有海洋资源掠夺与反掠夺之争;既有随时可能激化的传统安全问题,又有日益突出的非传统安全问题;既有激烈的政治、经济、外交斗争,又有复杂的军事斗争;既有可能是某个国家对中国挑衅,也有可能是以国家联盟的形式出现与中国较量;既有世界上最强的海权可能的全面威胁,又有地区发达国家的政治军事威胁,甚至还有弱小国家对中国主权权益的侵害。在林林总总的各种威胁中,有的损害中国现实利益,有的可能威胁中国长远发展;有些直接针对中国,还有些只产生间接影响;有的是现实的威胁,有的是潜在的威胁;有的在近海,有的在远洋;有的可能威胁中国的发展利益,有的可能损害中国的生存利益。中国海上方向不确定因素急剧增多,各种利害交织存在,使中国海上安全形势较以往更加严峻复杂。中国所面临的海洋方向问题甚至挑战都是前所未有的,是中国迅速发展所难以回避的。如何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对于中国已是重大的战略课题。(转载自《国际观察》,有删节,作者为中国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研究员,文中所用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1》和中国商务年鉴编辑委员会所编《中国商务年鉴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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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高东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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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nce,London,1963.)70~80年代,美国国际政治学家莫德尔斯基从国际政治发展周期的角度再次阐述了海权的优势地位。他把岛屿或半岛的位置列为一个国家取得世界领导地位的第一必备要素。(注:Goerge Modelski,Exploring Long Cycles,Boulder,Colorado,1987,p.60.)莫德尔斯基特别强调海军对于领导——霸权性国家的重要意义,把它视做全球范围的战略手段。(注:Goerge Modelski,Long Circles in World Politics,Seattle,1987.)  陆权论的代言人是英国地理学家麦金德。在马汉的著作问世不久——1904年,麦金德就提出了与海权论针锋相对的新观点——陆权论。该思想在1919年又得到了进一步的补充和说明。麦金德认为,哥伦布时代即海权对陆权享有优势的时代已经结束,以铁路、航空为核心的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主动权转移到大陆国家手中,现在,构成新的权势中心的是欧亚内陆地带(麦金德称之为心脏地带)。在新的条件下,大陆强权有可能利用自己战略的不易攻击性(因为心脏地带无法由海上到达)、领土的连续性、庞大的自然资源、铁路网、有效的组织力量以及刚刚出现的空中力量建立一个单一帝国,并借此发展起足以威胁海洋国家的海上强权。(注:[英]麦金德:《民主的理想与现实》,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麦金德的陆权思想在其身后不乏继承者,特别是兴盛于30年代的德国地缘政治学更是全盘吸收了其理论精髓。  海权与陆权的对立构成了20世纪地缘政治学宏观思想发展的主要线索。总的来看,在海权对陆权享有优势这一点上,大部分学者已经达成共识,500年的世界近代史也基本证实了该结论。那么,我们应如何理解海权的优势地位呢?  第一,海洋的价值在于它为人类提供了最廉价、最方便、曾经也是最迅速的交通渠道。海洋是沟通世界各地的桥梁和手段,是对外开放的主要载体,而开放则是一个民族取得进步的关键。(注:斯塔夫里阿诺斯认为,如果其他地理因素相同,那么,人类取得进步的关键就在于各民族之间的可接近性和相互影响。只有那些最容易接近、最有机会与其他民族相互影响的民族,才最有可能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而那些与世隔绝、缺乏刺激的民族,多半停滞不前。[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后的世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第二,海洋有着无与伦比的经济意义。19世纪以前,海洋资源主要表现为渔业。进入20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得以更深层次地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海洋成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第三,海洋具有战略意义,是军事斗争的必争之地。拥有制海权,就可以对遥远的国家施加军事压力,就可以取得对陆地军事行动的主动权,就可以保护远洋贸易及其他经济活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海权对陆权的优势地位仍将持续下去,这也说明了海权思想何以在战后久盛不衰,继续得到发扬和光大。  欧洲陆海复合国家战略地位的一般特点  海权与陆权的概念及研究已广为人知,但作为这二者之间的陆海复合国家则一直未能得到学术界的重视。事实上,对该地带的研究决不是可有可无。以欧洲陆海复合国家而论,这里是近代世界潮流的发源地。自16世纪以来,它们一直处在与海陆两大势力的不断较量中,在陆上介入欧陆的权势纷争,在海上致力于发展贸易和殖民利益。这些经久不息的交锋构成几百年来国际关系的主要线索,离开对它们的研究无法真实地了解和反映时代面貌。对这些国家近代早期(即其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性阶段)的地缘战略环境与选择作一个简单的回顾,是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的前提。而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以历史经验指导未来的实践。  法国:  法国是所有陆海复合国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它幅员适中,处于欧洲国际社会最中心的位置,海洋与大陆利益几乎平分秋色。其地缘政治特征表现为:1.大陆性与海洋性的对抗;2.大陆性压倒海洋性。作为这两个地缘政治特征的结果,首先,法国在战略上难以集中,不可能摆脱任何一个方向的吸引或牵制,资源使用分散化;其次,统治阶级和全社会的价值取向不利于海外发展;再次,海军建设处境不利。(注:关于法国的民族特性,参见:[法]费尔南·布罗代尔:《法兰西的特性:空间和历史》,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三卷,三联出版社,1993年版;[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一、二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Ralph Davis,The Rise of The Atlantic Economies,New York,1993.)具体而言,对近代早期法国的国家战略可分成三个阶段进行考察:(1)1660年之前。这一时期法国地缘政治环境的最大问题是在陆上受到哈布斯堡家族的三面包围,后者显赫的权势对法国构成致命威胁。受制于大陆政治的需要,它将战略重心放在了欧陆,海外发展只是偶然的和零星的。(2)路易十四时代。它以1680年为分界线,可分成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法国享有历史上罕见的有利地缘政治环境,它的国力在欧洲大陆鹤立鸡群。因此,路易十四采取了海陆并进的战略。由于其他欧洲国家相对乏力并形不成有效联合,法国这一阶段海陆两个方向基本未出现矛盾,都有重大突破。但是,在路易十四统治后期,先前有利的环境不复存在,欧洲各国组织起了远比过去强大的联合,并拥有以威廉三世为核心的英国的领导。由于陆上战争的牵制,法国两种发展道路开始出现矛盾和紧张,海军因缺少经费和维护而被荒废,部分殖民地让与敌人,工商业的繁荣中断。(3)18世纪。这是英法进行海外争夺的时代。通过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和英法战争,英国最终取得了这一角逐的胜利。法国失败的关键原因在于,在海外斗争刚刚开始之际,它又卷入大陆纠纷。结果,深陷大陆战争使法国无暇顾及海外,英国因此得以大获全胜。  这一胜利奠定了英国世界强国的地位。(注:关于法国16~18世纪的对外战略参见:Leonard W.Cowice,Seventeenth Century Europe,London,1984 Derk Mckay and H.M,Scott,The Rise of the Great Powers,,Longman,1984;Jamine Garrison,A History of Sixteenth—Century France,;Francois Bluche,Louise XIV,Oxford,1990;[美]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求是出版社,1988年版。)  荷兰:  17世纪荷兰的兴衰充满了戏剧性。在这一百年左右的时间里,它经历了权势的鼎盛与最后丧失,由欧洲一流强国进而成为一支无足轻重的力量。推动荷兰兴起的有利地缘政治因素可概括为两点:1.民族倾向中强大的海洋性。荷兰因此得以避免在大陆的王朝纷争中徒耗国力,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工业、贸易、航运业和海军建设上,这是国家繁荣强大的支柱。(注:荷兰的民族特性见:[法]费尔南·布罗代尔:《15~18世纪的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三卷,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二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Joan than Israel,Dutch Primacy in World Trade,,Oxford,1989;Ralph Davis,The Rise of the Atlantic Economies,New York 1993;Mahan,The Influence of Sea Power on History.)2.对荷兰呈包围之势的两大强国——海上的英国和大陆的法国未能构成威胁。这两个国家在17世纪中叶之前面临同一处境:对内要完成内部整治,对外要打垮哈布斯堡家族的权势,它们不仅无力威胁荷兰,而且还与荷兰结盟以对付共同的敌人,并帮助荷兰取得了独立地位。17世纪下半叶荷兰急剧走向衰落则源于:1.英国在海上的挑战。英国人通过《航海条例》和三次英荷战争显示了实现自身强盛的决心。(注:见:[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二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Charles Wilsin,Profit and Power:A Study of England and the Dutch Wars,London,1957.)2.法国的陆上威胁。在路易十四时代,法荷之间发生的三次大规模大陆战争对荷兰产生了致命的后果:大量的财富和人力消耗殆尽,支撑国家富强的海军被忽视,为生存而被迫成为英国不平等的合作伙伴。(注:Cowice,Seventeenth-Century EBruce D.Porter,War and Rise of the State,New York,1994;Jaap R.Bruijn,The Dutch Navy of the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th Centuries,Columbia,South Carolina,1993.)当1713年战争结束时,精疲力竭的荷兰已不再是欧洲政治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  葡萄牙:  15世纪,葡萄牙开一代风气,被莫德尔斯基列为近代国际体系的第一个霸权——领导性国家。(注:Modelski,Long Circles on World Politics.)推动这一蕞尔小国走向兴盛的有四个方面的原因:1.拥有一个安全的大陆腹地。15~16世纪,葡萄牙一直远离大陆烽火连绵的纷争之外,它因此能够倾尽全力进行探险与帝国的创建。(注:莫德尔斯基特别推崇葡萄牙人在海外扩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专心”(Single-minded),并将其与西班牙众多的分心之事(distractions)进行比较。见Modelski and William Thompson,Seapower in Global Politics, Seattle 1988,p.152.)2.民族特性中的海洋性。葡萄牙人悠久的海洋传统是海外探险活动的刺激因素和物质保证。3.有国家做后盾。海外发展固然需要私人动力,但以其代价和艰苦程度而论,国家在早期的支持必不可少。亨利王子和胡安二世是推动葡萄牙向海外发展的两个最具远见卓识的领导人。4.强大的海上力量和正确的战略运用。凭借海上优势,葡萄牙人打败了穆斯林海军,在夺得制海权后控制了东方的香料贸易。(注:参见:[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一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法]费尔南·布罗代尔:《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三卷,三联出版社,1993年版;[美]麦克尼尔:《竞逐富强:西方军事的现代化历程》,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Charles E.Nowell,A History of Portugal,New York,1953;Davis,The Rise of the Atlantic Economies.)正因为如此,葡萄牙在短短的时间里取得了与其规模极不相称的财富和地位,成为近代历史上第一个洲际强国。  西班牙:  西班牙是第一个建立起庞大的海外帝国的国家,1519年之后又继承了哈布斯堡家族在欧洲的众多领地。但是,它并没有成为真正近代意义上的经济和海上强国,并在17世纪之后迅速走向衰落。对这一结果的解释有三方面的考虑:第一,西班牙的民族特性决定了它更崇尚陆地征服和圣战,而不是利用西属美洲所提供的发展机遇。第二,西班牙的海上力量存在重要缺陷,具体表现为:海战技术和观念的落后、海军兵力不足、缺乏对海军意义和地位的正确理解;(注:[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下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Geoffrey Parker,The Geopolitics of Domination,New York,1988;Graham Darby,Spain in the Seventeenth-Century,London,1994.)第三,维持水陆兼备的大帝国超出了任何一个国家的实力。对西班牙来说,即便完成防御性的任务,形势也迫使它做双料强国。但是,在强国如林的近代欧洲,战略集中是在竞争中取胜的先决条件,做两栖强国既不现实也不可能。结果,西班牙在漫长的时间里顾此失彼,疲于奔命,最终在战争结束时因消耗过度而从此一蹶不振。  通过对以上四个陆海复合国家近代以来国家战略和发展线索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出若干有关陆海复合国家具有普遍意义的战略特点:  民族(国家)的基本倾向是决定这类国家发展方向和前途的重要因素。如果说海洋民族与大陆民族的特性是内在生成、无可改变的话,那么陆海复合国家走何种道路则是选择的结果。葡萄牙人和荷兰人基本面向海洋,这是它们一度在航海、贸易方面领先其他国家的先决条件,而法国、西班牙却是面向大陆的,这注定了它们更崇尚土地和陆上扩张。因此,不同的民族特性使陆海复合国家有了不同的命运。而决定民族特性的主要因素是:陆上扩张的可能性、财富的主要来源、国家发展演变的过程、统治阶级的政治导向等。  陆海复合国家通常面临战略选择方向上的两难。法国和西班牙作为显赫一时的强国都有过海陆两个方向的发展机遇,它们都不同程度地遇到过下列问题:是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进行海外征服和发展海外贸易,还是将主要精力用于陆军建设和陆上冒险?受到双重诱惑的法国和西班牙都曾试图采取二者兼顾的路线,但最终以失败告终。这表明,一个国家无论多么强大都很难长期做双料强国,因为任何国家的资源都难以同时成功地支持两个方向的战略努力,战略集中是在国家竞争中生存和取胜的前提。  双重易受伤害性。陆海复合国家的地缘政治特点决定了它们在海上和陆上都容易受到攻击。17世纪下半叶荷兰被英法两国轮流开战,法国和西班牙这样的强国在霸权战争中也不时手忙脚乱地海陆两个方向同时应付,经常为此陷入被动、尴尬的局面。对于小国或走向衰落的国家来说,双重易受伤害性表现得最为明显。克服这一弱点,既需要运气,也需要极高的外交技巧和谋略。  服务于战略目标的国家资源分配分散化。陆海复合国家无论是面临战略选择的两难,还是受到双重易受伤害性的困扰,归根结底反映了一个资源分配分散化的问题。出于国家防御的基本需要,它们必须努力在海陆两个方面的发展保持一定平衡,有限的资源因此被分散使用。总的来看,陆海复合国家在成为两栖强国方面只取得了局部的和暂时的成功,资源的不集中妨碍了它们在任何一个发展方向上取得成绩。  陆海复合这一地缘政治特征对一国的战略决策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海权或陆权国家而言,地缘政治特征的单一性带来了决策的简易性和政策的稳定性。而陆海复合国家由于存在海陆两个方面的发展机遇,故需要高超的决策者选定真正有益于国家的发展道路。所以,决策者是否拥有足够的战略眼光对国家前途至关重要。在这个意义上讲,陆海复合国家的兴盛与否常常受到较强的个人因素的影响。  上述分析的结论是,陆海复合国家的真正强国之路在于:避免陷入两难困境,积极创造条件,把战略方向定于海上,并不排除在条件允许的时候在陆上有所作为。  中国的地缘政治环境与战略抉择  上述欧洲陆海复合地带的战略地位与特点同样适用于中国。回顾中国历史,令人遗憾乃至困惑不解的是,一个有着漫长海岸线和优良港口的大国,一个发明了指南针、火药、造纸和印刷术的民族,一个出现过郑和下西洋壮举的社会,居然在15~16世纪之后逆世界潮流,走向闭关自守,最终沦为西方列强炮舰外交的牺牲品。透视这一现象,不妨从陆海复合国家的地缘政治特点入手。首先,来自北方(或曰三北)的少数民族和其他外部势力构成中华民族走向海洋、走向世界的主要牵制力。作为陆海复合国家,中国若想面向海上发展,必须确保大陆的安定,这是战略集中的前提。但是,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国漫长的陆疆就开始承受少数民族周而复始的压力,当时各诸侯国修长城即由此而来。在几千年的时间里,匈奴人、蒙古人、女真(满族)人、沙皇俄国构成了对中国内陆持久的威胁,它们或不断袭扰中原农业社会,或侵占我国陆地边界领土。一些较小的少数民族如鲜卑、羌、契丹等也曾趁乱入主华夏。强大的游牧民族的存在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演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历代朝廷把相当一部分精力和财力用在维持北方的安定上,政治中心因此也一直位于内陆。这必然不利于全社会海洋取向的培养和发育,也限制了国家对南方富饶的沿海地区的开发和利用。所以,中国的港口、海外贸易、航海和造船业几度沉浮,最终未成气候,而南方的开发和繁荣也只是在一些偏居一隅的小朝廷时才得以出现,如南北朝时期、南宋。明朝时昙花一现式的郑和下西洋与当时北方的形势不无关系。从时间、规模、技术等方面看,郑和所取得的成就已超出后来的葡萄牙人。但是中国随后即禁海,使这一壮举未能持续下去。19世纪,西北和东北又成为沙皇俄国蚕食的对象,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它共吞并我国领土150万平方公里。  明中期之后,国家安全方面的双重易受伤害性开始突出。陆海复合国家在力量不济的时候最容易遭到海陆两个方向的打击,中国也不例外。明朝时,北方有蒙古部落的骚扰,南方沿海地带有倭寇(武装海盗)。海盗问题的长期未决既显示了明帝国海上力量的没落,也说明在蒙古人的压力之下政府无暇顾及南方。此后澳门的租借、台湾的失守进一步暴露了中国海疆的虚弱。第一次鸦片战争使形势更加恶化。自此之后,在海上,西方列强对我推行炮舰外交,以武力为后盾在中国夺取了租界、势力范围、最惠国待遇、领事裁判权以及其他各种让与权。与此同时,沙皇俄国在陆上步步紧逼,新疆也在其支持下出现动乱。中华民族在海陆的夹击下岌岌可危,海防、塞防的争论显示了中国人对如何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茫然无措。  统治阶级的愚昧、无知是中国倒向闭关自守的另一重要原因。在历史上,尤其是汉唐盛世,中国曾是一个非常开放的国家。首都长安云集了各国使节和商贾,外来思想、文化在中原大地上得以传播,沟通中亚、西亚直到西方的丝绸之路一派繁忙。与此种开放密不可分的,是当时统治者较有远见的政治眼光。但是,从明朝开始,在科学技术方面尚处于领先地位的中国却从开放的立场后退。就在郑和下西洋刚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之后,1436年,明朝廷颁布法令,禁止建造新的远洋船舶。船员被遣散,船只任之搁置腐烂,航海图被焚毁。在此之前的1371年,政府已明令禁止对外贸易。(注:[美]麦克尼尔:《竞逐富强:西方军事的现代化历程》,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第45~47页。)就这样,当西方国家着手进行大规模的海外探险和贸易活动之际,中国封建统治阶级却视潮流于不顾,开始关上国门,海外事业的发展横遭扼杀。到1553年,澳门又被交给葡萄牙人作商业据点。泱泱天朝大国竟如此轻率地容留了西方势力,并把利润丰厚的对外贸易拱手相让。中国从海上的主动撤退使欧洲人得以顺利取得在亚洲的立足之地。在葡萄牙人手里,澳门成为其组织远东内部贸易的据点,繁荣一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面临的地缘政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不仅未能实现战略集中基础上的对外开放与发展,而且在安全方面深受陆海复合国家双重易受伤害性的困扰。中苏的友好关系只维持了10年,此后,苏联成了悬在中国人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剑。中苏由盟友走向对抗,导致苏联在中苏和中蒙边界陈兵百万,并部署专门针对中国的核武器。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反苏、防苏不仅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突出内容,也是我国经济、国防建设的核心任务,更是军事斗争的主要矛头所在。我国根据苏联迫在眉睫的威胁制定了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准备诱敌深入,把敌人消灭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当时我们已经做好了对付苏联大规模军事入侵的准备,保留至今的大量防空洞就是佐证。与此同时,对海洋权益和岛屿主权的维护被迫居于次要地位,导致周边国家自70年代开始吞占我国南沙群岛,台湾当局也不断以各种方式骚扰东南沿海地带。海洋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封锁政策,建立了孤立和封锁中国的新月型军事包围圈,我国漫长的海疆暴露在敌人的军事威胁之下,对外发展更是奢谈。在这一时期,国家在内地边远地区大规模建立三线企业,目的是在发生海上或陆上入侵时保存国家的经济和军工实力。  以上分析显示,500年来,中国作为陆海复合国家一直无法摆脱这一地缘政治特征所带来的种种弱点和制约,这使得我们几次与强大的机会失之交臂。90年代以来,随着冷战的结束,这一切有了根本性的改观。首先,苏联的解体和俄罗斯的低迷状态使我国北部陆疆的稳定与安全处在历史上的最好时期。苏联的解体及其继承国俄罗斯的相对乏力使中国漫长的三北地区出现了和平、稳定、友好、相互信任的局面。这不仅意味着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更重要的是,战略的集中、双重易受伤害性的摆脱成为可能。其次,海洋安全形势也大为改善。我国已经与最重要的海上邻邦——东盟国家实现了关系正常化。尽管存在南中国海争端,但双边关系发展顺利。东盟既是我国重要的贸易对象和投资来源,也是我们维护亚太地区稳定、反对霸权主义的合作伙伴。冷战期间针对我国的军事包围圈也已经解体。现在,海洋不再是军事的禁区和对抗的前沿,而是我们走向世界的桥梁和起点。我们因此拥有了对外开放、向海上发展的广阔空间。  除此之外,中国目前也具备了带领国家走向强盛的坚强的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已经树立了和平、稳健、成熟、务实的政治风格,10年来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稳定,国际地位与声威不断提高,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实现中华民族的崛起成为既定的国策和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因此,中国人民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有可能、也更有能力利用有利时机走向民族的腾飞和强大。  欧洲陆海复合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中国的强国之路在于摆脱战略选择的两难和双重易受伤害性,在战略集中的前提下面向海洋发展。因此,今后中国的发展方向应以海上为主,其主要内容包括:利用海洋主导交通渠道的便利,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关系和远洋运输,开发海洋渔业和矿产资源,完善海军的装备和作战能力以保护海洋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同时,加强与周边大陆国家如蒙古、俄罗斯和中亚各国的互利合作关系,充当它们与海外世界联系的纽带,发挥我国作为海陆衔接点的作用。  比正确的战略选择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继续巩固当前来之不易的地缘环境。为此,必须不断强化与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的友好关系。中俄之间从1994年的“新的建设性伙伴关系”到目前的“面向21世纪的平等信任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演变,显示了双方共识与信任的深化和扩大。中俄关系的友好不仅具有全球层次的战略含义,更是我国稳定战略后方、实现外向发展的客观需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全面推进中俄关系的发展应是我国外交工作的重心之一。中亚国家虽然不至于在安全上对我国构成威胁,但它们是阻挡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向我国传播的屏障。历史上,境外势力多次在新疆制造骚乱,一个友好的中亚是保证西北地区安定不可或缺的因素。此外,中国作为陆海复合国家也是中亚走向世界、实现对外开放的必经之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完全可以建立联系欧亚大陆的新丝绸之路。继续稳定中印和中越关系。印越两国曾与我国有过大规模的边境冲突和战争,它们对我国西南内陆的安定仍起着重要作用。目前,中越之间的陆地边界已全部划定,未来与我国的矛盾将主要来自岛屿和领海之争。而印度自成为有核国家后对我国的威胁有增无减,并时常以“中国威胁论”取悦西方国家和国内舆论。对中国而言,一方面要维持和加强可信的威慑力量,另一方面保持两国80年代末以来关系正常化的势头,在稳定中使双边关系有所作为。朝鲜半岛的和平局面也构成我国有利地缘形势的关键环节。朝鲜半岛局势的突变或动荡不符合我们的利益。为此,既要巩固目前的大国合作机制,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我国对朝鲜的特殊影响,并继续发展中韩的合作与信任关系,谨防其他势力在关键时刻剥夺我国对半岛事务的发言权和决策权,造成对我国不利的既成事实。缔造和平信任、互利合作的海上安全与发展环境。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地缘政治后果是沿海地区作为国家经济中心的崛起。新的地缘经济形势要求一个和平的周边海洋环境,以确保经济的安全和繁荣的持续。这既需要我们不断巩固和发展当前海洋方向的睦邻友好关系,也要做好必要的军事准备以应付不测和实现成功的战略威慑。因此,如何解决我国与东盟国家在岛屿主权和海洋权益方面的争端并进一步推进双方在经济和安全领域的合作就成为对我国外交工作的重大考验。良好的中美、中日关系对中国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美日两国作为亚太和全球大国不仅直接关系到中国崛起的地缘政治环境,也是中国在成为世界级强国道路上无法回避的政治现实。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原则、不放松战略戒备的同时力争和平共存和友好相处,冷战与对抗完全不符合我们的基本利益。  维持和创造对我国长远发展有利的地缘政治环境决不是一帆风顺的事情。我们仍将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和局势恶化的可能。为此,邓小平同志所提出的外交指导方针——冷静观察、稳住阵脚、沉着应付、广交朋友、不当头、有所作为(注: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21、363页。)等是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理论法定。只要我们本着这一精神,一定能够化不利为有利,变被动为主动,尽早实现民族腾飞的千秋大业。作者介绍:邵永灵,二炮指挥学院政治理论教研室副教授、博士。邮编:430012;
时殷弘,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战略研究中心教授、主任。邮编:210039
作为一个地缘政治概念,陆海复合国家主要是指濒临开放性海洋、背靠较少自然障碍陆地的一类地区。欧洲面向大西洋地带(包括法国、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是此类国家的典型代表。从近代以来的历史看,这些国家多处在海陆势力的夹击之下,面临两个方向的战略压力和吸引,资…作为一个地缘政治概念,陆海复合国家主要是指濒临开放性海洋、背靠较少自然障碍陆地的一类地区。欧洲面向大西洋地带(包括法国、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是此类国家的典型代表。从近代以来的历史看,这些国家多处在海陆势力的夹击之下,面临两个方向的战略压力和吸引,资…作为一个地缘政治概念,陆海复合国家主要是指濒临开放性海洋、背靠较少自然障碍陆地的一类地区。欧洲面向大西洋地带(包括法国、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是此类国家的典型代表。从近代以来的历史看,这些国家多处在海陆势力的夹击之下,面临两个方向的战略压力和吸引,资…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您的在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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