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肌肉工地农民工yd受的负责人,因为要跟民工他们解除劳动合同,结果他们不愿意还闹事,实在是因为他们工程进度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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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工地上工作时受伤,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工地负责人说只赔医药费,而且是由另外一个造成事故的农民工负责赔付,其他的工地负责人拒绝任何赔付,我想问一下工地负责人的做法是否合法?能否要求工地负责人赔付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像这种情况能否请求法律援助?谢谢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一、如果属于劳动关系 1.如果对方有用人资格,即依法在工商部门办理了登记的,那么自用工之日起,你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受我国劳动法保护。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此时若有劳动合同,则你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3.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由社保部门支付。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所以老板只支付医药费和部分生活费不合法。 6.单位要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报,本人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7.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津贴等。 二、如果属于劳务关系 1.如果对方没有用人资格,或者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也可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3.以上赔偿项目,建议保存好相应证明,向老板要求赔偿。三、综上,本案中您可以依据法律关系选择不同的索赔方式,工地负责人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无论是何种法律关系均可主张误工费。行动建议一、若该伤害属于工伤:保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表、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 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做工伤鉴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而且同样的等级各地赔偿金额会有差异,可做 建议进行如下操作: (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四)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五)如果单位有交社保,则大部分补偿由社保基金赔付,否则就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若属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则应保留能证明双方雇佣关系的证据(如报酬收据、要求做活的证人证言等);应当保留医院治疗费用单据、病历本等能证明你所受伤害及其费用损失的证据。可以先与之协商,要求合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未签定劳动合同下农民工在工地上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现在因手术费用较大工地负责人不愿意承担费用应该怎么进行保护自己?--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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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定劳动合同下农民工在工地上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现在因手术费用较大工地负责人不愿意承担费用应该怎么进行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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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解答问题:0条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相关情况。在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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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报到第一天上班在工地出事属于什么?工伤还是意外?我是别人叫他去做工的。责任是归于叫我去的人还是我在工地的老板?现在老板说跟他没有关系?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正在医疗的过程当中工地老板叫我签意外不要签工怎么办?
如果无法认定工伤,可以要求老板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无法与老板协商,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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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板没有劳务承包资质,可由老板和发包单位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你好,我父亲在江阴市一工地上干活,出现工伤事故,我父亲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事故已过去两个月了,工地上的承包公司,以及包工头一直拖欠医药费,我想问一下有什么办法让他们尽快支付拖欠的医药费用
可以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若是通过法律程序,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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