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村异地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政策搬迁项目政策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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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原标题: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易地搬迁工作,更好助推全省扶贫攻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为主战场,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加快实施易地搬迁,培育后续富民产业,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年完成62.4万群众易地搬迁任务,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导。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善《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瞄准贫困对象,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相关县(市、区)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搬迁规模,明确分年度搬迁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等措施,为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二)创新安置模式。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在坚持整村整社搬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和安置区域,充分利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业园区、国有农(林)场、条件较好的中心村等,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改善条件等方式,实现灵活搬迁。在一次性整体搬迁难度较大的地区,可采用整体规划、分批安置。探索以县城集镇、中心村安置为主,引导群众逐步向城镇有序搬迁,实现梯次转移。
  (三)落实政策支持。全面落实《甘肃省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土地、金融、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群众间承包地兑换、无偿划拨、有偿征用等多种办法解决安置区用地问题。支持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节余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内挂钩交易,解决部分搬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易地搬迁进入城镇、具有稳定生活条件的农户,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手续。对易地搬迁用地、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等需求实施清单管理,各级发改、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衔接,确保相关项目纳入省级通村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等规划,优先安排实施,并整合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各类资金用于易地搬迁。
  (四)加强建设管理。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易地搬迁项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把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进度目标。
  (五)开展河西移民后续帮扶。着力改善瓜州、玉门等河西地区工程性移民和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解决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耕地盐碱化严重、产出效益低等突出问题。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土壤改良等项目列入省级行业规划,加大对移民乡村的产业扶贫力度,加强对移民群众农业实用技术、劳务技能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三、责任分工
  (一)省发改委负责全省易地搬迁规划修编、计划管理、跨市(州)实施方案审批、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绩效评估等工作;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要负责统筹教育卫生资源,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中小学和卫生院、卫生室的建设;省财政厅负责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和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的落实、资金整合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省审计厅负责易地搬迁专项资金的审计等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县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指导市(州)、县(市、区)开展安置区土地整治、基本口粮田建设等工作,并做好安置区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全省易地搬迁相关规划,负责制定安置区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市(州)、县(市、区)组织实施,并履行行业监管等工作;省水利厅指导做好安置区供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和安置区邻近河道防洪堤建设等工作;省电力公司负责安置区供电工程建设等工作;省建设厅负责指导市(州)、县(市、区)做好安置区住房规划设计、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省扶贫办负责指导市(州)、县(市、区)做好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审核、安置区产业开发等工作;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贴息贷款及相关管理等工作;省农村信用联社和甘肃银行负责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市(州)发改委负责易地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搬迁对象核实、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安置用地、资金整合、项目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和建立档案信息台账等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易地搬迁政策宣传、搬迁对象筛选审查、贴息贷款借款户身份核查、施工组织、后期管护等工作。
  四、完成时限
  按照一年建成住房主体,两年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实现搬迁入住的目标,2015年实施16.7万群众搬迁,2016年实施22.4万群众搬迁,2017年实施23.3万群众搬迁。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支持,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五、检查验收
  (一)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甘肃省易地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搬迁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州)发改委验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市(州)发改委接到县(市、区)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以及群众代表进行验收。由省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市(州)发改委按上述程序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省发改委验收。
  (二)监督检查。省、市(州)发改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全面落实易地搬迁工程月报告制度,对项目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跟踪逐级上报。
  (三)后评价工作。在开展自查、抽查和专项稽查的基础上,省发改委选择本年度部分竣工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或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价,并将后评价结果作为市(州)、县(市、区)易地搬迁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刘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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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启动
5月15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甘肃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正式启动,标志着我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全面启动。目前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12.5万人建设计划已经下达。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甘肃省计划对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涉及12个市(州)、72个县(市、区)。我省明确要求,要按照搬迁群众家庭人口数量,严格执行省里确定的建房面积控制标准,不得变相扩大建设面积,也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设和装修标准,防止因搬迁而举债、因搬迁拖延脱贫进程。充分利用当前建材市场价格较低的时机,采取施工企业集中采购和群众自主采购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搬迁群众通过自建、联建以及互相帮工等形式,降低人工费用和房屋建设成本,并做好后续产业扶持。
(责编: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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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市6县1区为主战场,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按照“整体搬、灵活迁”的要求,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培育后续富民产业,有效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年完成3.92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善《平凉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的修定,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瞄准贫困对象,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搬迁规模,明确分年度搬迁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落实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措施,为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二)创新安置模式。在坚持整体搬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和安置区域,积极探索有效安置模式,充分利用城镇保障性安置工程、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改善条件等方式,实现灵活搬迁,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落实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3〕78号)确定的土地、金融、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群众间承包土地兑换、无偿划拨、有偿征用等多种办法解决安置区用地问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易地搬迁进入城镇、具有稳定生活条件的农户,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手续。对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等需求实施清单管理,市县区发改、国土、交通、水利、扶贫等部门要加强衔接,确保相关项目纳入省级通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电网改造、扶贫产业开发等规划,优先安排实施。
  (四)加强部门协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多项建设内容,仅靠国家专项资金补助难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县区政府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积极整合行业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形成合力,集中攻坚。县区政府要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平台,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的对口衔接和上报争取工作,为落实整合资金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五)严格项目管理。县区发改部门要根据易地搬迁项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责任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修编、县区年度实施方案审批、项目申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负责统筹教育医疗资源,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中小学和村卫生室建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的落实和资金管理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的审计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保障安置区土地供应、开展安置区土地整治、基本口粮田建设、安置区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安置区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县区组织实施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安排和指导安置区供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和安置区邻近河道防洪堤建设等工作;市电力公司负责安置区供电工程建设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住房规划设计、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审核、安置区产业开发和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贴息贷款及相关管理等工作;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负责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搬迁对象核实、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安置用地、资金整合、组织项目实施、公示宣传、技术指导、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和建立档案信息台账等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政策宣传、搬迁对象筛选审查、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借款户身份核查、组织群众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及搬迁入住等工作。
  四、完成时限
  按照一年建成住房主体,两年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实现搬迁入住目标,2015年实施6646人群众搬迁,2016年实施19970人群众搬迁,2017年实施12620人群众搬迁。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省进一步支持,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五、检查验收
  (一)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发改委验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市发改委接到县区申请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以及群众代表进行验收。
  (二)监督检查。市、县区发改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月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跟踪逐级上报。
  (三)后评价工作。在开展自查、抽查和专项稽查的基础上,市发改委选择本年度部分竣工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或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价,并将后评价结果作为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甘肃:财政易地搬迁项目为精准扶贫发力
发布人:杨光来源:甘肃经济日报浏览次数: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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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易地搬迁项目是国家为了支持甘肃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列支专项资金配合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中小型水利工程、道路、土地开发、产业培育的项目。该项目能够落地秦州区,是天水市委、市政府及市财政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实地考察、方案比选、充分论证后确定的,该项目计划支持秦州区5亿元。目前,秦州区已对项目前期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安排,娘娘坝安置区一期项目建设标志着财政易地搬迁项目已在秦州区取得初步成效。
财政易地搬迁 发力精准扶贫
秦州区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土地总面积244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95万亩,人均1.48亩。总人口69.9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62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3.8%。截至2014年底,全区农村贫困人口9.33万,占农村人口20.9%。区域内地形地貌复杂,自然经济与生态条件差异大,乡村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由于秦州区非“国扶县”,中央、省级扶贫项目倾斜力度小,农村基础条件欠账大,贫困面还很大,西南片区尤为突出。部分群众仍居住在基础设施落后、自然条件极差的地方,这些区域基本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频发,群众就地脱贫几乎无望。对上述地区群众实施易地搬迁,通过财政易地搬迁项目辅以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较为完善的农业产业开发措施,培育产业发展,将从根本上改变贫困现状,对秦州区全面实施扶贫攻坚战略,实现与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的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秦州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十万贫困群众热切期盼这一项目的落地实施。秦州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财政易地搬迁项目犹如一场及时雨,让该区精准扶贫有了抓手,给依托当地自然条件脱贫无望的的群众带来了希望,随着项目的落地生根,该区的困难群众将搬出深沟、大山,建设自己新的幸福家园,届时这些群众将与贫困永别,过上幸福美好的小康新生活。
思路清晰明了 措施到位可行
据介绍,秦州区财政易地搬迁项目规划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坚持八个结合,强化四项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个目标”:以财政易地搬迁项目为突破口,推动“3384”工程,即:“用三年时间(2015年至2017年),投资三十亿元,完成8000户40000人的易地搬迁”。
“八个结合”:一是坚持与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扶贫相结合。财政易地搬迁项目主要建设中小型水利工程、道路等基础设施、土地开发和产业培育。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建设移民搬迁安置房。通过对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区域实施搬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施产业开发,配套实施精准扶贫、双联行动、结对帮扶,全方位实施扶贫攻坚战略,实现搬迁群众脱贫致富,与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二是坚持与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相结合。将生活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群众纳入规划,实施搬迁。三是坚持与重大项目的协调保障相结合。将中梁机场迁建、310国道升级改造、曲溪水库建设、十天高速、天平铁路等重大项目区域用地范围内的群众纳入规划,实施搬迁。四是坚持与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按照人口向中心城镇集中、产业向优势区集中、土地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城镇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的要求,依托安置区建设,增加人口规模,提升聚集效应,促进三产发展,配套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社会事业设施,提升城镇承载力,建设卫星小城镇,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发展。通过平衡水土资源,完善垃圾、污水排放系统,优化自然环境,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五是坚持与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相结合。立足区位优势和乡镇发展现状,科学合理布局特色产业。通过财政易地搬迁产业培育项目,进行堤防、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农业交通运输、水利灌溉等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效率。通过产业项目引导,培育多元一体产业结构,激活搬迁村及辐射带动村土地活力,促进产业大发展。解决搬迁群众生计,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六是坚持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相结合。充分挖掘项目区域历史文化、生态环境资源,把产业培育与旅游开发相融合,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效益,全力打造特色小镇,其中娘娘坝镇打造生态旅游风情小镇、藉口镇打造物流集散服务区、中梁镇打造空港新城和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天水镇打造三国文化旅游风情小镇、太京镇打造城市新区。七是坚持与创新融资机制相结合。以财政易地搬迁项目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通畅工程项目、人饮工程项目、农村电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市场建设项目、教育文化等项目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整体效应。以天水德泰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和秦州区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平台,申请金融信贷资金,强化资金运作和招商引资,通过PPP模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建设,放大资金效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实现项目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对藉口镇郑集寨村搬迁后原村庄800亩土地,太京镇窝驼村、李家台子村、银坑村搬迁后原村庄200亩土地,娘娘坝镇500亩预留用地共1500亩土地通过开发运作和招商引资,获得收益,用于弥补土地征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资金缺口。八是坚持与社会保障相结合。按照“扶贫全覆盖、保障全托底、全面奔小康”的要求,由政府投资并整合项目对搬迁范围内的特殊人群(残疾人、鳏寡孤独等有生活自理能力或有人照顾但无任何筹资能力的特殊人群),建45平方米公租房,对五保户按人均30平方米住房标准建五保家园,彻底解决搬迁区内特殊人群的问题。
“四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项目建设指挥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项目乡镇按职责分工统筹推进项目,确保项目计划顺利实施。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入户摸底到位,意见征求到位,充分发挥群众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三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抓好土地、规划、环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四是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四制”和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确保项目阳光操作,规范运行,群众满意。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实行报账制,封闭运行,做到专款专用。强化项目的事前、事终审计,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全力打造典型示范精品工程,造福群众的民生工程,优质安全的放心工程。
因地制宜精规划 4万群众可受益
根据财政易地搬迁项目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本项目采取整村搬迁,依托小城镇,集中安置。秦州区财政易地搬迁项目共涉及5个乡镇46个村,移民搬迁8089户40436人,其中:贫困户3688户18429人,特殊人群402户1237人,五保户79户79人。建设5个安置区,打造5个特色小城镇。其中:娘娘坝搬迁2616户13080人,建安置区1个;藉口搬迁2035户10172人,建安置区1个;中梁搬迁1443户7211人,建安置区1个;太京搬迁990户4950人,建安置区1个;天水搬迁1005户5023人,建安置区1个。项目计划总盘子万元,其中:财政易地搬迁项目总投资万元,群众住房总投资167177万元。计划整合各类项目资金94446.82万元,其中:财政易地搬迁项目专项资金51378.1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中央专项资金24261.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省级配套8087.2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8493.45万元,民政救助资金481万元,财政扶贫资金481万元,农村电网改造资金1264.45万元。申请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38040万元。群众自筹63235.85万元,区级财政配套24096.9万元,招商引资148050万元。规划内容包括中小型水利工程、道路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产业培育4个方面。计划建设安置房8010户722910平方米,其中:100平方米户型5663户,70平方米户型1945户,45平方米户型公租房402户,另外建五保家园6处2370平方米。
就项目进展情况而言,秦州区已经完成了项目策划、包装和申报。编制了秦州区财政易地搬迁项目实施方案、娘娘坝生态旅游风情小镇、藉口物流集散服务区、太京城市新区、中梁空港新城和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天水三国文化旅游风情小镇规划方案。委托同济大学设计院完成了娘娘坝钱家坝区域概念性规划设计,委托天水规划设计院完成了中梁空港新城概念性规划。
易地搬迁安置区选址也已基本落实。娘娘坝镇搬迁安置区选在钱家坝和李子河口;中梁搬迁安置区选在杨家山村;藉口镇搬迁安置区选在郑集寨;太京窝驼安置区土地已拿到规划红线,正在进行勘界工作;天水镇搬迁安置区选在焦李村。娘娘坝安置区已完成一期建设,安置房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堤防、供水、供电等建设,完成投资37601万元。完成土地征迁1340 亩,共完成投资3600万元;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完成搬迁812户,安置房建设目前已基本完工,计划10月达到入住条件。娘娘坝安置区一期建设的完成,标志着秦州区财政易地搬迁项目已初显成效,为今后顺利实施该项目树立了样本、积累了经验。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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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来源: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易地搬迁工作,更好助推全省扶贫攻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为主战场,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加快实施易地搬迁,培育后续富民产业,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年完成62.4万群众易地搬迁任务,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导。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善《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瞄准贫困对象,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相关县(市、区)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搬迁规模,明确分年度搬迁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等措施,为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二)创新安置模式。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在坚持整村整社搬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和安置区域,充分利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业园区、国有农(林)场、条件较好的中心村等,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改善条件等方式,实现灵活搬迁。在一次性整体搬迁难度较大的地区,可采用整体规划、分批安置。探索以县城集镇、中心村安置为主,引导群众逐步向城镇有序搬迁,实现梯次转移。  (三)落实政策支持。全面落实《甘肃省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土地、金融、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群众间承包地兑换、无偿划拨、有偿征用等多种办法解决安置区用地问题。支持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节余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内挂钩交易,解决部分搬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易地搬迁进入城镇、具有稳定生活条件的农户,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手续。对易地搬迁用地、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等需求实施清单管理,各级发改、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衔接,确保相关项目纳入省级通村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等规划,优先安排实施,并整合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各类资金用于易地搬迁。  (四)加强建设管理。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易地搬迁项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把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进度目标。  (五)开展河西移民后续帮扶。着力改善瓜州、玉门等河西地区工程性移民和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解决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耕地盐碱化严重、产出效益低等突出问题。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土壤改良等项目列入省级行业规划,加大对移民乡村的产业扶贫力度,加强对移民群众农业实用技术、劳务技能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三、责任分工  (一)省发改委负责全省易地搬迁规划修编、计划管理、跨市(州)实施方案审批、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绩效评估等工作;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要负责统筹教育卫生资源,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中小学和卫生院、卫生室的建设;省财政厅负责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和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的落实、资金整合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省审计厅负责易地搬迁专项资金的审计等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县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指导市(州)、县(市、区)开展安置区土地整治、基本口粮田建设等工作,并做好安置区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全省易地搬迁相关规划,负责制定安置区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市(州)、县(市、区)组织实施,并履行行业监管等工作;省水利厅指导做好安置区供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和安置区邻近河道防洪堤建设等工作;省电力公司负责安置区供电工程建设等工作;省建设厅负责指导市(州)、县(市、区)做好安置区住房规划设计、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省扶贫办负责指导市(州)、县(市、区)做好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审核、安置区产业开发等工作;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贴息贷款及相关管理等工作;省农村信用联社和甘肃银行负责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市(州)发改委负责易地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搬迁对象核实、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安置用地、资金整合、项目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和建立档案信息台账等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易地搬迁政策宣传、搬迁对象筛选审查、贴息贷款借款户身份核查、施工组织、后期管护等工作。  四、完成时限  按照一年建成住房主体,两年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实现搬迁入住的目标,2015年实施16.7万群众搬迁,2016年实施22.4万群众搬迁,2017年实施23.3万群众搬迁。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支持,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五、检查验收  (一)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甘肃省易地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搬迁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州)发改委验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市(州)发改委接到县(市、区)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以及群众代表进行验收。由省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市(州)发改委按上述程序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省发改委验收。  (二)监督检查。省、市(州)发改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全面落实易地搬迁工程月报告制度,对项目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跟踪逐级上报。  (三)后评价工作。在开展自查、抽查和专项稽查的基础上,省发改委选择本年度部分竣工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或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价,并将后评价结果作为市(州)、县(市、区)易地搬迁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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