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购买满5年的北京经济适用房税费要交的税费有哪?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

答:您好!2016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
答:重庆市新出台的《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重庆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
答:国家暂时没有规定可以过户.........不过房交所的人可以操作........不是商品房-------多交钱就可以过户了。。。。中国都这样。
答:二手房的税费会因产权类型不同以及房产证填发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 二手商品房税费: 二手商品房就是业主从开发商手中按照市场价直接购买后上市出售的房产类型,但是经济适用房不属此类。 契税:成交价格的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
答: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日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
答:重庆市1-6月房地产开发增长26. 值得一提的是,1-6月全国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216.1%,同期重庆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8.28倍,我市经济适用房投资
答:重庆市新出台的《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重庆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
答: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如果实在要卖只有由政府购回~
答:供应对象认定标准及申请、审批、公示制度的建立 1、供应对象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
答:限制很多,比普通商品房过户麻烦 我市已明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要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政府可优先回购。 政...
热门装修问答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搜房网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搜房网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购买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税费?
浏览次数:0
回答被采纳后将共获得20
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成商品房交易时需交纳: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3621×房本面积.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3621×房本面积.2.印花税:1‰×3621×房本面积.3.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免交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交差额营业税:( 3621×房本面积-原总价) ×5.5%.4.综合地价款: 3621×房本面积×10%.
位提问人正在寻找答案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没有搜房通行证,
ask:2,asku:0,askr:2322,askz:26,askd:8askR:3,askD:0 mz:hit,askU:0,askT:0askA:4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 > &>&重庆经济适用房
  现在房价又呈现上升趋势,难以承受商品房的高价格,对于广大的80后年轻一代来说,成家立业已经成为人生的一件大事,他们往往资金不是很充裕,那么重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如何?现在来帮大家解答一下。&  重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重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从事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指导下,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限价出售的微利商品房。&  重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督管理。&  计划、规划、土地、房屋、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督管理。&  重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应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标准适度、功能齐全、保本微利、服务社会的方针,坚持政府调控指导、银行贷款支持、企业实施运作、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  重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适应城镇化进程的需要。重点发展中小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适度控制主城区内的经济适用住房。&  重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六条 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城镇家庭住房水平、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计征单价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中心城区享有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计算。&  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四、曾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或共有人,离婚析产后不再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再婚组成家庭后可与新组成的家庭成员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原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人均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重庆市建委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首批经济适用房的房源情况。新推出的经济适用房有1917套,最高价格为3150元/平方米,最低为3060元/平方米。凡是符合条件的,均可提出申请,其中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今年首批推出的经济适用房,98%以上为90平方米以下户型。房源情况如下:侨苑世家,位于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有住房1016套,核定基准价格3150元/平方米;盛世年华2栋,位于北部新区经开园鸳鸯北路21号,有住房153套,核定基准价格3099元/平方米;西城尚景,位于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园路5号,有住房748套,核定基准价格3060元/平方米。&  重庆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重庆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具体条件为:1.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重庆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2.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3.驻渝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重庆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重庆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  重庆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
一、供应对象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二)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  (三)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二、申请、审批、公示制度的建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查和公示制度,已于2007年9月底在重庆市主要媒体和&重庆建设&网站公布,具体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购人应先到拟购的已批准销售(公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单位领取并填写《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持申购人家庭人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向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建委提出申请。  (2)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建委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申购人;符合条件的,在申购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住所地或申购人现居住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投诉或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准予购买,核发给申购人《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认定通知单》,准购资格有效期一年;公示期间有投诉的,由区县(自治县)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查出投诉情况属实,申购人确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取消申购资格并告知申购人。  (3)申购人凭《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认定通知单》,按该通知单确定的有效期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选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三、上市交易管理  经适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准直接上市交易,如果购房人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要上市转让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市物价局首次大规模公布了10处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其中最低的2318元/平方米,最高的3355元/平方米。截至目前,我市相关部门已公布了14处经济适用房楼盘价格。市物价局强调,擅自将经济适用房改作商品房销售的,除责令退还政策优惠资金外,还将受到经济处罚。业内人士分析,经适房的入市将起到抑制周边楼盘价格的作用。  市物价局提醒市民,购房时切忌冲动,要保持冷静,向开发商索取相关审批文件仔细查看,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供应对象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2、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  3、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证明资料  1、申购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与家庭人口相对应的收入证明;  3、与家庭人口相对应住房证明;  4、与家庭人口相对应户口薄复印件;  5、家庭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操作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重庆经济适用房
家居情况:
没装修计划2016年重庆最新二手房税费一览表及具体计算方法
2016年重庆最新二手房税费一览表及具体计算方法
发表时间: 16:01:09 文章来源:
《2016年重庆最新二手房税费一览表及具体计算方法》是有独特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表面上看,征收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是为了限制卖方,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但是,卖方会把征收的这一部分税收加在买方身上,使交易成本增加,从而使房价更贵。小编收集了《重庆最新二手房税费一览表及具体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契税(买方支付)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二手房税费之契税(买方支付)  (1)首套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1%  (2)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成交价*1.5%  (3)其他:成交价*3%。  二、营业税(买方支付)  2015年,房地产市场迎来了3.30新政。该政策指出,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免征营业税。该细则主要将免征营业税的范围由5年降为2年,对想购房二手房的购房者来说,是重大利好。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您的位置:&重庆楼市资讯&2015二手房交易税费详解&重庆买房须知12项过户税费  2015二手房交易税费详解&重庆买房须知12项过户税费  二手房交易流程对比新房交易要复杂得多。二手房交易税费项目繁多,买二手房要交哪些税已经成为困扰购房者的一大难题。在购房之前了解清楚各项税费的收费标准,有利于减轻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间的负担,有利于购房者提前规划购房预算。还可以避免因为二手房税费问题产生的各种矛盾摩擦。惠安搜房网小编整理了2015二手房交易过户费全清单,包括契税、营业税、个税等收费情况。买二手房前必看。  一、契税(买方支付)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二手房税费之契税(买方支付)  (1)首套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1%  (2)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成交价*1.5%  (3)其他:成交价*3%。  二、营业税(买方支付)  2015年,房地产市场迎来了3.30新政。该政策指出,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免征营业税。该细则主要将免征营业税的范围由5年降为2年,对想购房二手房的购房者来说,是重大利好。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1、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O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  2、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O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3、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O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4、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O以下的免交。
  营改增将在5月1日起如期落地,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是否会增加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能否得到延续执行,成为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那么,营改增之后二手房税率有何变化呢?下面小编..
  3月22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5月1日起,二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新房由60万下调至50万、二手房由35万下调至30万,单方缴存为双方..
  全面推进营改增之后,广东省广州市首单二手房交易税降低5%左右。下面独特网小编可乐为大家带来这则具体消息,欢迎阅读!
  “我竟少交了2265元的税!”家住广州天河区的王星女士是全面“营改增”后,广州首单二手房交易的纳税人,她告诉记者,没想到“营改增”的减负效果“立竿见影”。  记者4日上..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共包含了4个文件。至此,有关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制度规定终于尘埃落定,关于“营..
  昨日上午9点,“营改增”后深圳首例二手房在罗湖区金湖文化中心过户。购房者潘先生在经办公司深圳链家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约8&nbsp..
  据最新消息,经过前期周密部署和充分准备,5月1日零点,苏州市太仓地税局契税窗口成功开出首张二手房交易地税代开增值税发票,标志着“营改增”地税委托代..
  5月1日,杭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内,全市首张二手房营改增发票在这里“问世”。这就意味着,首次涉及二手房交易环节的“营改增”从此正式走进现实,下面独特..
&&& 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实施了66年的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正式告别历史舞台,备受关注的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也于4月30日出..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5] [06-05]}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经济适用房税费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