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天气县长邢登顺案是否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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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尚义县安监局2011年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尚义县安监局信息公开目录
描&&&&&&& 述
其他需要梳理的信息
尚义县安监局信息公开例表
概况信息――单位介绍
内&&&&&&&&&&&&& 容
尚义县安监局
不公开理由:
【基本情况】根据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尚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05]28号)和《尚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尚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全局共有在职职工10名,现在县农牧局新楼四楼办公。
尚义县安监局图、文概况介绍
经室内审核后公开
安监局办公室
保存并公布
概况信息――机构职能
内&&&&&&&&&&&&&&&&&& 容
尚义县安监局
不公开理由:
办公室、矿山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地面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县政府大院
一、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三、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四、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和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五、负责综合监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六、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七、负责依法监督县监督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八、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十、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十一、负责全县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十二、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十三、负责煤炭工业行业管理,依法整顿煤炭生产、流通秩序。十四、负责对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调度、考核。十五、协调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煤炭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察工作。
安监局内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办公室
保存并公布
概况信息――领导信息
内&&&&&&&&&&&&& 容
不公开理由:
黄治新,男,汉族,大专,1982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县教育局科员、团县委学少部长、大青沟镇民政助理、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副镇长、党委副书记、三工地镇人大主席、大苏计乡乡长,2011年3月至今任县安监局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尚义县安监局局长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尚义县安监局办公室
保存并公布
概况信息――领导信息
内&&&&&&&&&&&&& 容
不公开理由:
赵江,男,汉族,大专,1979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86561部队排长、尚义县公安局干警、红土梁镇武装部长、红土梁镇党委委员、红土梁镇副镇长、红土梁镇党委副书记、石井乡人大主席,2006年3月至今任县安监局副局长。
  分管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尚义县安监局副局长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尚义县安监局办公室
保存并公布
概况信息――领导信息
内&&&&&&&&&&&&& 容
不公开理由:
王志军,男,汉族,大专,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套里庄乡办公室主任、套里庄乡武装部长、套里庄乡副乡长、炕塄乡副乡长、炕塄乡副书记、炕塄乡人大主席、粮食局副局长,2010年4月至今任县安监局副局长。
  分管危化、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及其他企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培训、职业卫生、应急救援等工作。
尚义县安监局副局长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尚义县安监局办公室
保存并公布
概况信息――领导信息
内&&&&&&&&&&&&& 容
县政府副县长邢登顺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不公开理由:
2011年4月10日
&4月10日,政府副县长邢登顺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回顾&十一五&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仔细查找和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矛盾和问题,安排部署&十二五&特别是201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刚才对2010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表彰,尚义煤矿做了典型发言,县政府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一会儿,高领县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过去一年工作回顾及&十一五&完成情况。
2010年在县委的强有力领导和政府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主要表现为:一是事故总量明显下降。2010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07起,比上年的133起减少26起,下降19.5%。二是死亡人数明显下降。2010年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较上年明显下降。三是连续五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完成了市政府给我县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四是八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
二、切实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们要清醒看到当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类矛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也是安全生产状况有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目标迈进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把握安全生产新规律、新特点,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着力提高&六个能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扎实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深化年&和&行政执法监察年&活动,紧紧围绕一个目标,把握两条主线,以&三深化&、&三推进&为抓手,积极预防、超前防范,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县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 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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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计划总结
内&&&&&&&&&&&&& 容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不公开理由:
2011年4月10日
尚安[2011]2号
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深化年&和&行政监察执法年&活动逐步引向深入,紧紧围绕一个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三深化&、&三推进&为抓手,超前谋划,积极预防,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责任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全面完成2011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稳中有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煤矿技改整合、非煤矿山启动生产、尾矿库整治和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基层基础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一、认真贯彻各级安全会议精神,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1、深入宣传各级各类相关会议精神。2、建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3、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二、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依法监管监察。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执法年&活动。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1、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2、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3、深化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整治。4、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5、深化烟花爆竹安全整治。6、密切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抓好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行业的安全整治。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推进长效机制建设。1、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2、进一步强化各级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3、实施重大隐患治理和事故查处督办制度。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5、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6、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五、加快工作进度,扎实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1、继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水平。2、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3、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4、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经安委会审核后公开
县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 工作&& 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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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计划总结
内&&&&&&&&&&&&& 容
2011年安监局工作总结
不公开理由:
2011年12月31日
尚义县安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突出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以&三深化&、&三推进&为抓手,超前谋划,积极预防,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责任落实,在排查安全隐患上狠下功夫,在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狠下功夫,在强化企业本质安全上狠下功夫,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好转。
一、全县安全总体情况。
我县现有重点监管的各类生产经营企业171家,其中,煤矿企业2家(整合期间停产),非煤矿山企业49家(含砖瓦粘土企业14家,铁选厂29家,浮石矿2家,采石场5家,石英矿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30家(含液化气储气站1家,加油站(点)29家),烟花爆竹专营企业1家,民爆器材经销企业1家,机械制造企业1家,建筑企业(有资质)3家,交通运输企业3家(汽车站1家,公交公司1家,出租车公司1家),电力企业8家(风电企业7家),服装加工业1家,规模以上商贸、餐饮、宾馆、娱乐服务业27家,学校25所、医院18家。截止日,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78起,死亡37人,受伤73人,直接经济损失772.4万元,其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41起,死亡34人,受伤73人,直接经济损失37.4万元(只指财产损失);火灾事故36起,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风电事故1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700万元。煤、非煤、危化、建筑等其他行业均未发生安全事故,基本完成了市、县政府下达我局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狠抓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年初同14个乡镇和13个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单位签订了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局又同11个加油网点和15家生产的铁选厂和11家砖瓦粘土企业和1家采石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下去,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并落实督查、调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责任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在严格控制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加大管理目标的刚性考核力度,进一步细化、量化安全监管日常工作,认真执行每月调度、每季度督导检查和通报制度。严格&一票否决&,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进一步健全完善安监机构内部各项岗位责任,切实把安全监管执法的承办、审核、批准等各项责任落到实处。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办法,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准确,文书制作规范,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编制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计划,并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执行。
2011年安监局工作总结
经局办公会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办公室
安全生产&&& 工作&&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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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公文&&公文
内&&&&&&&&&&&&& 容
尚义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不公开理由:
2011年01月26日
尚安办[2011]2号
一、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煤矿企业:继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在整合技改期间,煤矿只安排必要的通风、排水及维护人员,每班下井人数不超过5人。同时继续由红土梁镇派人执行24小时驻矿监管制度,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供电公司、工业促进局、红土梁镇配合,3月15日前要停止办理煤矿技改整合期间的一切工作。要周密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程序,突出抓好整合期间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
2、非煤矿山企业: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环保局和所在地乡镇配合,强化尾矿库管理,所有尾矿库全部停建、停产、停止维修,要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同样要派出驻厂人员进行安全值守,要以防坍塌、防滑坡事故为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立即及时整改,确保尾矿库安全。其他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用电管理,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坚决杜绝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危险化学品: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商务局配合,负责全县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取缔加油网点超范围经营,强化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危化企业油品运输、装卸、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完善制度,严格执行。
4、烟花爆竹:由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社和县工商局负责,要坚决查处无证非法经营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销售环节安全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一家批发企业和60家零售网点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和执行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严禁销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建立规范的运输、仓储、销售、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烟花爆竹安全营销。
5、民爆器材:由县公安局负责,要加强仓储管理,严格煤矿、非煤矿山使用火工品的核定、审批和供应程序。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档案,跟踪管理,严格仓储库房技术防范措施、看护守卫措施、收发、发放登记措施等。
6、建筑施工:由县建设局负责牵头,要继续推动打击非法建筑施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尤其在停建期间要切实管理好塔吊、脚手架、防护栏网、围栏等防护设施和用电配置,严防停建、停产期间出现其他安全事故。
7、道路交通运输:由县交通局、县交警队负责加强对客货车辆及&春运&期间的安全检查和检测,严禁携带&三品&上车,严禁超载、超限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严禁洒后驾车和超载、超限、&带病车&、&黑车&上路;加大对危险线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检查。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建设。
8、人员密集场所:由消防大队、文化旅游、商务、工商部门负责,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配齐和有效,各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用,安全设施是否运行可靠,人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落实。尤其要对大型商场、超市、宾馆、网吧、歌舞厅等场所加强监管,各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企业部门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切实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要加强对这些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
9、城市燃气: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各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普查和安全用气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城市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近期要全面铺开对全县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0.5吨以上的锅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普查,消除所有安全隐患,确保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10、食品药品:由县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加强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监管,尤其在春节期间,上述监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经营食品和药品的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普查,集中销毁超期、变质、假劣等食品药品,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和用药安全。
11、电力设施: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全县电力线路进行安全普查,加强电力设备设施的维修和管护,尤其对重点用电单位、特殊用电户等要实行重点监管,保证用电安全。
12、学校: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专人对全县所有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安全普查,特别在放假期间学校要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治安管理,落实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13、工业企业:由工业促进局负责,派出驻厂安全监管人员,要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彻底整治安全隐患。尤其对五环机械、伦比服饰等重点企业要做好防火、防电力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日至1月30日),对省&两会&、市&两会&、县&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第二阶段(日至2月10日),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第三阶段(日至3月15日)对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有关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4、严肃纪律,强化追究。5、强化值班,畅通信息。
县安委办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经县安委办审核后公开
春节和&两节&&& 安全生产&& 隐患 &排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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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公文&&公文
内&&&&&&&&&&&&& 容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不公开理由:
2011年04月19日
尚安监[2011]12号
一、深化整治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将安全管理的重点转到事前预防为主。依法整治,综合治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深化整治的主要目标
&&& 安全状况稳定好转,杜绝重大、特大事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14以下。
三、深化整治的重点
打好煤矿整合关闭攻坚战
四、深化整治的实施步骤
&&& 一是部署落实阶段。
二是深入整治阶段。
三是检查验收阶段。
五、深化整治的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强化监督与监察,促进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四)强化安全基础工作,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县安监局印发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办公室
煤矿&& 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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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公文&&公文
内&&&&&&&&&&&&& 容
关于2011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不公开理由:
2011年03月21日
尚安监[2011]10号
为加强我县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督管理,整顿规范开采秩序,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单位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矿山整治工作,加大对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已取证的非煤矿山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各项法规标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
&&&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及总体要求,狠抓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切实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行为,促进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 二、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
&&& 通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秩序,加大对非煤矿山监管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坚决制止非法开采活动,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积极推进资源整合,使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厂长(经理)牢固树立依法办矿、依法管理矿山的意识,促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得到切实落实。安全费用按规定提取并有效使用,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装备、技术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有较大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 (一)突出重点、消除隐患。(二)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标准化管理。(三)全面加强尾矿库企业基本情况检查。(四)彻底治理非煤矿山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1日)(二)排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0日至7月1日)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和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建立和完善整治工作机制。(三)促进矿产资源整合,从根本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四)加强联合执法。(五)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县安监局关于2011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局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办公室
非煤矿山&& 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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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公文&&公文
内&&&&&&&& &&&&&容
关于2011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不公开理由:
2011年03月20日
尚安监[2011]9号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11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以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通过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杜绝重大以上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积极探索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整治工作
(一)巩固和深化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三)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四)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装置的废弃处置;(五)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整顿工作;(六)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七)重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及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整治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以查隐患、抓整改、反&三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清理整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二)监督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完善相关手续。(三)强化执法检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四)加强对加油站和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设施的检查,凡是各项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必须进行整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五)加强对加油站外部防火距离专项安全检查。(六)做好防范措施,提高危化品和烟化爆竹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整治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协调行动,落实责任。(三)加强宣传教育。(四)认真总结经验。
县安监局关于2011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办公室
非煤矿山&& 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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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公文&&公文
内&&&&&&&&&&&&& 容
关于印发《尚义县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不公开理由:
2011年05月30日
尚安[2011]8号
根据张家口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张家口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张安〔2011〕7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开展好我县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密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和张发〔2011〕7号文件为核心,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职工群众易于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形式
五、活动内容
1.&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2.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3.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4.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5.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7.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8.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活动。9.安全文化下乡活动。10.开展&生命之歌11.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大家唱活动。12.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13.组织安全生产&三巡&(巡讲、巡访、巡演)活动。14.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15.开展安全生产短信警句征集发送活动。16.举办安全生产书法摄影作品大赛。17.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家和省、市统一安排的有关活动。各乡镇主要活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活动安排。六、组织领导。七、工作要求。
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尚义县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县安委办审核后公开
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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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公文&&公文
内&&&&&&&&&&&&& 容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利剑行动&的通知
不公开理由:
2011年06月05日
尚安[2011]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省安委会[2011]7号、张安[201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利剑行动&。
一、时间安排6月15日至7月25日。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职业危害等行业和领域,以及县安委会明确的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容易导致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一般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7、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煤矿(1)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2)被整合煤矿未按规定变更证照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3)煤矿停产期间超规定人数下井或未按批准的维修范围进行作业的;(4)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整顿验收不合格的;(5)不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没有能力采取&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2、非煤矿山(尾矿库)。(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过期、超层越界、已经批准列入整合范围尚未重新办理采矿许可证、取缔关闭后又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2)为取得安全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过期、整合矿山没有重新领取安全许可证、正在基建的矿山企业从事采矿活动的;(3)安全设施设计未审查通过擅自施工建设的,整合矿山没有重新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擅自施工、生产的;(4)无合法勘察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查活动的,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没有审查通过的,以探矿名义实际从事采矿活动的;(5)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已经超过设计标高的尾矿库生产运行的;(6)尾矿库安全设施没有审查通过擅自建设的。3、交通运输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2)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的;(3)渣土运输车无资质、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4)非营运车辆(船舶)违法载人的。4、建设施工(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2)建设单位违规肢解工程,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3)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以及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5、危险化学品(1)无证或超范围经营;6、烟花爆竹。(1)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经营;(2)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3)违法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7、民用爆炸物品。(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8、特种设备。(1)非法生产(无证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特种设备的;(2)非法使用(为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3)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电梯维保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9、人员密集场所。(1)商(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场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安全标识等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10、水利设施、(1)水利建设施工、水库大坝和河道水利枢纽工程等为落实安全防范(护)措施的;(2)大坝、闸门等设施设备存在隐患的;(3)堵塞河道、非法采砂等影响安全度汛的。1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不履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维护检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危害因素监控、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法定义务,为按规定在易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为按规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的。
三、组织实施
(一)县安委会抽调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13个执法队(名单附后),采取巡查暗访等形式对各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业执法,以执法促监管,以监管促安全。
(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专门执法力量,突出重点在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利剑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突出执法重点(三)加大执法力度(四)落实执法责任。(五)改进执法方式。(六)盯死隐患整改。(七)强化社会监督。
县安委会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利剑行动&的通知
县安委办审核后公开
县安委会办公室
打非治违&&& 利剑行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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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公文&&公文
内&&&&&&&&&&&&& 容
关于切实做好署期安全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不公开理由:
2011年07月28日
尚安[2011]6号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做好署期执法工作的通知》(张安办[2011]37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好署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安全度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署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署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坚决整顿治理、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建设企业,规范全县安全生产秩序,加强防署工作,严防地质灾害,确保署期安全度汛,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本职署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署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督导检查组。
三、督查范围及内容
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化、烟花、民爆、消防、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及各乡镇、各部门明确的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
四、实施步骤
本次署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安委会指导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分点进行。部门企业自查阶段(7月28日至8月10日);集中检查整改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督导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突击重点,严查真改;
严格程序,整改到位。
县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署期安全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安委办审核后公开
县安委会办公室
署期&& 安全执法&&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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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不公开理由:
2011年09月03日
尚安监[2011]28号
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深刻汲取我县8.28交通事故惨痛教训,根据市政府张政办[2011]1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张政办传[号文件要求和常务副县长张存英日讲话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九月一日开始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行动坚持&快、严、细、实&的原则,做到&四个结合&即: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治理与服务相结合;打击与教育相结合;交通治理与其他行业治理相结合。按照&认真排查、彻底整治、动态管控、预防事故&的要求,以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加强安全隐患源头治理,认真堵塞漏洞,采取坚决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时间安排
从9月1日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进行彻底到位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督导由我局牵头和协同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重点工作
此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领域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没有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严打重罚,坚决取缔、关闭所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县安监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局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办公室
安全生产&& 隐患大排查&&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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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事项信息&&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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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发
不公开理由:
公共服务项目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取消事项第36项调整实施机关。《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工委第18号令)》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和个人
(一)符合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二)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报告;(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可行性研究报告;(五)注册资金的验资证明文件;(六)民爆物品营业场所、储存仓库、运输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八)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任职安全资格证书或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九)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档案文件;(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设立分支机构的,各分支机构应提交《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分支机构)登记表》;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系租赁的,还应提供租赁协议、承租仓库的安全评价报告和核准储存的证明材料;委托运输民爆物品的,还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单位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县安监局危化股提出申请;
(二)危化股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政府网站、上墙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备注(表格)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县安监局危化股: 4322192
县安监局办公室4322192
办理地点、
县政府大院安监局 邮编:076750
县政府网址:
代理人凭安监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和个人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危化股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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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事项信息&&公共服务
内&&&&&&&&&&&&& 容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
不公开理由:
公共服务项目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第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设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取得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三)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四)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用人单位及其作业场所符合前两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方可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三)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四)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用人单位及其作业场所符合前两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方可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1、提交由法定资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出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者职业病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职业卫生专篇;
3、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县安监局危化股提出申请
(二)发放《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申请表》
(三)危化股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四)现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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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备注(表格)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县安监局危化股: 4322192
县安监局办公室4322192
办理地点、
县政府大院安监局 邮编:076750
县政府网址:
代理人凭安监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危化股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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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已建成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转产、停产、搬迁、关闭、审查许可
不公开理由:
公共服务项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4号)第十条:&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一)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 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内,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已建成生产装置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转产、停产、搬迁、关闭、审查的企业
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一)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 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内,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审核(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5、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彻书(复印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证明文件。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县安监局提出申请
(二)整顿申请
(三)危化股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检查验收
(四)报局行政领导审查
(五)现场勘察,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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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备注(表格)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县安监局危化股: 4322192
县安监局办公室4322192
办理地点、
县政府大院安监局 邮编:07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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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成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转产、停产、搬迁、关闭、审查许可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危化股
已建成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转产、停产、搬迁、关闭、审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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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
不公开理由:
公共服务项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八条:&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有劳动部门参加审查。&
(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296号)第二十一条:&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
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矿山企业
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
2、立项批准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及其备案批文;
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劳动安全专篇或安全设施设计;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县安监局危化股提出申请
(二)整顿申请
(三)危化股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检查验收
(四)报局行政领导审查
(五)现场勘察,做出决定
政府网站、上墙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备注(表格)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县安监局: 4322192
县安监局办公室4322192
办理地点、
县政府大院安监局 邮编:076750
县政府网址:
代理人凭安监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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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许可
不公开理由:
公共服务项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实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三)《煤矿安全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第二十二条:&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或投产前,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的矿山企业
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批表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专家评审意见
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检测报告
有关部门的专项验收报告
试运行情况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和工艺技术规程及岗位操作规程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县安监局危化股提出申请
(二)整顿申请
(三)危化股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检查验收
(四)报局行政领导审查
(五)现场勘察,做出决定
(六)发证
政府网站、上墙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
备注(表格)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县安监局: 4322192
县安监局办公室4322192
办理地点、
县政府大院安监局 邮编:076750
县政府网址:
代理人凭安监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许可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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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不公开理由:
公共服务项目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 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个体工商户
(一)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证明两份
2、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证明两份
3、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复印件两份。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县安监局危化股提出申请;
(二)县危化股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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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备注(表格)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县安监局危化股: 4322192
县安监局办公室4322192
办理地点、
县政府大院安监局 邮编:076750
县政府网址:
代理人凭安监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危化股处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保存并公布
政府事项信息&&公共服务
内&&&&&&&&&&&&& 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不公开理由:
公共服务项目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非煤矿山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和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 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以及含有非煤矿山或者设有尾矿库的其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三份
2、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各三份
3、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三份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三份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三份
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三份
7、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的操作证书的证明材料三份
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三份
9、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措施三份
10、应急救援预案和设立救护队的文件或专业救护队签的救护协议三份
11、安全报告三份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县安监局非煤矿山监管股提出申请;
(二)非煤矿山监管股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政府网站、上墙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备注(表格)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县安监局非煤矿山监管股: 4322192
县安监局办公室4322192
办理地点、
县政府大院安监局 邮编:076750
县政府网址:
代理人凭安监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危化股处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保存并公布
政府事项信息&&公共服务
内&&&&&&&&&&&&& 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初审
不公开理由:
公共服务项目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第二十七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化学品。&第二十九条:&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部门和市级人民政府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第四条:&经营许可证分为,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成品油的经营许可证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的管理。&
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企业
(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三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三份
3、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三份
4、避雷设置安全检测报告书三份
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三份
6、安全管理规程三份
7、加油操作规程三份
8、加油员安全职责三份
9、安全员安全职责三份
11、卸油操作规程三份
12、加油站应急预案
13、审查意见表三份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县安监局危化股提出申请;
(二)县危化股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政府网站、上墙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备注(表格)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县安监局危化股: 4322192
县安监局办公室4322192
办理地点、
县政府大院安监局 邮编:076750
县政府网址:
代理人凭安监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初审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危化股处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初审
保存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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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初审
不公开理由:
公共服务项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作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四)《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含IC卡)。&
(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境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1、健康证明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规程一份
4、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考试卷一份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培训中心提出申请;
(二)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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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备注(表格)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县安监局危化股: 4322192
县安监局办公室4322192
办理地点、
县政府大院安监局 邮编:07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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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凭安监局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初审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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