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犯法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被司法拍卖 无房产证机构拍卖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可以进行拍卖吗?_百度知道法院拍卖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买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最近看上了个法院拍卖的房子,可是没有房产证,请问是否可以买?(好像是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后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现在整个小区都没有房产证,08年第一批进住的也没有,拍卖方说开发商正在办理可能明年十月能办下来。 1、不知道这样的房子买入是否安全? 2、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是否需要与拍卖方或者开发商签订房产证承诺协议等等) 3、这类拍卖房是否以后会有纠纷,我现在怎么避免 我第一次参与这样的没房产证且是法院拍卖的房子,没一点头绪,请指教,不胜感激
律师:您好。
91年爸爸去世后,我和妈妈被接到姥姥家住。没想到奶奶和爸爸唯一的姐姐将院中属于我们三口人的房屋租赁了出去。后来奶奶去世后,爸爸的姐姐竟然私下将我们院中所有的房屋卖掉。妈妈因为当年爸爸离去受到很精神打击,身体一直不好,加上我年龄小,所以一直没有声讨此事。目前,政府已下通知,我们的房屋要拆迁。请问,我和妈妈手里没有房子,也没有房产证,但是户口一直还在那里。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得到拆迁补偿。
想购买法院拍卖的一套房产,这个房产是法院强制执行一个骗子的房产,可是由于这个骗子没有还完贷款,现在的房产证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存在疑义,由于开发商在其他区的法院进行了起诉,所以两家法院都想先把这个房子拍卖掉。法院将要强制执行这处房产,我购买这个房产能否顺利办房产证?我需要注意什么?其中需要交纳什么费用?谢谢!
我买了一套房子 没有房产证想做个公证 请问能对我俩的交易行为做个公证吗
我原有一套老房子,因为村里修路拆了,我又翻建了一套新房。当时没有更换新房产证,现在想办,结果赶在建设新农村这个节骨眼上不给换了。老房产证能否得到补偿?感谢你能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因我爸在闹离婚期间私自出售和我妈的共同房产,并和下家签了居间合同,下家交了10万定金。之后被我家人阻止后没有签署最终买卖合同。于是下家起诉我爸要我爸双倍偿还20万定金违约金。但是我爸和我妈并一直失业在家,偿还不出这多钱。如果不能偿还,那法院是否可以执行此房屋查封拍卖?注明:此房市场价格为130-140之间,我和我老婆作为婚房一直居住在此房屋内。且我爸还可以居住在我妈的宅基地房。
我爸爸最近因为居间的合同纠纷,被下家告上法庭,最终可能要支付下家违约金10万。我爸名下有一栋房产现在由本人和本人老婆作为婚房居住,而我爸妈住在我妈名下的宅基地房内。其宅基地房内有本人、本人老婆、爸、妈、外公、外婆的户口。而我爸名下的房屋内并没有户口。请问如果法院要强制执行的话,在没有其他财产的状况下,是否有权强制拍卖我爸的房产?为什么?谢谢!
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后来因经营不善,公司连年亏损,我朋友提出退出合作,在清算完各种费用后,我还要付给我朋友4万多元,为此我写了一张欠条,并承诺在一年后付清!可是没多久,我朋友就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马上支付此笔款项,法院也支持对方诉求,但现在我因手头上比较拮据,故无法支付!因我名下财产只有一部五菱小面包车和一处房产,法院现在已经查封了我的车辆!
请问,如果小面包车拍卖所得不足以支付对方欠款,但数额也不是太多情况下,法院还会查封、拍卖我的“唯一...
你好,我想请问下,结婚三十几年,有两儿子已成年,房子是我老公的名字,现我老公有外遇,如果我老公把房子偷偷卖了,是不需要老婆签名吗?
如果离婚,又能得到多少财产呢?
请律师帮帮忙
如果五证中只没有房屋预售证的联建房房产是否可以购买,有没有风险,如果购买的话,什么情况下才能办房产证,40年和70年的概念是什么
现有2006年单位福利房一套,没有贷款,但现在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但肯定会有独立方产,现在女儿单位要自己建房,急需资金,可以用现有的房子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吗?法院拍卖房产 无房产证-爱福窝装修论坛
法院拍卖房产 无房产证
请问法院能拍卖被告名下有土地证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吗,拍卖这种无房产证的房有依据吗推荐回答:但是竞买人必须是集体成员才可以,不会允许你不按照批复的用途来让你使用土地的,只有宅基地使用证。看了上面的答复,是胡说。我国现在的农村宅基地你这种情况;3,1。土地的使用都有规划限制条件,应该说拍卖可以,就办宅基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什么叫宅-基-地,会归还国家”,不是你想干嘛就干嘛的,请仔细理解一下;2,干了这么多年房地产。所以拍卖完了,楼主说的就是宅基地,补充一下,我晕,从来没见过这种说法:鑅鑅鑅鑅的答复中、关于“拥有土地证即可随时改变土地的用途”的说法、关于“如果是宅基地、关于“土地的用途不一定是盖房产”,都没有房产证没有领房产证的房子法院能拍卖么?问题详情:通过司法拍卖会拍下后需要缴纳哪些税?契税需要缴纳两遍么?推荐回答:通常不可以的,因为无法证明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能证明房屋产权,那么法院是有权拍卖的。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没房产证的房子,法院能拍卖吗?问题详情:房产证要明年3月才能办下来,房贷交不起了?如果不能,现在银行要收回房子,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拍卖吗我按揭了一套期房,那我房子是不是要拖到明年办房产证的时候才能被拍卖,但现在我出现了意外情况,在这期间银行还会要我缴纳原先每月的贷款利息吗,进行拍卖,请问推荐回答:拍卖,就算房产证没下来。只要房产商帮你到房管局做了备案的,银行就会一直计算贷款利息。你只要还没有还清贷款,法院也能执行拍卖的,至全部房贷及利息还清为止跟法院拍卖的房子产权证那些有保障吗推荐回答:法院拍卖的房子能买,但是要注意以下几类风险,如果风险过大,建议谨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因为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在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主管部门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而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因此就会导致拍卖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办理会出现问题。如何判断是否会出现这样的风险:要看该房屋在拍卖前的所有权状况,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前属于合法登记的房产且产权手续齐备,则可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没有办理产权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有办理的原因是原所有权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具备产权登记的条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不予登记的,这种情况购买查封的房屋是没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但如果原所有权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只因不具备主管机关要求的条件而无法办理,那么条件具备后或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使之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购房人也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二、房屋质量没保障因为在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对于房屋存在的其他隐秘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都不会体现。因此,即便进行了现场查勘,也会存在相应的质量瑕疵风险。一般来说,如果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延期交房,这种房屋经常会因为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开发商使用的建筑材料以次充好,导致存在质量瑕疵。但因为这些房子还没有经过长期实际居住使用,因此无法发现隐蔽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很难通过诉讼解决。因为法院一般会认为,房屋原所有人在拍卖前只要告知拍卖公司房屋存在某种瑕疵情况,拍卖公司又将这一情况如实告知竞买人,并声明仅以房屋现状拍卖,就视为均已依法履行了瑕疵告知义务。竞买人对所竞买的物品负有谨慎的注意义务,应对拍卖标的物了解清楚后参与竞买,所以只要实际参与了,法院就会推定自愿接受这种现实,因此通常情况下,不会支持竞买人的诉求。三、法律规定的执行回转《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这一规定,就是我们所说的执行回转,法院错判后,可以依据该规定执行。通俗地讲,“执行回转”即是在执行程序结束后,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经过法定程序被撤销,以至于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丧失了取得的合法依据,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将已经执行的财产退还给原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情形。如何对抗执行回转: 应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来与之相抗衡,法律基本的价值取向应当是保障交易安全,《物权法》设立了善意取得制度。出卖人或者为他人设立担保物权的人,是无权处分人,买受人及取得担保物权人是善意(不知情且无过失)的当事人时,则可善意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或者担保物权。因此,为了保障交易安全,最大限度保护通过拍卖取得房产的当事人利益,法律应该赋予善意取得对抗执行回转的效力。同时,因错判遭受损失者,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赔偿。这种执行回转的情况虽然并不多见,但对竞拍人的损害却是巨大的。因为目前,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来进行救济,所以最现实的办法可能就是选择与相关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做出一定让步了。四、购房成本风险这里面通常包含两方面,一是拍卖的房产不接受贷款,竞拍人必须一次性支付。二是实际购房成本加上拍卖佣金可能要高于相同户型、面积的房屋。与市场上的一般二手房交易不同,拍卖房的交易过程中涉及到两个重要费用,一是拍卖保证金,二是拍卖成交后需支付给拍卖公司的佣金。其中保证金是竞拍人参与竞拍的“过路费”,竞拍人应在拍卖会举行前若干天将保证金打入专门账户,并凭借保证金收据到拍卖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拍卖成交后,竞拍人的保证金冲抵购房款,如未成交拍卖结束后将退还保证金。竞拍成功后,竞拍人除了要缴纳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外,还要根据具体成交金额,支付给拍卖公司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比例一般为房价总额的1%~5%之间。另外,如果被拍卖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拍得房屋后办理所有权证时,还必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在参与拍卖时,还必须留心土地使用权取得问题。五、实际居住人拒绝搬离房屋如果房屋有承租人或是存在恶意一房二卖的情况,在拍卖后也有可能会发生实际居住者拒绝搬走,进而引发新的诉讼。这个风险一般是比较少见的,但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也曾经出现过。这种情况发生在有银行参与的房屋买卖的连环诉讼中,银行享有房屋的抵押权,通过法院直接拍卖使抵押权变现。但房屋租赁人由于租约未到,拒绝搬离房屋,这种情况下一般要等到租赁合同到期后实际入住人才搬离房屋。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恶意将房屋卖给第二手购买人,由于第二手购买人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并对房屋进行装修,第二手购买人拒绝搬离。这种情况下,过往的判例一般是房主将全款退给二手购买人,拍卖人方可入住。没有房产证,法院也可以拍卖房子吗?问题详情:法院还会拍卖其房子吗,现在无法还钱,我朋友又有钱可以还债了,后面就不于给了。法院要拍卖其住房。房子的估价是如何估价的,如果拍卖期间?如果拍卖成功的话。其房子是自建房?还有,可以再进行拍卖或要回吗,没有房产证,买受人只给一半的钱,几栋加起来一共800平方米?不留给他们住的地方吗?是全部拍卖完吗?没有房产证法院也可以拍卖吗我一个昌吉朋友因为欠民工的钱推荐回答:1、法院委托拍卖的房产,不一定可以办理房产证。2、能否办理房产证取决于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并向房产部门备案。3、另外还需向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初始登记(即大确权)。完成了初始登记,房产登记中心才会有该楼盘的档案资料,才能为业主们办理房产证。4、另外因历史原因未缴清地价款,或者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而未解封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证。温馨提示:1、 法院是按标的物的现状委托拍卖行拍卖,即房屋作为法院的执行标的物,被执行时是什么状况,法院就按照其现有状况去拍卖。而烂尾未完工或未验收的房屋虽不具备使用条件,不能办证,但并非没有价值,不能变现。2、只要拍卖的程序是合法的,法院的做法就是合法的。对于不能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法院不承担责任。没房产证,没本人,法院有权利将其拍卖吗?问题详情:和B结婚,A跑了?或自由买卖吗,他们整天来闹事!,只写的地址。B在外边欠债,愿以房子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抵押给C,婚后房子!如果C去法院起诉!只留空房子一处?)求正解。B给C打借条写,户主是A,B随后一人在家!有助加分。B不知道的情况下,瞒着A !签名。)后:如期不还!(没房产证复印件?(A和B不在场或不知道的情况下,B也走了,法院有权利把房子公开拍卖吗!推荐回答:AB婚后所购房子,虽是A户主,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点可以确定。其次,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B给C打的借条属不属于能够证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我不敢肯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C去法院起诉,A和B不在场或不知道的情况下,法院无权利把房子公开拍卖或自由买卖,这一点可以肯定。
因为C去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一定会给A或B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让到时候去法庭参加诉讼说理,这是法定程序,违反这个程序即使判决也是违法的。因此如果没有收到传票的情况下,法院是无法开庭的。也就不能查明案件事实,不能做出判决,也就没有后面的执行中的拍卖房屋的行为。只有法院做出判决而B又不执行,才可能会有拍卖房屋的情况发生。
再者, 从物权法上说,不动产的抵押是登记生效的,未登记不能生效,从你说的情况看是未登记,BC应该是无效的协议。因此不存在你说的A和B不在场或不知道的情况下,法院把房子公开拍卖或自由买卖的情形。民间借贷30万还不起,住房只有一套法院会冻结拍卖吗,父母还在没有房产证问题详情:民间借贷30万还不起,住房只有一套法院会冻结拍卖吗,父母还在没有房产证推荐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第八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第十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第十一条 扣押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机动车辆时,人民法院应当在扣押清单上记载该机动车辆的发动机编号。该车辆在扣押期间权利人要求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扣押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第十三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第十五条 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财产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无房产证的房子法院能拍卖吗推荐回答:如果法院能解决没有房产证问题就可以拍。但是要是解决不了就拍的话,这个东西你知道后你怎么可以还去拍它
法院拍卖房产 无房产证&&&&&&&&&&&&&&&妻子擅自将房屋卖了,夫妻一方擅自将房屋出售是否合法
妻子擅自将房屋卖了,夫妻一方擅自将房屋出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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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擅自将房屋卖了高某欲购婚房,挑选了几套后,最后看中了一套熟人介绍的房屋,此套房屋价格低、位置好、有升值空间。但有一点让高某很纠结,熟人告诉他,房主王某比较可怜,丈夫出去打工后一直就没有回来,留下王某和女儿相依为命,现在女儿要上初中,而且成绩很好,王某不得不把和丈夫一起买在城区的房子给卖了,供女儿读书。对高某来说这事儿是好事,既能帮助王某,又能买到物美价廉的房子。但房屋产权证同时写下了王某和其丈夫的名字。这对高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影响呢?王某也困惑了,她想知道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作为买房人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夫妻一方擅自将房屋出售是否合法本案中,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虽然有偿,但高某也已经从熟人口中了解了王某的房屋所有权情况,无法构成善意。所以,买卖行为有效必须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而王某的丈夫已经失踪多年,若要符合条件可以由王某通过向有关机关申请其丈夫死亡,或并申请分割财产的两种方式达成。《》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法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构成擅自卖房,效力需综合判断,如果在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卖房夫妻也不熟悉,即善意购买,在合理价款交易的条件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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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妻子偷卖了殷某和妻子李某感情不好,2013年协议将位于南京市某区的一套登记在殷某名下的别墅归女儿,待女儿年满18周岁过户给女儿,作为女儿的陪嫁。可是令殷某万万没想到,在2014年初,李某竟然偷偷拿走了殷某的房产证、土地证和身份证,带上一份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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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住宅可以被拍卖吗?
来源: |人气:358 ℃|时间: 19: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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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原告方请被告方找关系用农经支票换钱,如换到钱原告说钱可按二分利借给被告方用。但到08年四月份才到农经站换到钱,被告方并没用到过这钱(农经支票在农经站里没有利息了,农经站倒闭了),在农经支票兑换到钱以后当时就准备还给原告(被告 在外工作就把钱放在亲戚家 让他去拿),可原告方要向被告方要利息。被告方觉得这是无理的要求,并不同意给利息,原告见被告不给利息决意不伸手拿这两万,要求&一定要加上利息。&后来向法院申请了起诉被告,要钱连利息,后又申请法院执行被告私人住宅,那么法院有权执行房屋吗?&当时被告方写字条给原告,(内容就是二分利)超过年限还能生效吗?&&&&&&&&&&&&&&&&&补充:有什么法律依据什么的吗?1、你所出具的是借条,未注明还款期限,那在借款之日起二十年内出借人可随时主张权利要求还款;2、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出借人未主张权利的,才是超过诉讼时效;3、借条上如未注明是农经支票兑现后的钱借给你,而只是说你借到对方多少钱,按多少利息支付,那你就得从借款之日起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利息最多不能超过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4、你把钱放在亲戚家,这不能算提存,提存部门应为公证机关。5、通常情况下如果该住房是你的唯一住房,法院不会公开拍卖,当然如果该住房明显超出你家庭必要居住面积的情况下,法院还是有权拍卖的。
阁下3说的很好,这么说来。就是不必给原告利息了,因为当时拿到钱就准备换给原告。因为被告并不懂法,被告可以去诉讼原告敲诈吗,以被告不懂法敲诈?在被告不理睬原告时,原告到被告每一家亲戚朋友家去 对被告发狠,那么被告可以对原告要精神损失吗?之前出于帮忙,最后弄成这样。10年前原告看被告帮很多亲戚兑换到钱,原告眼红也想请被告兑换,同时恰巧被告当时需要钱用,相互协调,兑换到钱就借给被告用,可这农经支票压根就没派上用处,直到08年才兑换到,后来的性质就是帮原告兑换钱。原告看兑换到钱了就要要钱,说至少给1万的利息钱。这事情就算不懂法也觉得原告可耻。
1、你的借条上是否注明你代其换钱,换到钱后该款项借给你使用,按二分利计息?2、如有注明兑换后的钱借给你使用,且有证据证明兑换钱的实际日期,应自换到钱后开始计息,约定了利息就得付,超出部分无效,但未超也部分还是得付的;3、原告的行为构不成敲诈,他到被告亲戚家捣乱可报警处理,现在一无证据二无损害,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难以得到支持;4、实话说,被告也不算懂法,象这种情况不应该是只写个借条了事,应弄个协议,把前因后果都写明;而且当被告履行还款义务时原告拒不受领的情况下,应将该款交公证部门提存,你就算还了钱了,至于原告是否受领也与你无关了,也就不会发生现在的情况了。可以
现在已到执行阶段了,还是想别的办法吧
现在并没有执行什么,
那你们就申诉吧应该不可以是犯法的
去房产局那可以卖房子
那房产证就行了可以,只要当事人自己承认就可以,民法规定行为人自行约定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自己定的二分利息也就可以实行。法院不得以超过同期银行利息为由剥夺行为人自行的约定。
如果没有钱仅有一套房子是不能执行的,因为这是民法中保护对方合法的权利。一,你共有几套房子?要是仅有一套住房的话,依据高院新的司法解释,不可以申请强制拍卖。 二,法院的判决中规定了你还款的期限,过了期限,对方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子可以估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 由法院交给拍卖公司拍卖,支付拍卖费和甲方的10万元余款归你,一般而言法院强制拍卖肯定和房子的市价有差距,你可以和对方进行执行和解,期限由你和甲协商。 第二百一十一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当时被告方写字条给原告,(内容就是二分利)超过年限还能生效吗?
当然能,你不在规定时间内还清债款本身就有过错,难道你还想不用利息吗?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那每个人都去欠别人的钱且约定好还钱日期,到时每个人都故意不还钱,而又不加利,这谁不干。这样社会不就乱了吗?
十年前帮原告去换钱,直到08年才换到钱,当时就准备给他,并且二分利字条超过年限了,当时给他也多加了三千元,但他要按十年来的时间换算。&
被告并没利用到两万元,并且花了不少关系去换钱。
10年前原告方请被告方找关系用农经支票换钱,如换到钱原告说钱可按二分利借给被告方用?
也就是说如果换不到就不用按二分利借给被告方用了。且也说明了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借钱给对方用的时候才开始计算,如果没有借钱给人家,自然就算不上了。能如果不是商品房,则不能执行该房子,用诉期来应付到强制执行阶段,行政执行机关或人们法院,都可以强制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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