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安置房价格人才安置奖励到哪个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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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2015年人才安居申请受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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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萧山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萧委办发〔2015〕18号)文件及年度统筹安排,2015年我区将推出购房补贴名额50个、租房补贴名额1100个,本次公告受理时间从日起至日止,受理时间以在网上申报的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现将人才安居申请受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房补贴  (一)受理对象  杭州市萧山区区属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具体条件如下:  1.属于《萧山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的B类、C类、D类人才;  2.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含)以上或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如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3.持有我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  4.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日到申请之日期间在杭州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是指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发放的安家补贴。  (二)购房补贴标准  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B类人才补贴标准为100万元;C类人才补贴标准为80万元;D类人才补贴标准为6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有关人才的购房补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其他单位有关人才的购房补贴所需经费,区财政承担70%,用人单位承担30%。  (三)申请、审核、公示流程  1.人才分类认定。申请人按照《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申请人才分类认定,取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2.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安居工程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申请有关材料扫描件,打印《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安居(购房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购房补贴申请表》)。  3.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将《购房补贴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已婚人员的《购房补贴申请表》须先送配偶单位审核盖章)。  4、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的,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报送受理部门(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报送区教育局、区卫计局,注册地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世纪城的报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钱江世纪委会,其他用人单位按属地管理报送所在镇街),并将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至受理部门(原件审核后退回)。  5.资格复审。受理部门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通过申报系统报送区人力社保局,并将《购房补贴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区人力社保局,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  6.资格终审。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住建局对用人单位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议。对不符合人才申请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由;对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通知限期补正,期限届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审核结束形成候选人员名单,报区人才安居工程专项工作小组审定。必要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资格公示。区人力社保局分别在“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人才网”上公示7天。当符合申请资格的各类人才数不超过50个保障名额时,按资格终审确定的名单公示。当符合申请资格的各类人才数超过50个保障名额时,通过摇号方式产生享受和轮候人员名单,一并公示。  8.资格认定。经公示无的,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最终名单,报送区委人才办备案后,由区人力社保局核发《杭州市萧山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或《杭州市萧山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轮候证》。  申请对象取得《杭州市萧山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后,应在1年内购买住房,超过期限视作自动放弃,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购房补贴。持《杭州市萧山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轮候证》的人才允许先在市区自行购房,在人才安居申请再次启动时,除“无住房”条件外符合其他申请资格的,在同类申请对象中可优先获得购房补贴名额,取得《杭州市萧山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后可申领购房补贴。  (四)购房补贴发放  1.持《杭州市萧山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的人才购买市区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方可申请领取购房补贴。购房总价低于可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的,按购房总价金额发放购房补贴。  2.持《杭州市萧山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的人才凭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会同用人单位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杭州市萧山区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  3.人才享受购房补贴所购住房为个人和共有,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人才在领取购房补贴前,应持《杭州市萧山区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变更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在该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注明享受人才购房补贴金额。  4.人才持《杭州市萧山区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和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等到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年度进行发放,第1年发放金额为财政补贴总额的40%,此后第2至5年每年按期发放补贴,金额为财政补贴总额的15%。  5.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须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累计满10年,方可凭认定的《人才服务期满证明》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变更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个人房产。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内容未撤销、所有权证未变更前,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不能以买卖、赠与、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方式处置该住房。  6.购房补贴发放期间,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人才的在岗、婚姻、住房等情况进行年审。  (五)购房补贴停发  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购房补贴将停止发放:  1.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享受购房补贴的,婚后停止发放享受标准低的一方的购房补贴;  2.查实享受购房补贴的安居对象存在弄虚作假违规申请购房补贴或违反相关使用管理的;  3.其他应停止发放购房补贴的情形。  属上述第2种情形的,由区人力社保局撤销该安居对象享受购房补贴的资格,安居对象个人应退回已发放的购房补贴。用人单位负责在3个月内追回已发放的购房补贴,如在时间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再由其向安居对象追讨。  (六)违规处理  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申请购房补贴或违反相关使用管理的,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1.取消其今后购房补贴申请资格;  2.将其行为通报人民银行及市联合征信系统管理部门,将申请人的行为记入相应的征信系统;  3.将申请人相关违规信息在有关上;  4.申请人属于监察对象的,应将其行为通报工作单位监察部门,并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予以处理;  5.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6.对出具虚假证明或因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用人单位,取消其今后3年的人才安居申请资格。用人单位及相关镇街、平台、部门未如实提供申请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拒不配合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等的资格审核及使用管理工作的,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等通报上级监察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由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并可将相关信息在有关上。二、租房补贴  (一)受理对象  杭州市萧山区区属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具体条件如下:  1.属于《萧山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的选择租房补贴的B类、C类、D类、E类、F类人才;  2.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其中F类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如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3.持有我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  4.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日到申请之日期间在杭州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是指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策优惠租(建)住房,以及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发放的安家补贴。  (二)租房补贴标准  租房补贴标准为B类人才2500元/月,C类、D类人才2000元/月,E类人才1200元/月,F类人才300元/月。  (三)申请、审核、公示流程  1.人才分类认定。申请人按照《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申请人才分类认定,取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或《杭州市萧山区F类人才认定书》。  2.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安居工程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安居工程租房补贴申请有关材料扫描件,打印《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租房补贴申请表》)。  3.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将《租房补贴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已婚人员的《租房补贴申请表》须先送配偶单位审核盖章)。  4、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的,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报送受理部门(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报送区教育局、区卫计局,注册地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世纪城的报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钱江世纪委会,其他用人单位按属地管理报送所在镇街),并将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至受理部门(原件审核后退回)。  5.资格复审。受理部门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通过申报系统报送区人力社保局,并将《租房补贴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区人力社保局,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  6.资格终审。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住建局对用人单位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议。对不符合人才申请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由;对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通知限期补正,期限届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审核结束形成形成候选人员名单,报区人才安居工程专项工作小组审定。必要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资格公示。区人力社保局分别在“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人才网”上公示7天。当符合申请资格的各类人才数不超过1100个保障名额时,按资格终审确定的名单公示。当符合申请资格的各类人才数超过1100个保障名额时,通过摇号方式产生公示名单。摇号后未获得租房补贴的不列入公示名单,今后需重新申请。  8.资格认定。经公示无的,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最终名单,报送区委人才办备案后,由区人力社保局核发《杭州市萧山区人才享受租房补贴资格证》。  (四)租房补贴发放  1.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在申领租房补贴时,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2.租房补贴实行先租后补,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发放。补贴款按年计算,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于次年直接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  3.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为5年。  (五)违规处理  1.安居对象有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取得租房补贴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住建局取消其保障资格、停止发放租房补贴、追回已发放补贴款,并自取消其保障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再具有人才租房补贴或租赁住房申请资格;  2.对出具虚假证明或因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用人单位,取消其今后3年的人才安居申请资格。用人单位及相关镇街、平台、部门未如实提供申请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拒不配合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等的资格审核及使用管理工作的,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等通报上级监察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由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并可将相关信息在有关上。  《杭州萧山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政策问答、工作流程及职责、申请人提交材料及须知、相关表单、办公(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公示情况等可在“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人才网”()上查阅和打印。  杭州市萧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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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经过小编的整理,终于汇总出萧山地区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比较发现,萧山地区的落户条件比杭州主城区的要求还高啊??
一、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在萧落户: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
2.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和中级职称;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在引进企业工作满6个月;
4.同时具备大专学历和中级职称,在引进企业工作满一年;
5.萧山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区外工作离职后回萧就业的。
二、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其配偶可在萧落户: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
2.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和中级职称;
3. 萧山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区外工作离职后回萧就业的。
三、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其未成年子女可在萧落户: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
2.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和中级职称;
3.“985”、“211”重点大学毕业的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非萧山生源毕业生;
4.夫妻双方同时均系人才引进迁落户口;
5.萧山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区外工作离职后回萧就业的。
四、引进人才落户年龄要求
1.引进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或副高(含)以上职称的人才,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2.引进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的人才,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引进人才在办理落户手续时需提供与区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萧山购房落户条件,可以直接参考9527人才网发布的杭州市购房落户政策(包含萧山余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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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 Reserved &技术支持:萧山拿出8000套房,这6类人可申请购房及租房补贴_萧内网萧山论坛-爱微帮
&& &&& 萧山拿出8000套房,这6类人可申请购房…
日前,萧山公布了最新的《萧山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本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萧山各类人才在住房保障上迎来政策利好:未来5年,萧山本级将累计提供8000套人才住房,其中购房补贴形式的300套,租房补贴形式的5700套,人才租赁住房2000套,重点保障业绩贡献突出在杭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打造人才“宜聚”城市。新政惠及6个层次的中高端人才新政主要面向萧山人才分类目录中的6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中级人才(以下用A、B、C、D、E、F指代)。A类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B类主要包括:入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C类主要包括: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人选;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建筑大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D类主要包括:杭州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市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选;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人选;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市“13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杭州市大企业大集团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E类主要包括: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工艺美术大师;通过综合考评的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杭州市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中国杰出女装设计师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杭州青年设计师发现计划(含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重点培养人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术能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含农村实用人才);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工作人才;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的博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F类主要包括:市“13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区首席技师;区级技师工作室领衔人;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获得区级社工个案评审优秀的人才;区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前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中级人才。准入条件(一)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须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含)以上或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租房补贴或人才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须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其中F类人才在提出安居申请时年龄应在35周岁(含)以下;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二)持有我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三)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本办法出台前1年到申请之日期间在杭州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购房补贴可高达百万据介绍,萧山人才安居方式分为三种:购房补贴:是指人才在市区购买商品房时,区财政、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货币补贴;租房补贴:是指人才租住市场房源时,萧山财政给予一定的货币补贴;人才租赁住房:是指政府筹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赁价格,专项供给人才租赁并给予一定租金补贴的政策性周转住房。其中B、C、D类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国家级领军人才补贴标准为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补贴标准为80万元,市级领军人才补贴标准为6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而对于国内外顶尖人才,比如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相当层次人才,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以上三类人才也可选择申请租房补贴或人才租赁住房,租房补贴标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2500元/月,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2000元/月,补贴标准可视情调整,补贴5年。人才租赁住房的标准为: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其中,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实际租金全额补贴,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给予实际租金80%的租金补贴。E、F类人才则可申请租房补贴,标准为:E类人才1200元/月,F类人才300元/月,补贴标准可视情调整,补贴5年。E、F类人才也可申请人才租赁住房,标准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给予实际租金60%的租金补贴,F类人才给予实际租金30%的租金补贴。在实施过程中,办法明确规定安居方式不能同时享受,允许先租后购,但须扣除已有的政策享受。我区原引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出站博士后科研人员享受的一次性安家补助政策与本办法就高不重复享受。此外,本办法鼓励企业发挥用人主体作用,积极参与人才安居工程,给予人才相应的安居支持。规定近中期不涉及拆迁和“退二进三”,且上一年度实缴税收达到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连续列全区百强的企业或上一年度实缴税收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批准适量建设人才租赁住房,具体细则另行制定。建立制约和退出机制,避免违规操作为保证政策的公平公正性,本办法还明确建立了制约和退出机制。比如,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所购住房为个人和政府共有,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应会同用人单位到萧山住房保障部门签订《杭州市萧山区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并持该协议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变更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注明享受人才购房补贴金额。该注明内容未撤销、房屋所有权证未变更前,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不能以买卖、赠与、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方式处置该住房。人才在享受人才安居期间,实行年审制度。用人单位应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人才在岗情况、婚姻情况等申请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请人在岗、婚姻、住房等情况后,符合申请资格的才续发补贴。购房补贴逐年发放,第一年40%,第2-5年每年15%,申请人在我区工作累计满10年,所购住房允许上市交易。不满10年终止在我区工作的,应按服务年限的比例退还购房补贴后,所购住房方可上市交易。租赁房期限一般为5年,租赁期满后应及时退出。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的摇号、选房等管理工作。人才租赁住房配租根据申请人所属人才层次高低确定先后顺序,按照B类、C类、D类、E类、F类分为五档,分别公开摇取选房顺序号。为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用人单位建立保证金制度,人才租赁房申请需要人才和用人单位一同申请,且需要用人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促使用人单位履行好相关监督责任,及时告知并帮助清退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据了解,《萧山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施行后,购房补贴、租房补贴限定名额,原则上将每年集中进行一次,人才租赁住房根据房源筹集情况不定期组织实施,具体申请时间和申请流程以发布的受理公告为准。(据萧山日报)本内容来自萧内网微信订阅号,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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