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佛教信徒喜欢诋毁基督教信徒的要求?

佛教的苦相当于基督教的罪吗? - 弘善佛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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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苦相当于基督教的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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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无的学者的确是作如此观的,他们以为佛教也好,基督教也好,劝人为善总是一样的。从这劝人为善的基础上,他们就顺理成章地推想到,佛教的&苦&和基督教的&罪&当然也是一样的了。
  因为,佛教讲的是,的感受无非是苦,所以修持的目的是在脱苦;基督教讲人类都是罪人,是由人类的第一对祖先&&亚当和夏娃不听上帝的警告而偷吃了伊甸园的和的禁果,所以人类有了生命和智慧,但也得罪了上帝,上帝要罚亚当和夏娃的子子孙孙都要受苦,这就称为人类由第一代祖先遗传下来的&原罪&,基督徒信仰上帝,原因是上帝派他的独生子耶稣上了十字架,代替&信他的人&赎了罪。
  事实上,佛教所讲的&苦&与基督教所讲的&罪&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佛教所讲的苦,是由众生自己的业感而来,众生的业感是由无始的覆障而来,纯粹是个人负责的事,与上帝没有关系,与祖先也没有瓜葛。众生由于无明之惑的而造生死之业,由于生死之业而感生死之苦,正在感受生死之苦的生死之间,又因生死而造无明之惑;就这样,由惑造业,由业感苦,因苦生惑,惑业苦三者连成一个生死之流的环状,头尾衔接周而复始,永无了期。因为惑是苦的种子,业是苦的阳光、空气、水,苦才是惑与业的结果,也唯有结果才是真正的感受。所以佛教要把生死之流,称为&苦趣&或&苦海&,所以要求超越这个生死之流而不受生死的束缚,自由生死、自主生死、不生不死,便是的境界。
  不过,佛教求解脱,并不是仅靠佛菩萨的救济,佛菩萨只能教导我们如何解脱,却不能代替我们解脱,这与耶稣代&信他的人&赎罪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因为佛教不承认众生是由上帝的惩罚而得罪,尤其不承认人类祖先的罪会遗传到子孙身上,正像&罪不及妻孥&一样地简单明了,上帝不能代人赎罪,也正像&我吃饭不能使你饱&一样地简单明了。佛教脱苦的基本方法是戒、定、慧的三学:戒是不应作的不得作,应作的不得不作;定是心的收摄,不使放逸,也不使;慧是清明的睿智,认清了方向,努力。所以,佛教的脱苦决不等于基督教的乞怜上帝代为赎罪。
  在此顺便一提,许多的人认为佛教太重视苦,乃是一种偏激的厌世态度,因为人类的中固然有苦但也有乐,并且可用人为的方法来改进生活的环境,所以认定佛教的看法是错误的。关于这一点,如果站在现实人间当下一生的立场上,佛教并不非要教人承认&有受皆苦&的这一不可。佛教讲苦,是从的悲智而得的结论,一般并不是佛陀,当然不易体察出来。正像人见野狗吃屎,该是多么的恶心,吃屎的野狗却是吃得津津有味而乐在其中,如果人们一定要告诉野狗知道吃屎是多么的不卫生,野狗可能还会掉过头来吠你两声!由于境界的高下不同,实在勉强不来。因为,佛是站在生死之流的岸上,来看生死流中的众生乃是唯苦无乐,纵然有乐也像搔着疥疮杀养,搔时养得快活,搔后即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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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分高人多,为什么佛教可以和社团“和平共处”,而基督教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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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讲因果报应,基督教鼓吹普世价值。
有人怕这个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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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给说说神怎么赐福?赐福前赐福后我会有什么变化。神怎么救人?救前救后的我有什么变化,还有楼主说这神在那了?我能看看去不。是楼主说的这神啊后来打着神旗号的这些个不算数。盖神堂的钱哪来的恒不是大风刮来的吧?楼主还是把基督,犹太这几个都在哪点地方发源起来的教派以及当时罗马帝国对这些教派的事情都弄清楚了再来布道也不迟。 谢谢您的回复!您问了神怎么赐福,最大的赐福就是耶稣基督了,让我们能够有永生的生命,让我们能够回到神的家,但我们往往因着人的罪性,我们不认识神,不愿意接纳神,这里我用一个中国的成语来继续阐述,就是否极泰来,表面看这个成语描述了一个事情的发生,否过去了,泰来了,更深层次地看,没有否极己不会有泰来泰来,为什么呢?人往往在生命陷入死荫的幽谷时,能够认识到人自身的渺小和不足,人才能真正知道凭着自己是不能救自己的,当我们真正破碎自己之后,我们真正谦卑下来之后,我们反而能够得着真正的生命,苦难是神赐给我们的化妆过的祝福,每个得救的基督徒都能讲出一个故事,讲述在神面前谦卑下来之后怎么得到丰盛的生命的。神自会拣选被神得着的人,但在人看来,每个人都有可能被神得着而被拯救,只要我们放下自我的刚强。正如您提到罗马帝国的历史,耶稣是被犹太人借罗马人的手钉死在十字架上,其实是耶稣自己将自己钉上了十字架,为什么呢?就是为了拯救世人,而当时,政权是残酷迫害基督徒的,只要称主的名,就会被杀害,但是,为什么真道得以在罗马帝国广传地极呢?从社会层面的角度看,耶稣的复活激励了门徒和信徒,让更多人看到了复活的力量和基督徒的生活样式,哪怕舍去生命都在所不惜,因为耶稣是复活的主,显现给更多地看。从神学角度来说,这一切都是神的祝福,耶稣说会赐下保惠师,圣灵的工是何等奇妙,在何种世代都能彰显神的大能。也愿神的大能能够托住您,能够得着永生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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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历史,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伊斯兰教的排他性非常明显,都称对方为异教徒,为此,爆发过多次战争,互相间残酷迫害。唯有佛教,不排斥其他教派。相比之下,是可以和任何教派,任何人和平共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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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旧教中有一部分是势力至今并不承认你所说的这一切。所以他们至今还在守着当初的教义继续着。 谢谢您的回复!您说的旧教是指犹太教吗?犹太教还在等着他们的弥赛亚,其实,弥赛亚已经来到我们中间,但他是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拯救了所有人,所以,新约要用希腊文写成,这是神永恒计划的一环,从人类始祖犯罪后神就要拯救世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再到所有人,福音要传回耶路撒冷,包括更多的中国人信主,都是神的永恒计划。历史虽然是人在参与,但历史不是靠着人的意志为转移,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历史观,但所有事情的发生都有神的默许,我们会因着我们经历的历史而受审判,但耶稣来就是要拯救我们,舍上自己来拯救我们。愿您也能被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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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我来了我代表先进文明,你们都是野蛮人我要解救你们你们都特么是有罪的我要救赎你们,我用你啊。 谢谢您的回复!容我指出您的一点误区,只有耶稣能够来拯救我们,不是靠我们人拯救人类,靠着人类拯救不了人类,是神的拯救,正如我传福音,不是信我的话,是信我讲的耶稣基督,如果您信了耶稣,也不是我的功劳,我是一个蒙恩的罪人中的罪魁,是圣灵的感动让信神的人得着永生的生命,一切都是神的大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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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认为佛教是人类的终极信仰,其实佛教就是一部人类自觉悟的哲学思想,对社会的进步持消极态度,而基督提倡发挥上帝赋予人的特长去创造价值。40岁以前信基督,40岁后看佛教 谢谢您的回复!我们就谈谈罗素吧。罗素是很著名的反基督人士,但他很看重“先知”的力量,罗素写哲学史很有一套,但生命不是靠着我们所学的知识,罗素不信基督是不理解为什么世上还有如此多的罪恶,而且看到很多人打着神的名义行各样的罪行,正如尼采质问基督徒,你们说上帝没死,那你们活出耶稣的样式来。但这些不能证明神不存在,恰恰证明我们多么需要神,我们靠我们自己,只能行出罪来,撒旦如狮子在逡巡,捕获所有可能的目标,不倚靠神,就会被撒旦拖入火湖中。您说佛教是消极态度,为何要信呢?靠自我的麻痹和“超脱”,我们就能不面对我们的结局了吗?我们的结局是因着我们所有人的罪而定好的,而且是人人皆知的,但神顾念我们的软弱和不信,耶稣来到我们中间,用复活显出了神的本质和作为,让我们这些小信的人都能够回到神的家,而且用罗马帝国的迫害更显出神的大能来,圣灵的保守时时刻刻都在我们中间。虽然有的人不信,是神的时候不到,正如我曾经悖逆神,走过的弯路都成为神的祝福,让我更能体会到神的可贵和白白恩典。愿您早日得着这白白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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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被称为元首的可不多 谢谢您的回复!是的,世上元首不多,我知道您说的意思,何必纠结于这样的字眼呢?字眼一样本质就一样吗?世上有很多的君王,但真正的君王只有一个,举个例子,希腊人追求智慧,有各种学派,泰勒斯学派,米力度学派等等,唯心也罢,唯物也罢,都试图找到世界的本源,大部分都是通过现象找本质,试图找出世界运动变化的规律。但在世界运动的背后,变化的背后有一个力量是不变的,所有的变都是从这个不变中出来的,颇有点中国传统文化里的“无中生有”味道,“有”是我们可见的物质世界,是运动变化的世界,但这个“无”是我们无法控制无法穷尽的不变所在,这就是神,神虽然高过我们,但我们通过神创造的世界可以感知到神的存在和大能,我们人本身就是上帝给了我们的灵,我们才能成为人,神造了我们、爱我们,才有耶稣的降世为人来拯救我们。我们表面看到的诸多元首或者不多的元首都有不变的神在背后,有些元首是做正面工作的,有些元首是从反面为神做工作的,正如苦难都是化妆过的祝福一样,不管世界的罪如何泛滥,神的爱是不变的,苦难再多,神的爱永不止息!愿您得着这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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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ser686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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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对,我理解的爱也是这样,不分彼此,国界,种族,宗教,甚至物种。这样无条件的爱才叫大爱。
不然,为爱加上诸多种种条件,只能称爱有局限性的。
既然上帝爱自己的儿女,也应该不厚此薄彼,这样才是你我心目中的上帝,才值得你我敬仰。
其实我认为信仰基督耶稣和信仰佛的本意大方向是一致的,并非必须有我无你。道义和教意相合才是最重要的。比如你我,一生中为人处事的方法基本相同,只是身份的不同,结果会两样?上帝或... 谢谢您的回复。
为了慎重的回复您的贴子,我考虑了半天再上来回复。首先要说明的是不是为了谁说服谁,信仰是不靠说服的,两个盲人争象也说明不了事实的存在。在这里只是说说我自己的一些看法。
我们对爱有共同的理解,上帝的爱是无条件的,同时我们也能看出真信佛不杀生之人的慈悲胸怀。
您可能在什么地方有一点误解的是,上帝不是厚此薄彼的上帝,上帝爱基督徒不会多于别人,上帝爱以色列人不会更多于外邦人。否则上帝不会让独生神子耶稣为所有的罪人而死。相反基督徒会受到更多的试探和苦难,犹太人会受到更多的责打。
这在《圣经》里耶稣用了很多比喻来说明。一个是羊的例子:一个人有100只羊,丢失了1只,主人愿意暂时放下这99只羊而去寻找那1只丢失的羊回来。一个是两兄弟的比喻:父亲有两个儿子,二儿子离开父亲出走了,父亲就到处去寻找,既找着了,就欢喜的大举庆贺,大儿子不高兴了,说你平时待我都没这么好,他倒好出去这么久刚一回来你就这么庆贺。父亲说:儿啊,我全部家产不都是你的吗,但这个二儿子不同,把他找回来了,等于他从死里复活,是我的儿子活回来了啊。
所以不知道您是从哪里感受到上帝的爱是偏爱信他的人的,是偏爱基督徒的。
另外一个问题是,在生命的问题上,是不是存在“条条大道通马罗”的可能。
佛教可能会这么认为,但基督徒都不会这么认为。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圣经还说: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圣经》中有多处记载表明,不是条条大路可以通罗马。这条路是唯一的。
其实所有的宗教单从教义上来看,都是教人向善的,从道德层面上来说,都是“好”的。
单从佛教和基督教来看,佛教说生命在轮回,基督说生命是神创造,根本没提轮回的说法,从真理的唯一性和逻辑的排他性来看,这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非此即彼,一方说的对,那么另一方就在说谎。
在这个重大问题上,我不是意在争论,只说说我的看法和心路历程,因为在生命诞生的问题上,我不在场,不可能知道当时的情况。
你信佛我信基督,所以我们肯定都不会相信进化论,都不会相信人是从猴子进化来的。那么人到底是被神创造的还是轮回的呢?人类有文字记载的时间不长,没有记录到更早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化石等等一些客观的证据去探索和猜测。
可以肯定的是先有别的动物,最后才有了人类,我们可以找到五亿年前鱼的化石,却无法在同一时间找到人的化石。如果是轮回,我不知道是如何轮回的第一批人类,这第一批人类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
我自己更愿意相信人是“被造”的。不但人,从动物的“寒武纪动物生命大爆发”的突然大规律全部出出现在地球上更能看出被造的迹象。从动物与动物之间“界限分明”我能看出上帝造物“各从其类”的命令。
所以从目前我们能看到和掌握的一些证据来看,我更愿意相信被造是更加确实的。
当然我是站在地球生命产生的角度看,如果从佛家三千大千世界讲轮回的话,可能觉得仅仅看地球是小了。恕我理性的有限性。就我们目前人类的认知来看,还不能超出太阳系的范围。
我在想上帝要是创造了人类,他的智慧一定是高于人的。所以单凭人的理性和智慧去寻找上帝、去探索上帝的话,一定是找不到的。因为人是有限的,上帝是无限的,人是实体的,上帝是灵。那这样我是不是就永远就不能找到上帝了呢,人找着上帝是不是一个太难的题目?应该不会这样,我们找不着上帝,上帝一定可以找到我们,并且上帝一定给我们一条简单的路可以直通他那里。
后来我发现了,还真有这事,上帝来找人就是耶稣的道成肉身,上帝给人可以找到他的凭据就是《圣经》和自然界。这其实是一条简单的路和一个太明显不过的事实。
之前我读《圣经》的时候并不相信耶稣就是上帝,并不相信耶稣就是神,我不过把他当成许许多多有异能的先知,一个想创立自己门派的圣人。
但随着自己理性的判断,上面的认识在一点点消失。我发觉《圣经》福音书中记载的耶稣的事迹都是真实的,并不是夸大神化的。那些把水变酒、让瞎子看见、让瘸子行走、让死人复活的事都是真实的,不然和耶稣同时代写出来的福音书《新约圣经》一定会被当时代的人尤其是犹太人和罗马人质疑,更不可能一字不变的流传到今天。
尤其是在耶稣自己反复公开说自己会被钉死,第三天要复活这件事上。
就算是一个想创立自己门派的教主,也不会说这样的话,古往今来,我们也没有发现别人说这样的话到今天,洪秀全的太平天国不过灰飞烟灭。说这样的话有很大的风险。如果要去做假,自己人为的去制造一件死后三天复活的事有相当的风险,还要请自己的仇敌犹太人和罗马人成为演员,弄不好就真死了。要是真死了,第三天没有活过来,没有轻轻松松的活过来,那不但是一件丢人的事,那还是一件前功尽弃的事情。这件事情败露了,你之前说过的所有的话将不可信,你这个教派更不可能在当时立足,更不用说存在两千年,有超过20亿的人深信不怀疑。
但事实的发展却出人深省,事实按耶稣的话发展了,他被钉十字架了,他死了,他被放在坟里了,尤其是第三天,就是星期天早上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奇妙的变化:好多人说耶稣复活了、贪生怕死的门徒们说他们的主复活并公开出来传道了,直到为此非正常死亡、有名有姓的大名人保罗是公开反对耶稣的,居然成了最坚定的基督徒了。
基督教初期那三百多年,信耶稣复活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是要死的,信耶稣复活在这个世界一点好处都不会有,但奇妙的却是耶稣复活的事从此传遍世界,真如耶稣死之前说的:人子被举起来,将吸引万民归我!
难道耶稣没被钉死?被门徒偷走了?自己从坟里爬起来跑了?被犹太人偷走了?被罗马人偷走了?几千年来,种种可能一一被证实不可能实现,只是很多人不愿意面对唯一的结果:他真的按自己说的,复活了。自己的生命有权舍了并有权拿回来的,只有生命的主可以。
信基督不仅是说耶稣说了什么高超的话,他的话对人来讲一点都不高超,最最关键的,耶稣是谁,是耶稣的身份,如果耶稣不是上帝本身,如果他不是自己33年年轻的生命所宣称的那一位神,他的话就毫无益处,就不可能有基督教。
这是我从不信到信的心路历程,我从中看到上帝来寻找他所创造的人的方式的历史事实,是那么简单直接,却又是那么无尚深奥,是那么血腥残酷,却处处都有大爱真情。我更看到两千年来在基督的参与下人类经历一切改变。
33岁被杀的年轻人啊,你有何豪言壮语和英雄事迹吸引万人归你,你那几百句少而又少的话还不如孔子的一本书多,但每一个被你的爱吸引的人来到你面前,都会发现你是谁,都会发现自己人性的丑恶并愿意接受你的帮助。
[ 本帖最后由 xuser6865104 于
19: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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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复。
为了慎重的回复您的贴子,我考虑了半天再上来回复。首先要说明的是不是为了谁说服谁,信仰是不靠说服的,两个盲人争象也说明不了事实的存在。在这里只是说说我自己的一些看法。
我们对爱 ...... 您的内容较多,我又是用手机在看,所以只能一段一段的回复。
您可能在什么地方有一点误解的是,上帝不是厚此薄彼的上帝,上帝爱基督徒不会多于别人,上帝爱以色列人不会更多于外邦人。否则上帝不会让独生神子耶稣为所有的罪人和而死。相反基督徒会受到更多的试探和苦难,犹太人会受到更多的责打。
佛法的本意是一,不是二。没有二元的问题。只有非要站在对立面才会产生二元的世界。这个和我一直在说的一样,从来没有否认圣经的错,也没有否认基督从生到死到复生的过程,这个在有神通的神之间根本不是事。
我回复的是楼主的话非圣经。本身各自信各自的主无可厚非,佛说人有八万四千烦恼,解决方法是修行有八万四千法门,各自因缘俱备随缘修行。就像通向以色列的路或麦加的路一样,大家不是一个起点,通向终点的路亦不同。你从北京出发自然是西行。美国人须东行。殊途同归。
有分歧的是楼主认为必须一个方向一条路才是阳光大道,这个道路终点是天堂。只有一种方法是才能达到天堂。
而佛教名字是极乐世界,有很多条路可以达到,也可以乘车,也可以步行,也可以骑马,只要方向正确都可至极乐。
佛教讲修心,心中有佛,言行处处按照佛的教诲去做,那你不必去两方亦可成佛。所以释迦牟尼以自身经历示现世人于修行方法到成佛之路。
我认为这本身没有分别,都是让人善行或生爱心,如果这个世界人人以佛心起念,以佛言施语,以佛行待人,当下即是西方。所以佛讲自度,修行过程只有自己度自己,别人帮你最主要是你自己愿意。
这就跟老师都学生一样,希望每个学生都能成就,只能尽心尽力教你而无法替你去学,去考试。这也是: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的意思。南无是皈依的意思,归来,依靠释迦牟尼佛的成佛之路的方法去修行。这个没有一点迷信和偶像的本意。
关于佛像你前面没有太明白,是佛陀离开灵鸠山出门讲法,法是方法,弟子们思念老师,便塑画其形象如师亲临的修行。至于后来有人当神去拜佛像是每个人的自由,也是一种如师亲临监督自己修行的提示。这个和偶像之说有出入。
再有,楼主为了说明基督教之伟光正,数次以佛教来找到极端个别的例子来诋毁佛教来显示自教之高大形象,再者您可以回过头来一页页的看,凡是有诋毁佛教形象的言论,楼主俱欢喜赞美,这个和我心目中的基督徒甚至有道之牧师的形象大相径庭。
如果我按照楼主的方法去拉帮结派的对付他教,不知我的形象在您心目中会是什么?
何况,你再注意看一下,凡是口无遮拦说佛教如何如何之网友,从其语法语气上可推断出其人品。
他们猜想的或看到的披着佛教徒外衣的所谓的僧人,以极个别的行为甚至是假僧人形象出现的各种形为来定义佛法本意,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那些信口?黄之幼稚生,你们压根就没看过佛教的书籍。没有一本佛经倡议人们去杀生害命吃肉喝酒,那些为各自目的披着僧衣以达到自己目的之人,只是演员。
这个,佛在2500年以前就说过,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
楼言用这些人连摸都没摸之人口中之象当论据,实在是可笑并大大降低了基督徒在我心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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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成功,收到1个大米!
…32…0&&parseInt(document.getElementById('custompage_down').value)页楼佛教和基督教是根本对立无法互相包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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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明朝来华的利玛窦最早以番僧的形象混迹于和尚之中,但是很快就转变为斥佛的策略,概因其发现了其教义与佛教在根本上是截然对立的,佛教之空,既不涉及本体论上的涵义,也不具有人格性,与基督教的上帝这个存在完全不同
我理解的信仰就是在人生这个大课堂里学习如何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最终迎接“死亡”这场终极考试。信仰佛教和基督教就好像在两个不同的班级跟两位不同的老师学习,两位老师都是名师,有自己专用的一套教材,各有一套独特的教学方法,对待我们所能遇到的各种难题早已信手拈来。至于跟哪位老师学习,我们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选择权,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思维习惯的一位老师,而且每个班级没有名额限制,谁想去哪个班听课随时都可以。有时候两个班的学生会彼此争论,说自己的老师讲的好,另一个老师讲的不对,其实只是方法不同而已,只要用心体会,勤加练习,都可以熟练掌握,解决问题时得心应手。偶尔还会有一些学生跟着一位老师学的效果不好,换了班级,然后诋毁另一位老师的教学水平,很多从未去听过课的学生于是也跟着一起诋毁,然而这不是那么老师的错,而是那几个学生自身悟性不够或是回去没有认真完成作业而已。所以我觉得咱们当学生的,可以开始两个班都听听,觉得哪个老师讲的合自己的口味,就老老实实跟着一个老师学,把老师讲的东西贯彻在自己生活当中,在终极大考中有所成就,这就是对老师最好的回报,而不是为了哪个老师教的好这种问题总在那里打架,老师们的胸怀远比我们能想象的博大,用不着咱们在这里为他们鸣不平,我们自己的成绩是对老师教学水平最好的证明。我们可以把老师介绍给更多的朋友,但不必强求,更不必去对方的班里抢学生,当人们真正意识到跟老师学习的重要性时,他们自己就会来听课了。
佛普度众生 神爱世人 无论佛教还是基督教都是个人信仰 是精神寄托
我可以简单的说吧:基本上回答这个问题的人,不是基督教徒,就是佛教徒,或者根本两者姐不沾边的。而我读过两个宗教的经典之后,发现两个宗教其实 本质上是一样的。但是还在研究中,如果有成功,会和大家分享。
我觉得两者并不冲突,而是相辅相成的。1.
佛不否定世间有唯一的神。圣经里说上帝是唯一的神;释迦摩尼在拥有智慧、开悟之后成为佛,但他仍然是人。释迦牟尼并不宣称自己是神,菩萨也是对有智慧的人的尊称,佛并未意图成为唯一真神的地位。2.
信神与学佛并不矛盾。圣经讲道。佛讲真相或者实相。二者互通。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约翰福音 1:1)。[John 1:1 :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神创造了万物,同时又创造了万物运行的一些法则:神灵正是通过法则的力量来管理世界的;万事万物具体细节的运行也都是需要它们自己去把我、掌控的。神灵管理世界的方式是”无为而自治”;神灵是万事万物法则和秩序的制定者,并通过这些法则和秩序来管理世界。在这些法则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遵守这些法则就是信神。“耶和华知道人的意念是虚妄的”(《诗》94:11)。对神的意念不清楚,只能就在虚妄里。《箴言》18章2节说:“愚昧人不喜爱明哲,只喜爱显露心意”,所以我们不应该做沉迷在一套感性化话语里、虚妄着的信徒,而应当去悟道,认识道,认识真神。佛教是释迦牟尼佛对于一切众生的教导,它是属于教育而不是属于宗教。佛教只是告诉你宇宙和生命的真相,告诉你通过修行离苦得乐的方法。换句话说,学佛是教人如何悟道。悟道之后就被称为“佛”。佛不是造物主,释迦牟尼或者菩萨都是人修炼的。如果你能悟道,你跟他们一样也能成佛。如果你能悟道,你就认识了神的规则,你就能够真正认识神。净空法师过去在天主教的学院教过一个学期,他们的研究院学生都是神父、修女,学佛并未违背他的宗教。譬如你信了基督教,你是上帝的儿女。你今天到佛门里面来学佛,你是释迦牟尼佛的学生。释迦牟尼佛的学生,和你是上帝的儿女,没有冲突嘛!你在家里有父母,你在学校有老师,不能说我到学校念书了,我就背叛父母了,没有这个道理,到这里来是求学。如果你不肯到佛教里面来求学,上帝说这个儿女很好不错。如果到佛门里来接受佛陀教育,“喜爱明哲”,上帝很光彩,因为你荣耀了神。任何宗教徒都可以接受佛教的教育。所以如果把佛教也变成宗教,那么它就冲突了。好像我学了佛教,就背叛了我的教了。如果大家知道佛教是释迦牟尼佛的教育,这个问题就解开了。当然,学佛也是众多教育中的一种,但不是唯一的教育。3.
爱、慈悲、包容圣经讲神爱世人;佛讲无分别心。【就像他在“好人”的田里下的雨和在“坏人”田里下的雨一样多】基督教与佛教相同的地方就是上帝爱世人,佛法讲的慈悲也是关怀一切众生、爱护一切众生、帮助一切众生。圣经讲神爱世人,绝对不是说,只爱基督教徒,不爱其他人,那就不叫神了。神的爱是平等的。
天国就是当下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路加福音 17:21 )[the
kingdom of God is within you.] 圣经里有一个故事:他们走路的时候,耶稣进了一个村庄。有一个女人,名叫马大,接他到自己家里。她有一个妹子,名叫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着听他的道。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就进前来,说:“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个人伺候,你不在意吗?请吩咐她来帮助我。”
耶稣回答说:“马大!马大!你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路加福音十章三十八至四十二节)。人类的心智总活在未来以及对未来的展望中,它不是活在当下的;而天国就是在与神同在的当下。而佛就是教会人们如何回到当下,活在当下。5.
其他相同的教义和教导圣经讲十戒,佛讲不偷盗,不妄语,不贪婪,不纵欲;圣经讲荣耀神,佛讲精进,但不执著与自我的成果;瑜伽经里也讲将成果奉献给神。关于读经的一点想法: “我要开口说比喻,我要说出古代的谜语”(《诗》78:2),
“我要开口用比喻把创世以来所隐藏的事发明出来”(《太》13:35)。这使我想起读《薄伽梵歌》时的一个经历:瑜伽倡导非暴力。但《薄伽梵歌》里,krishna让Arjuna去战场打仗,杀戮,而且杀的都是他的兄弟姐妹和其他亲戚。我看到这的时候就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这完全与瑜伽倡导的理念是相反的。后来老师讲,你有没有这种情况:头脑想做一件事情而身体不愿意去做的?比如你知道运动能让你健康,但你时常懒惰。这场战争就是这样一种比喻,Arjuna是头脑,亲戚们是身体。头脑和身体都是你自己的,他们就像亲戚,关系密切,但他们时常打仗,意见不合,所以krishna是神(被比喻成神)告诉Arjuna(头脑)要勇敢的去坚持正确的想法,打赢亲戚(身体)去运动。或者也可以比作头脑里的两种相对的想法,分别是Arjuna和他的亲戚。所以虽然《薄伽梵歌》在讲述一个战争的故事,但其实它并不是在倡导暴力和斗争,实际上是一种比喻。
一神教本质就是排外,和任何宗教都无法包容。佛教是多神教的说法不严谨,佛教认为有很多神并不等于是多神教,神只是未出轮回的六道众生。天堂有无数个,神也有无数,有高低之分,同属天道,六道轮回之内。成为神还是成为人,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一切并没有一个具体的神来主宰,都是按因果来看。神也有福报享尽轮回成其他状态,人聪明正直,也可死而为神。佛菩萨金刚护法虽多,但都是毗卢遮那佛化身,但也不能因此说是一神教。佛认为其他神是存在的,但世界是无主宰的,自己到了彼岸,于是说出了到彼岸的方法,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从来没把这个当回事,你们也别想着见我,其实大家都一样,上天堂还是下地狱,都是自作自受,就是这样。佛教对其他宗教还是尊重的,毕竟做到天人还是需要修五戒十善才能得到。
佛教与犹太教(解放犹太人这做巴比伦人的奴隶的民族正是信奉光明神阿拉胡的古波斯人,犹太教诞生也正是在古波斯人解放了“巴比伦之囚”之后,可能出自于对于古波斯人的敬畏之心,犹太教大量模仿抄袭古波斯人的拜火教明教的内容,神马“天使""天国”,什么“先知""救世主”都是模仿抄袭自拜火教明教,当然三位一体是抄袭自古埃及人阿蒙太阳神教的审判者冥王奥西里斯女神伊西斯太阳神荷鲁斯这夫妻父子母子关系的三者三位一体即古埃及国王元首法老家庭世代为嫡系宗亲兄妹婚姻制度——阿蒙名号是天主教祷告词“阿门”由来?)、基督教(天主教基督教是改良后的适应古罗马帝国统治需要的犹太教,与原本的犹太教不完全一致,还有相互抵触的地方)、伊斯兰教都是深受拜火教(拜火教是明教源头,其实更适合是称为光明教;拜火教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对于其的蔑称贬称,当然拜火教也确实是崇拜圣火,以圣火为第一善物。另外,污蔑了拜火教的圣火的基督教却是常常以所谓的“圣火”来烧死所谓的“异端”,足可见其心口不一,自相矛盾。)的影响(不过佛教是将拜火教明教的神视为神圣存在,而基督教天主教则贬斥拜火教诸神为魔鬼堕落天使;伊斯兰教在创立之初曾经包容拜火教的存在,不过后来也是进行过禁止。——此处足可见独一神教基督教的排外性)。佛教的过去世佛主燃灯上古佛的形象的原型是光明神阿拉胡(可能即是真主安拉,需要指出的是犹太教的天主耶和华与伊斯兰教的真主安拉虽然在名义上称为是同一个存在,不过实际上很可能是敌对关系的两个不同存在,不然犹太教天主教基督教派系与伊斯兰教派系二者之间也就不会长期互相征战,直到现在还解决不了“巴以冲突”等问题——又或者这个天主耶和华即是真主安拉是一个有着恶趣味的邪恶的魔神,是真正的喜好撒谎迷惑它人的真正的其冠之给堕落天使路西法的名号“谎言之父”的名副其实的存在,分别扶持误导两个民族互相斗争,自己就看戏一样图个乐子。试问,一个真正仁善的神会教唆其所指引教诲的两个民族的选民互相争斗?),佛教的未来世佛主弥勒佛(现在还是弥勒菩萨,还未成佛,佛教称其现在居住在天主帝释天所居住的那一层中央天界当中,作为所有天神的老师在传道布教)称为是福佛,相当于是佛教的救世主,其原型是称为是光明神在人世间的代表的光明救世主太阳神米特拉(古印度神话当中的米特拉是契约和信诺之神,大有正规法度的意思,就像是佛教所宣称的:众生平等,赏善罚恶。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圣诞节的起源实际上是米特拉的生日,是纪念太阳神米特拉重生)其梵文名字的发音与米特拉谐音近似,可以看成是在指同一个人(米特拉的对应英文名字就是被与其一度处于竞争对手关系而成为敌对宗教的基督教天主教污蔑丑化成为魔鬼总头目撒旦的大名鼎鼎的堕落天使路西法)。佛教与基督教可以说就是不可化解的死敌!撒旦?路西法?你懂的!基督教国家在上世纪初期侵略中国时候认为中国民风恶劣,在其报纸宣传上出现了天使守护西方人免遭受邪恶的东方佛陀危害的宣传画。
首先根本的一点,无论是基督教还是佛教,都是非常暴力的宗教。在中国古代有非常多的佛教暴力事件,参考。。在缅甸和泰国乃至于尼泊尔,他们经常和民族结合起来,造成大规模种族屠杀。阿克苏有个旅游景点,是一片美丽的树林,名字我忘记了。这个地方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一群穆斯林传教,被佛教徒追杀到走投无路,到了这里,真主赐予他们泉水的。诸多事件,不止一斑。国人对宗教误解太深了。
在我所在的教会,我们领袖班训练也会研讨世界上的其它信仰的由来,甚至找数据统计所信仰的人数,它的教友的特质…但是对待圣经以为的,如果你不是基督徒,可能你听了会觉得刺耳,我是基督徒,我只相信基督耶稣是唯一的神,我也遵循圣经的每一句,以我来看,在教会的真理中,与佛教、道教都是对立的
亲测派回答中考结束之后,就整天泡在嘉汇汉唐书城。可以从早上吃过早饭,然后带一瓶水,坐在宗教哲学这个区域一整天,直到他们关门。那段时间看的最多的就是,基督教和佛教的书籍。高一的时候还没有显现出来,高二开始整个人的脑袋瓜子就慢慢的分解了一样,整天就在想: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为什么是我?宇宙又是什么,而我终归于虚无?先从书中找答案,倒是这就好比是一个圆(你知道的是圆的里面,而你不知道的是圆边上的点的)你知道的越多,圆越大,而你不知道的点就会越多。然后,每天都是自己独自一个人,跟之前的关系好的朋友同学都不太说话了。直到遇到初恋,全都丢一边去了,让我好好谈恋爱。
基督教与佛教在根本问题上是不相容的,但是基督徒包容不信的人,并且愿意跟他们交往。我们的“无法包容”只是维护自己所信,而非强迫他人接受。
引用一句净空老和尚的话:基督教是世界的管理者,而佛教是世界的教育家。
封建迷信 等着被专政吧你们
======历史普及=====佛教是多神论,基督教是一神论。人类历史较早出现的大多是多神论,例如希腊的多神崇拜,罗马的万神殿,古埃及太阳崇拜猫崇拜,草原萨满,中国道教。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朴素敬畏。随着人类逻辑思维能力的提升,和对世界本源思考的深入,一神论逐渐占据统治地位。类似于人类认识到日心论,逐步抛弃地心论。现存较大的多神论是印度教和佛教,一神论是基督教,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从信众数量上来看,佛教远少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长远来看多神论会边缘化,逐步被一神论取代。=====歪楼结束=====从上文中佛教和基督教的本质就可以看出,两者完全不可能兼容。一神论不可能包容多神论。与之对比的是道教,也是多神论,里面就兼容了很多佛教元素。
我认为:佛教与基督教是相互包容的,不能相互包容的只是他们的信徒而已。我所了解到的是,基督教信徒对佛教嗤之以鼻。而佛教家庭里,若有一个人信了基督教,那他所有亲属哪怕是八杆子打不着的七大姑八大姨都会站出来反对,对他进行教育……我也有看一点佛经,我还是更倾向于佛教,因为我是无神论者。在想为自己确立信仰时,被朋友所劝,参加了一次基督教徒的集会,在去之前告诉了我很多佛教与基督教的区别,其中我认为最有理,也最正确的一句是:“佛教根本上是好的,是正的,但因太多信佛之人,把它曲解了,传歪了,而导致佛教已成了世人眼中很下作的东西。而基督教徒与伊斯兰教徒是很真的,他们对自己的信仰是真正的爱与崇敬。“我参加集会时,确实被感动了,那种淳朴的信徒,他们的的快乐会感染到他人,总之都是很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一群人。我也认为圣经上说的道理确实是很好的,我自认为我能做到的不足其中百分之一……惭愧但我是无神论者,我很难洗脑自己去相信有一个神的存在,无法真诚的做祷告,无法唱出赞美歌……所以我告别了基督教,但基督教中的大姐姐仍会给我发一些基督教与佛教的对比……我也认识几位佛教弟子,他们的一些思想和所作所为,确实是让我觉得不赞同,甚至反感的。佛教明明是无神论,那些信佛之人却拜神信神……甚至认为信佛拜佛就可以去病去灾,信佛就可以大富大贵,(这是从一个皈依了的佛教大妈口说出来的)。并且不允许他人对神像不敬,会遭到神的惩罚。种种表现已经可以用迷信来形容了。还有一位成天把”佛“啊,”因果“啊挂在口上,上万元的念珠在手中,却在大赚特赚,并能随时口出小黄段来调戏小姑娘……有很多唱一本正经唱着梵文,念着南无阿弥佛陀,说这能洗涤心灵,其实洗涤心灵的不是那一些南无阿弥佛陀,而是佛经中所讲的道理。所以……我至今仍没有信仰……而不管是释加牟尼还是耶稣,都是人类,他们受人敬仰是应该。在我看来,他们与孔子,老子一样。我相信不管是释加牟尼还是耶稣,他们都是能包容对方的。真正的佛或者神是:不管你信与不信我,你与我的信徒一样,都是众生,我一样应该渡你。而不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宗上所述,佛教与基督教都是好的宗教,他们大爱无疆,是相互包容的。不能相互包容的只是他们那些看不透的信徒而已。
以前和朋友讨论过,几大宗教流派其实不冲突,就像爬山,只不过路径不一样,结果都是想要到达山顶
宗教的本质是人的信仰,信仰即是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升华,内心得到安宁,领悟万物存在的意义进而实现天人合一的心境,所以宗教是不存在冲突的,注意此处的宗教指的是纯粹的信仰,而不是人为了达到各种目的曲解的“宗教”,而古往今来这种“宗教”是很多的。纯粹的信仰的本源是相通的,不因为修行和思考的过程不同或教义的不同而对立,故我个人的想法是所有的宗教都是可信的,不同的神明的存在没有冲突,因为“名称”这只是更高的精神力量为了让人类理解而转化的二维三维的表现形式,信仰让我们体会其内在并思索其中无穷的未知,不求理解超出人类理解范围的东西,至少让我们了解自己所在的世界的真义,更好地体会人生,所以题主是否感觉相较之下“两种宗教是否冲突”这样的问题已经不需要答案了呢?
佛教和基督教绝非是根本对立、无法互相包容的。
一棵大树上的两片叶纸,怎么可能不共一根本呐
我第一次接触到罗素这篇演讲大约是1997年南开大学的BBS站上。[i] 当时有网友把这篇演讲的中译文按顺序贴出来,造成很大影响,于是我没多计划就写回应。但后来因为时间关系,只写到传统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这一停就是几年。这期间虽不时有朋友催促我把它完成,但因为我曾看到过好几篇其他对此文的回应,[ii] 所以没有很着急。今年暑假稍微有了点时间,就希望把它完成。     现有的几篇回应中,Smith和Bahnsen基本采用相同的思路,侧重于针对罗素这个人进行整体性的考量;Geisler则选择主要论点加以反驳。不过它们都是英文,对中文读者影响不大。中文有章力生先生的回应,但一来时代比较久远,二来其辩论方式基本采用直接引圣经,有基督徒自说自话之嫌。另外,相较于西方知识界,中国知识分子所受的影响中,基督教的太少,而罗素的又太多,鉴于这样的情况,我相信再写一篇中文回应是合适的。     数位研究罗素的学者都发现,罗素常常是一个非常情绪化的人,[iii] ——虽然他作为分析的创始人之一,在研究数理逻辑问题时又很清晰。这篇“我为什么不是基督徒”的演讲,通常认为是他处于情绪化状态的代表,所以论证的力量主要来源于修辞所产生的感染力和煽动性,而不是逻辑和思辩,因此该文在学术界也并没有多大份量。[iv] 我当初回应时也用了很多情绪化的词句,颇有来而不往非礼也的气势。但现在时过境迁,已经没有那样的意气了。所以这篇文章实际上被重新整理了一次,虽然在与原来重叠的部分上,要点并没有大变化。下面仍按罗素发表这篇演讲时的分段来回应,最后作一简短总结。     什么是基督徒? 我想罗素在这里的思路是:要说明“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当然要先说明我对“什么是基督徒”的看法。而要反驳他的话,自然就会质问:「罗素所理解的基督徒」是否就是真的基督徒?换句话说,罗素完全可能是在堂吉柯德式地大战风车。这个问题深入问下去可以牵涉出很多上、或认识论上的问题,而显然罗素在这里没有兴趣作这些思考。另外,从史上来说,罗素自己在认识论和形而上学上的观点也相当混乱,贡献远不如他在数理逻辑上的工作。[v] 因此,我原来的回应基本上也以此为把柄来反驳他,即认为他并没有了解「基督徒」的真正涵义。这很容易做到,因为罗素把「基督徒」教条式的简单约化为:①相信上帝和永生;②对耶稣表示相当崇敬的人。但这样一来,罗素不仅完全没有抓住「救赎」在基督教信仰中的中心地位,而且就教会传统上对「信仰(faith)」一词的反思来说,他也不得要领,因为他只是将之等同于理智上的认同。不过,从辩论,特别是单从反驳他的技术角度来说,除非他的理解完全跑出「基督徒」一词所涵盖的正确范围以外,我们仍然可以就他提出的这两条来辩论。因为真正的基督徒当然相信上帝和永生,——虽然我们的信仰内容不仅只此,况且罗素对上帝和永生的理解也不一定符合基督徒的理解——;当然也对耶稣表示相当的崇敬,——当然我们的“崇敬”是以之为神来敬拜。另外顺便也指出,罗素开篇为煽动对基督徒的仇恨,使用了相当情绪化的修辞。这篇演讲充斥着类似的春秋笔法,下面除非必要,就不一一指出了。     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 任何在这个问题上进行过认真思考的思想家都无一例外地承认,能够被人的理智在逻辑实证的意义上完全证明的上帝,一定不是在信仰意义上的上帝。其实罗素自己在清醒的时候也承认这一点。[vi] 然而现在他却将天主教的这种立场(也是新教在这类问题上的立场)归因于教会在理智上的无能,实在让人对他的春秋笔法扼腕。不过Smith和Bahnsen(师从范泰尔)基于类似的理由拒绝在这些问题上回应罗素,我也不太满意。因为「不能在逻辑实证意义上证明」不等于「不能说明其合理性」。在这一点上我比较倾向于Geisler的做法。固然,「合理性」这个词本身在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看来,可能都有不同的涵义;但既然范泰尔也承认,非基督徒也不可能在上帝可以触动和改变的范围之外,那么,我们还是可能按照恰当的方式来论证我们信仰的合理性。     第一因的论证 罗素自作聪明地以为他十八岁就能推翻传统上关于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论证(Cosmological Argument),在Brightman看来,这却令人发噱了。[vii] 因为其谬误相当简单,在于混淆了上帝与世界,——按照基督教信仰的理解,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属于所谓“范畴上的错误(categorical fault)”。因为上帝是创造者,而世界上其他一切都是被造的,是偶发之物(contingent being);因此,一切偶发之物需要一个起因,不等于上帝需要一个起因。我原来举的一个例子,虽然尖锐点,倒颇能说明问题:我们不能因为罗素扎了一个稻草人,于是根据稻草人的脑袋里面都是稻草,就说罗素的脑袋里面也都是稻草。这叫做创造者和被造者“在范畴上的差别(categorical difference)”。     自然律的论证 这是所谓关于上帝存在的目的论论证(teleological argument)的一种。罗素在这里有两个子论点。第一点,往好里说,是他认为我们应该把“约定性的(prescriptive)”律和“描述性的(descriptive)”律加以区分;往坏里说,则是他认为,因为科学家所能给我们的自然律都是描述性的,所以自然界实际并不存在任何本质上的规律。但无论怎么说,罗素靠此点并不能驳倒自然律的论证,因为自然律论证的重点不在于科学家以何种具体的方式来描述,而在于描述本身的可能性,或者说,自然界本身是否有秩序存在,以至于科学家可以对它进行描述。否认了这一点,实际上就否认了科学的合法性。而这对无比推崇科学的罗素来说,无异于自打嘴巴。     接下来的第二点,如果我们接受约定性和描述性的区别的话,罗素认为接受上帝作为自然律的约定者也有困难,因为上帝制定规律的原因或者:①不在自己以外;②在自己以外。一般来说,对①的批评在于,这样一来上帝就任意了(arbitrary)。但明显罗素这里没有采纳这种批评,而与其第一点混淆了,即他认为规律有例外。但是,如果我们承认科学家所做的仅是描述性的工作的话,那么出现例外毫不奇怪。因为问题的关键仍在于是否有可描述的东西——无论你描述得怎样——,而不在于如何描述。我想实际比较可能的情况应该是罗素作为有相当造诣的家,原本知道这种对上帝任意性的批评;而他在这里提出这一点,原也是要以此来反驳。但老先生当时正处于亢奋状态,思维有点混乱,结果就把第一点和第二点搅在一起了。对②,罗素认为这样一来,上帝就非真正的终极了,——这么说当然对。因此,对基督徒来说,上帝制定自然律的原则当然不在自己以外。但这并不任意,因为基督徒所信仰的上帝并不是一个唯意志论的怪物,而是有智慧、公义、圣洁等一系列具体的属性。因此,上帝一切的作为都与自己的本性相合。“上帝不能背乎自己。”这样,我们就既不能说上帝做事的准则在上帝以外(以至于上帝不再是终极),也不能说上帝做事毫无根据(以至于任意)。     设计论论证 这是目的论论证的另外一种形式。[viii] 粗略来说,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本意要反驳设计论,因此罗素在这里也以此为论点。Geisler认为罗素在这里犯了一个经典的逻辑错误,[ix] 但我倒觉得Geisler把他看高了,用现代无神进化论的看法取代了罗素的看法。就现代的进化论和设计论之争来说,若没有引入“变异(mutation)”的观念,进化论本质上就会蜕化成循环论证(tautology)。从纯粹思辨的角度来说,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们看到生物都与环境适应得很好。那么如何解释这种适应性的出现呢?设计论者说,这是因为设计者的设计;而进化论者说,这是因为变异和选择的结果。Geisler认为,除非事先就假设了这两种解释是非此即彼的,否则两者并不一定冲突,因为从纯粹逻辑的角度来看,二者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就好象要解释我为什么现在不饿,那么原因既可能是因为我五分钟前刚吃了东西,也可能是因为我午饭吃得比较多,也可能两个因素都有,更也可能是我五分钟前吃的就是午饭!现代辩论的双方的确常常在此点上混淆不清。但罗素只用了一个意思很含混的“适应性(adaptation)”一词,很难让人相信他有现代进化论者那样的了解。     这从罗素对设计论的攻击也可以看出来。罗素在这里要讲的大约是所谓邪恶的问题。不过就技术上来说,他犯了一个很低级的错误,因为具体到生物进化论来说,邪恶问题具体体现在所谓“无用”或“有害”的生物器官或组织上,而不是社会现象中的邪恶。社会中的邪恶现象实际上正好带入基督教的堕落和救赎的观念。而堕落也是基督教对邪恶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回答。不过,就纯粹逻辑的角度来说,正如Nash所指出的那样,邪恶问题(包括在生物上的应用)在逻辑上并不必然给基督教的上帝观带来困难。[x] 但与上面类似地,我怀疑罗素在这问题上深入思考的兴趣,因为他马上讨论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式的机械宿命论的世界观,虽然这种世界观与他的伦理学完全相左,正如他在清醒时也承认的一样。[xi]     道德论论证 罗素对道德论论证的反驳实际上与他对自然律论证的反驳一样,所以对他的回答也与前面一样。上帝本为善,所以当上帝说一物为善时,祂既不必诉诸于外在的标准,也不必流于任意。总的来说,罗素对上帝的理解还是局限于抽象的理性主义圈子,对基督徒所信靠、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并不认识。     补偿公义的论证 严格说来,传统上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并不包括一种所谓“补偿公义的论证”。这种论证就罗素所描述的形式来看,也不太有说服力,因为它以「公义已经存在」为更根本的前提。但这个前提显然与通常谈到上帝时,自然就以上帝为终极的观念相左。虽然如此,罗素显然在这里没有真正做逻辑思辨的兴趣,而在于迎合听众对科学的狂热,所以他的反驳也经不起逻辑的推敲。罗素这里隐含的前提包括归纳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问题,所以要跟他抬杠的话,只需要指出一些反例就可以了。当然对基督徒来说,更关键也是更自然的,就是告诉他将来的世界,根据圣经,是「新天新地」,所以他的归纳法不能用,就可以了。     基督的品格 从这里开始,罗素进入了为什么他不是基督徒的第二大理由的阐述,即基督并不能令他信服。我想因为修辞的原因,罗素先还假惺惺地要说两句基督的好话,以给人公允的感觉。不过,这除了迎合当时听众中反基督教的狂热情绪以外,大约就只能骗骗对基督教毫无了解的中国知识分子了。Jager说他常常把靶子故意“不负责任地夸张(unduly inflated)”,[xii] 我倒更倾向于Brightman的看法,认为罗素因为过早就太轻率地放弃了对宗教问题的探求,所以很多问题其实根本就是不懂。[xiii] 当然,考虑到罗素的极端个性,即对凡与他意见不同的人,他都要极尽抹黑之能事,[xiv] Jager的看法也不无道理。     比如罗素在这里举了基督的四句话,以证明他本来多么欣赏基督,但基督徒们太不争气。当然,我们承认上有很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的行为并不荣耀基督。但是若我们同意信仰的核心不是由信徒的行为来定义的话,那么这自然不成为罗素不愿意成为基督徒的理由。不过罗素显然不是要在这里作这样的思考,因为如果仔细看他所举的例子和他所作的引申,若往好里说的话,我们可以说他真是不懂,因为这涉及到一些释经学原则的问题;往坏里说的话,则他是故意怀着恶意了。罗素举的第一句话是基督在著名的登山宝训中的一句,即所谓“别人打左脸,把右脸也给人打”。基督在这里教导信徒不要以恶抗恶;罗素却解释为要纵容邪恶,并进而指责何以基督徒们都没有纵容。第二句是基督关于不要论断的教导;罗素扭曲为不可伸张正义,于是社会上伸张正义的基督徒在罗素眼里都变成不遵从基督教导的了。第三句是基督关于无伪的爱心的教导;罗素则解释为放弃原则的乡愿,于是基督徒按照正常的经济学原理进行财政管理的辩论也成了与基督的教导相违。最后,罗素把基督关于舍己的教导等同于要人抛弃一切物质的财富,这样当然又有一大片基督徒不合格了。从这几个简单例子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罗素或是出于无知,或是处于故意,把基督的话作了“不负责任的夸张”,因而其攻击除了迎合一些本来就很反对基督教的人以外,就是蒙蔽对基督教不甚了了的人了。他后面的攻击,基本上都是同一手法,我们下面一个一个来看。     基督教导的缺点 虽然说要讲几点,但罗素在这里实际只讲了一点,即他认为基督教导说,祂的第二次来临是在门徒们的有生之年;但事实上这并没有实现,所以基督并不聪明。但这明显是他的误解,因为基督并没有这么教导。他举的几个例子,根本就是把几种情形硬按自己的意思拉在一起。比如,他举的“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一句,出自马太福音10:23,情景是基督差派他的门徒去宣教。就上下文来看,基督丝毫没有教导关于末世的事教导,而是坚固门徒受逼迫时的信心,即应许会随时拯救他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同样出自马太福音16:28,马可、路加福音也都记载了类似的话,根据下文的记载,很显然基督是指着祂登山变像说的。最后,对“不要为明天忧虑”一句,普天下大约只有罗素一个人才能作如此天才的释经了,因为正常的释经学者都知道这是基督为了教导关于天父护理的恩典,并坚固信徒的信心而说的。事实上,基督明白地教导说,他再来的“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独父知道。”(太24:36)他怎么可能又说,那日子就在门徒们的有生之年呢?     另外,罗素在这里也提到耶稣基督的真实性。虽然从圣经研究史来看,的确在上曾有一段时期,有一些圣经学者对此提出过怀疑。但按罗素对宗教的认知程度,我很怀疑他在这里讲的是否是这些圣经批判学的内容,还是只是信口开河而已。但无论如何,现在主流圣经学者已经抛弃这些过分极端的看法了。[xv]     基督的道德问题 正如多位作者都指出一样,让罗素来评论别人的道德这件事本身就很滑稽,这不单因为罗素自己的道德生活一塌糊涂,[xvi] 而且就在《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同一本书所收录的另外一篇文章,“我相信什么”中,罗素就明明白白地宣称,“严格说来,我并不认为有所谓伦理知识这件事。”[xvii] 换句话说,真要按罗素的来跟他较真的话,他这里所说的一切不过是“我不喜欢基督”而已,跟“基督的道德究竟如何”毫无关系。当然,在群情激昂的大众面前,他就很“智慧”地把自己的收起来了。     看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对罗素攻击的所谓基督的道德问题就比较容易看清楚其诡辩的地方了。他所谓“重要性很大”的问题,无非是说基督教导了最后的审判。试想一下,我们若看见一个人要干坏事了,于是告诉他说法网恢恢,并严厉警告他不要玩火,这能算是我们的道德问题,而且是很严重的道德问题吗?另外,「按照法律发出警告」与「滥用法律」、甚至「冒用法律、私设刑堂」,是完全两回事,罗素居然要前者为后者负责,真不知道他的道德观是从哪儿来的,——肯定不是地球!呵呵。     他所谓“重要性较小”的问题当然也没什么新意。要知道,基督把鬼赶出来以后,鬼总要逗留在某种地方,无论是猪群也好,树林也罢,还是就在大地上游游荡荡。我相信无论那种情况罗素都找得出来说词。比如说,让鬼“走开了事”吧,那么我们的罗素先生一定会说基督做事不彻底,不负责任,因为鬼在外面继续游荡,万一附到了罗素先生身上怎么办?而至于让鬼到猪身上,我实在看不出来罗素吃猪肉比这仁慈了多少。总之一句话,罗素在这里是在用修辞的手法引导听众和读者的情绪,并没有任何有意义的思考。对无花果树也一样。罗素同样用了移情的手法,先把树木拟人化,赋以人的情感,然后再替无花果树叫曲。但问题在于,只有有位格者,比如人,才能谈论诸如公义、是非、曲直这一类的伦理问题。否则的话,罗素每次写文章的时候,他是不是也要考虑他桌子上的纸如何痛,笔如何委曲呢?基督在这里以无花果树为工具来说明以色列人悖逆神的结局,与罗素砍一段木头做桌子有什么差别呢?何以到基督身上就变成了道德问题?     情感因素 罗素对宗教中的情感因素指责很多,大约是因为他自己在这方面很敏感,也很善于调动和利用大众的情感吧。因为他这里前半段的手法,就是利用情绪的感染力来达到说服效果的绝佳范例——他毕竟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从逻辑上来说,他讲的这个故事完全以「根本就没有上帝」为事实前提,因此丝毫不具说服力。他的后半段更是打胡乱说。我们不否认,上有很多在基督教名义下做的错误事情,但这不等于基督教对人类文明完全没有贡献——要按这种逻辑,没有任何东西对人类文明有过贡献了。事实上,犹太—基督教文化与希腊—罗马文化是西方文明不可缺少的两条腿,乃众所周知的事情。[xviii] 文化、社会、人类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可谓汗牛充犊。就以罗素提到的废除奴隶制度为例,在英国,这件事的成就恰恰就是基督徒政治家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不懈努力的结果。[xix]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恰恰就是罗素随意发放肤浅之辞,也引得其知识分子对罗素崇拜得五体投地的中国,她的近/现代化进程就从基督教那里得到了关键性的帮助。[xx] 这些恐怕都是罗素在受情感因素控制时不能明白的事。     教会是怎样阻碍进步的 用Brightman的话说,罗素在这里的逻辑是“故意地制造借口”,[xxi] 因为个别的例子并不能作为整体教义的考量。否则的话,任何一次医疗事故都可以作为「医学阻碍人类进步」的证据,任何一次科学探索的失败(比如挑战者号的爆炸)都可以作为「科学阻碍人类进步」的证据了。至于事实方面,我想上面一段的回答已经够了。     恐惧是宗教的基础 罗素在这里的高论当然经不起任何事实和逻辑的推敲。比如,罗素肯定没听说过基督教上有一类叫做“殉道士”的人,这些人因为“害怕”,以至于在遭受逼迫的时候,宁愿死也不放弃信仰。而整个基督教中都贯穿着这样愿意为信仰而忍受逼迫的人(与事实矛盾)。又比如,从逻辑上说,有人因恐惧而选择宗教,并不等于所有选择宗教的人都是因为恐惧(逻辑不等价);心理因素最多只能解释人们为何会选择信仰——所谓“病急乱投医”,但并不能解释为何人们会具体选择这种信仰(逻辑不充分);最后,人们因害怕而做一件事,并不等于这件事就一定不好。比如,罗素因为害怕赤脚走路扎到钉子所以穿鞋,这是否意味着罗素穿鞋这件事就大逆不道呢(逻辑不必要)?实际上,所谓「恐惧是宗教产生的原因」不过是在西方思想史上,曾有一群鼓吹所谓“实证主义”的人所倡导的说法,而现在早已被主流学界抛弃了。     我们要做什么 在一大群狂热的听众面前,罗素当然把人类说得充满希望,“人定胜天”。他大约想不到过不到十年,同样的人类在他笔下就已变得毫无价值、丑陋、残忍、好斗,比动物都不如了。[xxii] 当然,无论那种情况,罗素都是作为导师在对人类进行语重心长地劝诫的。[xxiii]     结语     考虑到罗素在宗教问题上实际认识的肤浅,这篇演讲其实并非那么难回答。正如Smith和Bahnsen所指出来的那样,罗素自己的并不能给他提供任何对宗教问题进行批判的基础。他后来的逻辑原子主义(Logical Atomism)给出的形而上学其实也相当混乱,[xxiv] 而他1949年出版的《人的知识》(Human Knowledge)更被学术界评为“巫婆的唠叨。”[xxv] 甚至他的辩护者Jager虽想极力证明罗素在宗教问题上的看法不那么肤浅,也不得不痛苦地承认,至少罗素的后半生在这上面乏善可陈。[xxvi] 而罗素早期的所谓“洞见”则更多应归因于他思想中的柏拉图主义因素,但这些因素后来却为他所抛弃。这样一来,他就只能陷入更深的不可知论,遑论任何有意义的价值判断了。     作为家的罗素如果老老实实地呆在书斋里倒也罢了。然而他却是不甘寂寞的人。在上明显江郎才尽的时候,他转向普罗大众以继续满足他的虚荣心。他甚至自己都承认,写那些东西纯粹是为了赚钱。[xxvii] 但问题在于,这样持之以恒哗众取宠的结果,就是     象年代的爱因斯坦一样,对世界各地的普罗大众来说,罗素成了抽象家的精华、原形,思想机器的体现。什么是呢?那,就是伯兰德罗素谈论的那些事儿。[xxviii]     更不幸的是,罗素1920年代对中国的访问深深影响了这个国家一代甚至几代的知识分子。在北京大学逗留一年,留下了一系列与其说是基于他对中国的认识,不如说是基于他对西方文明的牢骚而“托物言志”的高谈阔论之后,[xxix] 这位“人类的导师”挥挥手带走的,却不单是一片云彩,而是这文明古国在她痛苦的现代化寻求中一片迷惘的眼睛。中国知识分子何时才能从这些二流牙秽中清醒过来,真正地“睁眼看世界”呢?     9/19/2003     参考文献     Covenant Media Foundation. [online] Accessed 9/8/2003. Available from : internet.     Geisler, Norman L.. 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Grand Rapids: Baker, 2000.     Greene, Albert E. Jr., Christianity And Western Culture. [中译],赵中辉(译)。基督教与西方文化。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1994。     Honderich, Ted (ed.).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1995.     Jager, Ronald. The Development of Bertrand Russell’s Philosophy. New York: Humanities, 1972.     Johnson, Paul. Intellectuals. New York: HarperPerennial, 1990.     Monk, Ray. Bertrand Russell: The Spirit of Solitude .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96.     Moorehead, Caroline. Bertrand Russell: A Life. New York: Viking, 1992.     Nash, Ronald. Worldviews in Conflict. [中译],贺宗宁(译)。思潮中的争辩。香港:天道,1995。     Russell, Bertrand. Why I am not a Christian.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57.     ——. Religion and Science. New York: Henry Holt and Company, 1935.     Schillp, Paul Arthur. (ed.). The Philosophy of Bertrand Russell. Evanston and Chicago: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1944.     Smith, Ralph A.. Covenant Worldview Institute. [online] Accessed 9/8/2003. Available from : internet.     Wilkins, Michael J. and Moreland, J. P. (ed.). Jesus under Fir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5.     王忠欣。中国教会学校纵横:启蒙与造就。Ontario, Canada:恩福,2000。     新语丝。[在线] 9/8/2003读取。来自:互联网。     张文亮。弟兄相爱撼山河。台北:校园,1997。     注     --------------------------------------------------------------------------------     [i] 该文现可在互联网路上看到,。     [ii] 在互联网路上可以看到Covenant Worldview Institute的Ralph A. Smith牧师在其网站上的回应:Why Bertrand Russell Was Not A Christian, [online] 。他同时提到Greg Bahnsen博士另外在一篇实用护教学的文章中,以罗素为例作过的批驳:Apologetics in Practice, [online] 。Geisler在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的“Bertrand Russell”一条中,也花了相当的篇幅回应罗素的这次演讲。最后,我曾看到过章力生先生对此文的批驳,但现在一时查不到其出版日期、地点。     [iii] 除了下面将提到的Brightman和Jager以外,他的几位传记作者,比如Moorehead,Monk等,都有类似的评论。Johnson以一个自己亲身与罗素交往的例子说明了罗素这种随心所欲运用“无聊的逻辑(Logic Fiddlesticks)”的情形。Intellectuals, p.224.     [iv] 比如,Brightman说,罗素在此文中表现得象一个“傲慢的檄文执笔者,用的是一些琐碎的论点,令人眼花缭乱的夸张,以及偏颇、有选择性的例子……毫无吸引力和说服力,””Russell’s Philosophy of Religion”, in The Philosophy of Bertrand Russell, p. 554。Jager,特别以《我为什么不是基督徒》这本书为代表,也如此评价罗素这一类作品:“写得很草率,还时常带着怒气……其效果有时让人很为他害羞。”“没有罗素通常的光彩和灵气。”The Development of Bertrand Russell’s Philosophy, pp. 484, 486。     [v] 参见,例如,M. Sainsbury, “Russell, Bertrand”, in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pp. 783-784. 亦可参看Chisholm和Boodin在The Philosophy of Bertrand Russell中相应的文章。     [vi] 参见,例如,罗素自己对Brightman的回答,“Reply to Criticism”, in The Philosophy of Bertrand Russell, p. 727.     [vii] E. S. Brightman, ”Russell’s Philosophy of Religion”, in The Philosophy of Bertrand Russell, p. 540.     [viii] 这是我对照了罗素的英文原文以后才认识到的。我最初接触到的中文译者把“design”翻译成“事先计划”,虽然从意思上来说不错,但显然可以看出译者对相关的神、术语不甚了解,所以我当初也受了一点误导。     [ix] N. Geisler, “Russell, Bertrand”, in 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Philosophy, p. 678.     [x] R. Nash, Worldviews in Conflict. 中译本,思潮中的争辩,贺宗宁(译),pp. 95-96.     [xi] B. Russell, “Reply to Criticism”, in The Philosophy of Bertrand Russell, p. 720.     [xii] R. Jager, The Development of Bertrand Russell’s Philosophy, p.484.     [xiii] E. S. Brightman, “Russell’s Philosophy of Religion”, in The Philosophy of Bertrand Russell, pp. 540-541.     [xiv] P. Johnson, Intellectuals, pp.208-209.     [xv] 参看,比如,Wilkins & Moreland, Jesus Under Fire, 特别是第八章,Jesus Outside the New Testament: What is the Evidence? by E. M. Yamauchi. 笔者曾翻译此文,现收于基督徒网络文帖存档。     [xvi] P. Johnson在其畅销书Intelletuals关于罗素的一章中,详细分析了罗素在战争与和平、两性关系、以及与其合作者的关系等方面道德乱七八糟的情况。pp. 203-224.     [xvii] B. Russell, “What I Believe”, in Why I Am Not A Christian, p. 60. 罗素在伦理学上的问题,其他几位研究者中也都注意到了,甚至罗素自己在清醒的时候也供认不讳。参见J. Buchler, “Russell and the Principles of Ethics”, in The Philosophy of Bertrand Russell, pp. 511-535,以及罗素在同一卷书中的回应,”Reply to Criticism”, pp. 719-725.     [xviii] 参见,比如,A. E. Greene, Jr., Christianity And Western Culture, 中译本,基督教与西方文化,赵中辉(译)。     [xix] 参见,比如,张文亮,弟兄相爱撼山河。     [xx] 参见,比如,王忠欣,中国教会学校纵横。该书专门阐述中国如何因传教士们的帮助,从传统中式教育走向现代西式教育。事实上,根据王忠欣的研究,基督教不仅在教育,而且也在医药卫生、现代西方科技、文化、社会、政治的引进、中国政治革命、社会进步(包括妇女解放、社会慈善、甚至禁烟)等方面对中国的近/现代化都有重要的贡献,几乎遍及了各个层面。个人交流。     [xxi] E. S. Brightman, “Russell’s Philosophy of Religion”, in The Philosophy of Bertrand Russell, pp. 543-544.     [xxii] E. S. Brightman, “Russell’s Philosophy of Religion”, in The Philosophy of Bertrand Russell, p. 547.     [xxiii] P. Johnson, Intellectuals, p. 197.     [xxiv] M. Sainsbury, “Russell, Bertrand”, in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pp. 783-784.     [xxv] Norman Malcolm, Philosophical Review, Jan., 1950. 引自P. Johnson, Intellectuals, p. 200.     [xxvi] R. Jager, The Development of Bertrand Russell’s Philosophy, p. 485.     [xxvii] M. Sainsbury, “Russell, Bertrand”, in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p. 782. Johnson也记载了罗素每天如何精心地算计他每一篇东西所赚的钱。P. Johnson, Intellectuals, p. 198.     [xxviii] P. Johnson, Intellectuals,, p. 199.     [xxix] C. Moorehead, Bertrand Russell: A Life, pp. 331-333.     (本文转贴自基甸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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