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法附则中其他单位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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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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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试卷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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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释义】  本条是关于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职业禁忌的含义的规定。
        本条关于“职业病危害”的解释包括两层含义:第一,这种危害是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是与特定职业相伴随的,不包括其他场合的危害;第二,这种危害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遭受职业病。如果某一危害不会导致职业病,即使存在于工作场所,也不能称为职业病危害(有时可能是职业安全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中的化学因素,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化学物质和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主要包括异常气象条件、异常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等;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长时间不良体位、劳动强度过大等劳动过程中的其他有害因素以及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等生产环境中的其他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主要是一种特殊的生理或者病理状态,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工作或者作业。
        第七十八条  本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参照本法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执行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本法第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应如何规范的规定。
        一、本法是规范本法第2条规定范围以内的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的,而根据该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也就是说,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活动受本法规范,这主要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首先对职业病危害比较严重的单位进行管理。
        但是其他单位也会产生职业病。虽然按照本法第2条的规定,这些职业病防治活动不直接属于本法的规范范围之内,但这些单位可以按照本条的规定参照本法执行。这里所讲的“参照”不同于“依照”,有着可以部分执行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通的含义。本法关于规范职业病防治活动的规定,其他单位在参照执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特点予以适用,但是不得违背本法的立法宗旨、指导思想以及本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的原则。
        二、同时,考虑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作为高度统一的武装集团的特殊性,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执行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七十九条  本法自日起施行。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本法施行日期的规定。
        法律生效日期的问题,是任何一部法律都要涉及到的问题。一部法律通过以后,就产生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生效、在什么地域范围内生效、对什么人有效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是法律的效力范围问题。法律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3个方面。法律的生效日期是法律的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
        法律时间效力又包括法律从何时开始起生效、到何时终止生效和法律生效后有无溯及力3个问题。我国以前制定的法律中,关于生效日期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法律条文中规定该法的生效日期,如《种子法》第78条明确规定本法自日起施行;二是在法律条文中没有直接规定具体的生效日期,而是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但法律何时公布,根据我国宪法关于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的规定,则由国家主席发布主席令来确定。目前,国家主席一般都是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的当天发布命令公布法律,如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引渡法》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发布主席令,公布了该法;三是规定一个法律的生效日期取决于另一个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时间,这主要是指企业破产法,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43条规定:“本法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三个月之日起试行。”当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尚未制定出来,所以《企业破产法(试行)》最终开始生效的时间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日生效后3个月的日。
        本法采用的是第一种形式,即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本法的实施日期,本条明确规定本法自日起施行,即本法自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自该日起,属于本法第2条规定范围之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都应当执行本法的规定;过去制定的法规、规章与本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以本法规定为准。同时,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法对日以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不予适用,这以前的行为应当适用本法生效之前、该行为发生时的有效规定。
        本法自颁布(日)至实施(日)间隔一段时间。这主要是为了使各有关方面利用这段时间做好本法实施的准备工作,比如清理有关与本法不一致的规定,制定一些实施本法的具体规定,对本法进行必要的学习宣传等,以确保本法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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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职业病防治法答题答案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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