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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通用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 篇1  一、考核内容  (一)农药管理两项制度推行情况;  (二)瓜菜果食用菌标准化基地建设情况;  (三)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四)整治行动和农资打假情况;  (五)质检机构建设情况;  (六)例行监测农残超标情况;  (七)县区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情况;  (八)培训与服务情况;  (九)突发事件与应急处置情况;  (十)信息交流情况;  (十一)日常工作情况;  (十二)工作亮点情况。  二、考核办法与步骤  采取日常考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常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市局工作部署、上报有关材料、参加会议及学习培训、配合省、市两级监测抽样等情况。  (二)年终考核(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10月10日到11月10日。县区自查,对乡镇(办)进行考核。各县区将涉及考核内容的有关资料(如农药监管制度、新建基地、编委批文、监测计划及报告、质检机构认证证书复印件、农药选购使用明白纸、简明技术规程或标准化生产技术手册、签收记录档案等)进行汇集归档,以备市考核组查阅。  第二步:11月10日到11月30日。市局组成考核组对县区进行考核。考核组先听取县局的全面汇报,然后查阅相关资料,最后到乡镇(办)进行实地查看。查看的乡镇(办)由市局在考核前抽签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乡镇(办)总数的30%。实地查看的重点主要包括“两项制度”的登记备案、基地建设、监管机构建设、检测开展情况、培训与服务指导情况等。  (三)计分办法  总分200分,按量化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量化考核表的得分即为县区年终分数。  三、考核结果处理  考核结束后,由市局通报县区年终分数。  四、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要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准备相关考核资料,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市考核组要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仔细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考察有关现场,严格按标准要求打分。考核结束要按考核内容逐条写出考核报告。  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 篇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掌握动态变化、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着力开展机构考核、技术培训和能力验证,提升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作用,按照省市县联动互补、检打联动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监测,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及收储运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影响因素进行排查评判,全面掌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效依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基本完成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复核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建设的5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验收。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省市县加强分层级的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800人次;强化市州定量检测和县市区快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盲样考核合格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品种、范围和频次,监测对象覆盖全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稻谷等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监测不少于400批次;县市区监测数量不少于3000批次;乡镇监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科学评判质量安全状况  省市县三级按照联动互补原则,合理安排,各有侧重,分别对辖区内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例行监测,确保每次监测抽样地点互不重复。省级与农业部例行监测时间、数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点监测14个市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全年按季度开展定量监测,共监测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叶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主要供市生产基地、中小型批发市场、超市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农产品,全年监测不少于4次,以定量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县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较大规模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快速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2000批次,具备定量检测能力的县市区定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监测信息由各级农业部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报,同时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安办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同时通过农业信息网公开。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解决突出问题  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规模化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例行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禁限用农药及例行监测中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品种为重点项目,以投诉举报为重点对象,以应对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需要为补充,以集中行动为主要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开展整治,及时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级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市县乡监测数量分别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监督抽查信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通报,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通报同级食安委(办)成员单位,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对检出国家禁用农药及非法添加物质的,同时报送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级上报,由省农业厅统一通报。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研判,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针对影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潜在隐患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委托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站(室)承担。采取调查研究、随机抽样、资料分析等方式,对影响全省大宗消费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因素开展排查和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及其影响范围、环节、趋势和程度,建立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目录,提出防控意见和建议,为科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信息原则上不对外部公开,必要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省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领导。  (四)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大力提升质检机构能力,督促国家规划的县级质检机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集中采购进程,按照设计批复的期限完成建设验收并尽快发挥效益。年内完成对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阳、邵阳、娄底、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个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0个一期规划县级质监站的机构考核,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上半年对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和已建成运行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定量检测能力验证,对其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快速检测能力验证,检验各级质检机构技术水平,提升质检机构整体能力,为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奠定基础。  按照“分层负责、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体提升”原则,以质检机构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基础规范》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课和跟班带教为主要方式,分类别、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培训。省厅负责市县质检机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培训,委托基础条件较好、检测水平较高、获得“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跟班带教培训技术骨干;各市县负责培训本级和辖区内检验检测人员,完善检测人员职业操守、工作能力、质量意识和法律知识等考评,全部经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大力提升检测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和例行监测计划(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监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有序运行。  (二)加强监测规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在监测抽样的过程中给予支持和协助。同时,合理部署本级监测抽样点,确保样品真实性和代表性。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加强质量控制,完善质量手册,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可靠,同时做好检测结果的上报、反馈与保密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已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均达96%以上且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厅将加强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检查力度,采取发督办函、现场整改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实施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和支持;对工作落后、没有达到考评目标的进行通报公示。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同时,加强监测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联系和会商制度,查找分析问题及原因,跟踪督办,及时整改;加强检测和执法有效衔接,检打联动,严厉查处。承担监测任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  1、完善监测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形成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市场开办者严格自检、委托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  2、加强质量检测。农产品质检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定期公示上报制度,定期分析市场农产品质量规律,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信息并接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任何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便利条件,不得拒绝检查或不提供检查人员所需的相关资料。  3、完善检测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等要强化自我检测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自检,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配送中心开办者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验证、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示制度,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和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进行销前验证与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农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  4、强化检测队伍。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质量检测人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构建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安全追溯体系  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登记、记录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检疫情况;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四)、构建规范的市场流通体系  1、积极推行农产品“场地挂钩”工作。加强市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在认真核实确认已有“场地挂钩”基地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扩大和增加“场地挂钩”基地的数量、规模。加强对“场地挂钩”基地的督导检查,推进企业或基地严格自律。外地进入新郑市场农产品,首次进入新郑市区时,必须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在备案的基础上,经营者每次还应随车携带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鼓励"场地挂钩"基地与我市市场建立销售供应协议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协议中应规定: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车辆以双方认同的方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市场有权处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采取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禁止其再次入场经营。  2、逐步实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各市场要积极引入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交易,对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进场交易予以优惠。  3、实行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的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让市民了解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管理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农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场内经营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并向市民推介优质农产品及生产基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单位的定期审核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及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布。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商业零售单位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应当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流通档案,开展检测检验和组织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应当就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向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承诺,保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5、鼓励无公害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在市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集中配送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放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经营通行证,再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  (五)、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积极开展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检工作,对查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失控、后果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责任。  2、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的处罚。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外埠基地,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通报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本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基地或企业,农业局要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市场;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凡连续三次抽检均有不合格农产品的,将实行停业整顿或责令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3、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六)、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加快制定我市各类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建设一批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努力打造出省级名牌、国家级名牌农产品。以建设示范点的方式逐步推开,到2011年,力争我市大宗农产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广面达到95%以上,“三品”标识率达到80%以上,主要名特优农产品98%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另行行文制定。  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 篇4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局决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水产品生产经营违规使用抗生素、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解决销售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的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水产品经营单位排查登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进行摸排,详细登记其字号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地址、销售水产品品种范围、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从事水产品批发等信息。  (二)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其认真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  (三)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实体店等水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检查其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及水产品零售经营户现场是否存有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等药物,如现场检查发现其有在水产品添加上述药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要强力督促其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要强力督促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向购货单位出具销售凭证,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加大检查力度,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在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水产品暂养期间添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专项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查主体资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  2、查产品来源。检查水产品经营户对销售的产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能提供同批次进货凭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是否向购货单位开具销售凭证,是否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  (二)开展行政约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行政约谈,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抽检监测。加大对水产品抗生素等兽药、禁用化合物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办公室主任XX。区局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监督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对于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依法按规定核查处置,彻查不合格水产品源头,坚决做到源头未查清不放过。要加大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涉及养殖环节的,要及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注重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 治理工作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公布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效,边整治边曝光。要重点宣传违法、失信经营者的查处情况,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要积极解答社会咨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反馈社会诉求为整治行动,争取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提升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  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区局食品股。  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检查涵盖农产品生产领域和农业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中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和病死猪违法销售等专项整治情况。  三、检查内容  1、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药的日常监管、执法查处、培训宣传等方面内容。  2、“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瘦肉精”的饲料环节、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等方面内容。  3、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兽用抗菌药中的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等方面内容。  4、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资产品的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案件处理等方面内容。  5、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茶叶的农资经营、安全生产、产品检测、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  6、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病死猪的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违法查处等方面内容。  具体评价细则详见附件。  四、检查方式  1、组织机构  县农业局成立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督查小组,挂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指导和监督该领域大检查工作。  2、检查办法  检查评分包括各职能单位的自查得分和督查小组对各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评分,最终得分由督查小组根据自查得分(占总分40%)和检查评分(占总分60%)相结合计算,实行100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所辖地域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直接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五、检查时间  20xx年8月1日至9月2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职能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内的归属职责进行全面大自查,并做好自查评分,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1日前上报到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将于9月5日至9月15日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督查小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局农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建立长效机制。  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 篇6  以提高液膜轴承的质量说明改进产品质量的通用方案  1、论证改进的必要性  该厂首先对前一年的150件不合格品进行分析,充分认识到只采用质量控制手段还不能彻  底解决问题,必须进行质量改进,才有可能提高轴承的质量。  2、确定改进的目标  运用排列图法,在圆度精度不足、壁厚不均、内衬脱离、光洁度不够、尺寸精度不够、加  工变形、磕碰划伤、切削热变形等8种不良品类型中,确定了“圆度达不到要求”作为质量改  进的目标。  3、成立组织  设立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批准方案。  其成员有总工程师、科室人员、用户代表、车间主任、  计划组长、工艺科、科研科、工人代表等人员组成。  另设一个诊断小组,组长是车间技术组组  长,该组聘请车工组、钻工组、镗刨组代表,质量统计员及其他有关技术人员和咨询人员参加。  4、诊断过程和改进过程  诊断小组采取的诊断步骤是:  (1)跟班收集资料,并整理数据和分析原因;  (2)分析工艺流程,找出工艺中不合理的因素;  (3)提出工艺流程的改进方案;  原工艺流程是:粗加工―精加工―烧铸内衬―车外圆―车端面―车内孔―热处理―半精车  ―两次浇铸内衬―精车内衬及端面―钻孔―?油槽。  改进后的工艺流程是:粗加工―浇铸内衬―粗车―钻孔―镗油槽―热处理―精车。  新工艺流程的特点是将一切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如磕碰变形、内衬脱离等)的工艺均安  排在精车之前。  (4)建议改进工艺装备,提高其刚度,以保证工件的精度;  (5) 改变切削用量,避免产生热变形。  5、克服阻力,贯彻实施  经过轴承工艺流程和工装的改进,按新工艺试制27件,并画出圆度的单值控制图,通过对  比,效果显著。  6、在新的质量水平上控制质量  制定新的工艺流程标准,利用工序控制点严格监督圆度这一重要质量特性。  至此,该阶段  质量改进工作宣告完成。  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 篇7  一、抽检品种、数量和检测指标  (一)抽检品种:以鲤鱼、草鱼、白鲢、花鲢、鲫鱼、斑点叉尾?、长吻?、黄颡鱼、鲶鱼、丁鱼岁、鲈鱼、云斑?等我市大宗养殖品种为主,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养殖情况进行品种选择。  (二)抽检数量:抽检分日常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其中日常监督抽检(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检测)样品80个;风险监测抽检(自行开展检测)样品240个。  (三)检测指标: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喹乙醇等指标。各地可以对一个样品有目的性的选择一个或几个指标进行检测,检验方法和判定限量值参考省局文件。  二、任务分配  (一)日常监督抽检  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积极与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衔接,结合渔业生产实际,按照要求安排抽样,并及时交接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10个;区和县水务局各2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1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5个。  (二)风险监测抽检  风险监测抽检主要由已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市水产渔政局和县(区)水务局承担。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和县水务局各40个。  (三)送市局监测抽检  送市局监测的样品由区县抽样后送市水务局水产食品检测室进行检测。具体送样数为:区、县各10个,其余县各5个。具体送样时间和品种由市水产渔政局另行通知。  原则上每次抽样应为不同的基地,防止重复抽样。如上次抽取的样品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下次抽样时应对该被抽检单位继续进行抽样。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是依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向社会宣传到位,确保水产样品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向领导汇报,落实相关经费,做好水产品抽(送)检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明确具体负责抽(送)样的工作部门和人员,确保抽(送)样工作的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确保工作质量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检测资质的水产品检测机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检测机构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抽(送)样品,确保抽(送)检样品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明确专人、严格手续,认真做好样品交接工作,按时完成样品抽(送)检任务。对承担有风险监测抽检的单位要制定自己的抽检计划,落实人员负责。  四、阳性样品的处理  日常监督抽查中出现的阳性样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风险监督抽查中出现的疑似阳性样品,检测人员应再次进行快检复核,经第二次复检结果仍为阳性的,应立即重新抽样,认真填写抽样单,并将样品送到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确定性检验,如确定为阳性样品按照日常监督抽查的阳性样品处理。  五、信息的报送  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抽检情况汇总报市局,并于12月10日前将全年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在抽(送)检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  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搞好我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强化我镇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测工作承担单位  镇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全镇农产品生产环节检测监管工作;清溪工商分局负责全镇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检测监管工作;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和清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具体承担全镇蔬菜生产基地、水果种植基地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生猪养殖场和镇食品公司屠宰场的畜禽兽药残留的检测工作和对全镇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抽检工作;全镇各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及超市应建立蔬菜、水果农残检测室(点),负责对入场销售的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二、检测对象、品种和范围  1、对全镇范围内生产基地上市前和市场上销售的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定性检测。检测品种以叶菜类蔬菜为主,适当抽取豆类、根茎类、瓜果类及其他品种。检测范围包括全镇范围内的生产基地、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等。  2、对全镇范围内生猪的例行抽检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检测工作。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检测范围包括全镇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含非法养殖场)及镇食品公司屠宰场。  三、检测的任务和要求  (一)生猪的检测任务和要求  1、基本任务  外调的生猪必须是供莞基地的生猪,每日进行抽样工作,并按任务要求均匀分配每日检测数量。生猪药物残留检测实行天天检、车车检、批批检。生猪药物残留检测样本数为(试纸法检测):  盐酸克伦特罗:屠宰场每天15份,全年不少于5500份。  莱克多巴胺:屠宰场每天7份,全年不少于2560份。  2、抽检结果的报送  生猪速测结果应在次日上午10时前通过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并上传至农检所。同时,化验员应将结果及时向兽医站(副)站长汇报,并出示化验结果报告书。  对检测结果合格的,由兽医站(副)站长会同食品公司当班的负责人,对被抽检的该批次生猪准以屠宰。  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准屠宰,同时兽医站(副)站长应迅速将抽检不合格猪只的数量、来源产地、生猪商贩名单向农林水办汇报。  农林水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召集农林水办工作人员、兽医站工作人员和食品公司负责人到屠宰场现场处理不合格生猪或生猪产品。  3、检测不合格的生猪来源的追查  对检测不合格的生猪,应核查耳标号码、检疫合格证明的号码及发证单位、签发检疫证的检疫员姓名、畜主(生猪商贩)的姓名,向畜主(生猪商贩)询问生猪购入来源,并将这些资料报告市兽药与饲料监察所。对来自本镇的生猪,由农林水办会同兽医站并实施跟踪检查,待复检合格方允许出栏。  对来自本市其他镇区或外市的生猪,由兽医站向市兽药与饲料监察所报告,交由市兽监所做出处理。  4、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的处理  对经检测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应予以无害化处理,不准屠宰、销售,也不准让畜主自行拉走,确保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不流入市场。对抽检不合格的同群猪(来自同一个养殖场)也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处理前,应提醒畜主可提出对同群猪进行全面检测的请求,但有关费用由畜主承担;检测合格的可予以屠宰,检测不合格的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可在农林水办和兽医站人员监督下,由畜主自行进行,也可由畜主委托兽医站代为处理,但畜主应签立书面委托处理书。若畜主既不同意自行处理又不同意委托处理时,由农林水办和兽医站2名以上执法人员依官方取样程序取样后,交由市兽医饲料监察所对猪只进行强行无害化处理。  (二)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任务和要求  1、基本任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任务:  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检测数量,确保本地生产蔬菜的安全;加强对全镇辖区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经营蔬菜水果的超市等的抽检力度,杜绝不合格蔬菜、水果流入市场,走入餐桌;加强对全镇辖区内的重点酒楼(昌明、天天渔村、怡香阁、怡香食府等),以及机关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办的饭堂所购买的蔬菜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应将结果抄送被抽检单位的主管部门。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的任务: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样本数每单位每月不少于250个,全年不少于3000个。  2、工作职责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镇范围内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测,对检测不合格样品要发出延期上市通知,追查用药情况,对生产者进行宣传教育,并监督整改。  负责全镇范围内蔬菜生产者安全生产宣传指导及监督,确保不出现因食用残留农药蔬菜中毒事件。  检测结果要及时存档,按时报送检测报表。  每月一次到全镇范围内销售农药的农药店检查,如有发现销售违禁农药、假冒农药、过期农药,马上通知镇农林水办及有关部门处理。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农药残留检测室(点)的工作职责:  对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应自行销毁,该单位负责人要马上将不合格的蔬菜或水果的货主(或种植者)的姓名、来源地、数量报告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  3、检测结果的报送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每日将检测结果通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信息系统上报市农检所。其中,蔬菜使用RP410联机检测的,检测结果实时上传;使用PR3000、酶标仪等仪器进行检测的,应在当天下午15时前通过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并上传至市农检所。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的检测室应在每天上午12时前,将当天的检测结果传真或电邮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办公室。  4、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来源的追查及处理  本镇大田检测含有禁用农药的蔬菜、水果,必须进行销毁处理;对检测出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水果,要发出延期上市的通知,并实施跟踪检查。  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检测出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水果,各检测单位应当场予以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货主承担同时各检测单位要追问货主本批次蔬菜水果的产地来源,并报告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  镇兽医站(副)站长将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的产地来源报告农林水办。产地属本镇的,由农林水办会同镇农产品检测组按第一款处理,产地属本镇以外地区的,由农林水办报告市农业局,交由市农业局处理。  四、工作要求  1、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抽样程序和检测标准严格开展检测工作,抽样地点及品种应具代表性,采样地点、采样时间应相对固定,采样品种及数量应相对稳定。  2、被确定的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样,否则其产品视同不合格产品处理。  3、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应逐步推行使用酶标仪等检测容量大、准确度更高的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效能。同时,要注意加强对各类检测设备和仪器的维护,按规定做好仪器检定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 篇9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县情。  全县幅员面积2165.35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45个行政村(其中,磨西镇、新兴乡由海螺沟景区管辖),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8.8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7467人),总耕地面积71925亩。2014年农业生产总值4.6172亿元(其中:重点农产品(蔬菜)种植面积40012亩,年产量100552吨,年产值3.0165亿元),农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1、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建立完善了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充实县农牧和科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人员力量,配齐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2人,动物卫生检疫人员8人;将10个乡镇(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管辖的磨西镇、新兴乡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设在“农技综合服务站”内,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兼农残快检员1名、农残快速检测仪器1套。  同时,我县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正加快建设,仪器设备已完成政府采购,业务用房正进行装修。  2、品牌培育情况。  一是我县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工作;二是培育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食品1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  3、畜禽屠宰情况。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了“生猪进厂验收制度、产品进销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无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出厂销售”的情况发生。对有害肉品全面实行无害化处理,实现了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二是在责任上加以约束。我县与生猪屠宰场承包商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对屠宰厂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条例》第七条要求的;在屠宰厂内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屠宰病死猪、注水猪的;生猪进场未验收检疫、猪肉出厂未检验的和有其它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从源头上保证猪肉品质。  三是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县尚未建成禽类定点屠宰场。对禽类的屠宰监管,我县主要通过派出专业人员对城区及周边两个禽类交易市场进行报检及抽检管理的方式进行。明确要求上市进行销售的活禽必须附带产地检疫合格证,市场内销售的禽类必须具备检疫合格证方能进行销售,坚决杜绝病、死禽类的销售。  4、开展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域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的要求和举措;二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各类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创建思路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目标,以县级政府为建设主体,以落实法律责任为核心,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发展“三品一标”农业品牌为抓手,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努力创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  三、创建目标  (一)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三)构建“政府负总责、乡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四)主要优势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四、创建内容  (一)健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二是在县农牧和科技局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配备2名专职监管人员;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12名以上的专职执法人员、1套摄像和速测仪等必要的取证设备、1辆有“农业执法”标识的专用执法执勤车和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三是在10个乡镇分别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和农残检测站,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名专职农残检测员,配置1套农残快速检测仪器;四是在75个涉农村各配备1名专(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严格落实县、乡(镇)、村三级岗位职责、工作经费、监管手段3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二)依法做好产地管理,强化农资监管。  1、根据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做好产地质量监督。  一是禁止向原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等有害物质;  二是引导生产者及时清除农田的农用残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装物;  三是加强产地环境检查,净化产地环境。  2、强化农资监管。  一是强化农资监管,推行诚信经营,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  二是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严厉打击禁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等行为,确保全县农资市场监管面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培育农业品牌。  一是以我县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猪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改善生产条件。  二是依托农产品生产企业(园区)、农民专合组织和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制订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将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作成简单实用的操作图(或明白纸),加强技术培训,确保生产技术规程一户一份。  三是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  四是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提升工程,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规范用标行为,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做好源头监管。  一是积极构建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检测室为支点、生产基地为基础的监测网络,监测覆盖主要生产基地、企业(园区)、专合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类别涵盖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导主业。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检验检测。配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和取样必备交通工具,取得计量和资质“双认证”,提升检测能力,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相关部门)处理;建立乡(镇)农产品农残速测站,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园区)、专合组织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  三是将全县“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10个乡(镇)纳入监测范围,年定性抽检样品不低于1500个,确保“三品一标”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五)推行质量追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1、建立完善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规范产地编码规则、生产档案记录、产品包装标识,建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结合良好农业规范的实施,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带动农户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产品准出制度、产品质量信誉制度,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制度,实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监管,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锁定问题环节和责任人,必要时进行产品召回或惩罚措施。  2、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的生产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生产信息真实有效。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各乡(镇)根据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做到内容真实、编号有序、有据可查;加大“农超”对接力度,设立“三品一标”农产品专柜,严格用标管理。  (六)健全落实监管制度,做好应急管理。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生产巡回检查、监测预警、执法监督、舆情控制、举报奖励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落实县、乡(镇)监管机构、办公场地、工作人员、牌子、印章、制度、资料、人员培训等(共计10万元)。  (二)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购置农残速测仪10台(套),支付检测采样费、设备维护费、耗材费、人员培训费;指导各乡(镇)开展日常检测费用,督促指导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工作等费用(共计20万元)。  (三)追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用于:一是县级监管平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设备1套(1.5万元),数据监管设备1台(1万元),视像采集设备1套(1万元)。二是县级终端查询设备购置:追溯终端查询机1台(1万元)。三是企业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处理设备(二维码打印机)2套(3万元),移动数据采集器和视像采集设备2套(3万元),耗材(碳带、标签纸)2.5万元,搭建平台补助建设费(包含追溯软件购买和三年服务费)5万元。四是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资料印制等费用2万元(以上共计20万元)。  (四)购置执法取证设备。主要用于购置农业执法取证所需设备及配套设备等。包括笔记本电脑2台、便携式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台、扫描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2台、投影仪1台(共计10万元)。  (五)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于“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品牌申报奖励、品牌用标补助、品牌营销、品牌专销店建设等(共计20万元)。  (六)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主要用于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2-3个,统一制作和印制技术规程、标牌、操作卡、明白纸、生产档案(三大记录),推广绿色防控等(共计5万元)。  (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主要用于农业投入品营销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高毒定点经营专柜销售、任身份证实名购买、索证索票建立营销档案,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与管理等(共计7万元)。  (八)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农产品生产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等)对合格农产品出具产地准出证明资料设计印制、速检耗村,收、贮、运、保鲜环节监管等(共计5万元)。  (九)技术宣传培训。主要用于每年组织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学时不低于40小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范围广泛宣传;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核心示范区(店)标识标牌(共计3万元)。  六、创建进度  创建期限(20xx年5月-20xx年4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月)。  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工作动员会,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2月)。  1、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成立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  4、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  5、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  6、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检查;  7、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三)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3月)。  1、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等按照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将自查材料交至县农牧和科技局。  2、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四)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4月)。  1、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申请省农业厅考核评定。  七、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财政、农牧、水务、工商、质监、审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同时,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项目投资100万元(省级下拨,已下达至我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执法取证设备、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技术宣传培训等。  (三)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要求和举措。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整体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四)强化工作考核。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工作总结。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及时总结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要加强信息报送,于每月20日前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报送工作动态,每季度末报送建设工作小结。20xx年3月20日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 篇10  为切实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全市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做好信息核实。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对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核实工作,掌握生产基地名称、主要上市品种、面积及春节期间的上市量等信息。  二、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巡查。  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明确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二是落实对有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日常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档案规范填写情况,特别是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三、严格质量安全检测。  一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区域内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进行质量安全抽检,生产基地及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行全覆盖,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二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乡镇抽样检测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三是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对城区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春节期间抽检不少于3批次。  四、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市政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为期一个月(2月3日至3月3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市农委将对各县(市)区春节期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并针对性的开展检查活动。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将生产基地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2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各县(市)区将农产品抽检情况周报表(见附表2)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产品的质量管控方案(通用10篇)】相关文章:居家隔离管控方案(通用5篇)04-14街道居家隔离管控方案(通用5篇)04-14小区垃圾分类管控方案04-142022疫情管控后的复工复产方案(精选11篇)04-19对于居家隔离人员24小时管控方案(精选5篇)04-14学校疫情防控方案(通用11篇)04-14学校疫情防控方案(通用5篇)04-14学校疫情防控期方案(通用11篇)04-15学校疫情防控教育方案(通用5篇)04-15学校疫情防控演练方案(通用6篇)04-14}
我国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就是说,合抱的大树是经由细小的幼苗长成的,九层的高台是经由一筐一筐泥土砌成的,千里远的行程是从脚下开始的。诚然,对于每个从事采购职业的人来说,从职业入门,到熟悉,再到精通与出类拔萃,以及在某个职位上纵横捭阖、才华尽现,总会经历一个青涩的开始阶段。采购看似像花钱买东西,仿佛人人皆可做,但要真正买对、买好,并作为企业经营中一项具有战略高度的职能且将其做好,却非小事,也非易事,因此,采购对于企业经营的作用不容小觑。君不见,有多少一度辉煌的企业,由于采购环节出了问题而功亏一篑,甚至有企业还为此“丢了性命”,陷入倒闭破产的绝境。读到此,想必您对如何做好采购工作已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莫急,“万丈高楼平地起”,凡事皆有开始,让我们迈进采购的世界,循序渐进,来一睹采购的风采!什么是采购所谓采购,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企业资源,以保证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经营活动。在采购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从传统采购到战略采购的发展过程。在传统采购中,人们对采购工作的认识普遍存在以下几个误区:误区一:认为采购就是“杀价”,价格越低越好有些人认为,做采购就要热衷于同供应商打价格战,把价格一再压低,并将获得最低的采购价格视为采购的“成功”。这往往是采购工作中一个典型的误区。采购人员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忽略了采购的总成本。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供应商看似在价格上已经没有了盈利的空间,但是他会通过其他渠道来挽回损失,比如降低材料质量、交货时间不准、服务水准下降等。结果,采购人员看起来“占了便宜”的交易却饱经磨难,甚至在后续使用中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所以,采购人员不仅要关注单价,更要关注采购的总成本。误区二:认为做采购就可以“吃、拿、卡、要”,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有些人认为,采购是一个“肥差”,很大程度上掌握着选择哪家供应商的“权力”,供应商有“求”于自己,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所以在采购过程中为自己牟取私利。这种观念和行为不仅有违采购的职业道德,还加剧了采购中的风险。对于任何一个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都不会允许上述现象发生,企业在强化内部控制的基础上,总会致力于打造一支坚守道德规范的采购团队,从而防止采购中的“贪腐”现象发生。误区三:认为企业要经常更换采购人员,以预防“采购腐败”有些企业认为,采购工作不过是花钱买货,容易成为滋生问题的温床,为了控制采购人员的不道德交易给企业带来损害,会经常更换采购人员,以防止“采购腐败”。为此,一些企业甚至明文规定,采购人员不得连续任职超过3年,期满要转岗到其他部门工作等。上述做法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遏制采购腐败,但是忽视了采购工作的专业性。由于采购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采购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事务性工作,而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频繁地转岗,既不利于采购人员职业能力的积淀,也不利于采购工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误区四:认为做采购就要会急催货,然后慢慢付款有些人认为,做采购就是在拿货的时候,要学会如何催供应商快速发货,在收到货物后,到了付款环节,却不着急了,即便供应商不断催促,还是非常淡定,能拖多久就拖多久,仿佛为所在的企业“减少”了支出一样。其实,上述做法很不利于采购人员所在企业商业信誉的培养,更不利于同供应商关系的健康发展,最终会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一般来说,每个企业都处于特定的供应链之中,如果企业只顾自己的私利,不管上游供应商的死活,那么,企业就会动摇甚至丧失其良性可持续发展的根基。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采购工作重要性的凸显,从传统采购走向战略采购,成为当前采购发展的趋势。我们判断一家企业是否具备战略采购的思想,主要基于下述关键特征:1.从关注单价到关注采购总成本一般来说,采购总成本的本质是采购材料的生命周期成本。也就是说,材料的生命周期从与供应商谈好单价,到材料交付、运输、检验、储存、使用,转化成相应的产品,直至产品被客户接受或者被客户投诉并处理完投诉的整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附加在材料单价之上的各种费用支出之和构成了材料整个生命周期的成本。2.企业与供应商的关系由短期交易到长期合作传统采购只关注单价,使得企业会基于价格因素而频繁地更换供应商,不利于同供应商形成稳定的伙伴关系。在战略采购中,企业与供应商彼此视为伙伴关系,双方致力于长期合作,有助于双方实现共赢式发展。3.供应商由分散到集中,数目由多到少传统采购只关注单价,谁的材料价格便宜就买谁的,使得供应商很分散,数目也很多。而战略采购,一般强调高度集中的采购,供应商的数目也会随之变少。我们知道,采购追求的是质量优、成本低、交货准、服务好。从质量方面来看,由于不同的供应商遵循着不同的质量标准,而且在质量水平上参差不齐,因此如果供应商数量过多,就会使得材料质量波动大、不稳定,同时加大了检验次数和检验费用,倘若从供应商中确定出表现优秀的供应商,就会让质量有更好的表现;从成本方面来看,供应商数量多、货源多,会使得企业采购数量分散,不便于形成数量优势和规模效应,反之,企业可以通过采购规模效应争取到更好的价格优势以及更低的采购总成本;从交货与服务方面来看,企业实施集中采购有助于企业成为供应商的大客户,由于供应商普遍奉行“大客户优先”的原则,因此供应商在产能分配、供货保障、技术支持与服务上,都会不同程度地向企业倾斜,更充分地满足企业的需求。4.采购部门的角色由被动执行到主动参与传统采购将采购视为一项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主要是简单的下单、跟催、验货、付款等事项,采购只是被动地执行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战略采购则高度重视采购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强调采购的专业性,将采购作为企业的一项战略职能,使得采购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企业的经营中来。总之,我们要与时俱进,正确地理解采购,树立科学的采购观。采购决定企业成本的60%一般来说,在企业经营的成本构成中,采购的原材料及零部件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会因行业的不同而不同,在30%~90%之间,平均水平在60%以上。我们以制造型企业为例,采购成本(包括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一般要占60%,人力资源投入要占20%,其他各种费用约占20%。我们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采购成本是企业成本控制中的主体和核心部分,能否做好采购是企业(尤其是制造型企业)成本控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基于采购在企业经营成本中所占的巨大比重,采购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影响企业的成本结构企业的存在往往是为了满足某种市场需求,企业的产品便是满足相应市场需求的载体,企业经营中的各项费用主要是围绕产品如何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而支出的。在产品的成本构成中,采购环节中形成的材料成本所占的比重往往最大,如果企业不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就难以从根本上改善成本结构。因此,企业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有助于从整体上降低总成本。2.影响产品质量任何产品都是上游产品整合后的结果,如果采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稳定,就会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与稳定性,从而导致企业在其他环节(如售后环节)成本的升高,甚至使得企业丧失市场份额。在很多现实案例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背后,往往与采购的材料质量不佳甚至以次充好有关。3.影响产品的交付与上市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通常需要采购工作的大力支持,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举例来说,一个汽车制造厂要如期推出某款车型,自然离不开各零件供应商在零件供应方面的支持,如果企业采购不到相应的零部件,企业的产品上市就要推迟。其实,在各行各业,采购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普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4.影响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反应能力在企业的竞争力构成中,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快速反应能力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基于此,采购中材料的准时交货,以及对库存的控制都会提高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反应能力。比如,企业发现了一个绝佳的市场机遇,要迅速大量生产某款产品,然而采购的材料如果迟迟不能交货,就会影响企业对市场的最佳切入时机。又如,根据市场的变化,企业要进行产品转型,却发现过量的库存占用了企业大量的资金,这就会影响企业经营调整方面的机动性。可见,采购影响着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反应能力。5.影响企业的盈利水平在企业的各项成本支出中,采购所占的比重往往最大。据统计,企业若降低1%的采购成本,在经各级放射效应后,会为企业增加10%~20%的利润,从而直接决定企业的盈利水平。正是为此,很多企业管理者才发现,采购能够创造企业利润!6.影响企业与供应商的关系企业的采购工作会影响到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进而影响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举例来说,企业的采购需求会推动供应商的持续改善,包括在技术、质量、价格、交付、服务和创新等方面的优势,以更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从而实现“需求”与“供应”之间的协调发展,逐步使得供需双方建立起共赢的供应链关系。总之,由于采购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所占的比率很高,使得采购在多个角度对企业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因此,采购的专业性,以及专业地做好采购,也日益引起很多企业的重视。采购是个技术活儿在人们的传统思维中,采购就是“拿钱买东西”,采购的目的就是“用最少的钱买到最好的东西”。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以及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采购已经从单纯的商品买卖发展为一种职能、一门专业,一种可以为企业节省成本、增加利润、改善经营的专业职能。采购曾经在美国被称为一个人在一个企业的“最后一站”,也就是说,假如一个人在某个岗位上工作能力不胜任,就会被调整到其他重要性较弱的岗位上,以此类推。假如一个人实在干不了别的工作,就会被调到采购的岗位上,要是再干不好,就只能被企业扫地出门了。由此可见人们长期以来对采购职业专业性的误解。如今,采购早已不是一份轻松的工作,而是需要较高的专业技能的工作,采购已经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技术活儿”。比如,采购需要关注的不仅包括价格问题,更多的是品质水平、售后服务、总成本等。举例来说,有些产品看起来买得很便宜,但是需要经常维修、不能正常使用,这反而会大大增加产品使用中的总成本;假如采购人员一不小心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因此,采购是个技术活儿,只有具有专业采购功底的采购人员,才能对商品具有敏锐的洞察力。此外,有些企业为了维持采购队伍的“纯洁性”,频繁更换采购人员的做法也并非明智之举,因为任何采购人员职业能力的提高,都离不开一定工作时间的积累,因此,采购人员的调换,也最好在采购部门内部进行,以确保采购业务的持续性和采购人员能力的提高。通常情况下,采购人员应该具备以下五种基本能力:1.成本意识和价值分析能力衡量一个企业是否优秀的最主要指标,是利润的增长速度是否大于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企业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优化商品结构和不断降低成本。一般来说,在利润增长放缓的趋势下,降低成本越来越受到关注,为此,采购工作更应该以总成本最低为导向。所以,采购人员在看到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上的内容时,要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除了直观的价格比较,还要能够对原材料的品质、交货时间、付款条件等因素进行分析,从而透过价格看价值。2.信息整合能力有些企业由于缺少对市场信息的足够了解,致使采购失误,甚至使得各相关职能部门出现相互责难的现象。比如:(1)有些供应商的产品品质差,信誉度欠佳,可是在采购时为什么还要选择这些供应商?(2)为什么采购物品的质量比别人的差,价格却比别人的高?(3)为什么不能在价格低时采购?(4)为什么不在缺货前就订购,以至于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上述对采购工作的种种责难,实际上是由市场信息缺乏、部门间沟通不足等因素所致。为此,采购人员要具备较强的信息整合能力,具体包括:要懂得利用价值分析、成本分析与统计分析等技术,对物料价格信息有个客观的了解;要懂得一定市场调研方法和技巧,对供应商的信息予以足够了解;要懂得相应的生产技术和流程,从而增强对物料品质与性能的了解,强化精准采购;要懂得运输、保险、包装、汇率等知识,从而增强对市场行情的了解等。3.自控能力曾经有一位采购经理,在上任伊始,为了体现“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是“炒”掉了一位供应商,取消了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当这位采购经理正在为自己的“魄力”洋洋得意时,有一天,供应商企业的老板来到了这位采购经理的家门前,询问自己的供应商资格为什么被取消,并告知采购经理,此举直接导致其企业内100多名员工下岗。我们从这件事情中可以看到,采购人员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别人,尤其是供应商的兴衰,基于此,采购人员在工作中难免会遭遇供应商投来的各种糖衣炮弹以及其他拉拢手段,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员要有一定的自控能力,要能够正确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具体来说,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切忌表现出对任何人的喜好和偏好;要谢绝采购中的各种贿赂,洁身自好;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时候,要将所有的价格、条款、条件和协议建立在正常的业务判断基础上,绝不能因为一己私利而影响采购工作。4.表达能力在采购中,无论是用口头语言,还是用书面语言与供应商沟通,采购人员都要能够正确、清晰地表达采购物品的各种条件,如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避免产生任何歧义。为此,采购人员要具备很强的表达能力。5.沟通协调能力在企业中,采购业务牵涉面较广,为了使得采购业务顺利开展,也为了尽可能减少采购失误,尽可能发挥采购对企业整体发展的促进作用,采购人员除了强化个人技术能力以外,还需要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总之,采购是个技术活儿,要想做好采购工作,离不开我们对多项素质和能力的强化与提高。常见的采购方式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制订生产经营计划或者相关采购政策时,都会对采购方式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而使采购人员有章可循。作为采购人员,要对一些常见的采购方式了然于胸,从而便于在实际工作中的灵活运用。我们接下来了解八种常见的采购方式。1.集中采购所谓集中采购,是指企业的采购部门进行统一采购。通常情况下,集中采购主要适用于大宗或批量物品,企业生产中关键的零部件、原料或其他战略资源,保密程度较高,需要定期采购的物料等物品。采购人员在进行集中采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由于集中采购的数量比较大,因此采购人员要对所需数量有清醒的把握,避免物料过多地囤积,从而占压企业的资金;集中采购的过程会比较长,手续相对繁多,从而可能会延迟物料的到位时间,为此,采购人员要密切关注物料使用部门的具体需求,避免出现物料到位不配套等的情况。2.分散采购所谓分散采购,是指由企业下属各单位,如各部门、分公司或子公司实施的满足自身生产所需而进行的采购。一般来说,分散采购适用于小批量,总支出费用较少,在费用、时间、效率、质量等方面优于集中采购的物料,以及下属各单位具有相应采购和检验能力的物品。相比较集中采购而言,分散采购灵活机动,有利于企业下属各单位的按需供应,可以有效杜绝物料囤积的现象;同时,分散采购所需的时间较短,当生产计划与营销计划发生改变时,可以随时进行调整。在实际工作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通常会互相搭配,从而更好地发挥出采购的积极作用。3.直接采购所谓直接采购,是指采购方直接向物料源头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的方式。直接采购涉及的环节较少,手续简便,信息反馈快,有利于供需双方之间的直接交流以及售后服务的跟进。一般而言,直接采购适用于需方的采购量足够大,希望从供方处获得更为低廉的采购价格,需方配置了比较齐全的采购、储运、渠道与设施等,从而能够比较顺畅地与物料供方进行对接等。4.间接采购所谓间接采购,是指通过中间商进行采购的方式,主要包括委托流通型企业进行采购。一般来说,间接采购可以有效利用中间商的渠道、储运等优势,同时避免了需方在这些环节上的支出,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费用、时间以及物料的非正常损失等。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采取直接采购或间接采购,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从而实现采购效益最大化。5.招标采购所谓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企业参加投标,然后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地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与中标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的过程。一般来说,整个招标采购的过程要求公开、公正和择优。在现实生活中,招标采购不仅是政府采购中的一个重要方式,而且是招标额较大的企业采购中的重要方式。根据招标范围的不同,招标采购又可以分为竞争性招标采购和限制性招标采购。其中,竞争性采购主要是向整个社会公开招标,限制性招标采购是在选定的若干个供应商中招标。一个完整的招标采购主要由下述作业程序组成(如图1-1):图1-1 招标采购作业程序一般来说,招标方在与投标方签约后,会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确保材料按时到位,还有助于物料出现品质问题时的解决。另外,招标采购所用的时间较长,对于一些急需采购的物料有时不宜采用此方式。6.网上采购所谓网上采购,是指以网络技术为基础,以电子商务软件为依据进行的采购。相对来说,网上采购方便及时,信息量丰富,有助于采购方快速获得大量的供应信息,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采购成本。举例来说,阿里巴巴旗下的“1688批发网”就提供了大量产品供应信息,采购方只要登录“1688批发网”,就可以浏览到大量的产品供应信息,采购方只要在网上下订单、付款,供应方就可以给采购方发货。此外,在网上采购中,采购方需要关注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7.现货采购所谓现货采购,即日常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供应商将物料交给采购方,采购方则依照协议将资金支付给供应商。在现货采购中,由于供需双方银货两清,对于采购方来说,有利于享受到供应商提供的优惠价格。不过,现货采购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质量保障问题、价格波动问题等,对此,采购方要认真验货,一旦发现产品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等不符合规定,就要及时与供应商交涉;再者,在进行现货采购之前,采购方要进行足够的市场调查,对产品价格有个比较全面的认识,从而防止供应商擅自抬高物价等。8.远期合同采购所谓远期合同采购,是指供需双方为稳定供需关系,通过签订供货合同,实现物料供应和资金结算,并通过法律约束和供需双方的信誉、能力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相对来说,远期合同采购的时效较长,物料价格也比较稳定,交易过程透明有序,交易成本也相对较低和有保障;同时,采购方还要掌握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合约条款要准确无误、没有歧义。在实际应用中,远期合同采购主要适用于大宗或批量采购,而且是采购方长期需要的主要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等,以及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等因素。总之,采购人员对于工作中接触到的采购方式要积极学习与掌握,从而提升自己的采购工作能力。采购业务流程一般来说,我们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在相应的采购业务流程上也会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作为一个完整的采购业务过程,其所遵循的业务流程又具有共性。俗话说“万变不离其宗”,我们通过图1-2来认识采购业务执行中的一个共同模式:图1-2 采购业务流程上图从“接受采购任务”开始,到“付款并结清票据”止,将采购业务分为九个步骤;另外,采购业务在企业内是一项持续开展的业务,每一次的采购业务结束,又将在若干时间后进入再一轮的采购之中。我们接下来了解采购业务中的各个步骤:1.接受采购任务可以说,接受采购任务是一项采购业务开始的任务来源。通常情况下,企业内的各个部门会把采购任务报到采购部,采购部把所要采购的物资予以汇总,再将采购任务分配给各位采购职员并下达相应的采购任务单。有时,采购部还会主动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与销售情况,主动提出各种物资的采购计划,并交由企业各部门以及企业领导核实后,形成采购任务。本步骤主要解决了“为什么采购”的问题。2.制订采购计划采购人员在接到采购任务后,要制订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具体来说,采购人员要对所采购的物资进行市场调查,包括对产品价格、规格、供应商等因素进行调查分析,从而确定采购方式、采购时间,以及货物运输方法、货款支付方法等。本步骤主要从宏观上解决了“怎么做采购”的问题。3.提出采购需求这里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采购的产品做出清晰而准确的规定,同时也有助于供应商准确地理解;二是详细地制定产品的检验程序和规范;三是形成完整的采购文件,如采购合同、产品标准、技术协议等资料。总的来说,本步骤主要解决了“采购物品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以及相关采购文件的问题。4.选择供应商每个企业都会处于一定的供应链之中。对于企业本身供应链中处于合作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可以将采购信息直接发给对方;对于非供应链中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可以通过信息搜集,选择质量好、价格低、交货及时、服务周到的供应商予以合作。本步骤主要解决了“从哪个供应商处进行采购”的问题。5.谈判与签订合同在选择了意向供应商后,采购人员还要与供应商进行反复谈判,讨论价格、质量、货期、售后服务等合作条件,最后以合同的形式将这些条件规定下来,从而形成采购合同。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意味着供需双方正式进入采购合作程序。6.订购和发出订单一般来说,供需双方签了采购合同后,采购人员就可以向供应商发出订单;有时,采购合同本身就规定了采购订单的内容,使得采购合同就是订单。采购人员在向供应商发出购货订单时,一定要详细、具体地说明有关信息,诸如购货订单上的订单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价、需求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址等信息都要准确无误。7.货运及按时交付采购人员在向合作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后,接下来要面临货物运输及按时交付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货物可以由供应商运输,也可以由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输,还可以由采购方自己提货。不管采取什么样的货运方式,采购人员都要密切关注货运过程,确保按时交货,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8.验收入货货物运到后,采购人员要配合仓储部门按照供需双方所签合同的规定,对货物数量、质量等做好验收工作,一旦发现货物存在未达到合同规定或者违反合同规定的问题,采购人员就要及时向供应商反映。必要时采购人员还可以向本企业的领导反映,一定要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规定。9.付款并结清票据在采购过程中,付款往往是供应商最为关心的问题。如果采购方收到货物后,在付款环节找各种非正当理由拒付或者拖延付款,必然会引起供应商的不满,从而导致供应商停止供货,甚至诉诸法律来解决。从表面上来看,虽然付款问题是采购方财务部门的工作,但在现实中,供应商会认准自己被采购人员“坑”了,并且投诉采购人员,这不利于采购人员以后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采购人员也要关注付款环节的如约开展,也可以通过有序的付款行为给供应商留下好的印象,使得企业的采购行为对供应商形成吸引力。另外,采购方在对供应商进行付款时,要结清相应的票据,使得付款行为有据可查。采购与各部门的关系在一个企业中,采购业务牵涉范围较广泛。比如,企业的生产部门需要采购部提供优质、足量的原材料,否则就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销售部门在制订竞争策略时,往往会考虑到产品原材料中的“亮点”;仓储部门要知道采购的货物何时进仓库等。可以说,采购业务与企业内各部门有着密切的关系。实际上,企业规模大小不同,所设置的部门多寡方面也会有区别。一般来说,规模大的企业,部门划分数量会比较多,职能分工也会更细化;规模较小的企业,部门划分数量会偏少,各部门的功能集成度会更高。我们接下来以企业内常见的职能部门为例,来看看采购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1.采购与企业管理层的关系我们知道,采购部门对企业内生产环节的成本节省以及足质、足量的供应会对企业的生产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所以,管理层要重视采购部门与平行部门的横向联系,重视采购人员职业素质的持续提升。具体来说,在必要情况下,采购部要将与供应商接触中获得的市场资讯及时地提供给管理层,使这些信息成为企业经营上的参考;管理层也可以将对市场行情的预测等信息资源提供给采购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采购部做好采购。2.采购与生产部门的关系为了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采购部要与生产部门经常交换信息,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寻找资源,以及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同时,采购部还要将原料采购的周期和订购后可能发生的变化及时地告知生产部门,以便于双方适当地调整与配合。3.采购与销售部门的关系销售部门不仅要根据产品产量进行销售预测及制定销售目标,还要考虑到采购周期,以避免无法如期交货的问题;另外,采购部应把从供应商处获悉的有关竞争对手的用料信息及时提供给本公司的销售部门,以协助销售部门做好竞争策略;再者,为了商业互惠,企业通常会要求供应商购买本企业的产品,在具体落实中,销售部门需要与采购部门做好配合。4.采购与产品设计部门的关系一般来说,原材料越是基于标准化和通用化设计,相应的采购成本就会越低;如果产品设计部门在设计原材料规格时,为了追求创意与个性,而忽略了标准化和通用化设计,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材料的采购成本。为此,产品设计部门不可过分追求“创意”,而忽视了价格和市场因素;同样,采购部门也不可过于强调标准化和通用化设计,而忽略品质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要求。所以,产品设计部门要多征询采购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采购部门也要根据市场行情,为产品设计部门提供适当的规格标准做参考。5.采购与品管部门的关系通常来说,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品质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从供应商手上买到合适有用的东西;同时,采购部门同供应商的频繁接触有助于品管部门制定一套切实高效的品质检验标准;再者,品管部门还会在物料验收方面给予采购部门必要的支持,使得采购部门与品管部门密切合作,采购到优质的物料。6.采购与仓储部门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批量采购可以降低采购的单位成本,但是库存量的增加,又反过来提高了仓储成本,甚至使得企业面临“去库存”的压力。为此,采购部门要与仓储部门密切沟通与协调,共同设计最低的存量与最佳的订购点,从而降低总成本。7.采购与财会部门的关系由于采购成本在产品成本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采购预算成为企业资金预算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员在选择物料的品质时,要考虑到成本因素以及企业的财务负担能力;采购人员在议定付款方案时要考虑到企业财务部门支持的付款策略(如现金结算、刷卡支付、网上转账等);每一项采购交易,从订购开始到交货、付款,都需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等。可见,采购部与财会部门存在着频繁的联系。8.采购与公关部门的关系一般情况下,采购人员会经常与外界人士接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采购人员向外界展示了企业的形象,起到了一定的“公关”作用。因此,对于设有公关部门的企业来说,采购部可以与公关部门密切合作,通过采购作业的开展,向外界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比如,采购人员可以携带企业的宣传性视听资料、文案等,在适当的时机宣传企业品牌,为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而努力。9.采购与法务部门的关系在采购业务中,经常会伴随关于“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务问题。比如,由于供需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因而合同双方要受“经济合同法”的保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在处理采购合同、纠纷、索赔等方面的问题时,采购部要与企业内的法务部门协商,尚未建立法务部门的企业必要时可以从外界聘请法律顾问来协助。总的来说,采购人员在工作中会与企业内各部门不同程度地产生联系。为此,采购人员需要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协调能力,从而有效地获得各部门的合作,圆满地完成采购任务。采购需要掌握的财务常识采购部门在很大程度上直接负责企业的成本支出,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也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因此,身为采购人员,掌握必备的财务常识是做好采购工作的必需。试想,采购人员若不知道物品单价的构成,如何有效地进行成本分析,从而与供应商讨价还价?采购人员若不懂有关税务方面的常识,如何规避与供应商合作的税务风险?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我们接下来从五个方面介绍相关财务常识,以帮助采购人员对财务常识有个大致了解。1.成本分析与单价构成一般来说,供应商在向外报价时,往往是基于成本和盈利来报价的。那么,如何判断一个供应商的报价是否合理,是偏高了,还是偏低了,或者正好?这就需要采购人员懂得成本分析以及价格的构成。通常情况下,采购方对供应商进行成本分析,大多是基于这些情形:采购方对材料底价不熟悉,不确定供应商的报价是否合理;采购金额巨大,做好成本分析有助于将来的议价工作。采购人员在做成本分析时,一般要考虑到直接与间接的人口成本、原料成本,制造费用或外包费用,管理、营销费用以及税金、利润等因素。成本分析有助于采购人员判断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2.税务问题“税”是指国家向企业或集体、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通常以货币形式为常见。在我国,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税种的类别也会不同。比如,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对于流转环节征收的税称为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称为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称为财产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称为行为税(包括交易税、印花税等),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称为资源税(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若以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则以课税对象的数量(如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税称为从量税(包括资源税、车船税和消费税等);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称为从价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组成部分的税称为价内税(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组成部分的税称为价外税(包括增值税等)。若以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是否独立征收为标准分类,则那些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且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称为正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称为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实际上,除了上述税种的分类标准,我国还有其他分类标准。比如,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有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按照税率的形式分类,有比例税、累进税和定额税等。关于不同税种的计算与筹划问题,请读者朋友参考相关税务书籍进行详细了解。3.利润问题对于毛利和毛利率、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和净利率的概念及其计算公式,采购人员应该了解清楚。毛利又称毛利润,是商品的不含税售价减去不含税进价的差额。该差额在不含税售价中占的比率则为毛利率,这主要反映了企业生产阶段的增值程度。毛利率的基本计算公式为:毛利率=(不含税售价-不含税进价)÷不含税售价×100%其中,不含税售价可以视为销售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进价可以视为销售成本(即主营业务成本)。在毛利润中,不用扣除销售和管理费用,这是毛利润与营业利润的主要区别所在。举例来说,某商品成本的进价为12元(不含税),经过企业的生产加工或包装后,售价为15元(不含税),则该商品的毛利为3元(15-12=3),毛利率为20%(3÷15×100%=20%)。一般而言,毛利率是净利率的基础,没有足够大的毛利率会使企业难以形成盈利。营业利润是营业总收入减去营业总成本。其中,营业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营业总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营业利润的基本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利润总额是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举例来说,甲企业的主业为生产服装,2015年度,其在服装业务方面的营业利润为800万元;同时,该企业还动用闲余资金进行多个领域的理财投资,在有些投资领域累计获利300万元,在有些投资领域累计损失100万元。那么,甲企业在2015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 000万元(800+300-100=1 000)。净利也称为净利润,是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的结果,净利润在利润总额中所占的比率称为净利率。净利率的基本计算公式为:净利率=(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当然,在上述公式中,企业的营业利润一定要远远大于营业外利润才能更加客观、有效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一般情况下,净利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竞争力,净利率越高,表明企业的获利能力越强,竞争力也越强。4.货款结算方式在现实中,常用的货款结算工具是一系列票据,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又以使用汇票为常见。另外,常见的付款方式有预付款、货到付款、月结(即30天结算一次货款,还有采用两个月、三个月等时间作为结算频次的)等。5.票据整理采购中常用到的票据有收据、普通国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不同的票据在开具特点上会有所不同,对此,采购人员请参考相关税务票据方面的书籍详细了解。此外,采购人员在考察供应商,以及与供应商的交往中,难免产生一些需要报销的费用,对此,采购人员要分门别类保管好相应单据(如出租车发票、餐费凭据等),避免遗失。总之,除了上述财务常识,采购人员在工作中还要积极发现与充实相应知识,让自己的采购工作变得更专业。采购需要掌握的质量常识在采购中,质量通常指产品或工作的优劣程度。对于采购人员而言,符合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要求或规格就是好的质量。要做到这一点,采购人员还要设法了解供应商对其所提供物料商品质量的认识或了解的程度。一般情况下,内部管理比较完善的供应商都会具备一些质量文件,如质量合格证、商检合格证等。同时,采购人员也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或出示相应的质量文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采购商品的质量。在供需合作中,供需双方在质量标准上达成共识,可谓是双方合作的一个基础。对质量的统一认识,即使在采购中出现产品是否达标的争议,也便于双方依据质量共识来协商解决争议。一般来说,我们经常用规格来描述质量。在采购中,采购方会将所需规格的产品做成文件,以告知供应方,从而确保采购的商品达到预期规格。在实际工作中,不同商品会具有不同的规格。举例来说,物品的体积、长度、形状、韧性,材料的纯度、密度等规格的概念,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描述产品的质量。那么,如何尽可能确保产品的质量呢?这离不开质量检验。根据不同的划分依据,质量检验的方法也会有所不同。其中,按照待检验产品数量的多少,可以分为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全数检验是对待检验产品进行100%的检验,该检验方法主要适用于对后续工序影响较大、精度要求较高的材料;抽样检验是按照统计学原理设计抽样方案,然后从待检验产品中随机选取一些检验样本,并对这些样本进行逐一检验,从而获得质量特性方面的样本统计值,再与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接着对总体产品做出接受或拒收的判断。按照待检验产品在检验后的状态特征来划分,可将检验分为破坏性检验和非破坏性检验。破坏性检验,是指受检物的完整性遭到破坏,不再具有原来的使用功能的检验。举例来说,汽车的安全气囊检验,为了确保安全气囊在紧急情况下对车上驾乘人员起到保护作用,生产厂家一般需要随机抽取一定待检验样本,然后对车辆进行剧烈碰撞检验,并测试安全气囊的安全系数。一般来说,这种检验后的安全气囊,通常会报废,就属于典型的破坏性检验。非破坏性检验,是指在不破坏待检验产品的前提下,有效地测试受检物的某些质量特征的检验。举例来说,我们要知道一个灯泡能否正常使用,可以将灯泡安装到灯口上,然后插上电,如果灯泡正常亮起,就说明灯泡可以正常使用,如果灯泡不亮,则说明灯泡不能正常使用。这种方法并未破坏灯泡,还可以测试出灯泡能否正常使用这一关键的质量特征,就属于典型的非破坏性检验。在实际工作中,除了上述质量检验方法,还有很多其他检验方法。比如,按照质量检验的位置,可分为固定检验和流动检验。固定检验是有固定的检验站,待检验产品统一送到这些检验站进行检验;流动检验则是检验人员直接去产品所在地进行检验。在工作中,采购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检验方法。除了切实有效的质量检验,采购人员还要做到对质量问题“有据可依”,这就需要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相应的“质量保证协议”,在明确货物质量的情况下,还可以使得后续工作有据可查,一旦出现质量纠纷,采购人员就能够做到“有理有据”。在实际工作中,“质量保证协议”的条款要么明确地写在采购合同中,要么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由供需双方签订。可以说,“质量保证协议”是采购文件体系的重要部分。此外,采购人员在工作中还会接触到“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等概念。其中,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有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它是区别于产品缺陷的法律概念,存在瑕疵的产品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合同规定,采购方有权拒收,若瑕疵产品对采购方造成了损失,采购方甚至可以要求供应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举例来说,高楼大厦内通常会有应急照明灯(带有类似“安全出口”的字样),若楼内一旦断电,应急照明灯就会自动亮起,从而对楼内人员起到有效的疏散作用。假如楼宇建筑装修承包商采购的应急照明灯在断电情况下却没有亮,就意味着该产品瑕疵使得应急照明灯应有的功能不能正常使用,供应商一般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产品缺陷主要是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并且未能满足用户所必需的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一般来说,产品缺陷并不影响产品功能的正常使用,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存在危及用户人身、财产安全等因素。举例来说,有些门窗可能设计成向屋内拉开比较合适,结果却设计成向屋外推开,假如用户在向室外推开窗户的时候,手里拿着的手机等物品,一不小心摔落楼下,就会给用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就是说,这样的门窗固然不影响其正常关闭与打开的功能,却存在着一定的设计缺陷。最后,采购人员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质量方面的问题与概念,对此,采购人员要勤总结,多积累知识,从而提高自己在采购质量方面的能力。像销售一样做采购据统计,在美国,销售出身的百万富翁几乎比比皆是,然而却鲜少听说做采购的人成为百万富翁的。我们知道,采购成本在很多企业的经营成本里占到60%以上,可以说,“采购一小步,是企业经营的一大步”。既然采购能为企业带来这么大的贡献,那么对于提倡“收入与付出成比例”的企业来说,为什么采购人员像销售人员一样“发大财”的却那么少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采购人员的心态与工作态度。作为销售人员,无不懂得“以客户为中心”的道理,并且在工作中逐渐练就了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惯性,可以说,“积极主动”是优秀销售人员的共性。正是因为销售人员具备这些优势,才使得销售人员成功的概率普遍比其他岗位更大。因此,我们提出“像销售一样做采购”,实则是学习销售人员在解决问题时的积极心态与思路。在实际工作中,“降低成本”往往是采购部门的“主业”,对此,不少采购人员只是简单而直接地采取了“降价”,并动不动就给供应商来个“霸王硬上弓”,诸如“这次给我降价多少百分比,我只要降的结果”。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供应商总不能一再地做赔本买卖,于是他们往往会在材料质量上做文章,适当降低质量规格,这种粗放式的“降本”,表面来看是通过“降价”降低了“成本”,却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隐患。有些采购人员抱怨自己的薪资上不去,如果采购人员只是这样机械而肤浅地从事采购工作,又怎能从根本上做好采购?怎能在采购岗位上为企业创造应有的价值?相应地,贡献不足,工作不到位,又怎能获得高薪?这是采购人员普遍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些采购人员对自己的定位只是简单地处理文档、跟踪订单,在某种程度上,把采购不折不扣地变成了一项“简单工种”,甚至有些类似于在企业里“打杂”。如果采购人员只是抱着这种“打杂”的心理,又怎能把采购做得有声有色?因此,有些采购人员之所以做不好采购,往往不是由于能力差,而是心态方面出了问题。在这方面,采购人员的确需要向销售人员学习,因为积极的心态是销售的职业特点。为什么优秀的销售人员能够一再地打动顾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些销售人员心态积极,遇到困难不打“退堂鼓”,而是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同样,在面临“降低成本”的问题时,采购人员是否能够积极开动脑筋,多想些实际有效的解决办法,改变“一根筋”似的“降价”思维?毕竟供应商在生产经营上也是有成本的,一旦在某个阶段价格降到了最低,采购人员是否可以通过帮助供应商优化工艺设计、改进生产流程等途径来有效地降低材料价格?其实,这些都是采购人员需要用心考虑的问题。对于从事采购职业的朋友来说,采购能力可以让我们“混口饭吃”,但要实现职业提升,还是要靠“销售”能力,要让自己眼里有“客户”、心里有“客户”,像销售那样“以客户为中心”。那么,采购人员的“客户”是谁呢?一方面是企业内的管理层和需要打交道的各部门,采购人员要确保企业买到其所需的、“物美价廉”的物料和服务,并将优质供应商推荐给企业的供应链阵营,让企业管理层和各部门感觉到采购部“买得对”“选得好”;另一方面,采购人员要让供应商给予企业应有的重视,确保供应商足质、足量地为企业提供物料和服务,让企业的供应链变得健壮。总之,事在人为,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岗位,只要我们积极进取,努力把工作做到位,就一定能够出类拔萃,进而做出成就来。采购人员同样不例外。在实际工作中,销售内在的业务扩展性,使得销售职业的客户服务意识普遍较强,相对来说,人们对采购职能的认识就要滞后一些。为此,一个希望奋发有为的采购人员,一定要会培养自己积极主动的客户服务观,把采购工作做出新意、做出活力来。采购警钟一:三鹿奶粉事件在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中,三鹿奶粉事件曾一度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令世人关注。三鹿奶粉事件的直接责任企业是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鹿”,该企业成立于1956年,可谓“老字号企业”。三鹿公司早期发展良好,并在市场上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占有了较大的市场份额。然而,三鹿公司在后期由于管理不善,尤其是在采购环节出现问题,使得所采购的原料中掺加了三聚氰胺(俗称“蛋白精”,几乎无味,微溶于水,对人身体有害,不可用于食品加工或食品添加物),从而导致三鹿奶粉在全国市场内爆发婴幼儿肾结石,并在2008年愈演愈烈,直接导致三鹿集团由于质量管理出现问题而在2009年2月“寿终正寝”,宣布破产倒闭。通过三鹿奶粉事件,我们一方面祝愿在事件中受到伤害的无辜婴幼儿早日康复,另一方面,三鹿集团在采购与管理方面的不善,也给很多企业敲响了警钟。实际上,在三鹿奶粉事件前不久,经中国品牌资产评价中心评定,“三鹿”品牌价值高达149.07亿元人民币,可在三鹿奶粉事件后,“三鹿”品牌价值顿时灰飞烟灭,顷刻间从知名品牌沦到“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造成三鹿悲剧的三聚氰胺是事件的导火索,而事件背后的管理与风险失控才是酿成事件的真正罪魁祸首。一般来说,乳业要实现产能的扩张,就要实现对奶源的控制。在三鹿集团的发展中,集团管理层一度醉心于规模扩张,为此不得不打价格战,通过降价来增加市场销量。为了支撑“价格战”策略,三鹿集团一再挤压乳业产业链上游奶源环节的利润。奶源企业为了不至于亏本经营,自然会相应调低奶源规格,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对此,三鹿集团为了维持自己不断扩展的产能,也急需有一个稳定的奶源输送渠道,于是,三鹿集团不同程度地接受了质量低下的原奶。据官方披露,三鹿集团在收奶时对原奶要求比其他企业要低。可以说,奶粉质量好坏与奶源质量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三鹿集团为了降低成本,选用质量较低的奶源,导致其祸起奶粉,也就不足为奇了。据统计,三鹿集团的销售额从2005年的74.53亿元人民币激增到2007年的103亿元人民币,在这期间,三鹿集团并未将上游环节纳入自己的产业链生态环境中,只是纯粹地希望上游奶源企业降价。在这种情况下,上游企业要想保住利润,就必然会牺牲奶源质量。一般而言,由于乳制品企业与人们的生活饮食息息相关,因此乳制品企业应加强奶源建设,充分保证原奶质量。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三鹿集团却明显对原奶质量重视不足,不仅最后葬送了其前程,还伤害了众多无辜的消费者。通常情况下,乳制品企业在原奶及原料的采购上主要有四种模式,分别是牧场模式(集中饲养百头以上奶牛统一采奶运送)、奶牛养殖小区模式(由小区业主提供场地,奶农在小区内各自喂养自己的奶牛,由小区统一采奶配送)、挤奶厅模式(由奶农各自散养奶牛,到挤奶厅统一采奶运送)和交叉模式(是前面三种模式的交叉)。其中,三鹿集团有半数奶源采取“奶牛+农户”的挤奶厅散户模式。由于三鹿集团的反舞弊监管不力,而且不能有效地对数百个奶站在原奶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因此三鹿集团只能依靠交付验货这最后一关来进行“严格”检查,而且加强对蛋白质等指标的检测,又滋生了层出不穷的作弊手段。其中,三鹿集团内一些负责奶源收购的工作人员往往被奶站花钱搞定,于是形成了行业潜规则,从而使得不合格的奶制品在商业腐败中流向市场并蔓延。此外,三鹿集团为了扩大市场影响力,还允许一些合作企业利用自己的“三鹿”品牌进行贴牌生产。三鹿集团本身已在奶源质量管理上出现问题,再加上对合作企业监控不严,进一步增加了产品质量风险。另外,三鹿集团在早期接到“食用三鹿婴幼儿奶粉后,婴儿尿液中出现颗粒现象”的信息后,为了不影响“销售”,并未及时将奶粉问题进行公开,反而试图掩盖事实真相,甚至到了2008年7月,三鹿集团还向各地代理商发送《婴幼儿尿结晶和肾结石问题的解释》,要求各销售终端以“天气过热、饮水过多、脂肪摄取过多、蛋白质过量”等理由“安抚”消费者,使得毒奶粉继续流通。直到2008年8月,三鹿集团的外资股东新西兰某公司在得知情况后,要求三鹿集团在最短时间内召回市场上销售的受污染奶粉,并立即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这才引起社会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广泛关注。由此可见,三鹿集团在质量危机事件中明显处理不当,从某种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对质量的知情权以及生命与财产安全权。最后,我们希望所有企业能从三鹿奶粉事件中吸取教训,因为采购质量问题,既关系消费者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又关系到企业的命运兴衰。采购警钟二:丰田刹车门事件在世界汽车企业中,日本丰田汽车的销量长期位于前列。正如丰田汽车的一句广告词:“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在丰田汽车的一路高歌猛进中,丰田汽车在全球范围内的销量持续增长,从2012年到2015年,丰田汽车更是连续四年蝉联全球销量第一的宝座。然而,与丰田汽车在市场中一路“攻城拔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丰田召回事件也一度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其中,尤以丰田刹车门事件最为典型。2009年8月,美国发生丰田雷克萨斯品牌汽车突然加速、刹车失灵导致一家4人死亡的事故。这成为丰田汽车后来大规模召回事件的导火索。迫于美国政府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丰田公司在2009年9月底发表声明称,在美国销售的丰田凯美瑞和雷克萨斯等7款共380万辆汽车,因驾驶座脚垫卡住油门踏板无法复位,可能引发事故,要求用户取下脚垫即可。就在“脚垫门”事件尚未平息时,在美国市场销售的凯美瑞、卡罗拉等8款车又被曝出油门踏板可能因复位困难造成事故。紧接着,在2010年2月,又有媒体报道称,在日本国内销售的丰田混合动力车普锐斯存在刹车失灵现象,该事件在日美两国市场共收到200多起投诉。实际上,关于问题轿车的油门踏板问题,美国司法部门早从2009年开始就陆续收到了相关投诉,但丰田公司在知道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始终未打算主动解决问题。直至2010年2月被媒体曝光后,丰田公司才对公众承认了“刹车门”事件的实情,并陆续在全球范围召回910余万辆问题汽车,这个数量比丰田公司当时一年生产的汽车数量还要多。那么,令丰田公司伤透脑筋的“刹车门问题”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通常被认为是与两个问题有关。一个问题是,丰田汽车采用了两种油门踏板,这两种油门踏板从外形上看相似,甚至可以“互换”使用。二者的区别在于,一种油门踏板里多了块铁片,从而有效避免加油门时踩到最大油门;另一种油门踏板里少了块铁片,则会使驾驶者加油门时踩到最大油门。一般来说,驾驶过程中踩油门踩得越深,车辆的惯性会越大,出现事故的概率通常就会相对较高。丰田公司在采购零部件时,为了节省成本,采购的是内部少了一块铁片的油门踏板。刹车门事件后,丰田大量召回的车辆主要是换上那种内部多了一块铁片的油门踏板。由于车辆上的零部件大多受车载电脑控制,这些零部件往往有各自的信号处理器,因此还要连同更换车载电脑里的信号处理器。另一个问题是,丰田汽车选用的驾驶座脚下的踏脚垫片的固定部件在设计上有问题,使得驾驶者习惯性地把踏脚垫片往前顶,该动作导致垫片的固定零部件逐渐出现松动,使得垫片不断地往前挪移,这往往会挪移到刹车的踏脚板下面。结果,汽车在刹车时,踏脚板在踩下去的一刹那,踏脚板的一部分被前顶的垫片垫住,使得驾驶者不能完全踩下去刹车,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据悉,美国发生的大部分丰田车的刹车事故,都是由此引起的。丰田召回大量问题车辆后,便是更换脚踏垫片相应的固定零部件。当然,如果要问丰田汽车在当初的设计环节为什么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与丰田汽车一度提倡“能节省就节省”的过于“精益”的生产方式有关。2014年3月,美国司法部宣布,美国政府与丰田汽车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丰田汽车公司需支付12亿美元和解金(创下了美国历史上汽车制造商支付给美国政府部门和解金中的最高纪录),以支付美国政府相关部门自2010年2月起对丰田公司展开的长达4年的刑事调查。此外,丰田公司还要面对将近400起因丰田车主伤亡而提起的个人诉讼。这一切的一切,无非源于采购环节中不慎采用的两个很“小”的零部件。当然,作为一家实力雄厚,并且拥有一套相对严密而高效的生产体系的国际性企业,虽然丰田公司由于刹车门问题而遭受重创,但是丰田公司在不断盘点与纠正着自己的失误,再加上丰田汽车长久以来形成的巨大品牌影响力,使得丰田汽车连续数年稳居全球销量第一。尽管如此,采购环节的不慎,还是严重影响了丰田汽车的盈利状况,这不能不使很多企业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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