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纪检书记可以分管财务吗

南方日报记者赵杨 省国资委日前出台《广东省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省属企业凡设立党委的一律设立纪委。为强化其独立性,《意见》规定,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考核管理以上级纪委为主,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意见》还要求省国资委成立省属企业巡视督查办公室,巡视各企业。据悉,广东省国资委已被国务院国资委列为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

  考评国企纪委书记以上级为主

  今年8月11日省国资委出台了《意见》。《意见》要求,省属企业凡设立党委的一律设立纪委,同时设立监察部门,与纪委合署办公,配有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专职人员编制数额3-7人,大中型企业不得低于5人。

  为了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管理力度,解决当前监督者被监督对象考评、受制于人、监督者不敢监督等问题,《意见》要求,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年度考核评价,以省国资委纪委会同省国资委人事部门为主,纳入独立考核评价体系。

  “省属企业纪委书记排在企业行政副职之前,薪酬待遇不低于本企业同一级别副职平均水平,视情况可享受本企业正职薪酬待遇;纪委副书记排在各部门正职之前,薪酬待遇不低于本企业部门正职薪酬待遇平均水平;兼任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可按企业总经理助理级配备。”省国资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小刚说,这一改革是为了确立纪检干部的权威地位与荣誉感。

  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 专职监督工作

  为了解决纪委书记分工过多,偏离主业的问题,《意见》专门规定,企业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专职监督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内审等工作,不分管与监督无关的业务。

  《意见》还给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们配了一把“尚方宝剑”:明确规定,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可以参加或列席企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会议,可以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调阅企业财务、内审和企业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在省国资委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综合考核评价时,要为省国资委纪委提供有关情况;对企业重点投资经营项目组织效能监察;依据权限开展案件检查工作……

  省属企业专职纪检人员平均每家不到1人

  据省国资委统计,省属企业现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约2700家,纪检监察机构565个,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182人,其中专职414人,平均每家企业不到1人。

  目前省属国企纪委书记兼职过多,一般都兼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不仅分管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还分管维稳、扶贫、法务、安全和风控等诸多事务,导致主业不突出,监督难到位。尤其是省属二、三级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基本处于缺位状态。

  省国资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小刚说,“近几年省属企业二、三级公司腐败案件频发,这与纪检监察体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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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调整如下:

  一、局领导工作分工

  (一)吴小纲(党组书记、局长,金融工作局局长、财税系统党委书记、国企党工委书记)

  主持局党组、局行政事务、财税系统党委、国企党工委全面工作。

  主管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工作,主管预算科(税政法制科)、国库科、市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债务管理科(PPP管理中心)。

  (二)吴小挺(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资本市场科(银行保险科)、地方金融科、农业科(农村综合改革科)、会计科(行政审核审批科)。

  (三)叶正青(党组成员、副局长、国企党工委副书记)

  分管国企党工委工作,分管企业科、国有资产管理科、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助局长分管预算科(税政法制科)、国库科、市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债务管理科(PPP管理中心),负责联系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泉州市南翼置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洪文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五)苏培荣(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市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核中心,协助局长分管债务管理科(PPP管理中心),负责联系南安市园区集团和中心城区改造融资组工作。

  (六)苏明城(副局长)

  协助叶正青副局长分管国有资产管理科,配合做好市财政与国有企业的筹融资工作,负责联系南安市芯谷开发公司。

  (七)郑雪蓉(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分管监督检查科(绩效管理科)、社会保障科

  (八)洪清流(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负责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工作,协助局长分管预算科(税政法制科)、国库科。

  (九)黄南国(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行政政法科,协助吴小挺副局长分管农业科(农村综合改革科),负责局工会工作。

  (十)林国宝(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办公室、综合科、财税系统党委办公室,协助叶正青副局长分管国企党工委工作,负责局机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绩效考评、政务公开、信访、老干、计生、扶贫、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一)洪德南(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苏培荣副局长分管教科文科。

  (十二)洪传芳(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林国宝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

  (十三)黄聪俊(四级主任科员)

  协助吴小挺副局长分管资本市场科(银行保险科)、地方金融科、会计科(行政审核审批科)。

  实行局领导成员A、B角工作制度:

  吴小挺同志与黄聪俊同志互为A、B角;

  叶正青同志与苏明城同志、洪清流同志互为A、B角;

  苏培荣同志与郑雪蓉同志互为A、B角;

  黄南国同志与洪德南同志互为A、B角;

  林国宝同志与洪传芳同志互为A、B角。

  在一方外出或请假期间,由另一方代为接替、处理对方分管及联系的工作。

  二、成立项目资金调度工作领导小组

  为强化资金调度,进一步提高资金调度效率,决定成立南安市财政局项目资金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吴小纲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叶正青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培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预算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债务管理科负责人担任,研究资金调度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起,采取集体决策制度,由领导小组班子集体作出决定,把民主集中制和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三个原则”,确保项目资金调度事项集体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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