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艺环保装备企业的新型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一体化高效反应器成功吗?

十三五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全区环保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020年底,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比201552微克/立方米下降30.77%;全区PM10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比201592微克/立方米)下36.96%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9.2%优于十三五规划85%黄浒河国控断面及峨溪河等省控考核断面平均水质稳定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类水标准,饮用水源地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74.1%88.0%71.8%54.4%辐射环境质量稳定处于正常水平,未发生各类辐射事故和放射性污染事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比例6.46%,森林覆盖率38.31%,森林蓄积量61.072万立方米,湿地保有量3598.66公顷,全区生态系统结构和格局基本稳定,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积极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全面落实四项清单制度,构建点对点”“长对长整改责任体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问题整改,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和三大一强大起底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12个,全部按时完成整改、销号,2017-2018年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161个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提交销号。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45件,已完成整改34件,完成整改率75.6%。未出现生态环境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三)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

扎实推进一统筹两增加三减少四整治五提升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深入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钢铁、铸造、建材等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区内富鑫钢铁等3家钢铁烧结企业以及海螺水泥、南方水泥等5家水泥企业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玻璃、铸造、球团等重点行业的工业炉窑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完成26家工业炉窑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建设,园区企业基本实现煤改气清洁能源改造或集中供热,城市建成区全面取缔原煤散烧,全面淘汰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71台。截止目前,热电联厂已按照规划完成240t/h燃气锅炉建设,总供热能力达到80t/h,园区已建供热管网7.4km,使用集中供热企业10家。扎实推进VOCs治理措施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染整、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工作,通过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改造、有机物源头替代等途径完成16家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期开展LDAR工作企业2家。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创新推行露采非煤矿山“9+2”综合监管,完善管理封闭生产、矿产品运输等工作机制,27家矿山、水泥、烧结企业完成冲洗平台升级改造,1200余辆矿产品运输车辆安装覆盖系统;有序推进全区矿产品运输廊道化,南方水泥矿山廊道建成投入运行;建成全省首个全域全天候科技管矿信息化监管平台,全区46个监控点全部建成、投入监管运行。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累计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487家次,完成高污染禁燃区划定工作。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守长江岸线1515三道防线,扎实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织密织牢长江生态防控网。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创新开展无人机巡河,常态化开展第三方检测,入选2020年省政府河湖长制工作激励市、县(区)名单。深化五治措施,实施黄浒河、峨溪河等水环境综合整治,黄浒河国控断面及峨溪河等考核断面平均水质稳定优于地表三类。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工作,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及时完善保护区标识,完成迁改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报批,结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取消5个乡镇水源地保护区。推进港口岸电使用,安徽荻港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荻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等9个港口安装完成充电桩25个,并全部投入使用;不断提升船舶、码头雨污水和废弃物收集能力,港口污染物收集率100%。排查、检测182个长江入河排口和159个支流排口,水源地、长江监测断面及黄浒河等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认真落实《土十条》、《芜湖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防、控、治三位一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改造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固废管控长效机制,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良好。十三五期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状况调查企业131家,土壤地块现场踏堪布点取土采样企业12家,重点监管企业6家,1个疑似污染地块经调查确定为无污染地块,经排查区内暂无污染地块;对区域内25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核查,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完成率达100%;开展尾矿库企业专项整治,建立尾矿库信息台账,督促全区4家尾矿库开展治理,清理疑似库外库”1个,其中阳冲锌铁矿、前山铁矿、合力尾矿库编制污染防治方案、环境应急案并上报备案,红花山矿建尾矿库已完成销库。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和矿山治理,25个生产在建矿山中有21个通过绿色矿山创建市级验收,8个矿山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4个通过区级初验。十三五期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或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严格落实清废行动要求。开展域内重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化学品使用企业、医疗单位全覆盖排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废申报登记113家(工业企业75家,医疗机构20家,实验室1家、汽车修理1家、小微企业16家),对辖区内16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家危险废物许可单位和17家医疗单位开展检查,指导企业规范化处置、贮存危险废物,全区共有143家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纳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工业固废可追溯、可查询,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9.2%;推动繁昌海创环保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项目、年处理50万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分处理,生活垃圾采取垃圾直运模式送往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焚烧发电,餐厨垃圾送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四)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编制完成繁昌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新增4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各镇政府驻地及34个省级美丽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十三五期间,污水管网全面铺开建设,新建污水管网8.32km,改造污水管网14.038km。安定河、安定圩等城区黑水体治理全部完成,未出现返黑返臭现象,19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部完成治理。印发《繁昌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繁昌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方案》,科学划定禁养区,大力开展畜禽粪污治理,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水平,共组织实施19个市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小循环试点项目和176个区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全区74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配套率100%,畜禽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十三五期间,建有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8处,总面积2000亩;建成秸秆固化点4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积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行动,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积极推广农膜回收,全区建立74个村级农膜收集点,1个区级集中收集点,农膜回用利用率达80%。大力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获得国家级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1家,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家,池塘循环流水养鱼示范基地1家。

(五)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

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繁昌经开区获评国家级绿色园区,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省级绿色工厂2家,市级绿色工厂2家,35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推进选矿企业规范整治和转型退出工作,累计退出选矿企业12家、产能162万吨/年。8座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获批创建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引导公众绿色生活,积极推广垃圾分类、烟花爆竹禁放等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成功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县等。

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现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9个、6个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17个入河排污口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基本覆盖至各镇、各重点水系,4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实现三个全覆盖、经开区智慧环保三个全覆盖中控系统已建成,技防能力显著提升。全区共安装在线监测设施144台套,其中安装COD、氨氮、总磷、总氮、pH等在线监测设施共88台,安装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在线监测设施共计56台套,同时在相关企业的水气总排口、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房、危废库房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280多台。严厉打击污染行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5起,处以罚金1300余万元,移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案件39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2件。指导区经开区、孙村镇、荻港等探索建立环保管家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各领域专家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把脉,提升监管水平;建立生态环境重大风险防控目标措施责任清单,坚决防范化解危险放射源失控、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污染地块、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污染、废气重污染、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污染、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风险;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落实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与信贷联动机制,34家重点企业纳入强制评价单位,及时在信用芜湖、政府网站等公开违法企业,提升政策调控水平。按时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做到应发尽发,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234家,其中重点及简化管理企业177家,登记管理1057家企业,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繁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区域范围内的日常执法工作,大队总人数14人,监测站现有工作人员10人。

(七)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围绕实现长江禁捕退捕六无四清目标,坚持查、治、建三环节一体化推进,长江干流繁昌段及重要支流实现全面禁捕。深入开展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累计拆除非法小码头27个。全面实施沿江护堤绿化工程,1公里岸线范围内应绿尽绿。29个废弃矿山累计修复治理面积达283公顷,28家在建生产矿山完成生态修复面积2700余亩。对马仁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未发现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等行为。统筹考虑全区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划定并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

(一)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偏低。

十三五期间,繁昌区虽然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转型升级取得一定成效,但产业结构仍不够合理,目前,区域一、二、三产占比为3.9%56.7%39.4%,第二产业占据主导地位,仍以水泥、钢铁等高污染高能耗产业为支柱,产业层次总体较低;交通运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铁路、水路运输的比较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柴油货车运输仍是货运主要方式。园区内企业虽然已实现煤改气清洁能源改造或集中供热,但受水泥、钢铁等重点耗能企业影响,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0%以上,区域能源仍以原煤为主,全区能源偏煤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区结构性污染仍然较突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较低。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

空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截止十三五末,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仍未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且区域内臭氧浓度逐年增高,臭氧已成为影响区域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亟需加强;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多、产量大,非煤矿山产品运输皮带廊道未全面建成使用,矿产品转运仍以货运车辆运输为主,道路扬尘污染对全区PM2.5PM10控制指标影响较大,以致区域扬尘问题较为突出。

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区域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不到位,部分老旧小区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收集管网存在短板,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仍然存在缺口。

固废污染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涉及固废环境管理人员流动大、工作交接不规范,工作人员固废(危废)规范化管理意识不足,固废(危废)非法倾倒或填埋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仍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点多面广,环境整治工作量大,受资金投入限制,目前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未得到根本解决。

(三)治理体系与能力尚不能满足新形势要求。

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而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公众参与相对滞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不足,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仍存在重突击、轻常态现象,长效工作机制不健全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相对比较薄弱,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保持高战略定位。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激励下,将促进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围绕打造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开展碳达峰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以及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十四五时期,战略新兴产业的确立,将进一步推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速度,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将大幅提高,产业布局将更加合理,为从源头保护生态环境赢得战略空间。

体制机制改革助推环保事业发展。十四五时期,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保护环境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明晰,将为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生追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落实,为助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步深化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普遍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任务艰巨。现阶段,繁昌区产业结构仍以水泥、钢铁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为主导,产业发展转型面临着投入、市场、社会稳定等诸多因素制约,短期内难以根本转变,产业绿色转型压力巨大,亟需深入破题。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繁昌区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受区域结构性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结构性问题的调整速度受到一定限制,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需要下更大力气。十四五时期,国家对温室气体减排、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尚需进一步提升。面对复杂多样的环境问题,各类环境热点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仍然需要全社会付出艰苦的努力。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存量优化、增量严控,用绿色生态倒逼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序推进实施生产力布局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3D打印及智能装备、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型建材产业延伸链提升,坚持新型建材企业智能化、绿色化创新转型,积极推动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促进冶金铸造产业提质增效,推动铸造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技术引进、升级改造;以富鑫钢铁、海螺水泥等传统产业为重点,开展工业污染整治,加速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退出,逐步淘汰产能落后和环境破坏力强的产业。深入开展繁昌经开区国家级绿色园区建设,引导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提升产业园区集约节约综合水平。鼓励引导重点企业节能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打造绿色工厂。严格环境准入标准,严控新增两高项目,大力推进存量两高项目节能改造。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严格落实石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严格落实芜湖市碳达峰行动方案。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改、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推动煤炭消费指标向优质高效项目倾斜。钢铁、水泥、铸造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按照降煤、提气、扩再生、优电力的思路,加快园区集中供热、电力设施改造、天然气气站及管网完善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取缔芜湖孙村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和繁昌经济开发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到2025年,完成芜湖市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不断降低煤炭、电力等行业综合能耗,进一步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推动经济开发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加快繁昌经开区实施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扩大芜湖孙村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管网布置方案,以繁昌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建设高效、快捷的热力管网,全面实施集中供热。系统提升清洁低碳能源比例,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构建天然气互联互通体系建设,推进一体化运营,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面;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及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支持繁昌海螺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信义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7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项目建设。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围绕支撑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坚持升级改造与有序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港口布局,提升码头集约化、大型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打造芜湖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重要节点。重点加强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有效降低公路货运比例。针对区域内钢铁、水泥、砂石骨料等大宗物料以及农产品、工业产品等运输,系统梳理当前运输结构和方式,深挖结构调整潜力,谋划货物廊道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重大工程,提升水路、铁路货运量。2025年,水运、公路以及铁路运输比例达到42%52%6%。充分发挥长江深水岸线资源优势,规划建设荻港庆大、新港新航港埠大型公共码头,提升优化改造扩建海螺、南方、荻浦、建华等码头资源,依托长江岸线资源,加强同芜湖港、三山港及沪苏浙等港口协同联动,支持与港口龙头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合作,扎实开展联合运输、江海联运等领域合作,协同开展航道项目规划衔接与推进工作。推广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形成一体化的物流运输系统,推进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加快沿江临港现代物流产业基地建设。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使用规模,大力推广纯电动公交车、出租车,突出抓好公交、出租、城市物流等行业及政府机关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在2022年底前全部实现公交新能源化。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空间管控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禁止城镇化、工业化活动和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建设破坏主要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禁止改变区域生态用地,确保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用地性质不转换,主体责任不改变。全面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发展布局,扎实开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结构和城乡用地结构,促进发展空间格局科学合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耕地保护考核制度,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控城市无序发展粗放发展,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加快城市低碳发展。

推动富鑫钢铁、海螺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进一步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控制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有序发展繁昌海螺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信义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7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等项目建设;落实芜湖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配合落实市级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核查工作

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强化生态文明创建。推动繁昌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干部培训体系,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让人民群众理念上自觉认同、行动上积极参与;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大力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繁昌)经济带建设。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根本要求,引导高能耗行业和资源型企业实施低碳化节能改造,促进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现产业和生态文明协调共生,有效保护和充分释放良好的生态效应,打造市域西南部山水宜居城区。

推动绿色生产。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现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引导企业实施高水平的节能减排和资源环境效率管理。

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倡导勤俭节约、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发展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积极推广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高质量建筑,倡导养成节约水电、节约油气、节约粮食、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等绿色生活方式。推广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实现消费行为绿色化。推行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率,以镇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到2025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强化施工管理,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等休息空间。

全面落实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推进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政策,实施好空间的生态环境属性差异化管控,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政策。落实区域生态环境空间评价制度和生态环境管控清单准入制,建立重要生态空间分区管控政策,实施分区分类差别化管控。

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强化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保护,加强马仁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落实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要求。落实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要求,加强外来物种管控,保护好繁昌长枣、平铺五华鸡等特有品种。落实河湖长制要求,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三)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

加强环境保护常态监管力度,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环境执法。完善监测点空间布局,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丰富监测点信息采集数据种类和数量。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推进构建水陆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责任明确和数据共享的生态监测物联网体系,加强中长期环境质量预报能力建设,拓展建设自然生态监管体系,真正实现水清岸绿的美好生态景象。

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严格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规范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牢沿江1515“三段线,推进长江岸线(繁昌段)深度整治。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发挥污染防治统筹调度机制,系统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打好禁捕退捕持久战,确保六无四清,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持续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强化长江港口污染防治常态化,全面落实码头雨污分流、船舶生活垃圾收集,督促企业完善收尘、洒水设施,控制装卸扬尘。全面推进岸线增绿补绿工作,恢复长江岸线原貌。落实岸线管理长效机制,杜绝非法占用岸线行为,实现污水不入江、港区无扬尘、固废全收集、沿岸添新绿的长江保护工作目标。

(五)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共同推进的原则,围绕矿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新目标,全力推进繁昌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矿山开采无尘化、矿石运输廊道化、矿产品加工园区化和园区产业高端化思路,集中建设5-6个绿色矿业基地,2025年末,规划25个矿山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绿色矿山建设率达65.8%。支持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箬帽山矿区采用自主研发无人驾驶技术,建成矿区内矿车无人化运输系统,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数字化智能矿山建设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区推广,作为全区绿色矿山的特色发展方向。

(六)加强矿山生态修复。

严格谁破坏、谁治理约束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区25家在册生产和基建矿山切实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建立生态修复年度验收制度,全面优化矿山全产业链生态环境。全面完成全区废弃矿山地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探索第三方治理方式,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在建生产矿山全部按照分年度治理计划完成边开采边治理任务,实现开完即治完的总体目标。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坚持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对照芜湖市大气环境管控要求,强化目标和任务的过程管理,落实钢铁、水泥行业提标改造。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加强油品等能源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大城市扬尘和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力度。全面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持续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动态更新工业炉窑管理清单。依法查处不能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或淘汰。

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治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深化锅炉污染整治,禁止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海螺水泥、南方水泥为重点,实施水泥行业的污染物深度治理。水泥、矿山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谋划推进货物廊道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重大工程,推进物料输送廊道建设,推动新港矿区、荻港矿区、源山及外围矿区骨料长皮带廊道工程建设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落实芜湖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制品等行业进行排查,督促、帮扶企业制定分步实施VOCs治理一厂一策方案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末端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工业涂装、印刷包装行业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设备密闭化改造,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进一步深化末端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强化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新建港口全部安装岸电工程。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化在用车辆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推进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开展燃料油品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油品储运销和移动源排放达标工作,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露天矿山修复绿化及扬尘治理,推进破损山体植被修复。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强化道路扬尘监控与治理,加强道路洒水、雾炮等抑尘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深化堆场扬尘治理,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扬尘污染。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

加强其他污染治理。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提升臭气异味治理水平。严格控制餐饮油烟,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控,落实光污染防控要求。

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加强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依托河(湖)长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将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持续巩固水质优良水体保护。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持续削减化学需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明确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现状水质良好的断面、水体要防止发生退化。确保十四五期间,区内考核断面黄浒河、峨溪河等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III类水目标漳河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II类水目标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杜绝已达标水体返黑返臭,实现长治久清。

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源头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日常环境监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掌握水质变化,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的发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持水源地保护区常态化巡查、落实属地监管机制,联合排查机制,打击船舶非法停靠,防止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推动芦南水厂新港取水点监测预警站建设。加强水质监测,提升水环境质量安全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强化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保养,确保设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掌握水源水质变化。

持续巩固工业水污染防治。结合排污许可制度,开展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监管工作,加强纺织、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废水处理,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完善孙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繁昌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用水资源效率

构建生活污水全收集体系。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全面实施总投资18.26亿元的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加快城镇建成区雨污分流全覆盖。全面推进建成区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工作,详查住宅小区和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渗漏问题,逐步开展管网整治修复工作,杜绝城镇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道直排河道。科学制订城镇管网改造方案,加快实施建成区现有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

强化船舶废水排放监管。持续推进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施改造和船舶垃圾储存容器规范配备,严控船舶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违规排放。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

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

1、推进土壤安全利用与监管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严格落实《芜湖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繁昌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范繁昌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法定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等行业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提出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对涉及排放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配合省、市对已经停产、倒闭、搬迁及在产的工业企业及尾矿库等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现状开展信息采集,对疑似污染地块进行详查。进一步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力度,严格环境准入。对有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耕地,进行成因排查和分析。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对疑似污染地块进行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评估。

2、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模式,强化矿山、涉重涉危企业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确保十四五期间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加强管网维护和管养,减少管网下渗污染地下水;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中,同步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四)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通过技术改造、降低能耗和原材料消耗,从生产工艺、装备、资源和能源使用角度提出清洁生产方案,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进一步提升主要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程度,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尾矿多元开发和多级利用,提高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推进市政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建筑垃圾再生砂石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实施峨山镇童村工业园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绿色化。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促进减量化和资源化。着力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监管能力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有序推进重点涉危企业环保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医疗垃圾规范化管理,压实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医疗垃圾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医疗垃圾管理规定,提升医疗垃圾处置一线人员对危险废物危害的认知,规范医疗垃圾处置。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积极推行医疗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和电子转移联单

改善农村环境,强化农业污染治理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深入开展三大革命,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治理,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面完成芜湖市下达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大农村河塘沟渠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扎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营机制,全面开展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十四五期间,规划每年建设4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农业农村污水防治监管,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对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管理水平,2025年末,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全面实施限塑令,依法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充分调动行政村和农民参与度。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加强畜禽养殖按功能分区分类管理,科学合理指导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粪污产利用率达90%以上,继续排查禁养区、限养区,严防反弹。

持续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提升养殖水平,加快连片精养塘改造步伐,整治疏通进排水主干渠道,推广增氧机、投饵机等渔业机械的应用;大力推广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减少养殖过程中肥料、饲料、鱼药使用量,推广水质、底质改良剂的使用,减少水产养殖环境富营养化发生。全区范围内禁止网箱、拦网、围网养鱼,禁止珍珠养殖。

)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

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提高生态农业发展水平,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耕、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应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和替代使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推广力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绿肥种植,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加强对土壤中农药残留的监控,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预警能力。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

强化秸秆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促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拟位于孙村开发区和平铺镇分别建设1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加快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膜残留污染,提高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农膜减量增效技术,从源头推进农膜回收。完善废弃地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试点谁生产、谁利用;谁销售、谁回收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责任延伸机制。到2025年,农膜回收利用率不低于85%

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

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调查,摸清区域内相关污染源,建立基础数据库。统筹考虑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的主体、对象、过程以及区域等要素,建立政府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制度。提升生态环境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强化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督促园区及企业更新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严格控制涉重金属新增产能增长,加快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将涉重企业作为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定期开展重金属企业排查,完善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加强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涉重企业选址,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优化布局并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对现有涉重企业改扩建项目要采取增产不增污;推动涉重企业进行技术更新,支持开展深度处理。制定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综合整治方案,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管理,结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政策,向社会公开涉重金属企业生产排放、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等信息。

强化对现有电镀、化工企业等重大风险源的排查,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清单,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强化化学品管理与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制度的衔接。

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建立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完善区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对本地环境治理承担具体责任,严格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加大投入,统筹做好结构调整、节能降耗、监管执法、市场规范、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机制,完善工作制度。

统筹强化目标评价考核。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衔接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要求,充分考虑发展阶段,合理设定全区约束性指标、预期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目标作为区委综合考核、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生态环境类别评价依据,开展年度评价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突出问题整改。严格贯彻落实《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压实政治责任,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建立一项一专班一方案,构建点对点”“长对长整改责任体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确保我区各级各类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全面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基础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实现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强化证后监管。

加快生产服务绿色化。以激发绿色技术市场需求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介深度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制度。推进绿色制造,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推出绿色设计产品等,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鼓励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开展工业节能监察,深化实施工业领域节能环保提升行动。推行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坚持执法、守法并重,推进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落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督促排污企业加大工艺技术和环境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投入,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依法严惩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完善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措施,排污企业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整合相关部门职责,充实加强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保障履职所需的经费和人员。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强化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强化河(湖)长、林长履职尽责,建立具有约束力的协作制度。探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进一步健全网格环境监管模式,加大监管力度,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区(含繁昌经开区)、镇、村三级环境监督长,区环境监督长制工作机构,村级环境监督员责任体系。落实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要求,加强外来物种管控。

多举措提升监测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工作,逐步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

加强环保执法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常态监管力度,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环境执法,完善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优化配置环境执法力量,加强区域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实现重心下移,推动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站建设,完善网格化监督执法格局。强化环境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扩大区域环评+环境标准覆盖面。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网上公告、媒体专栏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通过开展环保技能大比武、志愿者环保公益行动等,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环境治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监督。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和区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广泛普及生态环境知识,组织开展各类绿色创建行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建立生态环境新媒体宣传联动机制。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加大环保公益文化推广力度,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防治、长江保护、生态环境监测、、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落实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严格落实生态环保领域各项标准。积极探索开展生态环境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工作。引导企业强化绿色认证意识,加大绿色产品认证引导和扶持力度,强化认证监管,提高绿色产品公信力,实现优质优价。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生态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芜湖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同时作为公职人员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建设。进一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及时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评价结果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探索建立环境信息互通机制。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依法清理取消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环境治理市场竞争的规定,深入实施四送一服活动,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坚决防止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环境治理市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探索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各园区、开发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推行环保管家等新模式,先行先试、示范带动。支持有条件的小城镇争创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探索城镇环境治理新路径。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工业污染地块利用和安全管控。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严格落实重点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差别化水价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及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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