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p:21世纪20年代来了,我们的票据也换新的了~
我们告别了“多费多票”,迎来了“一票制”的新时期。
各直属海事局目前使用的《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当场处罚罚款收据》和《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旧版)》将全部停用,统一更换为《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新版)》。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新版票据的使用范围包括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船员考试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各项海事非税收入的征收。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统一规范全国财政票据式样。
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更换新版票据。
新版票据基本沿用了《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旧版)》的版面设计,与《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及《当场处罚罚款收据》的版面有较大的区别:
港口建设费的船名、航次信息和罚款依据的处罚决定书号码将会在《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新版)》的“其他信息”栏里打印。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新版)》是三联票据,第一联是收据联,第二联是记账联,第三轮是存根联。
对于票据使用单位而言,本次票据改革压缩了票据管理种类,大大减轻了各单位的票据使用和保管压力,同时优化了票据管理流程,提高信息化、电子化水平,提质增效的效果十分显著。
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以后,票据的申领、使用、保管、核销都将通过新版票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大量减轻工作压力,将显著提升海事部门的规费征收及票据管理效率,提高海事规费征稽的服务水平,为广大的义务缴费人带来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