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税收入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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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

我承租集体的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当地镇政府出具了行政事业收费票据,请问该票据是否属于法认可的合法票据?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第六条规定,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财政票据属于合法的票据,但是其使用有一定的限制。贵公司租赁土地,对当地镇政府来说属于经营行为,不能开具行政事业收费票据,该票据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认可的合法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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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21世纪20年代来了,我们的票据也换新的了~

我们告别了“多费多票”,迎来了“一票制”的新时期。

各直属海事局目前使用的《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当场处罚罚款收据》和《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旧版)》将全部停用,统一更换为《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新版)》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新版票据的使用范围包括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船员考试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各项海事非税收入的征收。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统一规范全国财政票据式样。

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更换新版票据。

新版票据基本沿用了《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旧版)》的版面设计,与《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及《当场处罚罚款收据》的版面有较大的区别:

港口建设费的船名、航次信息和罚款依据的处罚决定书号码将会在《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新版)》的“其他信息”栏里打印。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新版)》是三联票据,第一联是收据联,第二联是记账联,第三轮是存根联。

对于票据使用单位而言,本次票据改革压缩了票据管理种类,大大减轻了各单位的票据使用和保管压力,同时优化了票据管理流程,提高信息化、电子化水平,提质增效的效果十分显著。

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以后,票据的申领、使用、保管、核销都将通过新版票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大量减轻工作压力,将显著提升海事部门的规费征收及票据管理效率,提高海事规费征稽的服务水平,为广大的义务缴费人带来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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