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好多答主都是对绿亦歌的文章情有独钟哈哈,是很喜欢绿亦歌的《宁愿没拥抱,共你可到老》,但她还有一篇《阿难阿难》,真的是催泪上映啊,怎么会有这么难的爱情。当时我是没事儿都要找出来这篇然后看着哭,emmm,我感觉我有点找虐。
绿亦歌的《宁愿没拥抱,共你可到老》当时真是我的心头爱
这篇我看了不下十遍了,,因为这篇文章喜欢上了一首歌《苏州河》。以下为原文
我一直跟旁人说,我认识康子洲,是在香港的冬天。
大部分人以为香港是没有冬天的,可我觉得它只是来得比别的地方晚一点。二月的时候,春节刚过,每天早上起来推开窗户,外面只有一片茫茫白雾。雾水顺着屋檐落在阳台的栏杆上,衣服和床单在外晾着整整一个星期也不会干。
我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打电话给吴靖,问能不能借他家的烘干机用一下。
我抱着一大篮子衣服,穿着睡衣和拖鞋去吴靖家。他家离我家不远,走完一个长长的下坡就到了。
典型的港式住宅区,花斑猫咪伸了个懒腰,从围栏上快活地跳走。有个人站在楼梯旁的电杆下,穿着黑色的针织衫。雾气太重,我走近了才看到他指尖夹着一支烟,但是看不清楚究竟有没有点燃。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正好一脚踩到一个水坑,“扑通”一声摔在地上,顺着下坡路滑下去,洗衣篮里的衣服散落一地。他被吓了一跳,愣愣地看着我。而我已经飞快的爬了起来,一脸尴尬的看着他。
他笑了笑,蹲下身,帮我捡起地上的衣服。
“香港就是这天气。"他用普通话对我说。
“是啊,”我拍了拍膝盖上的泥,接过他递给我的篮子,“谢谢了。”
正好吴靖下楼来给我开防盗门,看见我身边的人,挥了挥手:“上来啊。”
他把手上的烟丢进垃圾桶,说:"好。“
我这才知道,这个人也是吴靖的朋友。
我跟在他们两个人身后上了楼梯。这不是我第一次去吴靖家里,我和吴靖的研究生课程有一门在同一个项目组,每次要讨论,我就会屁颠屁颠地跑去吴靖家,他会做很好吃的水煮鱼给我吃。
上了楼,我才看到吴靖和他的室友正在打麻将。吴靖站着问我:“打牌吗?"
“苏意,别这么没意思。”
屋子里坐在麻将桌边的三个男生不约而同地吹了声口哨,嬉笑着说:“哟,嫂子。”
我瞪了他们一眼,抱着衣服自己去阳台找烘干机。这是我第一次用烘干机,我将衣服放进去,似懂非懂地调好时间和烘干力度,等了一会儿,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
我从阳台探头喊吴靖:“吴靖,你家烘干机坏了。”
吴靖回过头来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对正坐在沙发上玩ipad、刚刚帮我捡衣服的那个男生说:子洲,你去帮我看看。”
男生从沙发上站起来,我这才发现他竟然这么高,感觉头顶压上一片阴影。他走到烘干机前看了一眼,然后转过头来,用和吴靖一模一样的表情看了我一眼,在蹲下身去把插头给插上。
我羞得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表面上却还微笑着,说:“谢谢你。”
他转过身,耸耸肩:“不用谢,我叫康子洲。”
“你好,”我说,“我叫苏意。”
一阵风气,阳台上的树木被吹起一阵声响,我这才仰起头,看清了他的脸。
我愣了三秒才说:"我好像在那里见过你。“
他忍不住笑起来,剑眉斜飞:"嫂子,你可不能这样同我搭讪啊。"
他说的很对,他叫我嫂子,因为我是吴靖的女朋友。
五年前,高考结束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一条很辽阔的河,在月光下泛着粼粼波光。有一艘木船停在河中央,有个人坐在船上,背对着我。他的背影看起来很清瘦颀长,大约是在垂钓。我站在岸边,不停地叫:"喂——喂——“
他回过头来看我,我依然看不清他的脸,我问他这里是哪里,他说:“苏州河啊。”
他的声音很好听,有些低沉,又有着少年特有的干净。
第二天,我一觉醒来,在床上坐了许久,然后对爸妈说:“我想去一趟苏州。"
我一个人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硬座到了苏州,等到打我预定的客栈时,已经是夜里。
第二天我醒来已日上三竿,我打着哈欠走出房门,本想去找点糕点吃,却忽然听到一阵琴声。我往下一看,便看到客栈的院子里,有个男生正在弹吉他。
我忽然感觉有灵感涌上心头,回到房里拿出速写本和笔,搬出凳子,趁着他在认真弹琴,偷偷画下了这一幕。
一曲完毕,男生忽然抬起头来,横抱着他的吉他,冲着我笑着说:“我能看看你的画吗?”
我满脸通红,将素描本从二楼扔下去。
本子翻开的那一页上,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男孩坐在绿树红花间,在低头谈着吉他。
他忍不住笑起来,对我说:"我觉得我并没有这么帅。“
我再次满脸通红,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说:“你谈的好好听。”
阳光落在他的脸上,他微微眯起眼睛,好看的像是一幅画。那一刹那,我忽然心动了,我说:"今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
他笑起来,挑挑眉毛:”这么巧,我也是。“
在分开以后,我曾想用许许多多句子来形容我这一刻的感受,可是没有一句。张爱玲说,原来你也在这里。
可是我觉得不够,那种一瞬间想要大哭的感动,那种于千万人中遇见了这个人的欣喜,无论用怎样的语言来表达都不够。
我们像两个傻子一样看着对方,最后他忍不住先笑出来,说:“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我呆呆的看着他。
“我没有礼物送给你,你又想吃的东西吗?”
我想了想:“桂花糕,可以吗?"
他舒展眉头笑笑:“桂花是我最喜欢的花。”
跟他说话都让我如此快乐。
我说:"可惜还有两个月才到花期呢。”
“那我请你和桂花酒。”我说,“补偿你的礼物。”
我们之间忽然有了一种默契,每个阳光充足的午后,他在院子里学吉他,我在二楼的长廊上画素描。我们可以一句话都不说,安安静静的陪伴对方一整个下午。
有好几次,我带着耳机听歌,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和我耳机里相同的旋律,我想告诉他这奇妙的缘分,但我又觉得不必说。
到了第七天的时候,他忽然来敲我的房门。我穿着HELLO-KITTY的睡衣,蓬头垢面的打开门,看到他,简直恨不能找条地缝钻进去。
他却只是笑着说:“我今天就要离开苏州了,我给你弹首歌吧。”
我愣住,来不及消化他就要离开这件事,只能说:“好啊。”
他昨早走廊的栏杆上,抱着吉他,低着头,弹了一段没有歌词的曲子。四下安安静静,我看着他,听着听着,好像闻到了桂花的香气。
我问他:“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笑了笑,说:“很高兴遇见你。”
“我也是。”我笑着回答。
我们都没有对彼此说再见,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曾知晓。
这一年,薛凯琪唱了一首《慕容雪》,国语版叫《苏州河》。
“偶遇而来互相依赖,岸上的船儿总不能永不离开。”
爱只是爱,伟大的爱情到头来也只是爱。
这一年,我们十八岁,青春才刚刚开始,未来茫茫,谁也不知道我们将各自去往何方。
这年九月,我去日本念大学。一年到两年才回国一次。每一次回国,我都会去一次苏州。
那时候已经是去苏州旅游的淡季,那家客栈老板已经易主,装潢也重换了一番。我会在那里住上一整周,一个人逛苏州。时间久了,对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熟悉的像是本地人。
可我还是没有再次遇见他。
念大学的这四年以来,身边的朋友都成双成对,也不乏有男孩追求我。独自在异国他乡,真的有很多时候软弱到想要身边有一双臂弯来给我保护。
在那个时候,我读了一本书,书中有一句很流行的话——这世上有那个人出现过,后来的所有人就都变成了将就,我不愿将就。
在最孤独寂寞的时候,觉得自己等不下去的时候,我就是靠着这句话度过的。
我等过了大学最绝望的那四年,毕业那年,我一个人背着书包环游日本。我站在东京铁塔上,周围有许多情侣来来往往,整座城市灯光璀璨,我想在心底呼唤他的名字,可我竟然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这一年秋天,我来到香港,认识了吴靖。因为家住的近,我每周都会去吴靖家蹭饭。
他会做一桌子好菜,为了表达谢意,我偶尔也会做一些甜品送给他。
最初的时候,我们只是像普通朋友一样聊天,聊身边一些有趣的事,或者找不到人看电影的时候,一起搭个伴。
吴靖曾经嘲笑我:“苏意你真是稀有动物,二十三岁的人了,居然没有谈过一次恋爱。”
我随口说:"是啊,因为没有人喜欢我啊。“
吴靖顿了三秒,说:“那让我来喜欢你,你和我在一起吧。"
我被吓了一跳,呆呆的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倒是先笑了:“你别慌,还没喜欢上呢。"
这年春节,香港按照惯例放三天假,大部分同学都选择了回家。而我们剩下的几个朋友,则跑到吴靖家里包饺子吃火锅,把他家弄得一片狼藉。
吃过饭后,大家围在电视机前一边看春晚一边喝酒,我的酒量差得要命,可是因为很开心,仍忍不住喝了一瓶。
“小孩子学什么喝酒。”吴靖抢过我的酒瓶。
我没有回答他。所有人都以为我是个无忧无虑的人,我从未品尝过情爱的滋味,他们聊着过去的爱情,我什么话都插不上。
可是我心中是那么忧愁,那是一种近乎绝望的忧愁,无人能解。
那天夜里,吴靖送我回家。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海风太强,我被冻得一阵哆嗦。吴靖瞪了我一眼,脱下他的外套披在我的身上。
我摇头拒绝他的外套。他有些烦躁,把衣服丢在我头上:“穿上。”
我抬起头,他忽然温柔的弯下腰,抱住了我。这是我第一次被男生拥抱,混杂着海风咸湿的味道。
或许是酒精作祟,又或许是我屈从了那一刻的软弱,我接受了他的拥抱。
在吴靖吻我的那一刻,我闭上了眼睛。
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
一切的一切,就这样吧。或许我只是做了一场美梦,梦里有蝴蝶飞过,我却信以为真。
我从十八岁等到二十三岁,终于认输了。
而命运最最讽刺的,是我在和吴靖开始交往的第三天,我再次遇见了这个人。
我叫苏意,他叫康子洲。
我已经不是那个五年前那个留着齐耳短发,穿最简单的T恤和短裤,又黑又小的女孩。我将头发烫成漂亮的波浪,学会了穿高跟鞋,睫毛刷得又长又翘,出门前会认真的在手腕上喷“marry me”。
他大概根本就没有认出我,又或许从来都不曾记得我。
可我还是觉得如此悲哀,微世界这样小,我们竟然真的再一次重逢,甚至还成为同学;世界又这样大,他就在隔壁班,半年的时间,我们却从来没有遇到过一次。
上天跟我开的这个玩笑,我想我一生都不能接受。
那天以后,我忽然就常常碰到康子洲。
在图书馆、在教室、在超市。或者只是一条开了花的路上。
康子洲的女朋友叫陈其其,也是我们学校的同学。吴靖有一次无意中跟我提到:他们俩和我们是同一天开始的。“
我问他:“你和康子洲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我们是发小,”吴靖说“我连自己名字都写不明白的时候,就先学会了写他的名字。”
“我都......从来不知道。”我说。
“谁像你们女人,要好的时候就天天黏在一起。"吴靖说。
我难过得要死,在心里想,早一点,只要早一点点就好了。可是我又无比厌恶自己这样的想法,因为我对吴靖有愧。
没过多久,吴靖心血来潮,租了一条船,约上康子洲和陈其其,我们四个人一起去西贡看海。
那天阳光灿烂,康子洲带着单反,陈其其穿着漂亮的裙子走在前面。风吹起来,她回过头来,他则按下快门,那画面美的就像一幅画。
我和吴靖走在他们身后,吴靖嬉皮笑脸:“秀恩爱,死得快。”
陈其其挥舞着拳头,一副要揍她的样子。吴靖抱着头:“别啦,我请你吃冰激凌。”
走了两步,吴靖又回过头来,对康子洲说:“帮我给你嫂子拍两张照,她今天这么漂亮。”
康子洲回过头来看我,我们四目相对,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对他露出一个尴尬的笑。
我说:"算了吧,我找向好丑的,拍点风景就好了。"
我们从清晨玩到日落,我们还在海边烧烤,我放了好多好多辣椒,烤好了就递给他们。吴靖拍了拍我的脑袋说:“子洲不吃辣椒的。”
"没关系,“他笑了笑,用矿泉水冲掉上面的佐料,“很好吃,谢谢你。”
吴靖伸手过来牵我的手,我站在康子洲面前,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能任由他握住我的手。
回去以后,康子洲将一路上拍的照片打包发给我。我正在下载的时候,有受到了一张单独的邮件。
我点开来,发现里面有一张我的照片,我背对着镜头,坐在一截已经枯萎的木桩上,头发被风水的飞了起来。
夕阳西下,海浪翻滚,头顶有海鸟飞过。
那张照片里的我看起来是那么孤独。
我给他发邮件,说谢谢。
他很快回复说,不用,我答应吴靖的。
我一夜没睡,坐在阳台上听了一整夜的《慕容雪》。
第二天,我跟吴靖提出分手。
“我曾经以为,爱上一个人的开始是心动,”我说,“可是我现在才明白,应该是心痛才对。”
吴靖问我:“苏意,你爱上谁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只说:“没有,我再也不会爱别人了。”
和吴靖分手以后,康子洲来找过我一次,也是他唯一一次主动找我。
“我并不是想来劝你们什么,”他说,“但我还是希望你知道,吴靖现在很难过。我们认识这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见他这么难过。”
“所以你要骂我吗?"我问。
“不,“康子洲说。,“苏意,我只是想告诉你,开始和结束一段感情都不是儿戏,请你想好了再做决定。希望你下一次对待感情能认真一些。”
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委屈和悔恨,我紧闭着嘴,紧咬着唇。
我想说,我有,康子洲,我有。
可是我不够,如果我能再坚持一下,不去放纵自己一时的软弱,那么现在,是不是就更有底气站在你的面前。
“我知道了,替我向他说一句抱歉。”
康子洲看着我的眼睛,欲言又止。我们彼此沉默了一阵,他忽然说:"其实我没有资格说你,因为我也是,对不起。”
我抬起头,他却已经转身走了。
他再也不是十八岁时那个带着棒球帽,吊儿郎当的男孩了。他变得稳重而寡言,笑起来微微抿着唇,不再像当初那样无忧无虑。时间都已经在我们的身体和灵魂里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在遇见康子洲之前,我从来不相信命运;在爱上他以后,我相信世间一切的传奇和鬼神。
康子洲二十四岁生日这天,我们一**人去KTV给他过生日。开场第一曲,大家起哄让他和陈其其唱了一首《花好月圆》。
我一直坐在角落里吃水果,吃了一盘又一盘。吴靖走过来,有些尴尬的看着我:“你怎么这么饿?我帮你叫点东西吃吧。“
“不用了,我不饿。”我举着叉子说,"这个水果好好吃。“
吴靖有些冒火,又不知道该对我说些什么,只好深吸一口气,说:“唱首歌吧,子洲今天过生日,别那么不开心。”
我差点脱口而出“他过生日关我什么事”,可这样显得太不成熟了《慕容雪》。我认真的看着屏幕慢慢唱:“我不是我,你转身一走苏州里的不是我。”
而美景掩盖我,如旧美好的过。
我死死的盯着屏幕,仿佛这间屋子里的一切一切都与我毫无关系。
一区歌毕,我丢下话筒,又坐回角落里,埋头吃水果。
不知道是谁起哄要玩真心话大冒险,康子洲笑着说:“我就不玩了。”
我原本也不想玩的,但又不想显得不合**,只好坐了下来,后来又一轮我输了,吴靖说:“玩真心话吧苏意。"
我顿了顿,点了点头:“好。”
下一秒,他问我:“苏意,你爱过我吗?”
全场霎那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我们。我沉默了三秒,然后回答说:“对不起,我没有。”
“哦,”他面无表情地说,“我知道了,我们玩下一局吧。"
大家都觉得很尴尬,之后又玩了几局,问的也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最后玩的意兴阑珊,陈其其也有些困了,大家便就此散场了。
陈其其送给康子洲的生日礼物是对戒,他们一人一枚,我亲眼看到康子洲将它戴在手指上。
唯独我什么礼物都没有送给他,也没有人觉得奇怪,毕竟我和康子洲看起来实在是很不熟。其实不是这样的,我想要把我的全部都送给他,可这听起来就像是一个笑话。
这天夜里,吴靖送我回家。我们一前一后走着,谁都没有说话。
回到寝室,室友们早已睡下,替我留了一盏暖黄的灯。我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于是带上耳机出了门。
我沿着盘山公路一路往山下走,凌晨两三点的香港的街道,只有偶尔呼啸而过的出租车,快得像是鬼魅。
因为山边靠海,即使没有雨,树梢上也有晶莹的水珠。风一吹,发出轻响。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在一个长长的转角后,我看到了一家通宵经营的7-11.
而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康子洲。
在你最想见一个人的时候,你抬起头,就看到了他。这世上所有的浪漫,都不及这一刻来得动人。
他站在黄昏的路灯下,点了一支烟。他侧过头来看我,我们凝视彼此的眼睛。
他忽然开口说:“生日快乐,苏意。”
我捂住嘴,这一刻,我明明应该微笑的,可却心痛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那种深入骨髓的痛,好像就快要因此而死掉。
过了好久,我才哽咽着说:“谢谢你,也祝你生日快乐。”
他笑了笑:“这么晚了,你快回去吧,我就不送你了。”
我点点头,转过身,走了。回家的路蜿蜒起伏,却又孤独的看不到尽头,那竟是我的后半生。
因为我知道,我和康子洲,谁都没有办法再回头。
没过多久,我们毕业了。
我跟许多人一样,连毕业典礼都没有出席。告别自己的青春毕竟是一件太难太难的事情。
在离开香港的前一天晚上,我买了啤酒去到康子洲家楼下。
我打电话给他:“康子洲,你下来。”
他没有说话,随即挂断电话。我盘腿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在心底数着、“1、2、2......”带我数到“100”时,康子洲出现了。
我冲他挥了挥手,递了一罐啤酒给他。他打开,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然后将空管放在我的脚边。
“康子洲,”我说,“和我在一起吧。”
他转过头,说:“你喝多了。”
“孬种!”我看着她的眼睛,愤怒的想要哭出来。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我只是说,“康子洲,你这个孬种!”
他依然没有看我的眼睛,只轻轻地说:“是啊。”
直到这个时候,我唯一能做的,也只是收起我的愤怒,不让它伤害到他。
这恐怕是我对康子洲做过的,最温柔的一件事。
于是我整个人瘫软下来,疲惫的揉着太阳穴,说:“康子洲,再见。”
他欲言又止,最后说:“苏意,或许有些事情,只是想象起来很美,但实际上,它并不是这样的。”
他站起身:“我就不送你回去了,苏意,再见。”
他从来没有送过我回家,或许是因为回家的路实在是太长了。我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
我在这片漆黑的海边,再一次告别了康子洲。
后来,我听了好多好多歌,却再也没有听过十八岁时康子洲离开苏州那日,为我谈过的那一首。
然后我才想到,或许那一首歌,根本就没有名字。
有些时候,你知道一个人有多好,可是你偏偏不相信,你非要放弃他,假装满不在乎地说,没有这个人,我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我和康子洲都选择了将就。到了最后,便只能把一切过错推给太年轻。
既然选择了,那也就没有什么话可说,只能咬着牙,硬着头皮走下去。
毕业以后,康子洲去了北京一家咨询公司。我收到了欧洲ph.D的offer。在这年九月启程,开始一段新的,更加漫长的漂泊。
2010年的夏天,是我唯一一次没有去苏州的夏天。而接下来的夏天,我可能再也不会去了。
从成都飞往瑞典那日,好友来机场送我。她絮絮叨叨地跟我说:“苏意,你去那边就老老实实工作,毕业了拿张绿卡,谈个男朋友,结婚生子就别回来了。”
机场人来人往,可没有一个人是康子洲。
我抱着好友,哭的不能自已,一边哭一边问她:“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像个小孩子一样,开心就笑,难过就哭,喜欢一个人就大声说出来。”
她抱着我,只是不停地说:“会好起来的,苏意,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可是要怎么好起来呢?我和他,就连名字都是连在一起的。要忘记他,我就要先忘记自己。
读博士的第三年,我被派回上海交流学习一个月,正好遇见吴靖来上海出差,说请我吃饭。他挑了一家川菜馆,因为下班堵车,我迟到了一个小时。
他早一点好了一桌子菜,看到我推门进来,挑挑眉毛说:“来的刚刚好,菜还是热的。”
我正好饿得要死,也没和他客套,拿起筷子就开始吃,一碗米饭下肚才终于缓过来。吴靖神色复杂地看着我:“苏意,你一个人就是这么过的?”
我满不在乎:“怎么了?我过得挺好啊,胖了七斤。”
他讽刺的笑了笑,然后指着桌子中间的那道菜:“诺,你最喜欢的水煮鱼,不过我觉得并没有我做的好吃。”
我看着那盘诱人的水煮鱼,洒满了辣椒和花椒,看起来就让人食指大动。我忽然想起在香港的那些日子,我死皮赖脸的坐在沙发上刷FACEBOOK,他在厨房里忙前忙后,给我做我最爱的水煮鱼。
在那段后青春期的岁月里,我曾被人真切的爱过。
我摇摇头,说:“我戒辣很久了。"
吴靖问:"是因为康子洲吗?"
这三年来,我身边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所以再次从旁人口中停发哦这三个字的瞬间,我竟然觉得陌生的让我想落泪。
我停下筷子,愣愣的看着他:“你都知道了?”
“我猜的。”他说。:“苏意,这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是无法掩盖的,咳嗽和爱。”
“当我有一天发现你喜欢的人是康子洲,我真的特别愤怒,觉得被你们联合起来给骗了,”吴靖说,“他是我从小穿开裆裤长大的兄弟啊,何况他还有女朋友。”
我低着头说:“对不起。”
“苏意,要说对不起的人是我,”他说,“你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吗?”
“有一次,我拉着子洲陪我喝酒,我们俩喝了八瓶伏特加,我直接喝的去吐了。回来的时候,他也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去叫他,然后忽然听到他说,”吴靖停了一下,似乎在回忆那天的情景吗,“他说,苏意,苏意。”
在吴靖说出我的名字的时候,我忍不住哭了。
我终于再一次为康子洲哭了。
吴靖说:“苏意,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可你这样难过,为什么不告诉他,不把他找回来呢?他和陈其其早就分手了。”
“那又如何呢?”我轻声说,“我已经有了新男友,或许我们会结婚,又或许不会,可是我已经试着再往前走了。应该说,我和他,都已经往前走出太远了。”
我在这天夜里回了瑞典,在这里呆的年月太久,在飞机落地的那一刻,我忽然感到一种心安,就像是迷路的孩子终于回到了家。
男友开车来接我,再回去的路上,天空开始飘起雪花。我出神的望着窗外,我对他说:“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城市,那个城市的冬天,是不会下雪的。”
他没有听懂,问我:“你说什么?”
车子停在我的宿舍楼下,男友帮我将行李从车上拿下来。我说:“你不用送我了,早点回去吧。”
他点点头,伸手抱住我,吻了吻我的唇:“好好休息,宝贝。”
回到家里,我疲惫的将窗户一扇扇打开,在转身的一瞬间,我忽然愣住。我重新转过身,望着楼下电线杆旁一道黑色的身影。
清瘦颀长,就仿佛阳光回转到那一年,香港那个潮湿而寒冷的冬天。
我像是疯了一样拿起电话,拨下一串我从来没有存过,却一直铭记于心的电话号码。
电话那头一直没有人接。我挂断,又重新打过去,依然没有人接。
打到第三次的时候,他才终于接起来,轻声说:“苏意。”
没有任何开场白,没有你好或者好久不见,他就这样直接的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在我家楼下看到一个人,康子洲,那是你吗?”
“我在问一次,康子洲,那是你吗?”
我死死的握着话筒,最后才说:“康子洲,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
他轻声回答:“好啊。”
2014年的冬天,我抱着电话,歇斯底里的大哭起来。
我们在嘴里若无其事的说着好啊,可心里比谁都明白,再也不可能了。
我们之间,隔着距离、时差、时光、眼泪还有其他一些东西,已经像一堵厚厚的墙,推不倒,也跨不过。
在我们二十八岁这年,我还在瑞典和毕业论文死磕,康子洲结婚了。
拖了这么久,我想,也该结婚了。
许多年不更新社交软件的康子洲在FACEBOOK上放了一段很短的视频,我强忍着难过打开来。在灿烂的阳光下,一阵风起,天空簌簌地飘落好多好多白色的花瓣。
我身后的瑞典同学看到了这段视频,“咦”了一声,赞美的说:“这是什么花,真漂亮。”
我一动不动的坐在椅子上,盯着屏幕看。
过了好久好久,我才轻声开口:“这是桂花。在我的祖国,他代表着故乡和思念。"
又或者是一段还没有开始,却已经永远结束的感情。
我并没有参加康子洲的婚礼,在这年秋天,我写完手头的论文,向导师请了假回了中国。
这是我最后裔次去苏州,那家客栈挂着“正在装修”的牌子,新老板想要将它改成一家咖啡馆。
“为什么不继续开下去?”我难过的问。
“这年头,客栈生意不好做。”他说,“朝生暮死,大家都只是为了混口饭吃。”
见我在店门口站了很久,他忍不住问我:“你在看什么呢,小姑娘。”
我没想到自己二十八岁了还会有人叫我小姑娘,我说:“曾经这外面挂着一个留言本,我在上面写过字,我能再看一看吗?”
“啊,有的,你是什么时候写的?”
“十年前的啊,估计找不到了吧。”老板无可奈何的笑笑,却还是帮我把装了好多留言本的几个大箱子给翻了出来,“你找找看吧。”
我一本一本的翻过去,花了整整三天时间,我终于找到了当初我写下留言的那个本子。
在那一页的背后,有人写上了简简单单的两个单词——“you are."
我一眼就认出这是康子洲的字,可是我却再也无法得知他是何时写上去的了。
十年后的我,二十八岁的苏意,抱着已经老旧到泛黄的留言本,撕心裂肺的哭了起来。
时隔多年,我终于肯承认,错过康子洲,于我而言,意味着失去一生所有的快乐与不快乐。
那一年的苏州,艳阳灿烂,他坐在石凳上低头弹着一首《渔舟唱晚》,我腿上摊开素描本,扎着小辫子,晃荡着腿,轻声跟着哼。
他最爱的桂花,将开未开,还要再等上两个月才正好。
那是只属于我和康子洲的,最灼灼其华的青春。
我们曾有过同样的心动,同样的心痛,同样的孤独,同样的遗憾,同样的不甘,同样的懦弱,同样的无奈。
他还欠我一碟桂花糕,我当还他一壶陈年佳酿。
良辰美景犹在,我和他都失了约。
佛言:“汝爱阿难何?”
女言:“我爱阿难眼,爱阿难鼻,爱阿难口,爱阿难声音,爱阿难行步。”
_____《摩邓女经》
司徒难去世后第三年的忌日,正好是我硕士答辩日,我站在讲台上,流利地用英文解说着自己的论文,看着台下,忽然想起三年前我学士毕业时,他和我一样戴着黑色的学士帽,坐在台下,冲我骄傲的竖起大拇指。
拿到硕士毕业证书后,我排除万难,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去往印度。
我抵达印度时,这个国家大部分地区刚刚被连续下了几天的暴雨侵袭过。下了飞机,我提着黑色的行李箱,马不停蹄的转乘大巴,因为大雨的缘故,路上泥泞不断,司机开的小心翼翼,生怕遇上泥石流或者坍塌路段。
辗转多次,我终于抵达了目的地,来到临近印度洋的小镇。这里竟然阳光灿烂,路边我叫不出名字的大树正枝繁叶茂。
我被这里一派生机的模样所震撼。三年前,我曾在新闻里无数次看到这里发生举世震惊的印度洋海啸后残败的场景,只剩下断壁残垣,海啸引发的地震等级不断更新,最终以9.3级定论。
那个时候,我才真正明白,当大自然愤怒起来,人间就是地狱。
我还记得司徒难刚刚到印度的时候,吃不惯这里的食物,除 了咖喱就只剩下酸奶,他给我写明信片说,许诺,我突然觉得,你做的饭菜竟然也是人间佳肴。
我那时还气恼,他人远在千里之外竟然还不忘嘲笑我厨艺太差。我放下信,从书架上找来菜谱,信誓旦旦的想,等司徒难回来,一定要他大吃一惊。
然后我在厨房里捣腾了一下午,最后对着一股鱼腥味的水煮鱼忍不住抓狂起来。
算了,我沮丧的想,做饭这种小事,反正两个人之间有一个人擅长就好了。
我同司徒难,从小就很有缘分,上同一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虽然没有继续一起读书,但也是在同一座城市。我和司徒当了十二年的同桌,我觉得“青梅竹马”这样的词用在我们身上,都有点不够。
可惜的是,我们以前关系并不好。他生的漂亮,我总是嘲笑他是一只花孔雀,他则不客气地回敬我是男人婆。两人总是针锋相对,梁子越结越深,闹得全班鸡飞狗跳,老师强行把我们座位分开,我却非要把桌子搬回去。
连我爸都忍不住说我,“陈许诺,你怎么没事就去招惹司徒家的小子?就跟……”
我爸没回答我,很久以后,我忽然想到这件事,就跟___对漂亮女孩纠缠不休的小混混一样。
这已经是司徒难去世后的事情了。
我把司徒难写来嘲笑我厨艺的信折好,准备周末的时候上寺庙为他拜佛。他那个人,我最清楚了,拈轻怕重的大少爷,除了貌美如花什么都不会,我还是去求求佛祖,让他别被鸡肉咖喱吃坏了肚子。
可是没等到周末,我就接到了司徒难遇难的噩耗。
突如其来的印度洋海啸,以苏门答腊为震中,死神张开了眼,几十万人遇难。我自然不肯相信,那是我和司徒难第一次分别,他去印度当地考察木材,他说过,等他回来,就娶我。
司徒家的人,个个都是一言九鼎,司徒难虽然整日吊儿郎当,可是他从来没有对我食言过。
所以他一定会回来,即使灰头土脸,身负重伤,残疾瘫痪我都不在乎。
渐渐的,连新闻也不再报道这件事,人们的视线又被新的事物所吸引,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我去参加司徒难的葬礼,黑白的相框里,他对着镜头淡淡的笑。
那一刻,我痛哭到撕心裂肺,五脏六腑像是被人活生生挖了出来。
那一刻,我终于绝望的承认,司徒难死了。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揪着我的头发,皱着眉头说:“也就只有我,肩负重任,拯救世界,勉为其难收了你。”
我在夜里入住这家客栈,负责登记的小妹打着哈欠,指了指走廊最末尾的房,又沉沉的睡去。客栈不大,但是布置得十分整洁,房间很干净。
躺在床上,我才真正意识到,我已经离开中国,来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国度,这里有着自己的语言,文化和信仰。
二十三岁的司徒难,长眠于此。
这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到十四五岁的时候,他戴着黑色的棒球帽,在我家楼下等我,我一觉睡过了头,头发都没来得及梳就急匆匆跑下楼。
他向我挥了挥拳头,做出一副声色俱历的样子:“下次再迟到,我揍你哦!”
我笑嘻嘻地取走他的帽子,扣在自己头上,冲他吐了吐舌头:“得了吧,你又打不过我”。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我的客房里,负责登记的小妹松了口气,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印度话,我根本听不懂,迷茫的看着她。
她叹了口气,跑出了房间。
我从床上坐起来,忽然想到有一年我发高烧,司徒难带着我去医院打点滴。我们就坐在医务室外面的长椅上,戴着耳机听歌。那时候是冬天,医院开着空调,算不上暖,我缩了缩脖子,他坐在我身旁,伸出来,捂住我的手,又把脖子上的围巾解下来,一圈一圈系在我脖子上。
上面还残留着司徒难的温度,暖到心底。
一旁的护士姐姐看了笑着问我:“小姑娘真幸福,男朋友对你这么好。”
我不好意思的点点头,揉了揉鼻子。
我的思绪被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打断,有人说着英文从走廊尽头走来。他的脚步声很轻,很整齐,却莫名其妙让我觉得十分熟悉。
我坐在暗处,他自明处来。
我听到有人说:“你醒了吗?”
不是因为他说的是中文,而是,他的声音有一些沙哑,却像极了司徒难。
我猛的从床上跳下来,看到有人站在门口。我们四目相对时的那一刻,我的身体忽然一阵颤栗。我向前两步,看清了他的脸,东方人的面孔,五官端正,眉头有一道不深的疤。
他和司徒难的面相相去甚远,但是身材却极其相似,只是司徒比他更瘦一点。或者因为我正在思念司徒难,他突然闯入,我才有那么一瞬间,看到他的眼睛,误以为是司徒难。
我呆呆的问:“你是中国人?”
他点点头:“你在路上中暑了,我是这家客栈的老板。”
我根本没有理会他在说什么,我急迫的问道:“你有中文名字吗?”
“有,”他说,声音清朗,“我是欧阳景。”
我失望至极地垂下眼,说:“抱歉,给你们添麻烦了。”
他摇摇头,“这里阳光太强烈,经常有人中暑。你可以让阿曼达带你去买一顶帽子。”
话音刚落,一个女人从他身后探头,关切地问我:“你没事了吧?”
她的手搭在欧阳景的肩膀上,足以证明两人的亲密。她应该是印度人,皮肤比小麦色还要深一点,五官却非常漂亮。
我点点头:“你好,是你带我回来的吗?”
“阿曼达,”欧阳景笑着给我介绍,“我的未婚妻。”
“你叫阿曼达?”我问。
“好巧,”我笑了笑,“我的英文名也叫阿曼达,不过都是高中上英语课时候的事了,上大学就没再用过。”
“是吗?还真是有缘。”
再聊了几句,我才知道今天阿曼达本来是准备去医院检查,她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为了带我回客栈,她耽搁了行程。
她笑着摇摇头:“没有关系,正好明天的话,可以让欧阳陪我一起去。”
正在帮我翻译的欧阳景听到这里,忽然眼睛一亮,有些不好意思,又忍不住笑了起来,“嗯,明天我陪你去”
他这样一笑,我却又怔住了。
他长得浓眉大眼,可是笑起来,却和司徒难像极了。我一时之间忘了说“恭喜”
他没有发现我的不对劲,还笑对我说:“我们这个月底将会举行婚礼,如果陈小姐那时候还在印度的话,可以来参加。”
欧阳景和阿曼达离开后,我躺在床上,觉得思绪有些混乱。
其实我曾经幻想过许多次,要是我和司徒难有个孩子就好了,如果是这样,或许我就不会那样痛苦。
以前我和司徒难说到未来的时候,也提过司徒难坚持要女儿,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没听人说吗?儿子像妈,要是生的是儿子,像你一样笨,连老婆都娶不到。”
我气得牙痒痒,拿枕头砸他,他笑嘻嘻的说:“不准打脸。”
司徒难出事后,我有一段时间不吃不喝,胃口全无,每天靠着注射葡萄糖维持生命。我想他想的快发疯,走路的时候,喝水的时候,听歌的时候……无论我在做什么,我的脑海里都能想到他。
我的父母都很担心我,在我渐渐恢复之后,他们一直希望我能够走出这段阴影。
我念高中的时候,那时候我还没和司徒难在一起,收到过男生的情书,是高年级的学长。对方不但给我情书,还总是阴魂不散,来教室门口等我。有一次司徒少爷难得提早来学校,正好撞见学长在教室里对我吹口哨,司徒难猛的一脚踹在教室门上,把我吓了一跳。
他面无表情地把书包往地上一扔,对学长说:“滚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司徒难和人动真格地打架。我这才知道,以前我欺负司徒难,嘲笑他花孔雀,其实都是他在让我。
我问他:“我惹你,你干嘛不还手?你不是不把我当女生吗?”
“哼,”他瞟了我一眼,然后说,“懒得理你。”
我又问他:“你懒得理我,你打他干什么?”
司徒难恶狠狠瞪了我一眼,偏偏不说出我想要的答案,“因为他长得丑,碍着我的眼了。”
我弯着眼睛笑,“司徒难,你喜欢我就明说。”
他恼羞成怒,从脸红到脖子:“谁,谁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他小人得志,翘着二郎腿,眼睛都要望到天上去了,他跟大爷一样的开口:“许诺,你可想好了,你跟了小爷我,这辈子可就只能跟我一个人好。”
第二天,我在客栈吃早餐的时候又碰到欧阳景,他告诉了我他的印度名字,很长一串,我根本记不住,我见到他都是同他讲中文,我很喜欢他的名字,复姓欧阳,这是除了司徒外第一次遇到复姓。
阿曼达在睡懒觉,他在这里等她起床后带她去医院检查。
过了一会,阿曼达也起床了,看到我后嘱咐我今天不要在到处乱跑,特别是阳光强烈的午后。然后她又给我说了许多当地的著名景点,让我可以等到傍晚再去。
“你说的好专业,”我笑着说,“不愧是本地人。”
后来我才知道阿曼达在当地是一名向导。她告诉我,这几年来印度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了,特别是背包客,所以她变改行,和欧阳景一起开了一家客栈。
我忽然想到,当初司徒难来到这里,也是找了一名向导,他还在电话里对我抱怨说对方的印度英语太坑人,沟通起来十分困难。
我垂下眼问她:“三年前的印度海啸,你还记得吗?”
阿曼达脸上果然露出难过痛苦的表情。我才知道,她在那场灾难中失去了父母。
“对不起,”我一下子愧疚起来,“我只是……抱歉,我的……一位故人,曾经在这里遇难,这里中国人很少,所以……”
“没有关系,”她摇摇头,“都会过去的。”
阿曼达和沐浴露离开后,我神色恍惚地回到房间,忍不住又拿出司徒难当年写给我的明信片,他遇难以后,我将他们锁在铁皮盒里,几次欲烧毁,又几度放弃。
我打开铁皮盒,一张张翻开来看,忽然愣住,有一张明信片的背后,他絮絮叨叨写了一大堆话,然后补充了一句,我在当地的向导叫做阿曼达,同你的英文名一样,想来也是我们之间的缘分,走在千万里外都会想起你。
我捂住嘴巴,夺门而出,拦下一辆出租车,也不管对方高昂的要价,直奔医院。到了医院,我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要上哪里找阿曼达,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妇产科的位置。这天的病人不算多,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妇产科,看到了坐在走廊上的阿曼达。
她还没来的及对于我的出现表示吃惊,我就打断了她:“三年前,海啸来临的时候,你是否接过来自中国的游客?他叫司徒难。”
她迷茫地看着我,摇摇头。
我自嘲的笑笑,阿曼达,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普通,说不定现在这栋楼里就有好多。
我失魂落魄的走下楼梯,正好遇见交完费的欧阳景。
他穿着绿色的花衬衫,正好挡在我前面。我的心一下子窒息,又开始不可思议的怦怦直跳,我大概是疯了,我问他:“你认识司徒难吗?司徒难。”
他也一脸迷茫的看着我。
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那你,来到这里多久了?”
他笑笑:“已经七八年有余了。”
七八年前,我有些恍惚,那时候我和司徒还同坐在一间教室里写试卷,他从来不屑于写古诗词填空,我从来做不对最后一道数学题。我用手当扇子,埋怨的说:“好热啊,风扇又坏掉了。”
他看了我一眼,将他桌子上的冰冻饮料递给我,却不忘恶声恶气:“胖子才怕热。”
他没回答,笑嘻嘻的看着我的小肚腩。夏天的衣服穿的少,一坐下,肚子你会微微凸起。
我瞪他:“女生都会这样。”
他耸耸肩,一副我才不相信你的样子,气的我牙痒痒,用钢笔一个劲的戳他。
我回过神,对面前的欧阳景说:“抱歉,我认错人了。”
“没有关系,”他说,“总会找到的。”
第二天,我不死心,又去找阿曼达。她正和欧阳景一起布置着客栈的庭院。
她的瞳孔很漂亮,是栗色,又大又圆,像是晶莹的玻璃珠子。她会讲一点中文,甚至会背一首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十分佩服,但是又十分不解,:“为什么是这一首?”
她回过头去看欧阳景,男人也对她投以微笑,他们两人的感情让人看了就觉得宁静幸福。
她说:“因为他喜欢。”
我望向欧阳景,他笑笑,却没有解释为什么喜欢这一首。
我神色复杂的看着眼前高大的男子,阳光落在他的脸上,他的笑容还停在脸上,让我再一次想到了司徒难。
司徒难一直偏科很厉害,语文极少能上三位数,唯一能背下来的诗,却正好是这首《锦瑟》。原因同阿曼达一样,因为我喜欢。
十几岁的小姑娘,其实未曾真正尝到感情的苦,背了许多许多的情诗,以为就会更懂得爱。
夏日蚊虫很多,光站着聊了一会,我身上就被叮了包,欧阳景笑着问我:“怎么全都咬陈小姐去了,你莫非是A型血。”
我认命的点点头,随口问:“那你呢?”
“我是O型血,阿曼达是AB型。”
我看着他明明和司徒难完全不一样的脸,久久挪不开眼睛。我突然想到,司徒难,也是O型。
我的余光无意中看到阿曼达,我发现她笑的很勉强。
我心中无数疑惑,第二天向登记小妹打听到阿曼达以前就职的旅行社。我告诉他们我是为了寻找三年前在海啸中失散的爱人,他们告诉我很抱歉,旅行社的许多资料都在那场灾难中遗失了。
我从包中摸出我和司徒难的合照,相片因为被我反反复复看过无数次,被泪水打湿过无数次,所以又旧又脆弱了。
那是我们20岁那年在西湖的断桥残雪边拍的照片。 我靠在司徒难的肩膀上,笑的两眼弯弯。如今五年过去了,我的青春已经结束,他却依然那样年轻,英俊。
我问旅行社的人:“请问你们见过照片里的这个人吗?”
他们对我摇头,可是我心中却有一种预感,他们一定见过司徒难。
因为心怀着别的目的,我经常去找阿曼达聊天,也不可避免的常常遇见欧阳景。
他们用英文交流,说的很快,我在一旁也只听得懂一半。
有一次他们做了晚饭邀请我一起吃,欧阳景将阿曼达不喜欢的菜夹到自己碗里,还仔细为她削了一个苹果。
我脱口而出:“真是羡慕你们。”
以前我生病了,司徒难也照顾过我。不过他照顾人的技术太差了,苹果削到最后坑坑洼洼不说,小到两口就吃光了。为了和我唱反调,他专挑我讨厌的蔬菜给我吃,不吃就抢我遥控器,我被气的要死,脑子一热,凑上去,吻住他的唇。
他都要炸掉了,呆呆的看着我。我吃干抹净,眯着眼睛对他说:“放心吧,我会对你负责的。”
后来我发现,这一招十分有效,遇上不想吃的东西,想看的漫画书,只要我亲一下阿难,他就会面红耳赤的答应我任何要求。
我和司徒难在一起的时候,有许多女生找茬,指着我问司徒难看上我哪一点。我一点不生气,我觉得我和司徒难之间是外人插不进去的,于是我洋洋得意的将手环抱在胸前,等着司徒难滔滔不绝的赞美我。
结果司徒难十分认真的想了许久,最后诚恳的看了我一眼:“抱歉,实在没找到什么优点。”
我差点没抄人字拖砸他。
但是从来没有人问过我喜欢阿难哪一点,他英俊聪明,家世堂堂,好像我喜欢上他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阿难死后,我也认真的想了许久,却也不知道,我究竟喜欢阿难哪一点。
后来,有人对我说过一句话,说不出来的喜欢,就是爱。
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心脏一抽一抽的疼,我放下筷子跑了出去。欧阳景看出我的不对劲,走出来找我,我站在走廊的窗边,迷茫地往下望去。欧阳景立刻紧张起来,大声叫我:“陈小姐!”
我回头看着他,一阵风过,将他的衬衫衣角吹的飞扬。他站在满目金光中,日光使他面容变得模糊,那一刻,他又和我记忆中的阿难重合起来。
我忍不住开口:“阿难。”
他疑惑,看着我:“陈小姐?”
我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眼泪一下子涌出,我泣不成声:“阿难,阿难。”
他叹了口气,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陈小姐,节哀顺变。”
节哀顺变,在阿难离开我的这一千多个日夜里,我不知道听到了多少句“节哀顺变”,可是在这一刻,我忽然爆发,我一边哭泣一边大声吼道:“你们懂什么!他是司徒难!他是我的阿难!他不在了!我的阿难!他不要我了!他再也回不来了!阿难!阿难……”
我一边哭,一边跌坐在地上。
阿难,你对我笑一笑,好吗?
第二天,我在客栈公共休息处发现了一个皮夹,打开看才发现是欧阳景落下的驾驶证。
我正看着那张驾驶证,突然听到身后的脚步声,看到我,欧阳景松了一口气:“原来落在这里了。”
我笑着将皮夹递给他:“你和证件照上看起来不太一样。”
“是吗?”他笑起来,脸颊的梨涡露出来,“那时候刚刚做完手术,面部还没有恢复。”
我怔住:“什么手术?”
“整容,”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其实我也曾在那场海啸中遇难,只是我幸运地活了下来,我那时候面部被毁,做过手术。”
我觉得五雷轰顶,很多片段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可是我什么都抓不住,我觉得自己好像漏掉了很重要的一点。
“除了毁容以外……”我艰难地开口,“还有别的伤势吗……你的头部?”
他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是的,我那时候头部受创,失去了记忆。”
我退后一步,整个人蹲在了地上。
“那你为什么……知道你叫欧阳景?”
“阿曼达这样告诉我的,她告诉我,我们在旅途中相爱,我为了她留在了印度。”他柔和的说。
我双眼通红,呆呆的看着他想要说什么,可是我发现我整个人已经不受自己控制,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发声了。
我只能捂住嘴巴,泪如雨下。我伸出手,使劲拽住眼前这个叫欧阳景的男人衣角。我的耳边一片嗡嗡声,下一秒,我晕倒过去。
离开客栈的前一天晚上,我在客栈的庭院里看到阿曼达。她正坐在吊绳上看照片,看到我来,笑着冲我招招手:“陈小姐,你来看。”
那里面全都是她和欧阳景的合照,他们似乎一起去过很多地方,在镜头前微笑。
我看着照片里的男人,我看着他的笑容,这是我曾发了疯般渴望的东西。
我怔怔的抬起头,对阿曼达说:“我也曾有过一个未婚夫,我们相识近二十年,一起长大,一起经历了许多许多事。他来此地工作,出发时他同我说,等他回来,我们就结婚。”
阿曼达神色复杂的看着我。
我却不理她,自顾自的说:“我们连婚后的日子都说好了,他做饭,我洗碗。我们要养一只大狗,叫诺诺。卧室要刷成我喜欢的淡蓝色,床单要是星空的图案……”
我看着她的眼睛,轻声说:“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外貌,还有很多方式来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我不想同你争论世界上是否真的有欧阳景这个人,我只想请你给我一个解释。”
她震惊的看着我,浑身颤抖,用英文结巴的说:“我爱他,我对他一见钟情……那场海啸太恐怖了,它无情的夺去了我的一切,我……我只是想找到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活下去的理由,我看着她那张美丽的脸。
“那你可曾想过,在遥远的地方,”我字字诛心,心中仿佛有血渗出来,“有人因为失去了他,而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
我情绪激动,大步上前使劲抓住她的肩膀,歇斯底里道:“你凭什么!”
下一秒,突然有人一把打中我的手,欧阳景高大的身躯插入我们之中,他将阿曼达护在身后,盛怒的看着我:“陈小姐!你在干什么?”
我看着这个人,他曾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他曾弯下腰将我背在背上,踩上被水漫过的道路,我趴在他的背上,觉得幸福不过如此。
他还活着,他没有死去。只是,这样一个人,这样爱我的一个人,此时却用愤怒而陌生的眼神看着我,将他的未婚妻护在身后。
究竟怎样才算爱一个人?只要他平安无事,生活幸福就够了吗?
我捂住嘴,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我不断的摇头,一步步往后退,然后夺门而出。
欧阳景和阿曼达结婚那日,我没有被邀请,却不死心的要去看一眼。他们在公园里举行婚礼,新娘穿着带金边的白色婚纱,用鲜花编织的花冠,美得宛若谪仙。
要叫司徒难看了,一定会不屑的说:“没有关系,全天下也找不到比你男朋友更好看的人了,你就负责吃喝玩乐就是。”
牧师诵读《圣经》,在新郎和新娘的肩头缠绕24圈白布,象征他们的结合。
我站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看着他,将戒指戴上新娘手指。
他笑的温柔而腼腆,凝视着怀中的爱人,深深吻了下去。
我痛苦的不能自持,弯下腰,直到呕吐出酸水。
站在阳光下,即将成为人夫,为人父的那个英俊的男人,他是我的阿难啊!
那是我相识近二十年,爱了近二十年的阿难啊!
我却什么也都做不了,眼睁睁看着这被众人祝福的一幕,仿佛我五脏六腑都被挖了出来,狠狠地捏碎了。
好友问我:“你为什么不告诉他真相?”
我只能轻声回答:“因为他不记得了,他不再爱我了。”
对他来说,那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的过去了,一个叫司徒难的陌生人。
他曾用水彩笔在我的手臂上写,“司徒难爱陈许诺。”
我嘲笑他:“肉麻死了!”
他瞪我:“陈许诺,你嘴里吐不出一句好话?”
那一年天朗气清,我枕在他腿上,沉沉睡去。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原来这首诗,要用在这里才对。
我几日前就已经从他们客栈里搬出去,准备离开印度。出发的那天,我最后一次去他们客栈里吃早饭,竟然又碰到了欧阳景。他笑着将手中的酸奶递给我:“这是我妻子做的,你在路上品尝吧。”
“上次的事,我很抱歉。”
我笑着看他,他的五官已不复从前。只是那眉宇间的神色,依然像极了司徒难。
我怔怔的看着他,“阿难。”
他不明所以,只是说:“陈小姐,一路平安,祝你幸福。”
“为什么不会国看看?”我问他。
他笑,眼睛弯弯,嘴角有浅浅的梨涡,那是我的阿难。
他说:“前尘往事,好梦如旧,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不,我在心中难过的大喊,要是让司徒难知道你这样欺负我,他一定会狠狠揍你。
只是,他永远不会知道了。
漫漫余生,没有了司徒难的陈许诺,也不再是陈许诺。
我提上行李箱:“可以陪我走走吗?”
客栈的庭院,植物花繁叶茂,大树参天,我怔怔的看着它们,忽然原谅了一切。
若没有阿曼达,他便真的丧身在惊天巨浪,异国他乡了。
我同身边的欧阳景说:“你运气真好。”
他立即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腼腆的笑笑:“是啊,能遇见阿曼达,是我的运气。”
他同我聊阿曼达,聊他们的未来。以后生了孩子,等孩子长大,要送他去国外读书,他们可以周游世界,穷一点没有关系,和爱的人在一起就是一种幸福。
他的左手无名指戴着结婚戒指,金属的光泽在阳光下闪耀着。
回去时,我依旧从曼谷转机。我来到这里阴雨绵绵,离开时。却也没有见到阳光万里。
飞机在印度洋上空遭遇洋流,机身严重颠簸,旅客在机舱忍不住尖叫。
我透过窗户,看见云层上空一片金光。在那片刺得让人流眼泪的金光中,我看到了我的阿难。
他还是二十来岁的年轻模样,第一次面试,穿好熨烫得笔直的西装,无赖地冲我招手:“许诺,快起床,帮我系领带。”
我不满的回答:“自己系啊!”
他说:“不管,以后以后都要你系!”
他站在云间,回头对我微笑。
我多么想知道,三年前的海浪中,他闭上眼睛,所看到的最后一幕,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我知道,那里一定有我。
我同司徒难,自六岁相识,到他二十三岁下落不明,中间的十七年光阴,我们彼此相爱,已经是我所拥有的全部了。
我不能说,因为他已经不是司徒难。他不再是我的司徒难。
七十二妖魔,三十六佛陀,我跪倒在恒河的彼岸,不断呼唤他的名字:“阿难,阿难——”
他说,陈许诺,你笨死了,牵好我的手,别走丢了。
他说,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
飞机在空中下坠,供电设备故障,舱内电光闪烁,我听到女人和小孩恐惧的哭声。我露出一个难过的笑容。
司徒难,我终于还是等到了你。
只是,你却没有能等到我。
我捂住眼睛,仰起头,不让泪水落下来。
要是让他知道,我这样难过,他一定也会很难过很难过的。
此生唯一遗憾,是那时年少,总以为还有大把大把的未来可以挥霍,竟然忘了亲口告诉他我爱他。
}每次看到这种问题我都忍不住吐槽,大家看多了丧尸电影,玩多了丧尸游戏会下意识的认为丧尸很厉害,但请记住:电影毕竟是电影,游戏毕竟是游戏。
就算真有了生化危机里那种高传染性病毒,产生的所谓丧尸也是极为脆弱的。速度缓慢、反应迟钝、不会爬树、不会爬梯子、没有智商甚至没有动物的本能、除了食欲啥都没有,身体构造还不适合捕食、就算有了所谓“力大无穷”的特点,根据人体构造,那力气也不会比一头牛大,一群疯牛能给人类社会造成多大危害?其实别说牛了,就算丧尸都变成老虎,没有智商也只有被人民群众慢慢灭绝的命。
所以真的遇到丧尸爆发应该怎么办哪?回到家关上防盗门,在家宅几天等待解放军救援。如果是一楼或者二楼,还可以做把长矛,没事隔着防盗栏戳丧尸玩儿(中国的门窗可不是国外那种一撞就破的货色,不信的可以试试手掰防盗栏,脚踹防盗门,加上中国封闭式小区的原因,小区大门、单元楼门丧尸都未必能突破)。
至于有人担心的身边的人尸变,其实威胁也没那么严重。一旦遇到生化危机这种烈性传染病,政府肯定会戒严,老百姓第一选择是呆在家里,就算小区里少数住户尸变成功,顶多灭门惨案,丧尸那智商还会开防盗门不成?大都不过把自己锁在家里饿死罢了。
所以生化危机爆发呆在家里是最安全的,万不得已要出门请穿好长袖长裤,带把长矛,热点不怕,务必保证皮肤不被丧尸划伤感染。遇到丧尸利用速度优势绕过去,如果实在绕不过,就把丧尸吸引到某个地方,然后利用丧尸不会攀爬的弱点爬上树、消防梯等地居高临下用长矛慢慢戳,累了休息下然后继续,如此往复总能到达目的地。
只要坚持几天解放军就该进城了,这时候你肯定又要问啦:丧尸刀枪不入,解放军小口径步枪怎么进城。对于这些小朋友我只能说图样图森破,你们见过真正的步枪打中血肉之躯是什么效果吗?像电影里一样一个小洞流点血?丧尸中了几十枪还活蹦乱跳?
真实情况是:子弹进去一个洞,出来就是一个大窟窿!
对于大口径枪械击中人体的效果,可以参考史泰龙的第一滴血4
至于大多数电影电视为啥不这么拍,还不是害怕吓坏小朋友过不了评级吗?甭管四肢还是躯体,活人一枪基本就跪了,丧尸就算不怕疼,几枪把你骨头都打碎你怎么咬人?丧尸咬人也要遵照基本……不……物理规律! 不开玩笑,按着现代军队的火力,不计经济损失的话分分钟把丧尸灭掉,啥丧尸海丧尸潮也不过几个集束炸弹、燃烧弹、温压弹的事。
电影毕竟是电影,游戏毕竟是游戏,即便所谓的丧尸电影/游戏,剧情也是漏洞百出,无法自洽的,大家没事看个乐呵就好,要是真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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