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在香港开户股票账号,在大陆电脑能操做吗


上述第一点其实相对简单,美股券商大多都对美国以外的外国人开放申请,且开户流程在网上就能搞定;第二点稍微麻烦,这是由于我国严格的外汇管制,把钱弄出国并不容易。

我选择的券商是Scottrade(史考特证券),开户过程全部通过网上办理(偶尔会接一两个电话),全程中文;汇款是通过招行香港一卡通,去了一次北京的招行网点,其他全在网上搞定。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我的流程和经验。

如果没有意外情况,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Scottrade就会发来一封邮件告诉你账户开设好了。
如果有文件不符合要求,Scottrade会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需要重新提交的文件。
如果长时间(大于五个工作日)没有回应,发邮件到api.com催一下就好(我等了两周没有回应,打了400电话催了一下,立刻就有回复了)。

W-8BEN表格是美国国税局用来确认外国人身份的表格。
收到Scottrade开户成功的邮件后,根据邮件里的说明,登录Scottrade,点“我的账户”,选择“我的资料和喜好”,再点“W-8BEN”,勾选自己的姓名然后点“继续”,一步一步填就可以了。填完提交表格后,开户大功告成,此时就可以进行股票交易了。

1.3 费用与其他事项
时间花销:各种填表、扫描、发Email不超过一个晚上即可搞定,等待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总之顺利的话,一般一周内就能开户。
金钱花销:开户不需要费用。另外,Scottrade没有账户维护费、账户不活跃费等费用,但开户一个月之内需要转入至少500美元,否则会被销户。
开户过程中的其他常见问题,可参见官方FAQ:

我国限制私人境外投资,如果直接汇款给Scottrade,一般都会被打回来。网上有很多汇款的方法,比如汇款时不写Scottrade Inc.而写成Scott等等,但总归会是有失败的风险。比较之下,我觉得招行香港一卡通算是比较稳妥的方法,费用相对也能接受。

招行香港一卡通是招商银行香港分行发行的借记卡。通过招行香港一卡通汇款Scottrade的原理是,从内地的同名招行账号汇款至招行香港一卡通(由于属于个人名下不同账号之间的汇款,不会受到境外投资管制的限制),再由香港一卡通汇款至Scottrade(这步完全不受我国外汇管制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大陆居民可以在内地办理招行香港一卡通,无需人肉跑到香港。

2.2 招行香港一卡通的办理流程

1) 办理的条件和资料
内地居民,年满18岁,且有内地的招行一卡通金卡,或一卡通普卡且总资产达5万人民币。最好还有内地招行的网银和U盾(香港招行可共用内地招行的U盾)。
需要准备的资料是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或护照,以及住址证明。
具体的要求参见官方链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材料即可。

2) 去招行网点填表申请
不是所有的招行网点都能够受理招行香港一卡通的申请,能够受理的网点参见如下两个链接:,
带上准备的资料去网点办理,一般二十分钟即可搞定,然后等消息即可。

大约4周左右,会收到香港发的短信(95555),这时香港一卡通账户就算开设好了(虽然此时还没收到实体的卡片;实体卡片需要再过几天才能收到)。
此时登录内地招行网银专业版,会弹出提示,输入在网点申请香港一卡通时给的授权码,把香港一卡通关联到网银上,再登录招行香港分行网站,下载香港一卡通网银专业版并安装(链接:)。然后就可以把钱从内地招行转到香港招行了。
需要注意的是,开户成功(即收到开户成功的短信)后两个月内,必须从内地招行同名账户转一笔钱至香港一卡通,否则香港一卡通会被冻结或销户。

2.3 向美股账户汇款

在国内招行网银专业版选择“外汇管理”—“外汇购汇”,换美元现汇。

2) 从国内招行汇款至香港
在国内招行网银专业版选择“转账汇款”—“境外汇款”—“汇香港一卡通”,填写示例如下(图片来自招行官网:。应购美元现汇,而不是图中的港币现钞;选现汇是因为现钞会有汇转钞的损失):


费用为手续费+电报费。手续费为汇款金额的千分之一,最低100元(金卡手续费半折50元,金葵花卡免费);电报费150元。

打开香港招行专业版,选择“转账汇款”—“香港本地转账”(因为Scottrade在香港有账户,因此是转账到香港本地)

转账界面如下,记得在附言中写上你的Scottrade账户号码和姓名。


手续费7美元,大约1-2个工作日到账。
到账后就可以买卖股票了。

2.4 费用与其他事项

招行香港一卡通开户,无费用;
国内招行转账至香港招行一卡通,收取手续费+电报费:每笔手续费为汇款额的千分之一,最低100元(金卡手续费半折50元,金葵花卡免费);电报费150元。
招行香港一卡通转账至Scottrade香港账户,每笔7美元,1-2工作日到账;
招行香港一卡通账户管理费,每月8港币(日均总资产10万港币以上免收);
招行香港一卡通人民币转账至国内同名招行账户,无费用;
香港一卡通的费用表格参见:

整个流程费时最快一个月。除了办理招行香港一卡通需要去一次银行网点,其他全部流程在网上即可搞定。
建议先申请招行香港一卡通,然后两周后申请Scottrade开户。因为Scottrade开户流程比香港一卡通要快,如果Scottrade已经开户完毕但招行香港一卡通还没搞定,没法汇款的话,Scottrade开户超过一个月不注资可能将被注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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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写这篇文章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点是最近正好在用这款Mate Xs2,拍完照片后发现照片上的水印怪怪的,思考了些许后才反应过来,原来是水印变短了,没有了徕卡,我这才想起来华为和徕卡的合作到期了。

第二个原因就是有一个媒体朋友非常喜欢华为的产品,之前我俩在一个公司的时候,华为发布了P20,他第一时间就入手了,之后的P或者Mate系列貌似也支持了很多部,刚开始他是冲着徕卡去的。

他当时对相机的评价就是德味十足,之后呢则认定了是华为这个品牌在拍照方面做的确实很不错,最近的这款Mate Xs2的相机他也体验了下,评价是还是那个味儿,另外多说一句,他同样是徕卡相机的用户,妥妥的土豪玩家。

基于这两点,我便开始对华为和徕卡长达5年的合作进行了一些回顾和思考,它们的合作谁是真正的赢家?双方又都赢得了什么?为何会这么成功?今天正好和大家简单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把握关键机遇,华为 x 徕卡占先机

华为和徕卡与2016年2月宣布达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未来会在研发、设计、工程、用户体验、营销、零售等领域建立更紧密的联系。

同年4月份,两者合作的首款结晶华为P9系列正式诞生,它是全球首款采用徕卡双镜头的智能手机,徕卡参与了镜头的硬件光学水准和成像质量软件调教,当时喊出的口号是“重新定义智能手机摄影”,正式开启了华为徕卡多摄横扫手机摄影的征程。

我们先把时间线稍微往回拉一下,其实早在和徕卡合作前,华为就在影像方面开始发力,P系列主打的就是设计和摄影,在一众国产厂商中率先将影像当做了产品了重点功能,而之所以会这样做,肯定不是偶然。

我相信华为是通过对广大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了洞察和调研,才决定把影像作为重点的。P7通过技术优化实现了更好地暗光拍摄,而P8则首次引入了四色摄像头传感器以及光学防抖。

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社交媒体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通过社交媒体可以分享自己的所见所闻,除了文字外,照片成则是一种更加直观展现,而相对于单反、微单甚至卡片机,手机可以做到即拍即用,显然是最好的记录工具。

广大消费者渐渐意识到,除了硬件性能外,手机影像功能同样非常重要,而如今已经有不少人对影像的关注大于硬件配置,消费者对于产品的需求同样是在不断变化的。

这里分享一点我个人经历,我是2011年上的大学,正是安卓机刚刚崛起的时间,而我用的是塞班系统的诺基亚,不过很快便跟随趋势成为安卓用户的一员,直到我15年毕业,那时候身边人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对手机的需求是屏幕大点、性能够,续航长点更好,至于拍照,有就可以,没人去探讨手机拍的照片怎么怎么样,因为觉得它不是用来拍照的,单反相机才是。

而在我毕业开始工作的2016年、2017年,身边越来越多人开始对手机拍照愈加关注,成为购买手机时重点关注的一项,手机并非是要成为相机的完全替代品,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它是方便的拍照工具,门槛低,上手简单就够了,手机拍照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

之后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影像功能成为各大厂商的重点,手机摄影已经成为了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不少摄像师都开始用手机创作,手机的影像功能也愈加强大,甚至在一些方面可以与相机掰一掰手腕。

说回华为,之前的P7和P8已经向消费展现出了自己在影像上的实力,那么接下来该如何更进一步呢?既然是主打拍照,那就找一个拍照强的合作,华为找到了拥有百年历史的传奇相机品牌徕卡进行合作,为自己的影像做背书,补齐自身技术上的不足。

当然,华为并非是第一个找和相机或镜头厂商合作的手机厂商,此前诺基亚和卡尔蔡司就曾展开合作,打造出了N90等作品,OPPO、三星、LG则曾与施耐德合作过,不过这些主要以镜头认证为主,即手机厂商使用的镜头符合镜头厂商的标准,这种认证主要起到一个镀金的作用。

深入一些的则有2012年诺基亚带来的“怪兽”诺基亚808?PrueView,蔡司深度参与了研发,这款产品可以说轰动一时,成像质量对比当时其它手机可以说是降维打击,但“生不逢时”,大家在当时对影像功能需求并不高,业界和消费者都是“叫好不叫座”,而且以当时处理器的计算能力,拍出一张照片就要好久,体验上并不好,它可以震撼全球,但无法拯救诺基亚。

而华为和徕卡的合作则更为深入,徕卡会参与到镜头的研发、软件算法以及色彩调教等多方面,作为一家有着百年历史的相机厂商,徕卡在影像技术上有着更深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经验,正好可以满足华为的需求,并且补齐他们的短板。

华为P9、P10系列开始进阶之路,而到了P20系列则步入巅峰,力压一众旗舰,摘得DxOMark榜单的第一,相关产品在影像方面的出色表现很好地证明了华为和徕卡合作的成果,收获了业界和消费者的高度评价。

之后在DxOMark上常年占据第一,甚至霸榜前几名,还出现过当前第一的华为产品只能靠下代华为产品去超越的现象。而且P和Mate系列旗舰手机拍出来的照片,有着浓浓的“德味”。这次合作不仅让影像功能成为了华为旗舰产品的主要卖点,更是让业界和广大消费者都认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华为旗舰拍照强。

其实两者的合作为何会如此成功的答案基本已经出来了,我觉得比较重要的就是两个点,首先就是选择了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并且占得了先机,华为在社交网络快速发展的时期,洞察到了消费者对手机影像能力的需求,选择了一个非常合适的发力点和时机,并在这时候与徕卡达成深度合作,为自家相机的拍照能力挂了块“金子招牌”,与友商相比领先一档。

虽然想要购买华为旗舰手机中的部分消费者可能并不了解徕卡甚至不知道徕卡,但只要在网上一搜,得到的答案一般都是,徕卡相机拍照很强,很高端之类的,有了这样的答案,影像便成为消费者选择华为手机的重要因素。

我记得在P20时期曾有个梗,一个人在徕卡交流群里与其它人聊天,别人问他用的什么型号,他的回答是—华为P20,虽然只是个笑话,但可见华为和徕卡的合作是非常深入人心的。

华为在影像这块占得了先机,尽管其它厂商后面都在奋力追赶,但想要进步确实需要时间去慢慢打磨,积累技术和经验,不断的去尝试,一步登天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而且在你奋力向前的同时,别人并非站着不动。

其二就是华为和徕卡的合作足够深入,不仅仅是一个认证那么简单,而是涉及镜头设计、软件算法和色彩调教等诸多方面,对于当时的华为来说,能够获得来自像徕卡这样专业厂商的技术和经验是非常宝贵和重要的。

不只是挂了个名,而是确确实实带来了更好地拍摄体验,让冲着华为和徕卡之名的消费者没有失望,从而收获了了良好的口碑,形成一个良性和可持续的循环。虽然华为在影像上的成功不可能完全归功于徕卡,但徕卡确实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虽然之后,诸多厂商都与镜头或者相机展开了合作,深度不一,但都无法复制华为和徕卡合作那样的巨大成功,原因其实很简单,在大家都开始发力后,旗舰产品的影像实力逐渐步入了一个“神仙打架”的状态,基本不会出现领先别家一个档次的现象,合作更多的是锦上添花。

打个比较俗的比喻,原来大家都1米2,而你1米4,必然会很突出,让人容易看见,但现在大家都一米8左右了,自然不那么显眼了,不是你不够高,而是大家都很高。

华为赢了“实”,徕卡赢了“名”

现在开始回答第一个和第二个问题,到底合作谁真正的赢家?又赢得了什么?我们先说,双方赢得了什么,我觉得五年合作中,华为与徕卡的合作让产品在影像能力持续领先友商,成功脱颖而出,让华为旗舰拍照强的概念深入人心,为产品挂上了一块“金字招牌”,赢得了口碑,也赢得了销量。

之前在国内高端手机市场中,华为是唯一可以和苹果相抗衡的,这和其强大的拍照能力肯定有着关系。而且徕卡也被称为“相机中的劳斯莱斯”,有着超百年的历史,华为与其合作,对于品牌影响力的提升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也为冲击高端市场增加了一分底气。

对于徕卡来说,虽然在摄影圈圈子里,这个品牌肯定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产品也是诸多人梦寐以求的,但对于多数普通消费者来说,徕卡还是有些陌生和遥远的,而与华为的合作则让这个品牌进入了更多大众消费者的视野当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和简单了解徕卡这个品牌。

不过,在我看来,这样的名气对于徕卡产品的销售并起不了太大的促进作用,前面也提到,它有着“相机中的劳斯莱斯”之称,属于相机中的奢侈品,动辄万元甚至十万元的产品售价对于多数普通消费者是难以承受的。

而且和一些名车或者名表一样,徕卡还会有很多具有纪念意义的限量款,那价格就更加贵了。所以,即便与华为的合作让徕卡在普通人中的知名度更上一层楼,但高昂的价格依旧是大众购买徕卡的最大障碍。

因为徕卡的名号买华为,属于正常操作,而因为华为和徕卡的合作去买部徕卡相机,那还是很有难度的。

所以在我看来,这场合作大家都是真正的赢家,只不过赢得的东西不一样,华为更多赢得是“实”,产品影像能力实打实的提升,销量、口碑等等;而徕卡则更多的收获的是“名”,这次合作让徕卡不仅仅是摄像圈的顶流,也走入到更多普通消费者的视野当中。

去年的时候,华为和徕卡的合作正式结束,华为P50系列成为了双方合作的绝唱,徕卡已经寻找到了新的合作伙伴,而华为手机业务由于制裁的原因依旧步履维艰。

失去徕卡后它的旗舰产品有着怎样的拍照水平还不太好说,此前的P50 Pocket以及如今的Mate Xs 2,作为折叠屏手机,在影像这块的堆料并没有那么足,虽然表现都很不错,但还不能代表华为当下最强的影像实力,所以只能等待下一代Mate或者P系列旗舰诞生时,我们才能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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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富国成长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7月1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5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本基金将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9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富国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7、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8、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如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本公告仅对“富国成长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富国成长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同时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fund)和本公司网站(.cn)的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0、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1、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咨询购买事宜。
  1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3、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自主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可能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成长型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此基金管理人对成长型股票的界定、筛选、研究能力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内地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证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与基金资产密切相关,因此会受到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的影响;当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将需要面对临时调整持仓的风险;此外当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发行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出现违规违约时,本基金将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5)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包括: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①香港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②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本基金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④本基金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⑤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⑥汇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⑦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港股通业务实施每日额度限制。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或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3)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6)终止清盘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完整的风险揭示内容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15、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富国成长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富国成长策略混合
  基金代码:009892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的运作方式
  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cn)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九部分“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基金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9日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募集期满,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可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10、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最低募集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
  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比例确认或其他方式进行确认,具体募集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若本基金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
  2、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3、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的限制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6、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具体如下: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个人客户。
  3、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4、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和《富国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5、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
二、中国工商银行(美元账户)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水清南路支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6、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个人投资者产品风险确认单》和《富国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cn),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在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9日15:00前受理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三)其他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2、未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应先办理开户,开户流程详见富国基金官网.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机构客户→富国基金机构业务办理指南。
  3、已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认购。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的业务表单,可登录富国基金官网.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机构客户→机构业务表单下载。
  5、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6、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同个人投资者,请见“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5、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
  7、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富国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1、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认购失败(指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登记机构确认数据将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基金存款账户。由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cn)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服电话:95588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客服电话:400-
  (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T2B座2507
  (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24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客服电话:95118
  (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客服电话:95357
  (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联系电话:025-
  客服电话:95177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1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楼
  客服电话:400-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1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客服电话:020-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21-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费泽旭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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