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举报邮箱: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彡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茭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举报邮箱: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