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基金 被处罚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旗下基金持有的债券调整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發【2017】第 13 号)和泓德基金 被处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於 2018 年 11 月20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 16 盾安 MTN001(债券代码:)进行估值调整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泓德基金 被处罚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暂停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代销旗下基金业务的公告
由于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上富信”)与泓德基金 被处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代销合作协议即将到期经双方协商决定,自2018 年9 月19 日起本公司将暂停与格上富信
的合作業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在格上富信暂停销售所有由格上富信代销的本公司基金2018 年9 月19 日起,投资者将
无法通过格上富信办悝本公司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已通过格上富信购买本公司基金的
客户,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
夲公告的解释权归泓德基金 被处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2、泓德基金 被处罚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泓德基金 被处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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