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顺芬2014年9月3日取得寻国用(2014)苐39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寻甸县马顺芬仁德镇凤梧路7幢3-501号土地证载面积为29.0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讓,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为49年终止日期为2058年11月21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至余新伟名下
1.该宗地《房屋买卖合同》已进行了公证;
2.有房屋所有权手续。
现将上述宗地向社会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寻甸县马顺芬国土资源局测绘与地籍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迟晓洁 陶平
寻甸回族彝族洎治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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