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环保局几个董副局长连云港市环保局都姓什么

连云港市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连网】&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1、陈启发,现任东海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男,1962年11月出生,江苏东海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拟提名为东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   2、夏苏明,现任灌南县委副书记。男,1968年5月出生,江苏灌云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师,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拟提名为灌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   3、周文生,现任灌南县李集乡党委书记。男,1968年2月出生,江苏灌南人,大学学历,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拟提名为灌南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4、许长忠,现任赣榆区柘汪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柘汪临港产业区党工委书记(副处级)。男,1963年6月出生,江苏赣榆人,大专学历,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2月参加工作。拟提名为赣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   5、王学济,现任赣榆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男,1962年12月出生,江苏赣榆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教一级,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拟提名为赣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   6、王建明,现任海州区委副书记(正处)。男,1964年2月出生,江苏灌南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学位,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拟提名为海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   7、朱其松,现任连云区委副书记。男,1966年3月出生,江苏赣榆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拟提名为连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   8、张弛,现任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男,1977年12月出生,河南夏邑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9、张仲平,现任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男,1978年7月出生,江苏连云港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纪委副调研员。&   10、周文玲,现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女,1965年4月出生,江苏连云港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11、陆翔,现任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男,1966年8月出生,江苏赣榆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12、刘成高,现任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处长。男,1970年8月出生,江苏灌云人,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处主任、党总支书记。&   13、丁元奎,现任市物价局综合调控处处长。男,1967年11月出生,江苏赣榆人,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4、石绪来,现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男,1966年7月出生,山东临沂人,大学学历,四级公证员,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2月参加工作。拟任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   15、孙建明,现任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男,1968年5月出生,江苏东海人,大学学历,200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站长。&   16、沈军军,现任市艺术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女,1965年4月出生,浙江嘉兴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教高级,一级艺术监督,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图书馆馆长。&   17、王磊,现任市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处长。男,1976年1月出生,江苏赣榆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1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粮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 机关干部处(企事业干部处):825279(传真),县区干部处:825026(传真),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连云港市委组织部(邮编:222006)。&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微信朋友圈
微信朋友圈当前位置: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陈州村赵生会的陈州村砖瓦厂和桃林镇石捕开发区战备路东侧20米的朱思建石子厂,噪声扰民,烟囱外排的废气扰民。
1、东海县龙溪新型墙体保温材料厂位于东海县桃林镇陈州村驻地,法人代表赵生会,主要产品为标砖。该厂2016年12月份建设,2016年12月通过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4月建成后投入试生产。    2、桃林镇东石埠村朱思建石子厂,位于东海县桃林镇东石埠村东,2017年5月开始生产,主要从事石子破碎加工。    2018年7月2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    1、东海县龙溪新型墙体保温材料厂,检查时正常生产,主要生产原料是煤矸石和页岩,原料已采取覆盖措施。安装有脱硫除尘设施、在线监控设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不存在烟囱排放废气扰民情况。目前,该公司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正在组织三同时验收。    2018年5月31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6月2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东环行罚告字〔2018〕58-1号,58-2号),对该公司处罚20万元,对法人代表处罚5万元,共计25万元。    2、桃林镇东石埠村朱思建石子厂,检查时未生产,无环评手续。有两套毛石破碎加工生产线,有2台破碎机,输送带9条,现场堆积物料砂石部分未采取密闭、遮挡、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场地无洒水防扬尘措施。存在问题:东海县龙溪新型墙体保温材料厂未经过三同时验收擅自生产;桃林镇东石埠村朱思建石子厂无环评手续,物料砂石部分未采取密闭、遮挡、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场地无洒水防扬尘措施。
县环保局已对龙溪新型墙体保温材料厂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行为进行处罚25万元,下一步将加强监管,组织验收期间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达标排放。责令桃林镇东石埠村朱思建石子厂立即停止生产,对物料砂石部分采取密闭、遮挡、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并立案罚款8万元。
连云港市连云区开发区猴嘴街道原天明机械厂内有一家加工厂(原位于连云港市苏海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使用硫酸从事汽车轮毂脱漆,无治理设施,废水、废气直排。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调查,信访内容属实。     日开发区环保局、猴嘴街道办事处前往原天明机械厂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经营户黎胜华于2018年5月中旬租用天明机械闲置车间,间断从事汽车轮毂脱漆加工,加工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废气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要求该厂负责人于7月4日8:30前将厂区内所有储存物料全部清理。    2、责令天明机械负责人进行监督协助处理,对小作坊实行“两断三清”。    整改情况:天明机械厂房内小作坊已关停取缔。    厂房内汽车轮毂全部清空,天明机械厂已对用电设施断电处理。
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石文港村,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私挖农田非法倒卖土方。2、顺旭经营部非法加工地沟油,废液、废油直排农田沟渠。3、石文港小学操场新建了一个驾校,汽车尾气影响学生健康。
2018年7月2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东海县国土资源局温泉镇第二国土资源所会同石文港村村委会主任对周边群众走访及平时巡查工作中,并未发现石文港村有存在私挖农田非法倒卖土方现象。举报不属实。顺旭经营部目前所有设备均已拆除。现场没有废油、废液直排农田现象;西侧院内目前有五个罐子,拆除的压榨设备及拆除的废旧管道。石文港小学属废弃学校,学生已并入邻村小学,目前无学生上课,石文港驾校未建成,院内没有教练车,没有人员,未投入使用。举报不属实。
责令顺旭经营部对西侧院内进行清理;责成驾校老板对所建的驾校场地进行自行拆除。     目前,院内堆积的原料及拆除的废旧机器正在组织进行清运,定于7月10前清运完毕。5个大型存储罐由于周边场地、道路限制大型吊车机械无法进入操作施工,目前已现场封存。石文港小学内驾校已经拆除完毕。
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的西双湖景区内的连云港绿生园禽业公司,臭气熏天,鸡粪直排。
    2018年7月2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江苏穗昌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02年建成养殖,位于东海县牛山街道西双湖北湖西堤,目前养殖4万多只,8栋鸡舍,建有一个300立方的沼气池,产生的鸡粪由附近的村民直接拉走利用,并不存在鸡粪直排问题。无环保审批手续。存在问题:无环保审批手续。鸡粪排污池过小,有溢出问题,异味较大。
该养殖场在县级饮用水源地整治范围之内,目前正按水源地整治方案实施。收到信访件之后,东海县环保部门责令养殖场立即停止非法养殖,出栏所有养殖畜禽,并立案处罚。
连云港市灌云县龙苴大桥西侧约30米左右的4家加工塑料的作坊,排放的污水有异味,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到桥下河流;燃煤锅炉排放黑烟;噪声扰民。
大气,水,噪音,其他污染
2018年7月2日,灌云县环保局联合龙苴镇政府到龙苴大桥西侧500米范围内进行排查(古城村、孙港村),没有发现举报人反映的4家加工塑料的作坊。经进一步排查,龙苴大桥东北侧孙港村工业集中区内有4家橡塑制品项目。灌云县三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瓶粉碎项目擅自建设水洗工段,有废水产生与环评批复不一致,且未经验收即擅自投产。张玉传擅自建设的塑料加工项目、王炳军经营的橡胶皮条项目、于远洋违法建设的废旧布料制粒项目等无环保相关手续。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灌云县三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举报事项与第十八批128号交办事项重复。针对该公司采用水洗工艺与环评批复不符的问题,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灌环责改字〔号)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灌环罚告字〔号),对该公司塑料瓶粉碎项目罚款人民币贰万元,责令废旧塑料瓶粉碎项目立即停止生产,恢复原状。日检查时,该项目水洗工段已拆除;7月4日,企业循环水池拆除到位。    2.张玉传擅自建设的塑料加工项目已被责令停止建设,主体没有完工,待拆除。王炳军橡胶皮条项目已停产,生产设施被拆除。于远洋违法建设的废旧布料制粒项目已于2018年5月份设备自行拆除到位。
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罗庄村村南的老纯净水厂,非法炼地沟油,夜间偷偷生产,废气扰民,污染地下水。
东海县温泉镇罗庄村李立宾炼油点,位于东海县温泉镇罗庄村12组,负责人李立宾,于2018年5月底接手该炼油点。    2018年7月2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罗庄村李立宾炼油点正在生产,建有两个生产车间,西侧车间存放肉渣饼,东侧车间有六台压榨设备、三台蒸锅,两个油罐,蒸锅内正在加热蒸煮。经查该厂无环保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
已彻底拆除取缔,不再具备生产条件。
投诉人对D200024的公开处理结果不满意,原因是:1、答复内容中关于杀鸡数量的描述不准确,投诉人认为不止几十只鸡,每天至少上千只鸡;2、噪音,臭气扰民问题仍然存在。
日下午,接到第十六批信访件后,东海县环保局与和牛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检查发现:该3家杀鸡点均有营业执照,但杀鸡后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异味扰民。联合执法组责令三家屠宰点停业整顿,并决定,下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在《活禽宰杀规范标准》出台之前三家屠宰点不准从事活禽宰杀。本次信访件投诉人反映的每天至少屠宰上千只鸡不属实,3家屠宰点每天屠宰200只鸡左右。
目前三家屠宰点已停业整顿。下一步,由环保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共同制定县城区活禽宰杀规范标准,规范活禽宰杀行为。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在活禽宰杀规范标准出台之前,三家屠宰点不准从事活禽宰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香缇花园小区东侧的修理厂,整改不到位,废水直排西墅河;违建的小厕所恶臭扰民;西墅河边的违建加工小作坊,夜间噪音扰民。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气、噪声
一、基本情况。大港西路8号香提花园东侧,占地面积约7亩,该地块产权单位为台北盐场临达工贸公司,中云街道兴旺社区于2013年将土地租给连云港市恒凯物流有限公司,租用期限5年。恒凯物流公司将该地块硬化后新建汽修厂、停车场等,并将部分地块转租给其他自然人用于加油点、洗车点等日常经营。日收到群众举报后,根据管委会安排,6月15日,由区263专办牵头,中云街道、综合执法支队、环保局、经发局、台北盐场临达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联合执法整治,香缇花园小区东侧地块目前已基本清理完毕,5家违规经营户全部搬离。                       二、现场核查情况。1、关于修理厂废水直排西墅河的问题。经现场察看,该处修理厂已关停取缔,相关人员已搬离,不存在废水直排问题。    2、违建的小厕所恶臭扰民。北侧有一个违建厕所,7月2日经现场督促后,于7月3日拆除完毕。    3、西墅河边的违建加工小作坊夜间噪音挠民。经深入察看,香缇花园东侧地块未发现加工小作坊。
    1、场地北侧1处违建厕所已拆除。    2、修理厂取缔后,原先搭建的钢结构工棚及几间违建砖混房屋尚未拆除,下一步由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进行拆除,7月20日前完成。
投诉人对D140046的处理意见不满意,原因是:1、该单位已于2018年4月28日停产至今,不存在废气扰民情况;2、周边的2个海鲜批发市场和一个停泊捕捞渔船的渔港废气污染问题更大;3、公示内容中“镇政府多次会同环保部门要求企业停产整顿”与事实不符,该厂从未收到相关通知和文件;4、公示内容中“2016年9月,海头镇政府邀请省环科院专家进行现场诊断,专家组认为鱼粉厂无组织废气问题严重,企业虽然新增2套光波离子废气净化器、6个冷却罐、1个布袋除尘器等环保治理设施,但效果不明显,停产后车间内仍存有腥臭气味”不属实;5、公示内容中“2018年5月中旬,省级专项督查发现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到位,恶臭较大;原有排气筒未拆除;废气处理设施有超越管道。”与事实不符,该厂已将上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已不存在环保违法问题。6、投诉人认为该厂手续齐全、合法,不应该被关闭。
连云港市赣榆区
日,赣榆区环保局主要领导带领执法人员会同区协调联络组信访组及海头镇政府相关人员针对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经核实:    1.海宏鱼粉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但厂区内仍有异味。     2.两个海产品批发市场由海头镇政府对其进行长效管理,派专人对市场内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做到日产日清,未发现有明显异味。海头中心渔港自成立以来,海头镇下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渔港日常秩序维护和环境卫生监督,现场查看,现在处于休渔期渔港内秩序井然,无环境污染问题。    3.针对多次信访问题,海头镇政府多次会同环保部门到现场检查,并于日向企业下发书面通知,要求企业治理整顿。    4.海宏鱼粉厂因休渔期缺乏原料已于日自行停产。区环保局要求休渔期间加强整顿,确保达标排放,并未提请关闭该企业。
1.赣榆区环保局要求该厂停产期间积极整改,待恢复生产后由环保部门邀请权威机构对企业排放废气进行检测并全面评估确保达标排放。    2.海头镇加强对两个海鲜批发市场以及中心渔港日常监管,保持市场内外、中心渔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主办:连云港市环保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中心 网站备案号: 网站标识码:
江苏政务服务网APP二维码连云港市连云区环境保护局
当前位置:>>>>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连区环〔2018〕31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连云区2017年度区管非国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览:
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环保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年)的通知》(苏环办〔2016〕10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18〕73号)和连云港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连环发〔2018〕5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连云区辖区内29家区管非国控企业进行了环保信用
浏览次数:
关于公布连云区2017年度区管非国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环保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年)的通知》(苏环办〔2016〕10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18〕73号)和连云港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连环发〔2018〕5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连云区辖区内29家区管非国控企业进行了环保信用评价。本年度,评价标准继续执行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第三版)。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极差五个等级,分别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表示。现将连云区2017年度区管非国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附件:连云区2017年度非国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 &&&&&&&&&&&&&&&&&&&&&& & & & & & & & & 连云区环保局&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6月28日&&附件:连云区2017年度非国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序号企业名称评价等级1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绿色2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绿色3科莱恩丰益脂肪胺(连云港)有限公司绿色4连云港环海化工有限公司绿色5连云港美特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绿色6连云港镧溪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7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绿色8沙索丰益醇工业(连云港)有限公司绿色9丰益油脂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绿色10连云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绿色11连云港艾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绿色12连云港板桥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绿色13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绿色14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蓝色15连云港国旺塑业有限公司蓝色16连云港东堡专用车有限公司蓝色17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蓝色18连云港通威饲料有限公司蓝色19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蓝色20江苏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蓝色21科邦石化(连云港)有限公司蓝色22连云港昌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蓝色23江苏泓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蓝色24连云港久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蓝色25江苏鑫海紫菜有限公司红色26连云港泛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红色27连云港港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红色28连云港市洋洋塑业有限公司红色29连云港飞金实业有限公司黑色&当前位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参与制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地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审;参与组织自然资源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并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统计公报和环境状况公报。
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做好核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和监督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编制和实施水环境功能区划,制定并实施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标准,统一组织水质监测,统一发布水质公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环境整治、建设的的有关工作。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的自然保护区的初审意见;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审批限额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环境保护现场监理工作。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各种污染源排污情况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指导和协调解决区域间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群众来信来访。
制定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条约的市内履行活动。
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工作、信息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和管理市级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编制全市环境质量报告。指导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计量认证,质量保证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环保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行政服务处、污染防治处、自然生态处、总量处
下属单位:
环境监察局、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环境信息中心、辐射环境监督站、辐射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精心组织编制“十三五”环保规划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东海县、赣榆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区。灌云县、灌南县、海州区、连云区建成省级生态县区,实现省级生态县区100%覆盖。开发区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工业园区,全面完成生态市建设第一阶段目标。抓住瓶颈问题,夯实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基础。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分解落实166项建设任务。
(二)强力推进污染减排。按国家减排新要求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减排工程建设,全年完成35个工业生活类和83个农业类减排项目,确保到2015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51万吨、1.01万吨、4.75万吨和4.34万吨以内,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三)重点推进,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认真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完成5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整治燃煤小锅炉200台以上,市区和三县县城全部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淘汰所有黄标车辆。毫不懈怠地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措施,确保火点同比不上升。开展PM2.5源解析工作,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逐步形成动态更新机制,确保PM2.5年均浓度下降7%,空气优良率达70%。全面实施水环境质量“双向补偿”,利用经济手段促进河流水质改善,消除城市内河黑臭现象。完成全部22个国家淮河流域项目,确保国考水质断面稳定达标,顺利通过“十二五”终期考核。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成64个行政村覆盖拉网式整治试点工作。
(四)强化监管,切实维护全市环境安全。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用铁的手腕延续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以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市本级审批项目为突破口,全面排查整治并依法查处环境违规违法行为。
(五)深化改革,全力助推绿色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完善六大环保机制,即完善生态红线保护机制,强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机制,健全多种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环境污染治理新机制,探索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巩固环保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
  四、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度部门预算按照从严从紧、项目支出预算保持零增长的原则编制,切实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含了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连云港市环境监察局、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中心、连云港市辐射环境监督站、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站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度预算收入3148.29万元,主要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资金2498.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390万元、罚没收入80万元、其他收入180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2015年度支出预算3148.2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91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94万元。
  2.从支出用途分类,2015年支出预算314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69万元、项目支出1205.6万元。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968.2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734.35万元,占92.12%;住房保障支出233.94万元,占7.88%。
 &1.节能环保支出2734.35万元,主要用于市环保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环保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708.7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025.6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233.94万元,主要用于市环保局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167.04万元,提租补贴支出预算数为66.9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2.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6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7.43万元。与2014年相比,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增加13.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4年持平;由于2015年拟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故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比2014年增加19.2万元;由于各单位现有车辆使用年代已久,维修维护及运行费用都在逐年上升,故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比2014年增加了15.15万元;由于国家相关制度的出台,公务接待的次数呈现下降趋势,故2015年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20.94万元。
附件下载:
主办:连云港市环保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中心 网站备案号: 网站标识码:
江苏政务服务网APP二维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连云港环保局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