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年内的党员已经调离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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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有严重错误,已调离原单位的党员,需要给予纪律处分时,应由何处的党组织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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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百问  加入时间: 9:46:18     点击:529
对于已调离工作单位的党员,原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给予纪律处分时,可以将掌握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提供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作出决定。如犯错误党员系国家干部,则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的党委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那种由原单位作出处分决定,让调入单位党组织执行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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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曾犯错误党员干部?
原标题:如何对待曾犯错误党员干部?教育帮扶,让更多“跌倒者”重新出发(前沿观察)“多亏了党组织对我不抛弃、不放弃,党组织的关心关爱让我卸掉了思想包袱,把我从‘掉队’边缘挽救了回来……”几年前,四川成都市成华区信访部门一名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面对职位降级、调离岗位,这名干部一时觉得“人生无望”。如今,他已调整好状态,“感激党组织给我重新出发的机会。”如何对待曾经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只要他们承认错误并积极改正,党组织就给其“重新站起来”的机会。通过广泛开展受处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工作,许多受过处分的干部卸下了思想包袱,知错悔错改错,“跌倒”后又重新站了起来,为事业发展继续工作、贡献力量。谈心谈话,帮犯错误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今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自我反省让我认识了错误、转变了思想,党组织关怀让我走出了阴影……”2014年4月的一天,在湖北襄阳市纪委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推进会上,某区政府办一名干部在发言时激动地说。当年1月,他因违纪受处分,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及时找他谈话,让他既认识到组织处理的严肃性,更体会到关心关爱。一句“组织不会放弃你”,让他感到万分温暖。“以往,一些受处分党员干部到审理室咨询处分期何时结束时,思想包袱很重,心理压力很大,担心单位领导对自己有看法,自己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广东肇庆市高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说,“如果组织对他们不闻不问,他们很可能会破罐子破摔。”对于受处分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做好思想工作是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的关键。“做好思想工作的大前提就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认为,“需要分析受处理党员干部成长变化的全过程,该批评的批评,该肯定的肯定,该引导的引导,做到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回访教育,点对点解开思想疙瘩今年5月的一天,湖北宜昌市王家畈镇纪委书记陈石来到老屋棚村,对该村受过警告处分的一名村干部进行第三次回访。陈石说:“我们的目的是帮助你重新获取组织和群众信任。”通过数次推心置腹的回访教育,这名村干部将组织的温暖转换成工作动力。回访教育,一方面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及改正情况,促使其尽快整改,重新赢得组织和群众信任;另一方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帮教情况、处分决定(含组织处理)执行情况等。登门恳谈、集中座谈、书面访谈……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分,从而端正态度、改正错误。湖北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并做到“全覆盖”;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采取座谈、信函、电话等方式,每季度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至少开展一次回访教育,重点了解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及改正情况;江西吉安市根据干部违纪问题类别的不同,因人施策,建立了“一案一登记”回访教育制度和“一人一手册”工作台账,实行“分层次”回访教育模式;四川都江堰市在回访教育过程中,将回访结论作为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对于受处分党员干部,既需要他们自身认识到所犯错误,又需要党组织有条件地对他们帮扶,必要的时候确立帮扶人员,‘点对点’帮他们‘解疙瘩’。”党建专家表示。与回访教育相呼应,“帮扶”“结对”也是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重新出发的“妙招”。浙江玉环市实施“党性回归工程”,对在党政纪处分期内的党员,进行“一对一”“多对一”帮扶;襄阳市制定了《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手册》,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单位党政“一把手”受处分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指定教育帮带人,班子成员受处分的,由“一把手”作为教育帮带人,中层干部受处分的,由班子成员作为教育帮带人……重给舞台,激励表现优秀的干部立新功“受处分后,组织一直在激励我,向陷入人生低谷的我伸出了温暖的双手,让我重获新生。”2015年8月,一名时任湖北某县纪委常委的干部,因违反公车停放规定受到党纪处分。之后,组织结合他的特长,安排他到经济开发区工作。在协助做好包片项目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林权清理、精准扶贫等工作中,他扎实认真,不负众望,得到了上下一致好评,逐步成为开发区干事创业的中坚力量。处分虽然对党员干部的发展有影响,但并不意味着再没有进步的机会。“对于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党建专家认为,“党组织并没有将受处分党员干部拒之门外,而是框定时间对其整改表现进行考察、检验,给予认真改正错误的同志新的机会。”近年来,各地对触犯纪律的党员干部严查严处的同时,探索提升受处分党员的积极性,让他们改正自我立新功。成都市成华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分级分类实施教育管理,对处分期满的人员,在评先评优、晋级晋升、培养选拔等方面一视同仁;襄阳市对于表现优秀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期满时,根据掌握的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总体评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处分,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的,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使得多数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端正态度、改正错误,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2017年抗洪抢险期间,湖北黄石市西塞山区4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主动请缨,日夜奋战在栗子湖堤上,冒着近40摄氏度的高温连续处理3次管涌险情,得到当地群众一致点赞。“我们不能因为受处分党员干部犯过错,就让他们坐冷板凳。”有的单位根据受处分党员干部各自特点,为他们“量身定制”合适岗位,使其慢慢重拾自信。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流着热泪说,“最困难的时候,是党组织给了我温暖和力量,相信在组织的帮助下,我会取得更大进步,请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吴储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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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党员干部受处分后表现突出者仍可提拔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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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受处分后表现突出者仍可提拔任职
  本报讯(记者黄征 通讯员胡晓梦)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昨日下发《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办法》适用范围是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适用对象为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以下简称受处分或处理)的党员干部。其中,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组织处理包括:诫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
  《办法》明确了受处分或处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及党组织负有处分或处理后的职务、职级、待遇调整等工作职责,按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分别明确影响期或处分期、职务职级、工资调整、影响期或处分期内工作安排以及终止党代表资格等内容。明确了受处分或处理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评先表优资格等问题。
  《办法》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影响期或处分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受处分或处理领导干部影响期或处分期满后的首次提拔任职、再次提拔任职或重新任职的办理程序及要求。
  党员干部受处分处理后 职务职级待遇如何调整
  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后影响期有多长
  受警告处分
  【影响期为1年】
  影响期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受严重警告处分
  【影响期为1年半】
  影响期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按2003年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1年。
  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本应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无党内职务可撤而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
  【影响期为2年】
  影响期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
  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2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5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其中,未开除公职的,其职务调整按政纪处分相关规定执行
  受党纪处分的,在影响期内,职务调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受警告处分的,处分期为6个月,不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条件的,如次年1月1日仍在处分期,从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次月起晋升级别。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受记过处分的,处分期为12个月,不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但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受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为18个月,不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但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受降级处分的,处分期为24个月,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降低后级别相应的工资档次,相应降低按级别确定标准的津贴补贴。如果本人级别为本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根据有关规定降低级别工资档次。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解除降级处分,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级别和工资待遇。
  受行政撤职处分的,处分期为24个月,撤销其现任所有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级别和工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职务工资按新任职务确定,级别按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相应降低两个级别确定,最低降为二十七级,级别工资逐级就低套入降低后级别相应的工资档次,津贴补贴按新任职务和级别确定。未明确新任职务的,暂按本人原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之和的70%计发临时工资。明确新任职务后,被多减发或少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或扣发。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解除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
  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因存在多个违纪行为同时给予撤职以下(含撤职处分)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或者在处分影响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按合并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受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以及行政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安排领导职务
  受组织处理的,影响期内不得提拔任职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应降低一个(含一个)以上职务层次。
  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降低二个(含二个)以上职务层次。
  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的,应降低一个(含一个)以上职务层次。
  同时受到上述两项处分的,按第一项规定办理。
  新任职务的任职时间从任命之日起计算,此前相同或以上职务层次的任职时间不累计为今后晋升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
  受诫勉处理的
  【影响期为6个月】
  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处理的【影响期为1年】
  引咎辞职、受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影响期为2年】
  其中,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1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后,应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决定下达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其工作岗位或分工,确定其工资及职级待遇。
  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的干部,应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专业特长等因素,酌情安排从事临时性、专项性工作。
  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
  按照影响期长或处理较重的规定执行,不重复计算影响期或降低职务层次。
  领导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应当结束试用期,免去试任职务
  按规定可不降低职务层次的,按试用前职级安排职务;应当降低职务层次的,以试用前职级为基础降低职务层次后安排相应职务。
  影响期或处分期内年度考核如何评定等次
  受党纪处分党员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按以下规定执行
  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政纪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以下规定执行
  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受政纪处分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政纪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取消其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涉嫌违纪违法被党纪政纪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补定等次的考核材料应当及时归入受处分人档案
  整理/记者黄征 通讯员胡晓梦
  摘自《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责编:周恬、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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