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多年未建房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手续以前已下好基础因经济紧张未建,现在想要建起来政府说要补3百一平给政府

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您好:我是农村户口。现有一片宅基地。是以前村委分的。但一直没建房。可又没发宅基证。请问以后会有麻烦吗
您好:我是农村户口。现有一片宅基地。是以前村委分的。但一直没建房。可又没发宅基证。请问以后会有麻烦吗?
您好,如果以后拆迁,拆迁的份额可能会没有。
回复时间: 17:55
5条律师回答
找法网认证律师
您好,可以咨询住建局
回复时间: 17:20
找法网认证律师
建议咨询住建局。
回复时间: 18:36
你好,建议咨询住建局。
回复时间: 17:15
咨询住建局
回复时间: 17:30
你好,可以。。
回复时间: 22:23
其他类似咨询
相关咨询标签:
年累计为超过
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
房产纠纷咨询律师
最新法律咨询
来自海口用户的咨询
来自大连用户的咨询
来自成都用户的咨询
来自宿迁用户的咨询
来自济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宁用户的咨询
来自宁德用户的咨询
来自宁德用户的咨询
来自邯郸用户的咨询
来自宿迁用户的咨询
来自台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无锡用户的咨询
来自杭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京用户的咨询
来自成都用户的咨询
来自牡丹江用户的咨询
来自海口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温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无锡用户的咨询
来自宝鸡用户的咨询
来自潍坊用户的咨询
来自通化用户的咨询
来自济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东莞用户的咨询
来自佛山用户的咨询
来自郑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大同用户的咨询
来自昆明用户的咨询            
           
广东地市:
任何理由的遮掩都无法开脱自己的罪行,再冠冕堂皇的理由在法律面前也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只有自己坚定,对糖衣炮弹“无动于衷”,才能守身如玉,才能避免碍于面子的尴尬,更不会出现“无奈受贿”的闹剧。 []
农田18年前被征建小学 小学未建过半土地售出建房
  ■记者调查
  18年前,惠东县稔山镇稔石村17户村民的农田被镇政府征用建小学。18年过去了,小学没有建起来,被征用的51.7亩土地中已有约30亩被出售给他人建房,剩下的土地则长满了荒草,而当年被征地的农民却生活艰难。
  村民:良田被征生活艰难
  “如果知道政府会把征用来的土地卖给别人建房,我们当初根本就不会卖!”被征地的村民之一郭帝喜提起这件事仍然愤愤不平。
  1993年,惠东县稔山镇政府决定建立稔山第三小学,并将稔石村黄丝塘的一片占地51.7亩的农田划作学校的建设用地,因此向耕种这块地的17户村民提出征用土地的要求。
  “当时镇政府和村委会都来劝我们签协议,说这是公益性质的征地,以后建了小学对村民有好处,这样我们才同意签的。”郭帝喜回忆道。他说,这片土地是上世纪70年代末分给稔石村的集体农用地,征地时他已经在这块土地上耕种了十余年。这里本来都是上好的水田,种水稻每亩年产可达1600斤,再加上间种马铃薯,能为村民带来不错的收入。对当地生活本不富裕的村民来说,农田是他们赖以为生的命根子。
  征地进行得并不顺利,在17户村民中,同意签字的只有13户,有4户坚持不同意征地,后来,由于四周被征用的水田渐渐填土,导致这4户人家土地的耕作受到影响,2000年,这4户村民不得已同意在征地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征地工作全部完成。
  作为最后签协议的4农户之一的高多娣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签订的《建三小征地协议书》,上写:“为发展稔山教育事业的需要,镇政府决定征用黄丝塘土地作为三小建设用地。”她家的3.9亩土地被全部征用,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14000元,扣除公余粮需缴纳的钱以及15%的管理费,到手的补偿款只有不到5万元。她说,按照规定本应发放的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补贴费用至今没有收到。
  17户、100余名村民失去了赖以维生的耕地,唯有靠打零工来维持生计。自2000年土地被征用后,11年间,56岁的村民刘庚先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现在靠在镇里卖早餐艰难维生。62岁的陈华斗帮别人看家,月入仅600元,而他88岁的老母亲每月仅医药费就要花数百元。
  现场:本该建学校的土地却建起住宅
  “一片本来很好的水田被征地填土,可是学校也没有建起来,现在地都荒掉了,真是可惜!”郭帝喜指着这片已乱草丛生的土地说。不远处,建房的工人正忙碌着。村民告诉记者,这51.7亩土地被征用之后,原计划的稔山三小却迟迟没有建起来。大约从2003年开始,村民发现陆续有不认识的外地人在这块土地上盖起了成片的私人住宅,至今占用的土地已达30亩。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块地上盖起了6排两三层楼的私人住宅,每排有10到12栋房子,合计估算有六七十栋之多,还有的正准备动工。
  村民陈华斗透露,这些房屋每栋大约占地120至140平方米左右,一栋售价大约10万元出头,照此估算,每亩地可以卖出50万至60万元的价钱。辛苦耕种多年的农田被政府以建小学的名义低价征用,却变成住宅地高价卖出,这令许多村民愤怒。
  “如果政府确实需要征用土地来建小学,我们没有意见,也支持政府的决定。”陈华斗说,“但是现在这块地被卖掉用来盖房子,这实在是让我们很难接受。”
  郭帝喜告诉记者,当时政府告诉村民这51.7亩土地全部要用来建设稔山三小,但现在仅剩20亩了,而这剩下的20亩估计也会被卖掉。郭帝喜感慨道:原本还希望能够复耕土地,但现在看来恐怕已经不太可能了。
  而高多娣一直对十多年前这片土地上繁忙的收割景象念念不忘,反复念叨着这块地的肥沃和高产。
  镇政府:给村民补差价恐怕有困难
  “我们希望政府能按照现在的征地补偿标准,给我们补齐已被变卖的30亩土地的差价。”郭帝喜告诉记者,“对于剩下的20亩闲置土地,如果政府仍然要建设稔山三小,我们没有意见,如果政府打算继续出卖,我们则同样要求获得合理的补偿。”从2009年2月起,稔石村的17户村民辗转于稔山镇与惠东县政府之间讨说法,但至今仍未得到一个令他们满意的答复。
  村民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日期为日的《关于稔石村刘庚先、高多娣等村民信访事项的回复》的文件,稔山镇信访办在文件中称:“当时由于镇政府经济相当困难,征地款是在银行进行贷款的。所以,结合当时镇政府的实际困难,把黄丝塘前面6排的土地30.53亩规划作宅基地出售,并把出售所得的款项用于还贷。现剩下21.17亩的土地用作三小学校建设用地,没有改变。”
  而在另一份日期为日的《关于稔石村高多娣、刘庚先、卜华章等村民信访事项的答复》的文件中,稔山镇政府声称,是结合当时的实际和部分居民提出要求解决宅基地的需要,才将30.53亩土地出售,以解决部分居民住房的问题。对于村民们提出弥补卖地差价作为补偿款的要求,这份《答复》文件并没有支持。
  稔山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胡仕强告诉记者,已被出售的约30亩土地中,仅有约15亩土地被用作建造私人住宅,剩下一半土地属于公共空间。胡仕强称,这片土地报批手续是合法的。至于当年征地的细节,胡仕强称自己并不太清楚。
  对于规划的稔山三小迟迟未能建成的问题,稔山镇政府党委委员黎新平进行了解释。他告诉记者,当时虽然政府有提出建立稔山三小的规划,但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和进城务工农民数量的增多,稔山镇小学生的数量不增反减,因此建立稔山三小的计划就搁浅了。
  黎新平透露,按照稔山镇撤点并校的规划,今后一些规模较小的“麻雀学校”将被撤销,稔山一小、稔山二小等学校将陆续合并。以黄丝塘仅余约20亩地的情况来看,稔山三小近期建成的可能性不大,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不会建成。
  黎新平说,今年稔山镇人大将对该片土地的用途进行表决。届时,如果表决的结果不需要在该片土地上建第三小学,将会按照政策性的标准给予村民相应的补助。对于村民提出弥补卖地差价的要求,他认为当初征地价格是符合标准的,村民也同意了这一标准,现在再给村民弥补因土地价格上涨而形成的差价恐怕有些困难。
  经历了18年的光景,原本的肥沃良田已经荒芜。郭帝喜说,他现在已经不奢求能复耕土地了,只希望能看到新小学能在这片土地上落成。“如果再等个18年才建起学校来的话,恐怕我们这批人都已经看不到了吧。”烈日之下,他叼着香烟伫立在田边许久,言语中透着些无奈。
编辑:钟素萍 作者:范琛
更多相关内容
  南方农村报    南方都市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你好,请问下农村宅基地拆房建房,当时不懂程序,没能得到有效的审批,一直也没拿到相关的证件,现在相关单
你好,请问下农村宅基地拆房建房,当时不懂程序,没能得到有效的审批,一直也没拿到相关的证件,现在相关单位说我们是私建,属于违规建筑,我们该怎么办
四川 - 达州
其他类似咨询
相关咨询标签:
年累计为超过
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
房产纠纷咨询律师
最新法律咨询
来自海口用户的咨询
来自大连用户的咨询
来自成都用户的咨询
来自宿迁用户的咨询
来自济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宁用户的咨询
来自宁德用户的咨询
来自宁德用户的咨询
来自邯郸用户的咨询
来自宿迁用户的咨询
来自台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无锡用户的咨询
来自杭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京用户的咨询
来自成都用户的咨询
来自牡丹江用户的咨询
来自海口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温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无锡用户的咨询
来自宝鸡用户的咨询
来自潍坊用户的咨询
来自通化用户的咨询
来自济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东莞用户的咨询
来自佛山用户的咨询
来自郑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大同用户的咨询
来自昆明用户的咨询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我是农转非家女儿,小时候要了宅基地未建房,请问我现在建房如何审批?
我是农转非家女儿,小时候要了宅基地未建房,请问我现在建房如何审批?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广东-清远
咨询电话:1501930****
帮助网友:1606 次
点赞人数:0 人
具体向镇土地规划部门询问。据了解,你已不符合拥有宅基地的条件。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本人有宅基地证明书,并且有各个相关部门的盖章批准,准许建房。如今本人要建房,当地政府却以争议为由。开具《责令立即停工通知书》请问一下是否合法?陈明1995年骗得本村多位老村民借钱给他,以及骗穷村民用土地证抵押向他借钱,非法集资放高利贷。一年后陈明还不起钱人跑了,个别村民抵押的土地证也被陈明带走了。21年后其中一老村民抵押土地证子孙(本人)要建房,被陈明儿子以及同村人员在未还清欠款情况下多次阻挠施工。且因当地镇府受到其各种影响,向我开具《责令停工通知书》欺压我们毫无道理。宅基地经过各个部门,审批意见盖章同意建房,单上注明不允许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因当时爷爷不懂得这些法律被其骗得单据。
地区:广东-清远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2897 次
点赞人数:0 人
你爷爷与陈明系民间借贷关系根据你陈述的事实该土地证并未进行抵押登记亦无法进行抵押登记你爷爷只是把证件原件押給陈明你爷爷与陈明的借贷关系你可以联系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建房手续如完整可建房如对方阻挠可向政府或村委寻求解决亦可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排除妨碍停止侵权前提是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在阻挠你施工
农村宅基地已审批下来可以建房了,但规定两年内要建好,我近几年还不想建。求高人指教。要不建个临时房?
地区:广东-清远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686 次
点赞人数:0 人
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年限,《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应当认为是没有年限的限制。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但是农村建房不仅涉及到宅基地还有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审批,分别要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据我了解,后两证都是有具体的有效期的,同时也分别可以申请延期。超出有效期后,再建房时需要重新审批,如规划与原先审批的宅基地不同,就存在原先的宅基地审批也要重新进行。同时在未建房期间,发生土地征收、规划调整、农田整治等情况下,宅基地审批不能作为单独物权享受补偿等权利。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宅基地两年内未建房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