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曾经一起创业的伙伴,为什么走着走着就散了歌词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行走在景秀如致的,看似摩肩擦踵的相逢,实则同生共死的只有孤独的自己,只因值得珍爱的人,深藏于深处,只许偶尔温柔的想起。有些人,不过是看罢即忘的风景,转瞬扫落尘埃。有些人,原在同一场旅途中结伴,却不知在何处,一个不经意间的转身,便散了。    ――题记    雨绵绵,橱窗落满雨滴,阵阵清风优雅的撩起发丝,扰乱了心湖。凝靠在橱窗前,闭眸聆听雨声滴答滴答的旋律,婉约的漫步在我的心田。明明已是夏季,却还有一丝凉意侵袭着灵魂,徘徊在寂寥的雨声中,显示着那份无言的忧伤。    时而看着撑着伞行匆匆的路人,便发起感叹,问‘世间缘为何物’,为何相遇便注定会分离。每一段记忆,刚想伏笔记载,却已模糊,寻不回当初惊艳的景色,自然也寻不回那份惹人怀念而的那些人。    翻阅起曾经写过的篇篇浮华雅韵,一份落寞潜藏在心中,凝视着赋有灵性的诗涵段落,就这样任思绪飘进若幻若痴的意境里,即使那里盛满了,却依然让人眷恋而不舍离去,只因那是曾经的我。    当踏过曾留下的足迹,片片落叶凄寒的零落,仿佛烟雨尘梦在此时婉转千回,即使梦如初,散尽苍凉,浅浅一笑,亦然走不出轮回里的伤。不堪言的哭泣,触动了梦的花落,思绪哭痛了梦的心眼,洒满缕缕情丝,覆上对曾经的眷恋,泪水似乎早已盈满眼眶。    试问:“何处不相逢”,可有些人相逢了便离去,用尽一世光阴,亦等不到再次相逢。看似弱冠之年,却已看透世事无常,缘聚缘散,多少次,在岁月里独醉,让我迷离在灯火阑珊处,寻那一时的回眸,失意一生的情怀。    年少时,从未想过分离,当初认为的刻骨铭心,到了如今早已风轻云淡。或许自认为的刻骨铭心,是还未遇到未来的自己。这场旅途,来来去去的过客,犹如走马观花,留不下任何,有的更多的是那份无言的眷恋与深深地足迹。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只因无人能守流年的默默飞逝,无人能在一场场的路途中成就一个相伴谁而一生的人。或许只在多年之后想起时多了一份怀念,亦或许多了一份对过往的那份无言感伤的情怀。谁多无法遗忘曾深深走进你生命里的人,直至多年以后,即使淡忘却也不曾遗忘,即使忘记了那张曾清晰的轮廓,却不曾忘记那抹清晰的身影。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只因最初的携手,无法成就未来的。世间有太多的霓虹,太多的梦中说梦,这些飘渺烟尘的物质,早已迷离了世人的眸光。更多的人,在梦中待久了,已分不清自己是否依旧在梦中,自己是否也是一场梦而已。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只因岁月分化了两个自己,一个留给曾经,一个面对未来。曾经的自己有你相伴,而未来的自己独自而行。两个人风景,总会隔着一条思绪无法逾越的长河,因为谁也走不进谁的心,即使有天走进了,转首之间,或许已是相隔天涯。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只因留不住流年的点点滴滴,风景也好,路人也罢!该离去的总在不经意间,本还相伴左右,却一个转身,一个不经意的回头,身旁的人似绚丽烟花般一闪即逝,就这样远离我的世界,而我只能驻足在绚丽过后清冷的拾起一地的过往,怀揣满腹怅惘,载着对缘份的不解与伤感洒下对过往的苍茫。    离别时,或不经意离散后,总会去回顾那段不曾离别不曾离散的时光,在心底深深眷恋是否还能再次相见。,总能冲刷一切,与其说是人的善变,倒不如怪自己在拥有时,不曾珍惜,离去时,却留下了遗憾。    很多时候,很多人,不管是红尘还是尘世,总会少不了过客,不管它是带着什么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是好是坏,都是命运的安排。你改变不了,那就默默接受,是喜是悲,当遇到未来的自己,喜悲早已无感,哪天回顾起来,早已风轻云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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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着走着就散了(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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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日情怀  潮流里的衣服
  6岁时,当那件红裙子还没有上好领子,我就急不可待地穿上,要跑到大街上去展示。想来,女人的虚荣是小女孩的时候就有的。
  那一件红裙子腰身紧紧的、下面奓奓的,后来,这件裙子没穿多长时间就上不了身了,而那些肥而长的黑蓝衣裤却是穿也穿不完地穿在身上。
  小时候,除了那一件红裙子记忆深刻外,别的衣服似乎都没啥印象。或许,只有那一件红裙子是为了好看而穿着,别的衣服却大都是为了保暖或凉爽的实用目的。
  还有一件红的条绒褂子,忘了穿上的激动,大概别的女伴也有,不像那件红裙子那样的出类拔萃、独一无二,所以也就没有了激动的必要,却记住了上面的那几粒红扣子。直到现在想来,那几粒扣子还是红红亮亮地闪在眼前。
  之所以对这几粒扣子记忆深刻,是因为别人只是普通的塑料扣子,而自己的却是很稀有的有机扣子。别人没有、自己有了,便骄傲;别人有了、自己没有,便羡慕,哪怕大到一件衣服,小到一粒扣子,这也是小女人的心态吧。
  那一年过年,女伴们商议好似的都买回了一个样式的鞋子。那是不同于以往的红条绒黑条绒,因为与以往鞋子的大不相同,这鞋似乎成了一种颠覆,一种反叛,一种宣言,是宣告自己长大的一个标志。
  那是古铜色和乳白色搭配了的一款鞋子,后面带一个小跟,看着新奇、大气。美中不足的是,这鞋太紧了些,想来那制造者认为,穿高跟鞋的女子都是婀娜身姿,相应的,一双脚也是纤巧精致。这一设计给那些不婀娜不纤巧的女子出了难题,一些较胖的女子如我一样,吭吭哧哧地穿上去,却像上刑具一般迈不得步。
  父亲给出的建议是退掉换回以往穿的肥而平的条绒鞋子,母亲看着这鞋子却是没有表态,她也喜欢,如我一样舍不得。我却是坚持着,只要这一个样式的鞋子,坚决不穿条绒平底鞋,尽管那样的鞋子无论跑或跳都爽爽利利,我却是一万个不喜欢了。
  我的坚持获得了胜利,父亲又进城换了一双比这个肥一些的,虽然样子没有原来的好看,但还是此类的风格。
  开学后,看着女生脚上那一双双别无二致的古铜色与乳白色搭配的鞋子时,我为自己差一点退缩的坚持倒吸了一口凉气。我想象着自己穿上条绒鞋子的尴尬、羞愧,甚至是绝望。我想象不出,我穿着条绒鞋子的这一双脚该往哪里放,哪里藏。
  后来,时兴一种呢子半大衣,同龄的女伴们几乎一人一件,只有一个女伴因为家里困难,没有能力买。好几
  年以后,说起当年,这位女伴反反复复地比划着诉说着那一件件别人身上的红的紫的呢子半大衣,最后的结语是:“你们都有,就我没有。”那话语里竟是满满的耿耿于怀与伤心委屈。
  记忆最深的是一款蝙蝠衫,瘦的也穿,胖的也穿,高的也穿,矮的也穿,大有不穿不积极,不穿就落伍的势态。于是,满街都是摇摇摆摆、随风飘荡的蝙蝠衫。不久,这蝙蝠衫又创新发明出了一款黄袍,于是,走在大街上,满眼都是黄黄的宽而大的蝙蝠袖子迎风招展着。
  除了我6岁时穿的那一件红裙子,我发觉,以后我绝大多数的衣服都成了潮流的牺牲品。最喜欢“我喜欢”三个字,那代表是一种自由,独立判断与无拘无束。不只是衣服,还有许多,比如心灵和思想,别人拥有的不一定是自己需要的,别人没有的也不一定是引以为豪的,最重要的是思想上不失去判断,内心里不丢掉坚持。文/李樱桃
  云淡风轻
  我时常想,当我真的有一天离开阅读会是个什么样子。 这些日子,我开的超市生意清淡,清淡得让人心慌。掰着手数着逝去的时间,换算出流走的房租,心里极为烦闷。在这时会真切地感受到什么叫“时间就是金钱”—如果你不做生意,你根本没有体会。淡季客流减少,店里大量的时间都在等待中度过,于是不得不想些办法打发剩余的时间。
  酒自然是要喝些的吧。年轻的时候,许多日子就是这么打发的。但一次次地醉过去,醒过来,除了酒后留下的一个个笑话似乎再没留下什么。现在,喝完酒不是肝不舒服,就是胃不舒服,身体先被酒缴了械。于是与酒的关系变得微妙,以前那种自斟自饮的意境不再有了。偶然来个朋友,先向人家讨饶:“兄弟不胜酒力,我少喝,你随意。”好在这个年龄段的朋友都已经不在酒场上拼高低了,人家也不勉强。看来,以酒为伴有些行不通。
  那么,还有麻将、扑克、象棋之类,许多人的日子就是在这种“打打杀杀”中过去的。然而,自己又天生没那个耐性,靠这些也不能填充这空白的日子。
  还可以打电脑游戏,或者网上聊天。电脑游戏我喜欢那种简单的、不用太动脑子、单手用鼠标就能操作的那种,扫雷、蜘蛛被我打通关以后,再也不想重来。至于聊天,与熟人聊过几句“吃了吗?”“现在怎么样?”之类的家常语后,好像再也找不着新的话题。于是不由又想起了我那被冷落多时的朋友—书。这段日子,我给自己找了许多堂而皇之的理由,把我的阅读爱好给搁置了。
  等我又把报纸杂志和小说再拿起来读时,发现这才
  是我这些日子真正需要的东西。清晨,西五十家街上的路灯还亮着,街上只有清洁工和少数上学的孩子时,我开门了。在这顾客稀少的时候,我开始了我的阅读。细心一点儿,还能听到鸟鸣和清风拂过的声音。忽然发现我的生活里还有更有意思的事,于是,晴天也好,雨天也好,我都不会觉得苦恼,时时沉浸在快乐之中。生意好时,顾客来得多,我笑迎顾客。生意不好我正好可以静下心,看我的书。真是“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两手都在抓。有意思的是,我的客流量是和阅读量是成反比的,生意不好,倒使我在阅读上成了大肚汉。报纸杂志的内容明显填不饱我的“饭量”。于是,我专门领孩子去书店又买了一些大部头的,钱钟书、托尔斯泰、老舍、杰克·伦敦、但丁,这些像神一样的名字被我请回了家。读《战争与和平》曾经是个理想,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几次去读老托的这部巨著,都被他书里众多的人物难记的名字吓了回来,于是一拖再拖,最终成为奢望。在这段日子,我再次捧起这本书,竟然读了下来,并能与里面的人物共悲喜。
  这期间,我还结识了一本叫《百家讲坛》的杂志,这本杂志以当代人的语言和视角解读历史人物。一时间,我的空间热闹起来,众多先哲、名人、大师鱼贯而入,就在我的桌前,或者熟悉,或者似曾相识,还有一些生人。屈原、商鞅、孙膑、苏轼、曹雪芹对我的小纠结,显出一副不屑的样子,我听见他们用鼻子哼出来的声音:“那点痛算什么?”是啊,比起他们的大灾大难,大起大落,我这点小麻烦实在算不上什么。于是,心安了,心静了,心宽了。烛光中,谦和法师走了过来,他目光柔和:“做世间事,十之八九不能称心如意,所以一定要以开阔的心去善解,去包容他人,去除人我的对立,才不会被烦恼纠缠。”又说:“即使明天是世界末日,今夜我仍要园中种满莲花……”
  看来,此生注定跟阅读分不开了,它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原来在人们辛苦之余还有一种生活叫阅读,他能帮你解除疲劳,增长见识,同时又会激起你面对困难的雄心,在挫折面前继续怀揣梦想,充满希望。 文/杨爱民
  个人遭遇
  二手自行车
  记得2005年,我刚刚参加工作,手里没钱,但是我靠省吃俭用买了一辆心仪已久的自行车,样子漂亮,骑着舒服。那段时间,我每天骑着它上下班,心里美滋滋。可是没出一个月,我的“宝马”被偷了。那段日子,我有些沮丧,因为没有多余的钱再买一辆自行车。同事知道后,跟我说可以去旧自行车市场买二手的,便宜。这让我有些心动,几天后,我来到旧自行车市场。由于当时公安部门正在
  打击偷盗自行车的行为,二手自行车的交易大多都是在“地下”进行的。来到旧自行车市场,我感觉自己像个小偷。但是为了掩盖内心的负罪感,我假装若无其事地来到一家店铺前,眼尖的老板开门见山:“想买多少钱的?好的还是一般的?”我支支吾吾:“我想买个100多元的,有吗?”随后,这个老板神神秘秘地把我带进一个街巷内,来到一个不大的小院,看到一个车棚内停着好多辆自行车,一大块苫布苫在车上,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老板从那么多自行车里推出一辆深蓝色的自行车。老板说:“这个车卖你180元。”我看着很喜欢,骑了一圈,感觉很轻便,很舒服。由于之前刚给老爸买了两条烟,兜里只剩下120元,尽管如此,我还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跟老板讨价还价了一番,没出意外,我失败了。无奈,我有些遗憾地离开了那个小院。刚刚走出那个街巷,我发现手里少了点什么?哎呀,糟糕,那两条烟放在那个车筐里忘拿了,我以刘翔的速度跑过去,发现那个小院大门已经紧锁,老板也早没了踪影,车没买成,还把300多元的烟搭进去了。
  回到家,向老爸说起这件事儿,本想着寻求同情,老爸却严肃地说:“在公安部门严打情况下,你还去偷偷摸摸买二手自行车,你这属于帮凶!”篡改一下时下流行语,那就是“没有买卖,就没有偷盗”。现在回想起来,老爸的话虽有些官方,但是确实有道理,从那以后我又攒钱买了一辆新自行车,只是又重金买了两把好锁,我再也没买过二手自行车。文/韩敏捷
  过眼云烟
  鸡毛掸子的
  另类功能
  小时候,我家住在乡下,那时候鸡毛掸子除了掸灰尘之外,对于妈妈来说还有一项功能,那就是收拾调皮捣蛋的我。
  那个时候,心灵手巧的大姨总是隔一段时间给我家做好鸡毛掸子送过来,颜色特别鲜艳,有大中小号,各是各的颜色,比市场上卖的漂亮许多。之所以说要隔一段时间就要做好送到我家,那是因为妈妈常常用鸡毛掸子满院子追着打我,在我家,鸡毛掸子属于易耗品。我隔三差五就要与妈妈手中的鸡毛掸子过招。
  有一次,妈妈又举着鸡毛掸子追着打我。现在想起来,那会儿我是活该被打的。那时候,妈妈总会在早晨蒸一锅馒头或是花卷,是一家人中午的主食。我家有一条大狗,身高跟我差不多,名叫大灰,它是我的小伙伴。当时,有好吃的我都会给大灰,对馒头花卷这类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的主食,我更是毫不吝惜。暑假的一天上午,趁着爸爸妈妈上班,我就把锅里的十几个馒头都给大灰吃了。妈妈中午下班回来后,我
  的所作所为就暴露了,自然,一顿打是少不了的。那一次,妈妈把一个当时算是中号的鸡毛掸子打得七零八落,几天后,院里的一些角落里还能看到一些鸡毛。那天中午,妈妈惩罚我不许吃饭。当时,我心里特别恨大姨为什么要给我家做鸡毛掸子。
  如今看着这么多先进的除尘器,我却怀念起那个用鸡毛掸子掸灰和被鸡毛掸子追打的日子,想念那些干干净净,简简单单的生活。 文/王 强
  恍然大悟
  两盆梅花
  小区的一个角落里露天放着十几盆花,冬天的时候,其中的一盆梅花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远远地就能闻到它那清洌的、带有甜气的花香;近观它的花朵,是那样的晶莹和玲珑。于是我就想,在一个相对广大的空间里,这梅花都是如此地香、如此地漂亮,这要是将它搬到家里,会香成什么样呢?寒舍也会因为它而生辉的吧?
  公共财物自然不能搬到家里,于是我就到花木市场去找,以小区的那盆花为蓝本,终于找到一盆模样差不多的,就买了回来。开始的那几天,家里的那盆花几乎与外面的那盆花一样地香、一样地晶莹和玲珑。但渐渐地,花香就弱了下去,花朵也好像爬上了层极难察觉的灰暗色,你细看似乎没有,但不经意看时,却能感觉出来;而外面的那盆却花香如故,晶莹玲珑依旧。不难找出原因,俗话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也就是说梅花需要寒冷,而家里的温度却比室外高,因为我家的阳台是全封闭,我没有办法让它接受到风霜雪雨,它只能待在玻璃房子里。慢慢地,两盆花都渐渐地凋落,但我注意到,室外的那盆,约晚凋落十来天的样子。
  春天来了,光秃秃的梅花枝干慢慢地鼓出叶苞,慢慢地长出新芽。这时候我发现,家里的那盆花叶子长得快一点,小小的嫩绿的叶片长出来时,外面的那盆还是只有叶芽。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今天,家里的这盆比外面的那盆的叶子几乎大了整整一倍,叶子也密集油亮得多。
  现在可以总结出两盆花的不同了,那就是外面的那盆花在冬天漂亮,家里的这盆在春天漂亮。然而,我们喜欢梅花,不就是想观其在寒冷的冬天傲立枝头,散发其独特的芬芳样子吗?那样一种清芬卓绝的气质,才是它真正的价值所在。它的叶子再漂亮,也只是一种寻常的漂亮,起码我不觉得比其他花叶子漂亮。我为家里的这盆花感到遗憾,因为它到了我家后价值打了折扣、错了位;我为外面的那盆花喝彩,因为它并不在意不能展现其独特风采的大众化的地域,而专注于自己真正的价值。它也许明白,在对的地方过对的生活,方不辜负生命。
  文/余毛毛
  人生絮语
  大凡沉浸于内心的人,大多是路盲。
  最典型的例子,诗人顾城就是一个十足的路迷,按照他朋友后来的叙述,每次出远门,顾城就会像孩子一般拉住妻子谢烨的手,害怕自己被搞丢。顾城的诗,写得像童话一样美,他时常戴着那顶厨师一样的白色圆帽,一颗大脑,完全沉浸在内心世界里去了。这个害怕迷路的诗人,后来在激流岛上举起斧头劈向了他曾经最深爱和倚赖的人,然后自杀。
  专注于内心,对路上景观乃至标识,都忽略了,所以成了路迷。或者按照其他说法,路迷的人,大多是感性形象思维,对纵横交错的大路小路,往往有眼花缭乱的感觉,走着走着就散了,就找不到身边的伴侣、朋友了。
  我也是一个路迷,眼睛近视,又不戴眼镜。因为是路迷,我至今没去学开车,我担心开着开着,就南辕北辙了。
  我对那些能够清晰辩别道路方向的人,特依赖。朋友老付就是这种人,他去一个大城市,不消几天,就把一个城市的活地图,摊到脑海里来了。与老付去成都,完全把自己交给这个心上男人了。他去过几次成都,成了我探访这个城市的向导,带我去老杜当年的草堂、武侯祠、文殊院、刘氏庄园……老付不但对这些地方如数家珍,还对成都那些大街小巷穿针引线般熟悉,仿佛他在这个城市住了好几百年。
  老陈就不一样了,简直没想到这样一个平时滔滔不绝、眉飞色舞的人是一个路迷。前年,我们结伴而行去东北的黑山白水间游走。我与老陈在沈阳、丹东、大连,有几次相跟走着走着就散了。在沈阳,我与老陈走散了,刚才,还准备一起去吃沈阳的小吃马家烧麦。让我抓狂的是,老陈的手机竟没电关机了。我只好在原地等待,老陈却在沈阳城里不停地转悠啊转悠,一直到下午,才回到了所住的宾馆。老陈说,正在他急得抓耳搔腮时,他突然中奖似地大叫出声,自己裤兜里不是有一张宾馆的卡嘛,那上面写着地址,就这样,他坐着出租车风尘仆仆回来了。后来出门,我与老陈就手牵着手出去逛街。两个中年男人的牵手,时常让路人侧目。
  这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挺奇怪。我与老陈出了一趟远门后,两个路迷之间的友情也更深厚了。我想,这是一种知根知底的同病相怜,互不抛弃。
  朋友间,亲人间,也如这路迷一样,走着走着就分开了,就散了。你要明白,人与人之间,无论怎样相依为命,也有最终要散了的一天,你不要逃避这个现实的问题,这是不可以拯救的命运。那么,在一起时,就珍惜,就体贴,就相爱。文/李 晓
本文来源:北方新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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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的爱情句子: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最怕一时温暖一世寒冰。有的人,经常和你争吵,一觉醒来后还爱着你;有的人,连争吵都没有,却已经消失在人海。原来,冷漠比争吵更可怕。
1、是不是拥有以后就会开始要失去。真正的失望不是怒骂,不是嚎啕大哭,也不是冲你发脾气,而是沉默不语,是你做什么我都觉得和我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2、突然很想跟自己说声对不起,对不起再也找不回原来的自己了。 3、难道要我九十度的鞠躬来感谢你的残忍吗?时间告诉你什么叫衰老,回忆告诉你什么叫幼稚。 4、他身上的温暖蛊惑了我让我误以为那就是爱情。你能看到我留在我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滴在键盘上的泪。 5、最痛的不是哭出来,而是牙齿咬着嘴唇浑身颤抖却哭不出来的时候。沉默是一个女孩最大的哭声。 6、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7、失望攒够了就离开吧,难道还要留下攒绝望吗?我们唯一的关系是没有关系。 8、我拿你当成命,你把我当有病。何必赠我一朵枯萎的花,如果爱我不是你心里的话。 9、有些歌,听着听着就厌了。有些事,说着说着就忘了。有些伤,想着想着就哭了。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10、你说你不会离开我,后来你走的比谁都洒脱。 11、后来,那颗心,不知怎么的就安静了下来,再也不坚持什么非你不可了! 12、再重要的人让你失望多了也变得不重要了。 13、眼泪真正的作用是洗净眼睛要你看清楚让你落泪的那个人! 14、我也曾在别人面前炫耀过你的好。 15、你永远抓不住一个心里有人的人就好像你永远不会考虑一个不可能的人。 16、没有漂亮的外表谁会给你谈真心。也许遗憾和青春总是绑在一起。 17、最怕一时温暖一世寒冰。有的人,经常和你争吵,一觉醒来后还爱着你;有的人,连争吵都没有,却已经消失在人海。原来,冷漠比争吵更可怕。 18、“放弃一个喜欢的人是什么感觉?”“就像一把大火烧了你住了很久的房子,你看着那些残骸和土灰的绝望。你知道那是你家,但已经回不去了。” 19、有些人很好,但不认识更好。突然觉得自己老了好多,像是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疲倦却又醒不来,什么也抓不住。 20、你越是费劲心思的去取悦一个人,那个人就越有可能让你痛彻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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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朋友圈生命太短,并不是每一本书都值得你去读
我们都有一种错误的观点:一旦买了一本书,我们就应该把它读完。
如果我们不能读完买回来的书,我们就会感到内疚。因此,为了对得起购买书籍的钱,我们会说服自己挤出时间来硬着头皮把书读完。这种错误的观点你也有过吗?
想象一下,你花了200元在餐馆点了一桌菜,吃到一半时你忽然发现盘子里躺着一只煮熟的苍蝇,这个时候,你是选择把菜吃完呢,还是站起来去找餐馆的老板理论?如果把这个比喻换成一本书呢?如果你花了200元买了一本书,读到一半时你忽然发现这本书毫无新意,你根本不能从书中学到新的知识和技能,那么你是选择把这本枯燥的书继续读完呢,还是干脆把它扔到一边?
记住,人生太短,并不是每一本书都值得你去读。
如果某一本书并不能教会你新的知识和技能,那么你坚持读下去不但不会获得收益,反而会浪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遇到你不值得读完的书,你应该果断地放弃。
那么,应该如何判断一本书是否值得你去读呢?下面的“50法则”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50法则”
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而书籍是无限的。因此,我们不可能读完这个世界上的每一本书,所以,我们只能选择那些最值得我们去读的书,并且把这些书仔细地读完。
●如果你的年龄在50岁以下,那么当你拿到一本书时,你应该首先阅读这本书的前50页,然后再决定这本书要不要继续读下去。考虑到书籍内容的深度和你的阅读水平,50页的内容少则1个小时,多则1天就能读完。如果某一本书的目录里不存在吸引你的内容,这本书的前50页里也没有吸引你的内容,那么就表明这本书不值得你去读。去读一本没有内容的书,纯粹是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当然,如果一本书值得你去读,你就会发现,你根本不用读到50页,你只需要读完目录就会发现,你已经喜欢上了这本书。
●如果你的年龄在50岁以上,那么“50法则”有稍微的不同,因为你的人生剩下的时间更短了,那么,你该如何运用“50法则”呢?其实也不难,用100减去你的年龄,得到的数字就是你要阅读一本书的页数。比如,如果你的年龄是60岁,那么100-60=40,所以,你应该只读这本书的前40页,以此来决定真本书是否值得你去读完。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有些公司提供了免费试读的服务,你可以在他们公司的网站或者APP上免费阅读一本书指定的章节。这就意味着,你买书时花冤枉钱的几率就变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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