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企业需要做好哪些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 为确保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稳定,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明电〔2013〕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 国庆节假期间将迎来新一轮的出行高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运输组织和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完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层级责任,落实各项措施。 &&& 二、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交运安〔号)的要求,继续全面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基础上,找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环节和重点隐患,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应制订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对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的要停业整改。要确保节日期间运输车船、客货场站、码头渡口、施工工地等处于良好的运营安全状态。 &&& 三、突出重点,狠抓主要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加强农村地区、景区、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农村道路客运、渡口渡船、琼州海峡和湖区库区船舶的安全管理。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要加大路面巡查频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通行风险隐患,确保道路畅通。各级运输管理机构要根据客流的变化情况加强调度,及时投放运力和增加班次,组织机动运力,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客流高峰,减少旅客滞留积压,确保节日期间运力充足。要督促客运企业提前做好应对“十一”黄金周运输高峰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营运车船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对运营车船状况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船舶不得投运。认真做好“三品”检查工作,严禁旅客夹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上船;加强对港口码头、客运站场和农村客运集中区的现场监管,加强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综合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非法违规行为。 &&& 四、强化预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 近年,我省国庆期间多次遭受强降雨袭击,近期又连续受到台风影响,对此,各单位要高度关注恶劣天气的变化和影响,密切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道路水路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防山洪泥石流和雷雨大风等各项工作。同时,还要针对国庆黄金周期间小客车免费通行情况下的车流、客流特点,密切关注路网实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做好公路水路保通保畅各项工作。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部署好应急力量,保持救助应急车船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要快速高效处理,并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 请各单位于10月7日14:00时前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事故数据报厅值班室(省厅值班电话:)。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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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袍委办〔号
&2013年中秋、国庆(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双节&期间,重大活动多。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时段,两镇、各有关局(办)、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二、突出重点,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两镇、各有关局(办)、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和液氨的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面执法,以国、省道交通要道及事故多发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对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法停车、不遵守交通信号和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章行为要严肃进行查处。(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和许可证制度,对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和取缔。(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节日期间,各商场、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车站、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安全自查工作,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设备状况,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场所要严肃处理,直至停业整顿。对节日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落实安全备案制和审批制,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意外情况应急救援预案,严防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建设等主管部门对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要加强监管,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升降机、塔吊、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有效预防建设工程发生事故。(五)加强液氨使用单位安全。针对液氨使用企业事故频发的现状,加强液氨制冷工艺企业工艺和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按照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对照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规现象;相关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完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氨机制冷等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测。电力、地质灾害、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学校安全、森林防火、机械冶金、民爆物品等领域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采取措施,把防机械伤害、防粉尘爆炸、防触电、防坠落,防滑坡、防溺水作为&双节&期间防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点,加强对企业用电、机械设备以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督促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采取措施,强制整改。加强供电、供水、供气等领域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同时,做好其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三、认真排查,切实开展大检查&回头看&两镇、各有关局(办)、单位和部门要针对&双节&期间及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排查隐患、查找问题,分析前一阶段工作的不足之处,集中精力,对重点部位、要害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双节&期间及前后的安全生产隐患再检查再排查,仔细排查薄弱环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强化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完善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双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和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五、加强值守,努力确保信息及时上报两镇、各有关局(办)、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 &双节&期间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纪律,确保通讯畅通。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报告,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为确保&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管委会决定由区领导集中时间带队进行督查(具体安排见附表),督查时间从即日起到9月28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通过督查,推动两镇和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推动各行业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督查期间,请各组牵头局办明确一人做好衔接工作,区管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相关新闻报道工作。&附件:区领导安全生产督查分组一览表&&&&&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附件区领导安全生产督查分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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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党代会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中共徐州市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和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要求,为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给中共徐州市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做好党代会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党代会和国庆节期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党代会和国庆节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周密部署,迅速开展“四项督查”的整改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市“四项督查”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市安委会半年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四项督查” 回头看工作。针对安全生产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和期限,集中精力,狠抓关键,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党代会召开前期,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基层和一线检查督查。重点检查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对前期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是否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是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整改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是否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打击是否取得实效。通过开展回头看工作,整治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全市“四项督查”工作的安全生产成果。
三、突出重点,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强化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吸取近期省内外旅游大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教训,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监管和“两客一危”车辆的路检路查,落实“六必查、两比对”措施,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消防部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和党代会和国庆节期间错时巡查;加强对辖区“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小作坊、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法,坚决督促整改,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或关停等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安监部门要指导、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和矿井冲击地压预测、防火、防尘、防治水等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非煤矿山及治金等工矿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透水、尾矿库垮坝、边坡坍塌及各类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旅游、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游船、渡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探险、漂流、射击、大型游艺机等旅游项目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逐一核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质监部门要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电梯的定期检验及维护、保养情况,确保电梯的各项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建筑施工部门要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轨道施工的安全监管,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技术保障水平。切实落实企业尤其是班组长安全责任,严格操作规程,严防“三违”现象发生,有效预防深基坑塌陷、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供电部门要加强对输配电和用电设施的检查,尤其是要对老旧小区公共部位的各类供电设备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于电缆埋设深度不够、保护套管起不到保护作用、设施设备已有破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加以整改。铁路、民航、渔业、民爆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健全机制,加强党代会和国庆节期间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
党代会和国庆节期间,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结合区域和行业领域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救援装备。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进一步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在应对突发事故时,要及时控制险情,严格防范次生灾害,避免事故扩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 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2016年9月23日
TA的最新馆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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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为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推动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统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事故防范,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双节”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责任考核奖惩,抓实、抓细、抓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 “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严格执行企业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下井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称,要深入扎实推进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地方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督促检查活动,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现象反弹回潮的严重态势,努力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取得明显成效。
  此外,通知还就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和加强“双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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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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