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把的pocib货物损坏谁索赔失火烧掉了,怎么索赔

托运货物遇车祸烧毁 向物流公司全额索赔遭拒-闽南网
托运货物遇车祸烧毁 向物流公司全额索赔遭拒
  闽南网7月20日讯 你在托运货物时,有没有选择保价的习惯?在填写货运单时,是否详细读了货运单背面的约定?
  昨日,市民彭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称自己托运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因车祸烧毁,在向物流公司索赔时遭遇“霸王条款”。“我们托运的货物价值一万多元,物流却说只能按照他们的规定赔2000元。”彭先生表示难以接受。而当事物流公司则回应称,这家公司托运这批货物时未选择保价。
托运人:万元货物因车祸烧毁,物流公司只愿赔两千
  彭先生的企业,主营密封圈、骨架油封等密封件。5月上旬,公司通过一家物流公司,寄了一批货物发往成都。“大约20天后,物流告诉我们,车辆在途中遭遇车祸,货物都烧掉了。”彭先生接到消息后,找物流公司处理赔偿事宜。不过,双方就赔偿金额僵持不下。
  “我们托运的那批配件,总价12000多元,但物流公司说没有保价,只能按规定赔,我认为不合理。”彭先生通过物流托运的货物一共4件,运费150元,未选择保价。不过,彭先生提供了公司留底的销售单,以证明这批货物的价值。彭先生认为,尽管未选择保价,但货物并不是遗失,而是在车祸中烧毁,物流公司应按货物价值全额赔偿。
  “他们说按规定,没保价的,每件最多赔300元,酌情多赔我一些,就2000元。”彭先生这一要求遭拒绝。
物流方:未保价货物,每件最高赔偿不超过300元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盛辉物流泉州公司核实。该公司徐经理回应称,理赔分两种情况处理:有保价和没保价。
  “客户在托运时,我们会建议保价,但很少有客户会选择保价。”徐经理告诉记者,客户选择保价后,应支付一笔保价费,数额为货物价值的0.5%,一旦发生货物灭失或损坏,托运人可得到货物实际价值或与损失比例相当的赔偿。不过,在实际业务中,选择不保价的客户居多。至于未保价的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公司均按“每件最高赔偿不超过300元”的标准赔偿。记者在物流公司的货运单背面,看到了一份特别约定,其中第三条就有这样的规定。
工商局:企业的托运行为,属于合同纠纷
  全额索赔被拒绝后,彭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霸王条款”,首先想到向工商部门投诉。不过,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企业的托运行为并不属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故而不在12315受理的申诉范围内。双方之间的争议,属合同纠纷。
  托运不保价,货物出问题后,就只能按照物流公司规定赔偿?
  记者了解到,类似盛辉物流的保价条款,在行业内普遍存在。记者询问的七八家物流公司中,只有一家一定要选择保价(不保价则不接单),其余的都是可选择保或不保。而不保价的情况下,货物发生损毁,或者按运费的几倍赔偿,或者像盛辉,规定每件赔多少。
律师:格式条款或无效,托运人可主张全额赔偿
  福建文衡律师事务所涂宗全律师认为,就合同角度而言,物流公司的特别约定是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签订合同时负有提示和说明的义务,此外,免除己方主要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按照《合同法》等规定,安全运输是合同义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车祸并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物流公司以不保价为由,拒绝托运人全额赔偿的主张,是无效的。
  涂律师称,托运方在发生货物损失时,不管有无保价,都有权主张物流公司赔偿损失。但同时,托运方有义务证明其损失额度,这在证明上是较为困难的。
  目前,彭先生称已准备提起民事诉讼。而律师提醒市民,避免“举证难”的办法之一,就是在托运价值较高的货物时选择保价。(本网记者 李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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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榜  本报记者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彭惠  阿环委托托运部运送一台洗碗机,没想到托运途中货车起火,货物被烧毁,而托运公司拒绝全额赔付,为此,阿环将托运部告上法庭。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判决托运部负全责,应全额赔偿阿环损失。  日,为了将一台价值11.5万元的洗碗机送给购买者,阿环找到乌鲁木齐市西北平安托运部。“运费是500元,当时考虑到这套不锈钢洗碗机体积大而且很结实,应该不可能损坏和丢失,我们就没有购买保险。”阿环说。  经西北平安托运部同意,双方达成约定:货物到达目的地时交付运费500元,且在货物运单中备注包丢不包损。  “没想到在运送途中,货车起火了,整车货物包括我的那台价值11.5万元的洗碗机都被烧毁。”阿环说,自己多次要求西北平安托运部全额赔偿洗碗机遭到拒绝。之后,阿环将西北平安托运部诉至法庭。  西北平安托运部经营者阿强认为,阿环的洗碗机在托运途中因车辆起火造成损毁,阿环明知托运物品应当参加保险却没有购买。“我们仅收500元托运费,现在他(阿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1.5万元,明显过高。”阿强说,更何况自己连500元的托运费也没有拿到。  经法院调解,阿强愿意赔付阿环两万元,但阿环要求托运部全额赔偿。  随后,此案经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定西北平安托运部负全责,应当赔偿阿环损失11.5万元。办案法官说,阿环和阿强经营的托运部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阿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送到目的地,途中车辆起火造成货物损毁的情形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因此,阿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近几年,快递行业发展迅猛,然而针对快递行业“霸王条款”的诟病也越来越多,如“先签字后验货”、“快递延误不赔”等。  “这些都属于"霸王条款"。”乌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说,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知悉真情、自主选择等多种权益,而上述“霸王条款”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背道而驰。另外,由于快递行业的合同多为制式合同,条款是由制定方预先提出,消费者无从参与制定或决定合同内容的过程,在事实上形成了对消费者的强制。  这名法官说,以目前快递运输行业的保价条款为例,消费者预估物品的价值后,如果货物出现丢失或毁坏,快递公司按消费者的保价总额进行赔偿,但前提条件是消费者需要支付保价总额一定比例的保价费,许多消费者为了能少掏钱选择不保价,如果出了问题,快递公司也可以借此钻漏洞。此外,按消费者和快递公司签订的合同来说,消费者很难维权成功,“其实很多合同都是制式合同,其中的很多条款都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也就是说很多都属无效合同,消费者可以忽略合同的制约,直接走法律程序维权”。  “任何不合法的合同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消费者如果遇到快递侵权问题,一定要先保留好证据,走法律程序维权。”办案法官说。  (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圆通仓库起火烧了卖家买家的货物,这事法律上不复杂
天津圆通仓库起火,双十一快递付之一炬,风险归谁承担?
知乎用户,律师
这个事情其实没有那么复杂,抛开单个的事件和流程,把法律关系抽出来,就比较清晰了。
这个事件中存在三方当事人,即淘宝卖家、圆通快递和淘宝买家,这三者之间形成两种法律关系,即淘宝卖家和圆通快递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和淘宝卖家和淘宝买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是独立的,互不影响,也就是说不管圆通快递是否主张不可抗力,都不影响淘宝卖家和淘宝买家之间的风险承担,淘宝卖家和淘宝买家之间的风险承担是由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决定。
接下来再来说说淘宝卖家和淘宝买家之间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的问题。按照淘宝的规则(在淘宝上进行交易的所有卖家和买家都应遵守的规则),虽然买家在下单的时候付款,但该笔钱并未支付给卖家,而是存管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买家收到货并确认收货后,支付宝才会将货款结算给卖家,相反,如果买家没有收到货(不管是卖家没发货还是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可以以没有收到货为理由申请退款,这一点,相信有淘宝购物经验的人都很熟悉,由此可见,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买家时转移,而不是货交承运人转移。就本事件中灭失的货物来说,要么卖家重新发货,要么接受买家退款。
再接下来就是淘宝卖家和圆通快递之间的帐了。在圆通快递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如果淘宝卖家投寄时给邮件保值了,按照保值的金额可以从圆通快递获得赔偿;没有给邮件保值的,那就只能按照运单的约定(一般不超过运费的 3 倍)获得赔偿了。
然后再来看看倒霉的圆通快递。从法律上来说,对于保值的邮件,要按照保值金额进行赔偿,未保值的,则按照运单的约定(一般不超过运费的 3 倍)来赔偿,但既然圆通公司已经公开承诺不会让客户承担损失,那么可能会对淘宝卖家的货损进行全额赔偿,这将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如果圆通对其仓储的货物投了货损险,那么阿弥陀佛,圆通快递可以将这笔费用转嫁到保险公司头上。
既然已经啰嗦这么多了,那就索性在啰嗦几句,把这个链上的责任都交代清楚。假设圆通快递投了保险,保险公司赔偿之后是否就结束了呢?那要看,这场火灾是天灾还是人祸了,如果是天灾,到保险公司这就结束了,如果是人祸,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可以向这场火灾的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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