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最新劳动法2017后评不评正教授重要吗

用户名/邮箱
快速链接:
IP除了被互联网公司热捧外,也在令传统电影人“尴尬”。精益生产的精髓是企业生产系统不断创新和持续改善的过程。近两年,一批知名投资人开始选择离开老东家,自立门户。怎样才算成功的商业领袖?神华集团在海外项目中履行了全球企业公民责任的作为。记录了当下各类精英在商业社会中的奋斗、荣耀和挣扎。双赢理念已深入人心,想赢得更多的欲望却从未减弱。如今,综艺节目也站上了“互联网+”的风口。官方就业数据好转的同时,企业却传来了不太好的消息。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并购、经营中遇到了重重困难和挑战。
当前位置:&&&&&&新劳动法出台后——一个人力资源总监的烦恼
新劳动法出台后——一个人力资源总监的烦恼
作者:刘雪慰
新劳动法出台后——一个人力资源总监的烦恼
请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官方帐号:
@商业评论网()
@商业评论杂志()
3551 次阅读1 次评论
&& && && &&
(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本词条展开的讨论,与本网站的观点立场无关。)
分享说明:
你还可以输入140个汉字
:分享了一篇文章
新劳动法出台后——一个人力资源总监的烦恼
声明:本文由 (转载请保留)拥有版权或由内容合作伙伴授权提供,未经商业评论网书面许可,对于商业
评论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包括博客及个人空间)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商业评论网所属的服 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您也可以直接
或致电 800 820 5396 购买刊登本文的当期杂志。
电子版全文将于本月内更新发布,届时您可购买在线阅读卡阅读全文。
帐户如果还没有点数?立即 ,在线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注册冲值后仍打不开全文?请点击“
”。如需更多信息,请进入
订阅热线: 800-820-5396&&&&邮局订阅代码: 80-115
共0人分享过本文,他们是:
请问是否要删除此评论!
请问是否要删除此回复!
十大热门12345678910第01版:国际金融
国际金融报
往期回顾 &
缓行新《劳动法》能救中小企?(国金时评)
国际金融报
  今年冬天有点冷,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中国亦难独善其身。岁末年初,裁员成为很多企业的主要工作,一大批中小企业面临倒闭,大量劳动者即将失业。而新《劳动法》偏重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巨额的解雇补贴使得一些企业求生无门,求死不得。于是,有人开始质疑新《劳动法》是否符合我国国情?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的劳动法,还是应该将其废弃?  有人将中小企业目前的艰难状况归罪于新《劳动法》。他们认为,新《劳动法》确立了保护劳动者的原则,而各地在此基础上,又纷纷推出很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法规,如限制劳动关系的解除条件等。这些规定使法律的天平过于倾向于劳动者一方,企业反而成了弱势方。我国现有的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过多的劳动保护对现有的生产力水平而言是难以承受的。而且新《劳动法》的实施给企业增加了运行成本,必然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利润率进一步下降,抗风险能力减弱。一旦危机来临,这些企业往往难以自保。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企业一旦倒闭,企业员工必然会失业,经济补偿也会成为泡影,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也会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再者,企业从传统向现代化高科技转型,必然需要淘汰一些技术跟不上、不过硬的职工,而新《劳动法》使得企业的转型成本和负担大大加重,不仅使得企业缺乏技术革新的动力,而且会对技术革新望而却步。  然而,我们是不是可以因为保护中小企业发展,而忽视劳动者权利,进而废弃一部来之不易的新《劳动法》呢?笔者认为,这种想法要不得,也不利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  首先,发展经济的终极目的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这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性所决定的。经济增长应惠及全民,让全体老百姓分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目前,中国处于经济转型期。经济转型是艰巨的,首先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在经济转型的困难时期,尽力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局面,是经济发展的政治基础。  其次,“社会保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和需要,劳动者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进而保证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促进社会稳定。新《劳动法》实施有利于经济最基本因素“人”的发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自我调节的成本,“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让员工们少了后顾之忧,可以增强归属感,在规划自己职业生涯的同时必定会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作出贡献。  再次,新《劳动法》使得部分企业经营成本增加,这就必然会给面临激烈市场竞争压力的企业带来更大的压力。但作为社会经济实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本身有义务也有能力去承担与应对这些问题。事实上,新《劳动法》实施给企业增加的用工成本,其中一大部分原本就应该存在,只不过,过去一些企业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未支付而已。因此,新《劳动法》的实施对于守法的用人单位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其所提高成本的幅度是很有限的,只是增加了违法企业的成本,而这也是法律保障市场良性竞争环境的必然法则。  笔者认为,新《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是时代的呼唤和需要。它为我国经济转型提供了压力和动力,中国企业面临的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因为一时困境而废弃新《劳动法》是短视的,是不可取的。  (作者单位系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徐州英才网招聘热线:3/&&企业QQ:
您在徐州招聘位置 >>
专家提醒|高危/有度有害工种员工离职前一定要去体检
专家提醒|高危/有度有害工种员工离职前一定要去体检
&&&&发布时间:日&&&& 来源:徐州招聘-徐州英才网
21世纪以来,我国职业病发病人数年年递增。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每年新增职业病患者1.5万人左右(实际情况可能比统计的还要严重。)而本周恰巧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结合当下职业病维权中的集中性问题,专家提醒从事高危/有毒有害工种的员工,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入职、离职前,一定要到医院做针对性体检,好为以后维权提供有力证据。
职业病在本质上属于“人为的疾病”,消除其危害重在预防。虽说近年来国家及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均加大对职业病的防范力度,但还是一些私人的加工厂,明明知道厂里一些工种容易得职业病,但为了省事和省钱,很少给工人做相应的体检。一旦发现职业病,往往员工的身体已经出现了明显症状。甚至有的员工离职后才发现自由患有职业病,这为后期的维权带来很大的困扰。
而在所有的职业病中,有毒有害工种的防范要比高危工种好的多。因为有毒有害工种的工作环境,往往有明显刺激性气味,员工比较容易提高警惕性,而高危工种,因为外在环境很难辨别是否具有危害性,因此,防护力度相对较弱,往往容易被忽视。并不是说能看到的危险才算高危工种,当劳动者工作环境中的噪声大于或等于85分贝,连续3年在这种环境中工作,会对劳动者的身体造成巨大的伤害,甚至造成耳聋。因而矿工、冲床、空压机等工种,也算高危工种范畴。
针对上述问题,专家给出建议,如果你是高危工种的员工,平时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来保护自己的听力。一旦出现听力下降、耳鸣、耳痛、头痛、眩晕等症状,请一定要引起重视,及早到医院进行针对性检查。
相关新闻:
· · · · · · · · · · · · · · ·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徐州英才网,每日推送最新的招聘,招聘会,职场等精彩资讯.
徐州招聘英才网点击榜
············
关注徐州英才网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法律顾问:江苏徐州叶飞律师
徐州市互联网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找工作上徐州英才网,每日更新大量徐州最新招聘信息
徐州招聘直播间①:人力资源交流群:
客服电话:(市区)3
     (县区)3
     (传真)0
徐州招聘-英才网 版权所有劳动法教授质疑劳动合同法 应避免成为贵族法_经济时评_财经纵横_新浪网
劳动法教授质疑劳动合同法 应避免成为贵族法
.cn 日&15:48 民主与法制时报
  本报记者 吴飞 文/图
  “我们不要把《劳动合同法》搞成一部观赏法,一部没有任何执行可能性的法律!”4月3日,董保华教授在北京大学召开的劳动法学界“未名论坛”上这样说。
  今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办公厅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两天后,董保华教授在媒
体发表文章,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他的反对意见。
  《劳动合同法(草案)》倾向劳动者的立场获得了非常多的赞誉,而反对的声音几乎没有,董教授如此卓尔不群的独立意见似乎给人一种炒作的印象。
  董保华是华东政法学院的劳动法教授、博士生导师,他让记者不要提及他的其他身份,“我是以一个学者说话,以一个多年研究劳动法的教授在提意见,不提别的官方身份”。
  董保华20多年来一直坚持研究劳动法,他说,他一直是个孤独者。“今天,反对《劳动合同法》立法,我依然是孤独的!”
  法国风波值得引以为鉴
  董保华认为,我们原来的劳动法过于刚性,而现在的这个草案更加刚性。
  所谓“刚性”就是劳动关系缺乏弹性,不够灵活,劳动者处于不容易流动的一种状态,与之相对的就是柔性。
  法国正在发生的骚乱,就是跟政府的劳动立法相关。
  董保华说,原来法国的劳动政策也是比较柔性的,但是后来刚性不断加大,导致就业市场缺乏弹性,不再灵活,阻碍了雇主去实施雇佣,就业问题比较严重。于是,政府想到了“去刚化”,增加劳动政策的柔性,但是刚性政策给人们看得见的利益,于是出现了反对柔性化的政策,这正是法国引起骚乱的原因。
  如果我们国家坚持走刚性化的道路,就必然会步法国的后尘。董保华这样认为,当我们在进行制度选择时,法国发生的风波应当引以为鉴。较为灵活的用工机制一旦被刚性化后,再去进行利益调整,则会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
  现在我们搞了一个很刚性的劳动合同法,而我们的《就业促进法》也在立法的计划之中,这样的两部法律是会互相打架的。
  对于现行《劳动法》的力度,现在有两种认识,从而形成两种立法选择。一种意见认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倾斜力度不够,应通过加大劳动关系的适当刚度,增强对劳动者保护;另一种意见认为刚性化已经很高了,应该加大它的覆盖面。
  基于此,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董保华教授说,有两种立法思路可以选择,一种是高标准、低覆盖、宽执法的“锦上添花”式,另一种是低标准、广覆盖、严执法的“雪中送炭”式。
  董保华认为,现行的《劳动法》的标准还是比较高的。他认为,将我国的劳动基准跟国际上的通行基准进行比较,我国是比较高的。但是,我们的《劳动合同法(草案)》还是要加大刚度,它基本上是集全国各地劳动法实施条例中的刚性条款之大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刚化而成的。
  董认为这次的立法过于刚性,显现出凝固化、形式化和行政化的特点。同时这部法律的立法技术很差,如果逐条分析,不难发现,几乎没有操作的可能性。
  这样的法律最终就会成为一个贵族的法律,只可能适合于那些替代性不强、处于相对少数的劳动者,董保华这样说。
  避免成为贵族法和观赏法
  我们在1994年制定《劳动法》时还有很多计划经济的痕迹,当时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主要调整的是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少量的私营企业等。总的来说,当时的这些企业还是比较正规的企业,现在这样的企业的员工都成了劳动者的中上层。
  而现在制定劳动合同法的时候,我们面对的现状却是大量的下岗工人、农民工等替代性很强又极其普通的大量富余劳动力,劳动关系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对这种变化,董保华教授评论说,现行劳动法的调整实际上已经处于失范状态,这本应成为调整重点,但是《劳动合同法》草案却没有对此进行积极回应,忽视了对最需要调整的、替代性很高的普通劳动者的保护,不得不说这种立法指导思想有点贵族化倾向。
  董保华认为,这次立法设立了一些比较高的标准,实际上是虚高问题,即一些标准看上去是高标准,实际上难以执行,例如劳动合同中的医疗期规定、赔偿金规定。
  当这种“高标准”是和“宽执法”“低覆盖”联系在一起时,劳动者并不能从中受惠。《劳动合同法》应当将重点放在调整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不能不讲到眼下劳动者的概念。”董保华说,“我国的劳动者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凡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公民,都可称为劳动者。也就是说上到国家总理,下到普通民工都是劳动者。”
  劳动法学意义上的劳动者,是与雇主相对应的雇佣劳动者而不包括向雇主负责的经营者。我国立法对劳动者界定的模糊,导致我国将董事长、总经理等各国都规定为雇主的对象,当作劳动法的保护对象。当我们说“广覆盖”时,主要应向低层的劳动者扩大范围。
  我国计划经济是一种极其刚性的体制,转入市场经济时我国也曾尽量以福利性无固定期限合同来保护员工的利益,但是随着大量下岗人员的出现,老职工希望稳定的愿望,最终还是被极其惨烈地粉碎了。
  4月3日,许多参加“全球化下的劳资关系和劳工权国际研讨会”的中国劳动法学者,在研讨会结束后,纷纷赶到参加劳动法学界的“未名论坛”。
  在这次会议上,作为主讲人的董保华,不止一次地大声呼吁:“我们要避免劳动法的贵族化和制定出一个没有执行可能的观赏法!”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栏目。
【】【】【】【】【
】【】【】【】
 相关链接
 经济时评 相关链接
 吴飞其他文章
 民主与法制时报其他文章
电话:010-4   
Copyright &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新浪公司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最新劳动法2017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