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地铁未征收的房屋契税征收标准2017被挖成危房,找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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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因轨道交通1号线福州火车站项目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对晋安区福州火车站周边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实施征收(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7日公布了市政府的征收公告。...
因轨道交通1号线福州火车站项目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对晋安区福州火车站周边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实施征收(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7日公布了市政府的征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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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回来住房成危房,该怎么办?
问政网友:hqm
问政对象:纳溪区
提问时间: 22:51:47
情况是这样的:
我的一个远房亲戚长年在外打工,家位于纳溪区棉花坡镇大林村(现归东升街道管辖)倒流河边,去年纳溪区政府在蓝安大道两旁拆迁征地,他家处于拆迁范围,但由于人没在家,土地委托亲戚代为征收,但房屋未征收,今年他终于脱身回家,却发现房屋由于年久失修、盗窃以及去年拆迁队机械的影响已经成了危房,有些地方已经倒塌,前几天下大雨屋漏跟水帘洞一样,重要的是房屋随时有倒塌危险,四处求助无果,妻子因为条件艰辛离家出走,而他不得不带着两个几岁大的孩子惶恐不安住在危房里,没有土地耕种,由于环境不熟和拖儿带女,生活条件苦不堪言,亲戚看了也是心急火燎。
望有关部门出面帮他解决危房拆迁以及搬入安置房问题,他本应与去年拆迁的住户同批搬入安置房,却无奈远在他乡,现在回来处境让人痛心疾首。他家所处地域现归纳溪区东升街道管辖,在大家指引下他也去街道问过几次,无果,联系东升街道有关部门即可了解他家的特别情况,感激不尽。
22:51:47hqm 问政 09:26:45纳溪区 受理 10:48:45纳溪区 回复
回复单位:纳溪区
回复时间: 10:48:45
东升街道办事处回复:
你好!现将你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查,你的远房亲戚刘昌贵,家住东升街道大林村六社,该社即属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又属于泸州欢乐派海滩公园近期拟征地范围。2014年6月征地组通知你亲戚回家协调征收房屋,但他迟迟没有回家协助处理。2016年3月回来要求建房,东升街道建管中心与纳溪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等部门联系,于日一起到你亲戚居住房屋现场进行了勘查,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用地管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3】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刘昌贵的房屋原址不能改建住房,他可以另外选址修建房屋,但他拒绝按相关规定选址,于2016年4月在原住址未经审批违章搭建了100余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房,相关部门正按照规定予以协调处理。
如有疑问,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问政人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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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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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2号线(凤起路站)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修改稿)
发布时间: &&&来源:下城区政府办公室
因“地铁2号线凤起路站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地铁2号线凤起路站工程”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目的
实施“地铁2号线凤起路站工程”,该项目为杭州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征收范围
1.下城区延安路、凤起路一带。
2.具体门牌号码:延安路<FONT face=楷体_GB号,凤起路<FONT face=楷体_GB号(双号含支号),凤起路<FONT face=楷体_GB号,凤起里1号、凤起里2号、凤起路<FONT face=楷体_GB号(原凤起路<FONT face=楷体_GB号),凤起路<FONT face=楷体_GB号(双号含支号),凤起路<FONT face=楷体_GB号,凤起桥河下小平房1号。
(具体以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为准,集体土地除外)
三、房屋征收补偿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FONT face=仿宋_GB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FONT face=仿宋_GB〕7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杭政〔<FONT face=仿宋_GB〕40号)等有关政策法规。
四、房屋征收补偿原则
(一)依法征收原则
依法征收,严格依照房屋征收程序实施征收,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补偿原则
依法补偿,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实施补偿,确保做到公正、公平。
(三)公开透明原则
公开房屋征收的具体政策法规、补偿标准、操作程序及安置房源,杜绝暗箱操作。
五、房屋征收补偿
(一)补偿对象
本项目征收房屋范围内(具体以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为准,集体土地除外)的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补偿价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评估机构的确定:被征收人应当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可以将超过50%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为多数人意见确定评估机构;被征收人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随机选定。公开摇号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邀请被征收人代表及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民自治组织代表等到场监督,并由公证机构现场监督公证。
(三)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征收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1.住宅房屋货币补偿
(1)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由本项目确定的具有法定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以本项目《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颁布之日为评估时点,结合该房屋的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朝向、装修等因素确定。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书面承诺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在被征收住宅房屋按评估价格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再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
(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本市另有住房的,一并计算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按照48平方米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并在此基础上再按房屋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
(4)被征收人在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后并书面承诺自行解决居住的,由征收人给予新购房屋税收补贴和奖励,补贴和奖励标准为原房屋评估价格的5%。
2.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1)安置房源:浙江省委党校南地块拆迁安置房(期房)约<FONT face=仿宋_GB平方米;嘉绿青苑、嘉绿景苑东园、嘉绿文苑西园(现房)约<FONT face=仿宋_GB平方米;部分其他安置房屋:新安铭苑、凤凰北苑、潮王人家(现房)约<FONT face=仿宋_GB平方米(最终房屋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
(2)安置房屋的价值:由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高层系数补贴:每户可增加原建筑面积20%的安置面积(含国家规定的10%),不足10平方米的可增加到10平方米,该部分面积的价格按<FONT face=仿宋_GB元/平方米结算。
(4)保底安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本市另有住房的,一并计算建筑面积),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8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等价值计算安置房屋面积后与48平方米的差额部分,按<FONT face=仿宋_GB元/平方米进行资金结算。
(5)扩面补助:根据申请每户可给予20平方米的扩面优惠,该部分面积按安置房屋评估价格的40%结算;其他超出部分按安置房屋的评估价格结算,但总扩面面积不得超过40平方米。扩面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按安置房屋的评估价格给予60%的现金补助,同时给予该补助部分20%的现金奖励。
(6)楼层优惠:对应置换面积部分给予楼层优惠。优惠标准:以十层房屋为评估比准价格;十层以上逐层递增60元/平方米,十层以下逐层递减60元/平方米;二层以下(含)每层递减<FONT face=仿宋_GB元/平方米。
3.&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
按被征收房屋的用途和房屋合法的建筑面积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本项目确定的具有法定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本项目《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颁布之日。对非住宅房屋中的经营户,按照每本营业执照补贴1万元。同时,根据房屋用途,按杭房局<FONT face=仿宋_GB]106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明确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一定比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4、非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1)安置房源:新安铭苑,约<FONT face=仿宋_GB平方米。
(2)安置房屋的价值:由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停产停业损失:非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按照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四)过渡方式
(1)自行解决临时过渡用房。
(2)征收人提供(拱墅区上石苑)临时过渡用房。
(五)过渡期限
过渡期限自搬迁腾空之日起24个月内。&
(六)临时安置补助、搬家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按杭政函<FONT face=仿宋_GB]6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FONT face=仿宋_GB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搬家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如在搬迁期内遇调整,按新的标准执行)。
1、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所处地段等级及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市区一级按48元/平方米o月计算,一次性发放12个月。每户每月不低于<FONT face=仿宋_GB元。
2、住宅房屋产权调换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所处地段等级及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市区一级按48元/平方米o月计算,每户每月不低于<FONT face=仿宋_GB元。发放期限以被征收人的实际过渡时间为准,即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并将被征收房屋腾空交给征收实施单位之日起至通知安置后4个月止。安置房符合安置条件,但被征收人以其他理由拒绝安置的,不再发放过渡费。
因征收部门原因造成被征收人逾期安置的,自逾期之日起对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自行过渡奖励费部分除外)。
3、非住宅房屋临时补助费标准,按杭政函<FONT face=仿宋_GB]60号文件执行。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支付4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4、搬家补助费
住宅搬家补助费:每户<FONT face=仿宋_GB元/次,选择产权调换的每户按2次发放,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发放1次,迁往安置房时再发放1次;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每户发放1次。
非住宅搬家补助费:按杭政<FONT face=仿宋_GB]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补充意见》执行。
因房屋拆迁涉及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电话移机以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费用,由拆迁部门按照拆迁时的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六、按期签约腾房奖励政策
住宅房屋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3个月)内完成签约、腾房的被征收人享受下列奖励:
1、住宅房屋选择自行过渡,除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外,另行给予17元/平方米o月的自行过渡奖励费。
2、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按期签约奖励3万元/户,按期腾房奖励2万元/户。同时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10%的房屋征收奖励。
3、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次性给予按期签约奖励3万元/户,按期腾房奖励2万元/户。同时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5%的房屋征收奖励。
4、住宅房屋改成营业用房使用的,房屋按权证登记的用途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再另行给予<FONT face=仿宋_GB元/平方米奖励,面积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面积为准。&
七、征收补偿资金:征收补偿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八、征收实施单位:杭州市下城区城建基础发展中心。
九、签约搬迁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止。
十、超出签约搬迁期限的处理办法
(一)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人应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中的奖励办法,凡超出签约搬迁期限未签约及搬迁的被征收人,不享受第六条所规定的按期签约腾房奖励政策。
(二)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报请下城区人民政府按本征收与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仍不搬迁的,由下城区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一、告知事项
(一)房屋征收决定发布后,项目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实地踏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被征收人应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二)被征收人在搬迁时应交清水电等相关费用,不得私自拆除、更换相关设施设备。
(三)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签订协议且搬迁完毕,办理房屋腾空移交手续,并将被征收房屋交给征收实施单位验收接管。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被征收人确认评估价值后,按腾空交房的顺序领取搬迁序号,安置时搬迁顺序号作为选房序号,同一日腾空交房的以抽签形式决定搬迁序号。搬迁序号领取后7日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此搬迁号作废。(交房时间:上午9:00到下午5:00;抽签时间:下午5:00)
(五)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应提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建筑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以及有关水电等缴费凭证,并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
(六)现场办公地点:凤起路<FONT face=仿宋_GB号,联系人:邵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FONT face=仿宋_GB9778。
十二、本方案未提及的事项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拆迁征收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也要补偿
核心提示:而始建于明代的文庙是淮安市最具历文化特色的代表。淮安市政府以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与商业的发展为名,实施整体开发建设,并以此为据大面积推进文庙地区的房屋征收。包括文渠河两岸三期数千户居民面临...
【案情简介】江苏省淮安市是京杭大运河交点,江淮淮扬文化的中心,自古为水运枢纽、南北要冲。而始建于明代的文庙是淮安市最具历文化特色的代表。淮安市政府以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与商业的发展为名,实施整体开发建设,并以此为据大面积推进文庙地区的房屋征收。包括文渠河两岸三期数千户居民面临搬迁。其中有些房子属于基础设施落后的旧城区,但也不乏刚刚交付使用6、7年的新建住宅小区。且不论开发建设的目的是否具有公益性,仅仅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的确定,就完全没有做到公正、合法、合理。
李女士经营一家烟酒行,位于文渠河以北,承德南路,刚好属于规划文庙改造地区。该商铺房屋是一处平房,历经数次扩建、改造而成,由原来的五十多平方米增加至一百多平方米,其中原有五十多平方米有房屋产权证书,另外扩建的五十多平方米没有产权证。2013年12月,清浦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清浦区政府拆迁办工作人员在征收开始后找到李女士,进行房屋补偿范围及标准确定。最终只对有产权证的五十余平米进行了认定,根据征收部门所指定评估公司所评估的价格,一平米4600元,合计二十万多万,而扩建部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该房临近马路部分用于经营、后面用于居住,李女士一家三代在此生活了近30年,全部生活来源依托于烟酒行的经营收入。现在不仅无法继续经营、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连安身之处都可能失去。仅仅给予二十余万的补偿,对于周边均价每平方米7000元左右的新建商品房,李女士只能望洋兴叹,无法企及。经过和征收部门数次协商,终未能提高补偿数额。协商未果,李女士拒绝搬迁,但却未能阻止征收部门决意强行实施征收的步伐。2014年2月清浦区行政执法局下达《违章建筑限期拆除告知书》,对扩建部分,限期七天内自行予以拆除,否则由城管部门强制执行。万般无奈,李女士决定依法维权。但对于房屋征收一类的政府行政行为,如何确认其违法、如何提高补偿标准,属于行政法领域,不要说普通百姓、即便非行政法领域律师也无能为力。因此李女士向行政诉讼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办案纪实】
经过慎重选择,李女士委托北京天衡拆迁律师团张春涛律师维权。在了解案情后,张律师依据经验判断:事态紧急、需立刻提起法律程序、中止城管强行拆除扩建部分,保住房子,才能保住增加补偿的谈判筹码。于是立刻向清浦区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行为听证程序。从申请到批准、组织听证只有十天准备时间,这期间张律师迅速搜集相关证据准备听证会。在听证会上行政执法局代理人提出扩建属于违建,违反城市规划,属于应当依法拆除的范围。但却并未出示违反城市规划的相关证据。在张律师的质证紧逼下,对方只好说:“因为政府依据城市整体规划进行房屋征收,所以才对违建进行拆除,也就是说拆除违章建设是为文庙地区的房屋征收顺利进行而做出的行政决定。”针对如此狡辩,张律师出示了一份提前搜集、准备好的,淮安市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该份证据充分证明:清浦区人民政府针对文庙三期的《征收决定》尚未经合法的批准程序,却迳行启动征收程序,该征收行政行为违法。张律师质问清浦区行政执法局参与听证的副局长:“依法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而《征收决定》的违法性导致了《限期拆除决定》违法,行政执法局如何能依据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而做出另一个合法的行政行为?”该局张哑然失声。听证结束后,李女士的房屋没有被强制拆除,保住了谈判筹码,为下一步争取提高补偿做准备。坚冰打碎,一河水全开。在张律师和李女士一家人的共同努力下,经过数轮法律程序,最终清浦区政府和当事人李女士协商一致,达成补偿协议:不仅认定了扩建部分的房屋面积,还数倍提高补偿金,另外补偿一套百余米新建门面房,李女士一家得以继续经营烟酒行,生活有了保障。【维权要点】本案中李女士家的扩建房屋建成时间是1990年前后,而依据当时生效实施的《城市规划法》,没有建设工程许可证,只有严重违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才予以责令停建、拆除等处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限期改正即可。这一点在最高院的终审判例《昆明威恒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昆明市规划局、第三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纠纷案》中得以明确的体现。综上,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所建无证房,不能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对于不属于强制拆除范围的,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要给与合理、合法的补偿。在征收案件维权过程中,专业的律师的参与,对于实现这一诉求是极佳选择。
北京天衡拆迁律师网,专业从事房产、地产,拆迁、征收补偿维权服务。原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任国家反贪总局局长罗辑担任顾问。执业律师多毕业于北大、人大、政法大学等法学院校。拆迁征地律师均是在北京执业10年以上,实战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全国22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积累拆迁征地成功案件上千件。经办案件胜诉率在98%以上,且补偿额平均全国最高。坚持专业、公平、敬业办案理念。资深律师亲自办案,让当事人在拆迁征收过程中,做到胸有成竹。天衡拆迁律师----用您身边经办过的真实的案例,给您最合理、最稳妥、最有把握的维权方案。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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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乡镇政府规划准备建设小区,我不同意被开发商征收,原来宅基地上的房屋成危房了能翻建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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