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在地铁2035 红线 干扰红线外5米左右,因建设开挖,造成我家危房,找施工方,找乡政府,他们来回推磨,说还要等

郑州地铁2号线拆迁震裂他人房屋变危房 官方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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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我们这里现在正在建地铁,政府在拆迁邻居家房子的时候,因为房子的大梁是连在一起的,我家的房子不幸被震裂,房间里出现了大面积的裂缝,现在根本没法住人。”10月23日,家住新郑市龙湖镇的居民李先生向映象网反映了他的不幸遭遇。
李先生家的墙壁上出现大面积裂缝。
图中标注区域为李先生家的房子,当时他和两家邻居建的是连体房。
[事件]郑州地铁2号线拆迁震裂他人房屋
下午15点左右,记者来到龙湖镇的泰山路与107国道东150米路北的服装市场内,这里正在进行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的拆迁和建设工作,数座十多米高的桥墩拔地而起,沿线的房屋已经被拆得面目全非,大量的砖块和钢筋裸露在外。
李先生说,2006年的时候,他在这里买了一块儿地。2008年,他和两位邻居盖起了4层高的连体楼房,一部分自住,另外一部分对外进行出租。“我们三家的楼房的大梁是连在一起的,这次修地铁要拆掉他们两家的房子。”
然而,事情并没有李先生想的那么顺利。“10月14日下午,拆迁部门开来一辆挖掘机,对邻居家的楼房进行直接拆除,没有对我家的房屋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李先生说,等挖掘机停止作业后,发现家里的墙壁出现了大面积裂缝,房子直接变成危房。
[进展]相关政府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处理
据了解,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北起南四环站,向南经龙湖镇、华南城、航空港北部片区后进入郑州市新郑机场,继续向东,止于规划郑州南站。
其中,线路主要沿龙湖镇内的老107国道、泰山路、华南城大道以及航空港区内的郑港三路、郑港四街以及迎宾大道铺设,全长约41.16km,共设车站18座。
事发后,考虑到家人的安全,李先生只能带着两个还不满周岁的孙子寄宿在亲戚家中。“从拆除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星期了,打电话,领导一直说忙,迟迟不肯露面,也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让我很失望。”
随后,记者来到新郑市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开始对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这名负责人说,他们已经派人到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下一步将请相关机构对房屋的安全质量进行鉴定,“地铁2号线是政府工程,如果确定李先生家的房屋是因为拆迁过程中给弄裂的,那我们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赔偿。”
对此,记者将继续关注。(记者 王涛 文/图)
责任编辑:朱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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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施工造成房屋变D级危房,政府不确定责任方,要我们马上撤离,也不谈如何赔偿我们怎么办?
地铁施工造成房屋变D级危房,政府不确定责任方,要我们马上撤离,也不谈如何赔偿,要我们走,我们怎么办?  尊敬的重庆市两会委员:  您好!  我是重庆市武隆县,庙垭乡,和平村,土墙院组,花土沟,村民,郭良信,现年78岁。由于乡政府修“新街”建设,强行安装排水管道终端出水口处于屋后大约30米处,直接导致我家住宅严重损毁,已成危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我们一家9口无处安身,已达5个多月。乡政府迟迟不予解决,并推诿责任。向县政府求助,他们说自己找地方政府解决!!!然后,我们向市长公开信箱求救,信箱被先行回复!且回复内容80%并非实情!而后,又并未落实!  我们依然生活在危房中。。。。。。。。  尊敬的委员们,您要为我做主啊!2014年春节我们一家去哪里过年啊?我们农的房子被毁了,原因很清楚,责任很明显,但怎么解决就这么艰难啊!!!好心的人啊
求求你们,帮帮我吧!还我一个家!!!  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8月,庙垭乡政府组织修“新街”建设,
硬化我家屋后的公路!将原来的涵洞毁掉(即原来的坨丘的涵洞被毁掉)无法排水。具体施工承建负责人 由林海平,负责安装!完全不顾 原涵洞下面的我家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由此第一次造成严重后果:填埋了我们饮用了近100年的水井!造成饮水困难!2013年春,由于原涵洞被毁,雨季来临,造成屋后大面积塌方和泥石流!毁掉了同院子的竹林!  2、2012年9月,庙垭乡政府组织在侧面安装了2根直径50cm大的排水管道排水,而排水沟外只有毛沟(大约20cm宽,20 cm深),无法排水,非常危险!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该排水沟外的毛沟,(该毛沟原来是下雨的自然雨水的流放与疏通,水量很小,以前大量的水都从原涵洞排放!) 并未新修和浇筑,一旦有水,就渗漏,由于来水太大,就严重渗漏!!!从排水沟外的毛沟一直渗漏到 我家房屋的地下直到 渗漏到房屋前面。(有同生产队的余中李,王开华,等多人作证)  4、在新建该排水管道时,我们家人多次找村上和乡政府反映情况,村长,纪星谷(音),书记,高常明(音)说“该排水管道会安装过屋后到河沟,没有危险”。但一直没有安装到河沟,而是直接将排水管道终端出口处在我家屋后,直接排水。且排水管道外的依然是毛沟(并未重修),严重漏水;依然只有大约20 cm深,而来水是2根直径50cm大的排水管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之后,我们又多次找村上和乡政府反映情况,他们说,会修的,但至今一直也没有处理! 一点也不重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陈树兰等可作证)
  5、从新街建设至今,排水管道大量排水,无人监管;  6、且排水管道还直接排放污水,导致我家院子的饮  用水污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7、 2013年8月底至2013年9月中旬,由于连续雨;该排水管一直大量排水;由于来水过大,(两根50cm 的排水管),大量水渗漏,大量的水溢出, 严重渗漏水于房屋的地下;长达20多天,直接导致房屋损毁严重至危房!  综上所诉,重庆市武隆县庙垭乡政府组织的 “新街建设”, 林某某负责安装的两根排水管,和毁掉原有的涵洞,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且庙垭乡政府对人民的安全问题不重视,对该危房的造成负有直接责任和完全责任。  8、 日上午,灾难发生了。我家房屋8间住宅及1间猪圈和1间灶屋出现严重裂缝,宽度达13cm已成危房,不能居住。我们立刻向村上和乡政府反映了情况,他们于次日即日上午8点,到达现场拍照,他们说“房子已成危房,不能居住,搬出来”。我们问“住在哪里?” 他们说“自己想办法!” 然后离开,没有解决。  由于本人78岁,年龄较大,老伴80岁,双目失明, 幺儿担心父母的身体,接去居住了5个月。但年关将近,我的家在哪里?!我们全家去哪里过年!???  9、于日,我家,四儿和大儿再次找到乡政府,请求解决。他们不予理睬,乡政府曾乡长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说“不服,自己找人,等等”。 随后,我多次打电话到武隆县政府,请求解决,他们说”自己找乡政府解决”。而后又多次联系武隆县政府,依然不管!  10、在求救于市长公开信箱,先行回复信箱!但回复内容80%不真实!而后,又并未落实!我们依然生活在危房中。。。。。。。。  日庙垭乡政府领导吴乡长和曾乡长主动联系,积极,处理该重大安全事故;
对于危房造成的事实及原因所叙清晰,但不谈责任,回避我们危房造成的原因!
并且直接威胁“如果谈责任问题,就不解决了!”还说,“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愿意承担一切!”等等。这完全是欺负我们农民,对于我们单纯的老百姓,这纯粹是赤裸裸的威胁!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庙垭乡政府领导曾乡长作出了如下口头承诺,“决定从民政、危旧房改造、扶贫搬迁等渠道给予救助!说是“ 特事特办 ”, 拒绝任何书面的证明。 最后,在实际落实时,遇到困难,拒不认账! 为此,继续拖延。。。。。。  11最后,老伴双目完全失明已达5年之久,且耳聋(有一级残疾证);但由于家里穷,不占人,乡政府和村上没有给予任何帮助。别人好脚好手都吃“低保”,我去请求,村上领导说“不占人,不得行。”为此,也从来没有“低保”!找庙垭乡政府,说,这是由生产队说了算!!! (是真的吗?!!!)也不知道,哪种困难才能享受国家的好政策???!  他们都说国家政策好,但是到了“村上”和 “乡里”,咋就就是这样?!
谁能帮我体会一下“好政策”!  非常感谢!祝您新年快乐!平安幸福!  村民:郭良信  日  附:   市长公开信箱回复内容原文:  “某市民:您好!来信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你系庙垭乡和平村土墙院村民小组村民,有四子一女,和长子郭某全居住在本村。2013年9月,郭某全到庙垭乡政府反映其房屋是危房。庙垭乡政府立即责成乡建管办主任文某兵、和平村村主任袁某峰到现场查看,发现郭某全、郭某禄的房屋整体下沉,房屋主体横向裂缝,缝隙约有10厘米,房屋十分危险。庙垭乡政府于当日协助他们搬迁到本村民小组村民王某厚家居住。郭某全屋后面历史就有一条排水沟,距其房屋约有30米,2012年整治硬化郭某全房屋后面的公路时横跨公路新安装了一根直径50cm的排水函管,原横跨公路涵洞废止。2012年底还组织人员对该排水沟进行了一次疏通整治。2013年春季,该排水沟因水流量过大,水流有外溢,但未冲刷到郭某全房屋。经乡建管办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分析,郭某全兄弟俩房屋裂缝的主要原因是其地基整体下沉,造成其房屋拉裂。同时,针对以上情况,庙垭乡政府已作出以下处理,一是即时安排工作人员帮助其搬迁避让;二是经常关心其生产生活情况;三是对其新建房屋审批纳入特事特办;四是积极协助其另选址建房;五是乡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办公,专题研究解决其建房问题,并决定从民政、危旧房改造、扶贫搬迁等渠道给予郭某全兄弟俩帮助和支持。目前,郭某全还未选好建房地址,因他选上的建房地址是别人的土地,别人不愿意转让给他。他要求庙垭乡政府将其地块协调给他,但经多方多次协调至今未果。 ”  ●该回复中虚假之处达8处之多:(框着部分不是真实的)  1、一根直径50cm的排水函管:  ★事实真相是:两根直径50cm的排水函管。(从安装到现在依然是两根直径50cm的排水函管。)  2、2012年底还组织人员对该排水沟进行了一次疏通整治  ★事实真相是: 在新建该排水管道时,我们家人多次找村上和乡政府反映情况,“非常危险,严重影响到全家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村长,纪星谷(音),书记,高常明(音)说“该排水管道会安装过屋后到河沟,没有危险”。 但一直不予重视,对于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冷漠! 之后,我们又多次找村上和乡政府反映情况,他们说,会修的,但一直也没有处理! 何时去疏通整治??  3、2013年春季,
  ★事实真相是:2013年秋季,8月份,到9月份。
  怎么会连事故发生的时间与事实差距这么大????  4、 排水沟因水流量过大,水流有外溢,但未冲刷到郭某全房屋。  ★事实真相是:  第一、庙垭乡政府负责“新街”建设,将原来的涵洞毁掉(即原来的坨丘的涵洞被毁掉)无法排水。  第二、来水是2根直径50cm大的排水管道排水,而排水沟外只有毛沟(大约20cm宽,20 cm深),无法排水,非常危险!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第三、该排水沟外的毛沟,(该毛沟原来是下雨的自然水的流放与疏通,水量很小,以前大量的水都从原涵洞排放!) 并未新修和浇筑,一旦有水,就渗漏,由于来水太大,就严重渗漏!!!从排水沟外的毛沟一直渗漏到 我家房屋的地下直到 渗漏到房屋前面。(有同生产队的余中李,王开华,等多人作证)  5、经乡建管办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分析,郭某全兄弟俩房屋裂缝的主要原因是其地基整体下沉,造成其房屋拉裂。  ★而事实真相是:  1)该排水管由庙垭乡政府负责安装,乡建管办工作人员为庙垭乡政府工作人员,因此,乡建管办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分析,不具有公正性。  ●“庙垭乡政府已作出以下处理,”只是口头的说说,并没有任何一点得以落实!  6、关于“即时安排工作人员帮助其搬迁避让”;  ★事实是,9月16日,出现险情,9月17日,正如回复中说的“庙垭乡政府立即责成乡建管办主任文某兵、和平村村主任袁某峰到现场查看”,
而,“即时安排工作人员帮助其搬迁避让;说搬到王某厚家”,只是庙垭乡政府领导责成工作人员的,只是随便说说!并没有去调查和落实!也或许 这只是庙垭乡政府曾乡长“回复”的善意的谎言!,但并未落实! 因为王某厚家,房屋很窄小,家里本来有许多家具;而我家家中人口多,大量的床,衣柜家具等较多,完全不可能搬去堆放! 所以,直到今日,我家的家具完全无处可搬!且,由于房屋成为危房,屋漏,如今部分家具已经受损!(这是现在真实状况)  7、关于 “经常关心其生产生活情况”;  连搬迁,安置工作都未落实,还说“经常关心其生产生活情况”;  ★事实是:  1)郭某全(郭老大),由于家庭经济极其困难,一方面在奔波重建,同时,依然不得不在即将倒塌的灶屋(厨房)做饭,在危房中生活!我们的政府领导“经常关心其生产生活情况”,难道是 “没看到这种情况?”,还是麻木了?! 或许是 经常看到这种情况,只是从他们自我心里上关心?再或许是,从精神去关心,“要挺住!”?
还是我们的领导只是在报告中“ 梦想”?  2)郭世禄(郭老四)由于两个孩子上学,生活贫困,不得不外出挣钱,养家!以至于如今年关,房屋“险情”家具,部分家具已经受损!  真的不知道什么叫“经常关心其生产生活情况”???;也更不知道“经常关心其生产生活情况”的结果会怎样???  8、关于“对其新建房屋审批纳入特事特办!”   ★事实是:  1)郭某全(郭老大),房屋成危房,无处居住,自己借钱重建,同时多次(不少于5次)找到乡政府领导,请求帮忙选重建地址,乡政府也““对其新建房屋审批纳入特事特办!”帮郭某全(郭老大),找好了地址。 但是,从号开工到现在,正如 政府回复的,目前,“郭某全还未选好建房地址,因他选上的建房地址是别人的土地,别人不愿意转让给他。他要求庙垭乡政府将其地块协调给他,但经多方多次协调至今未果。”  这是怎么个“特事特办”!????我们真的不知道我们信奈的政府当初是怎么帮忙选址的???
更困难更困难的是,在投入15000多元之后,且无法重建!完全损失15000多!政府领导,而出现了问题了,协调不下去了,就只能对原本得不能再困难的郭某全
“积极协助其另选址建房”;那显然郭某全(郭老大),第一次重建工作借的15000元就再次“打水漂了”
难道对D 级危房困难户就是这样 “特事特办!”???  2)郭某全(郭老大),由于确实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重建工作迟迟无法进行,想找政府帮一下忙,先解决启动资金。而庙垭乡政府吴乡长说,这个必须按规矩,不能“违规 ”!  那么,对于这样一个困难户,怎样去践行“特事特办!”难道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就真的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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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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