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借调是好是坏编制借调好不好

事业编制 借调区委办,何去何从? - 知乎3被浏览734分享邀请回答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  我刚刚考上了家乡的事业单位,考到了乡政府工作,我之前考试的时候是在县城的一个二级局上班,做临时工,可能因为我做事比较勤快,嘴巴乖,大家都很喜欢我,对我的评价都很好。  这周1我才来乡政府上班,结果很不适应这里的生活,因为我一直生活在城里,从没下过乡镇,对生活环境不习惯,条件真的差了很多,工作环境也不怎么习惯,接触的人和在县里完全不一样,我纠结了好几天,结果刚刚我接到了之前上班局长的电话,说想借调我回去,当时我想抓住救命稻草一样,一口就答应了。  可是,现在想想,我也知道借调是把双刃剑,有好也有坏,之前的局里没有编制了,去了肯定也是要考,刚刚和局长也说了自己的担忧,他说之后再慢慢想办法,但调过去我想肯定是不可能的了,他也只是说了不会影响我的转正(现在还在试用期),但是我真不想在乡镇,回去要坐一个小时的车,我留在乡镇,就算我做的再好估计也最多被其他单位借调,转出去是很难的了(家里也没什么关系),熬在这里,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出去。  我之前单位局长也是刚到那个单位,才从乡镇干了几年党委书记出来,对工作也很认真,像抓好工作,当我们之前单位年龄都偏大,好多人都很难叫动,反正是极度不好管理。  哎,希望大家给我个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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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下一步,单纯为了借调而借调其实比较有风险的,借调一年左右如果解决不了编制问题最后就回镇里吧,否则你有可能两面都落不到好
  我现在想借调出去,也不是就想直接把编转过去,也就是想换个环境,准备遴选(不过我才来没一周,要等1年转正才能考),留在乡镇我也得去才加遴选
  借调借调,说的好听,其实是借而不调
  楼主干傻事了。  当然不去了。编制在事业单位,以后提拔也是在事业单位,你在外做的再好,事业单位领导也看不见,要提拔你难,对单位没啥贡献凭什么提拔你?大家不服啊。在单位资历还是很重要的,你在外工作,在单位里资历等于零。况且在单位没人脉,谁以后帮你啊。  二级局你做的再好,能解决编制已经是开恩了,但是在乡政府做的好就可以提拔了。明显差一个档次。况且局长也没答应你编制的事情,就是答应了过几年调走了,一样落空。新局长一听是前局长点名的,会重用你?  再说遴选也要单位推荐的吧,你在乡政府没干啥,人家凭啥说好话?当然没人要去的遴选除外。  别犯傻了,赶紧收拾心情,在乡政府好好干。做出点成绩再想办法调城里去或者直接考城里去。
  @飞翔的企鹅GQ 回局里,年轻人在乡镇呆时间长了人慢慢的就废了,况且在乡镇你得啥时候才能出头啊。再说回局里,首先有局长会跟乡镇打招呼,你不用担心试用期期间乡里不要你。其次在局里最好的结果是调转编制,无论实职还是挂名提个中层;如果局长在任期间这些都无法解决,在局长退休或转岗之前把你带走或者推荐到四大班子或常委部门。你想想,哪样不比留在乡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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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借不调:借调人员有话说
摘自公众号:发布时间: 22:06:52
文章约2800字,阅读时长约7分钟。借调,借调工资、编制在原单位,工作却在另一个单位,这种特殊的人才流动方式被称为“借调”。在一定意义上,借调对促进人才交流、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近年来借调变得越来越随意,借调人员越来越多,借调时间越来越长,借调形式花样百出,在基层干群中备受诟病。
来函说走就走,基层单位有苦难言 借调作为一种特殊的机关工作人员流动方式,原本是为了解决单位人手不足或专业性人才缺乏问题,但现实中借调“频繁、太随意”,甚至催生失序、失范借调等现象:时间越来越长、形式花样百出、变相违规借调。使得被借调者进退两难,基层“失血”。 基层单位的人员长期被上级单位借走,导致基层单位人手不够,一个人承担着几个人的工作。而不少基层单位存在着大学生村官不在村,而是坐在乡镇办公室的情况。
在不少基层人士眼中,借调大多是在拼关系,获得机会本身就意味着迎来了升迁希望,而能不能留下更是至关重要。不少人以过来人身份说:“‘非关系户’要想留在上级单位,除了具备足够能力、付出巨大努力,时机和运气也很重要。所以大部分人都是折腾半天,最后借而不调。”
只借不调,被借调者进退两难 频繁的借调和长期借调都给被借调人员、借出单位带来诸多烦恼。离开了原单位,一些重要机会与借调人员就无缘了。 被借调人员到了上级机关,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面临的局面就是:干活少不了,加班跑不了,责任推不了,但相应的待遇却享受不了,同时,又因为长时间脱离原单位的工作,本应在原单位享受、获得的一些待遇、机会也多少会受到影响,怎是一个“苦”字了得。 在互联网上,一些网友也讲出了借调人员的无奈与焦虑。有人反映,“我们单位领导小孩在基层就待了半年就被借调到县,后来留下来。而其他人,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不少人比喻“借调”犹如拉磨驴前方挂着一根胡萝卜,看得到而得不到,只能一直熬下去。
借调乱象的危害 借调作为一种特殊的机关工作人员流动方式,存在一定合理性。但是,借调太过随意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则背离了行政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方向。借调乱象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助长了让下级机关分摊人力成本的不正之风。借调单位不用给被借调人员发工资和福利,或者只承担与正式员工相比较非常少的工资和福利,而且无须或只需较少承担培养责任,相当于近乎无偿占用了被借调单位的人力资源,导致实际中的行政成本不是降低了而是增加了。 其二,加剧了上下级机关之间不正常的资源交易。被借调单位通过借出人员,与上级机关保持了较密切的信息往来和资源共享关系,有的单位为了获得升格、评奖或项目申请上的便利,不惜走后门、拉关系也要往一些权力部门“送人”。 其三,干扰了原单位各项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借调人员不在岗工作,原单位仍然支付工资和一定的奖金。同时,借调人员占有编制,原单位想进新人员也不可能。更有些上级机关借调人员较为随意,没有任何手续就借调,甚至只是一句话就要人,严重干扰了下级机关的正常工作。 其四,影响了被借调人员的正常成长。有的政府机关借调下级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干部,并不是用来完成临时性任务的,而是长期从事一般性的工作。对这部分被借调人员来说,工资、职务等都在原单位,但在原单位根本谈不上工资晋级、职务晋升、考核获奖,职业生涯发展和工作积极性很受影响。 借调现象大量存在的三大原因 借调现象大量存在的原因,首先是机关部门公务员编制核定不科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增加,而编制管理一成不变,未根据新形势进行适时调整,导致人员编制与工作职能极不相称,矛盾突出,工作任务和人手不成比例,只能依靠借调人员开展工作,很多中央机关都存在这一问题。中央、省级、地方公务员之间的数量结构应当呈现“梯形”结构,而我国呈现金字塔结构。 借调现象大量存在,更与政府机构职能定位不科学有关。受计划经济惯性思维影响,有的部门职能转变还很不到位,运行不顺畅、效率不够高,一些应该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调节的职能,仍掌控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里;不少应该下放的职能,还没有下放给下级政府或让渡给社会机构,上级政府仍然承担或“承揽”了许多不必要的事务。 机关在编人员存在“懒政”现象,也是借调现象大量存在的原因。由于缺乏必要的激励及监督机制,有一些政府公务人员存在着职业倦怠现象,不思进取,对于本职工作敷衍了事,不认真完成分内工作,拖了本单位的后腿。于是,一些司局处室便从下级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来完成理应由本部门人员完成的工作任务,出现人浮于事与大量借调人员并存的现象。 借调乱象亟待治理 要纠正政府机关在人员借调上的不当做法,提高行政效能,形成风清气正、管理规范、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局面,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科学动态核定机关人员编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核减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的机构人员编制;适当增加从事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编制数量;创新编制管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权限,调整公务员的结构。编制分配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调整,建议每5年或最长10年应进行一次调整。 二是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简政放权,公布权力清单,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对各类微观事务的干预。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使机关从繁忙而具体的琐事中解脱出来,更好地集中精力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减少政府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 三是健全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制度。建议相关部门对全国范围内的机关借调人员进行一次清查清退,杜绝把借调工作人员的做法“常态化”,严格控制政府行政部门向下属和关系单位借调人员的数量及比例。建章立制,完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确因阶段性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的,坚持“按需申请、从严控制”,明确需要借调人员的资格、能力标准,说明借调事由、要求,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并建立借调人员评价、考核和审查机制。 (来源:“公务员之家”微信公众号综合新华视点、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观察:上》等,部分文字作者:胡卫,原标题:《借调,借调,只借不调:机关借调用人乱象亟待治理》,上海基层党建微信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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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建议
作者:admin&&&&更新时间: 11:57:55&&&&点击次数:0次
(埇桥区代表团 &刘文成)
  近年来,一些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违反干部调配程序,擅自借调工作人员现象比较普遍。多数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从下属单位借调年富力强的人员,分担自己的工作压力,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被抽调单位的工作效率;也有少数单位的个别“领导”为了小集团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擅自从下属单位借用“相好”人员,拉帮结派。为了严肃人事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建议:
  1、规范干部调配程序
  建议编办联合纪委、组织部、人社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出台诸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管理办法》,明确干部调配的原则、范围、程序、权限和责任。
  2、控制借调工作人员
  树立“编制就是法”的意识,禁止各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随意借调人员,重点控制县(区)主管部门从下属乡镇事业单位擅自借调(用)工作人员,从严控制编外工作人员,坚决禁止公务员岗位借调非公务员人员。
  3、统计借调人员底数
  派人驻各单位统计借调、借用、聘用工作人员和临时用工底数。
  4、区别对待,坚决清退
  按照“区别对待,逐步清退”的原则,对确因工作需要借调、借用或聘用人员的,要求在这次清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和结构,根据编制限额,先向编办写出核编请示,说明单位现有编制、在职人数和借调工作人员的理由(说明岗位需求和借调人员素质要求)、人数和借调时间等。编办核编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审批。乡镇和县(区)直党群部门要报请县(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并经组织部长批准;政府各部门要报请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并经主管人事的副县(区)长批准,其中向教育系统借调教师的,必须征求主管县(区)长的意见。县(区)外单位借调本县(区)内机关工作人员的,由借调干部所在单位填写审批表,报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对其他借调、借用、聘用人员和临时用工,按照“谁借调、谁清退、哪里来、哪里去”的办法,坚决予以清退,对不及时清退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拒不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属于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注销其原单位公务员身份;属事业单位的,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不予认定岗位等级。
  5、严肃借调人员纪律
  在这次清退结束后,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借调、借用、聘用人员和临时用工。凡擅自借调工作人员的,一经发现,责令清退,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6、借调人员日常管理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人员由借入单位负责管理,享受借入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教育、培训待遇。期满后,由借入单位对其借调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报编办、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
  借调人员的借调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一律回原所在单位工作,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其它安置要求。确实需要的,重新办理续借手续或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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