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约谈后多少天将党员教师约谈整改报告告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安委会召开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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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何清平)4月16日,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约谈会议,深刻总结近期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传导责任压力,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及措施。
会上通报了近期发生的4起典型事故情况和调查处理情况,相关部门作了发言。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时刻紧绷弦、须臾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加强风险防控,严格责任落实,强化问责机制,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区县党委政府责任,增强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会议强调,当前及二季度,全市上下要始终以防控重特大事故为核心目标,以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
副市长沐华平、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副组长范晋生一行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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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较大和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安办明电〔2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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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安办明电〔2016〕6号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较大
和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月底以来,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高度关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月27日凌晨,揭阳市火车站广场发生火灾,造成9辆中巴公交车和1辆私家面包车被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上报事故信息。
2月28日晚,沈海高速公路江门共和匝道导流线处,一辆大客车碰撞一辆小汽车起火,造成4人死亡。
3月1日凌晨,325国道阳江市阳西县程村镇路段,一辆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5人死亡。
3月1日凌晨,清连高速公路清远市清新区路段一辆大客车疑似追尾大货车(逃逸),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同时,部分事发地市和有关部门也存在没有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在规定期限内向省上报事故信息、严重影响领导决策和协同事故救援处置等严重问题。以上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引以为戒,坚决整改。
&&&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胡春华书记等省领导批示要举一反三、查找隐患、采取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当前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力以赴抓好当前特别是“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2月29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基层和岗位。要针对节后和春季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非煤矿山、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以余泥渣土受纳场整治攻坚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组织专项检查督查,促进“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复工复产集中到来、车流物流迅速增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的分析研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要抓住长途客运、危险货运、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凌晨2点至5点等重点时段,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控,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非法违规行为,整治路面秩序,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期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努力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提升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三、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做好公共安全的批示要求,参照危险化学品港区专区和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风险评估的做法,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掌握安全风险状况。要以公交、危运、物流等运输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防控,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分析阶段性特点、总结事故规律、提出防控措施。
四、严密防范,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事故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值班保障、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提高事故报告工作质量,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事发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省安全监管局上报事故初步情况,并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报准确事故信息。要建立健全“报告后电话确认”、“边核实边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主动、快速核实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准确续报事故信息。要加强舆情监控及安委会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收集、共享和协调应急响应,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工作。
&&&&&&&&&&&&&&&&&&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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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和整改措施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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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主题,继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安全隐患的防治整改力度,强化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认真查处各类安全事故,有效地遏制和避免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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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
省人大常委会:
  2006年6月至8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9月2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执法检查报告》),肯定了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非法生产时有发生,煤矿和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安全机制有待完善等,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是对各级政府的极大支持和鞭策。省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按照《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加以实施。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针对一些地方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2006年12月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和年初召开的省人大十届五次会议上,林树森省长反复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打击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家下达的考核指标和全省的“双降”目标的实现。要坚持把煤矿和道路交通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着力抓好煤矿关闭整合和瓦斯治理工作,着力抓好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和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治理各项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职责,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严肃追究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2006年四季度到今年一季度,省人民政府连续召开省安委会全会、省安委会全会扩大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把提高思想认识和法制意识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实现安全生产提高效益、保障发展、维护稳定。
  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以及政府网站开办专栏、播发公益广告、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施行,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在《贵州日报》发表了《认真贯彻促进全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署名文章,号召全社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组在全省进行巡回宣讲,印制了6万份《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单行本和15万份复膜张贴画,免费发送到了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集中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及运用法律武器抑制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能力。
  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针对2006年全省地、县两级政府换届后,部分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熟悉的情况,2007年2月,省人民政府举办了为期3天的地、县两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孙国强副省长作了“安全发展”专题讲座。2006年,省安全监管局举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行政执法和业务能力培训班13期,培训基层安全监管人员858人,取得执法资格824人;举办安全培训机构师资班8期,培训422人;举办事故煤矿主要负责人强化培训班9期,培训885人。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共培训、复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9588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66423人。全省建设系统培训农民工15000人次,培训考核施工企业三类人员5000余人。省委组织部和省安全监管局已安排2007年将共同举办19期培训班,对全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1556人进行集中7天的培训。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业务能力。
  二、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省人民政府2006年安排了4500万元资金用于煤矿瓦斯治理、应急救援物质储备;安排273万元资金兑现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并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地方各级政府也安排了相应配套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2007年,省人民政府计划安排1.9亿元资金用于煤矿瓦斯治理、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危险路段治理、消防设施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同时,各级政府、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依法督促各类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依法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所有煤矿企业按国家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
  (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管,严格把关,依法进行审批,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做到本质安全。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特点,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2006年,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试点,2007年将全面展开标准化工作。三是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在煤矿瓦斯灾害防治、非煤矿山开采重大灾害预防与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预警及事故应急、“HAN”阻隔防爆技术的推广应用进行试点。积极推进煤矿“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系统网络、煤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在24个产煤县1000个煤矿实施的“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工程正在加紧建设;贵阳市城区内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20家加油站已开始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四是认真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交通、公安等部门配合,全面开展了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工作,确认全省公路危险路段459处,其中,省重点督办的危险路段100处,计划2006年完成的43处已整治完毕,计划2007年完成的57处正在进行整治;由市(州、地)负责整治的359处危险路段治理工作已全面展开。
  三、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一)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第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省人民政府在考核兑现2006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目标奖惩的基础上,日,又与全省9个市(州、地)政府(行署)和9个省直部门签订了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由省安委会下达了安全生产工作控制考核指标,进行安全目标考核管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行了分解,逐级下达,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第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县、乡政府两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贵州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贵州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将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评价和民主测评及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省检察院转发了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犯罪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主动参与、配合、介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要求全省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扎实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
  第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加强管理,真正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企业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岗位,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依法保障安全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并责令其全面进行整改。
  第四,分解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十一五”发展总体规划中,并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十一五”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对重点工程编制工程专项计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资金筹措方案以及“十一五”规划实施的阶段评估、调整和考核等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政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进行严肃查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6年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58起重大事故,批复结案56起,事故结案率为96.5%;全省发生的5起特大事故全部批复结案。已结案的61起重特大事故,共追究刑事责任104人,给予政府和部门工作人员行政处分132人、党纪处分19人,其中乡镇领导66人,县处级领导5人。行政处罚责任单位58个,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9户,提请关闭事故煤矿(有证)19处。建立了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公告制度,对已批复结案的特大事故和典型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上公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告。省安委会对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措施不力、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整改建议置若罔闻、造成非法采煤窝点事故频发的赫章县、桐梓县等政府负责人进行了问责谈话,对能发电力燃料公司主要领导以及威宁县、大方县、都匀市、道真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深入开展以煤矿和道路交通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行为
  (一)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煤窝点。一是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2006年,省人民政府调整加强了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和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煤矿企业瓦斯治理中长期方案》、《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划》和《贵州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加强对煤矿“一通三防”设施、装备、投入、人员、管理的整治,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增强了煤矿安全防范能力。在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召开了全省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现场会,交流瓦斯治理工作经验。邀请加拿大、南非和澳大利亚的专家介绍和推广国外瓦斯抽放与应急救援先进技术和装备。二是大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精神,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实施了关闭,2006年全省依法公告关闭了291对矿井,2007年计划完成关闭377家煤矿。日,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已对公告关闭的煤矿,全部拆除了矿井设备、吊销了证照、停止了供电,并由省监察厅对这项工作落实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效能监察,现已全部落实到位,有效地遏制了关闭煤矿非法生产的势头。2007年1月,省人民政府已批准了各地区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稳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把《特别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五个必须落实”作为煤矿日常监管监察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监察煤矿2095矿(次),查处事故隐患21119条,行政处罚890次。针对全省在建大中型矿井多,连续发生重特大事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专门成立了全省大中型矿井建设期间安全施工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基建、改扩建矿井进行清理,组织开展了审批程序、施工资质、边施工边生产的“三查”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大了对无证非法煤矿的打击力度。对死灰复燃的无证非法煤矿,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强制关闭取缔,发现一处,关闭一处。对存在无证非法煤矿并发生事故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依法依纪给予了严肃处理。
  (二)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各级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相互配合,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组织开展了治路、治人、治车、治管理、治队伍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车辆超限超载的综合治理,大力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加大对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双超”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章行为。加大对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发证关和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汽车客运站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实行车辆进出站例检制度。各级公安、交通、教育部门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监控,完善了安全通道。全省公安交警去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88万起,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55本,被记满12分驾驶员38173人次。省公路局、省高管局认真开展公路超限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共投入建设资金8500余万元,设置了186个超限运输检测站(点),检出超限车辆24.17万辆,对超限车辆卸载2684辆,卸货和转运货物16867吨。针对过境长途车辆事故增多的趋势,我省还与四川省、重庆市制定了联动工作制度,加强了区域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协作。
  同时,全省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特种设备、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相关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高。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依法关闭取缔无证照生产企业。各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许可审批和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在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下,加快许可证审查和颁证工作进度。2006年,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共颁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书8818个。其中,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1421个,颁证率7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5607个,颁证率9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302个,颁证率93%,经营许可证1373个(甲种证),颁证率97%;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115个,颁证率100%。省建设厅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74个,颁证率84.35%。省国防科工办颁发民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家,颁证率100%。对未按国家规定时限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审查达不到颁证条件的458家非煤矿山企业、11家烟花爆竹企业、6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3家违规使用氯酸钾原料、1家非法承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依法吊销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外,全省启动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临时定点生产企业的证书换发工作。
  五、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
  (一)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健全机构、充实一线”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全部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编制1650个;全省154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中有916个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929名,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基本形成了网络体系,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安全监管部门与有关行业部门积极探索并建立起协调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贵阳市、遵义市组建了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二是进一步理顺了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的关系。省人民政府明确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并内设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目前机构和人员已全部到位。省人民政府还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各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二)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加强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决杜绝权钱交易等问题。督促监管人员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2006年,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督促和支持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共发生各类事故5898起,死亡2764人,与去年同比减少1087起、少死亡481人,分别下降15.56%和14.82%,实现了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双下降”总体目标,是全国“双下降”最多的7个省份之一,其中,煤炭百万吨产量死亡率从2005年的7.75人下降到2006年的5.9人。对此,国家安监总局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1―2月,全省共发生事故675起,死亡36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13起,少死亡53人,分别下降43.18%和12.83%。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全省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等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省人民政府将继续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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