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还款证明里金额的大写与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合同款项以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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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合同款项以哪个为准
长江商报消息 ■主持人 李璟
汤先生:我公司卖了一批材料给客户,签合同约定销售数量为10000,单价770元。但是合同上标注的总价金额,小写数额写的“7700000”,大写却不小心写成了“柒佰万”,签合同时并没有注意。现在客户以合同相要挟,只支付了700万元,称大小写不一致的时候,应以大写为准。我公司要求对方补足剩余70万元,否则打算退款并拒绝发货。请问碰上这种失误,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合同上标注的价款不一致,有可能是单价搞错了,也有可能是总价大写搞错了,但无论哪种说法,都需要证据支持。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思,就应按双方的真实意思来履行合同。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且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该合同,然后才可以不发货并退款,否则可能造成己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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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大写和小写、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大写和小写、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
&&&(1)某水利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一投标人在投标承诺书上的报价为“伍佰壹拾叁万壹仟叁佰元整(5131000元)”,投标报价按单价计算为5131000元,投标报价汇总表上的大写和小写都是5131000元。评标办法对算术性修正是这么规定的: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修正单价。
请问该项目能否废标?不废标的话,应该如何修正报价?&
&&&&唐广庆: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新、旧版)都称为投标函,不称“投标承诺书”。如果你讲的“投标承诺书”就是投标函的话,投标函上文字投标价格是“伍佰壹拾叁万壹仟叁佰元整(5131000元)”小写5,131,000元与投标报价汇总表上大写与小写都是5,131,000元,即一致。依据你提的修正原则,应该以文字为准修改数字。既然有此修正的规定,就不应该按废标处理。修改的办法是:31000(文字额)=1.00006,也就是说评标时,按5,131,300元报价评比。如果该投标人中标时,每期支付额(与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结算额)×1.00006=实际支付额。
&&&(2)对“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应如何理解?签订合同时应如何操作?
&&&&唐广庆:
&&&&如果投标函的文字和数字一致,而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不变修改合价,再重新累积计算总价金额。用准确的总价金额修改投标函中的文字和数字,这就需要与投标人澄清协商,确认后作为评标和中标后的中标价和签约的合同价。如果投标人不同意澄清意见,则应按废标处理。
&&&&源自:《招标采购管理》全部文章图片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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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中借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如何认定
内容导读:
案情 日,被告杨小平向原告张生义借款22800元,约定期限1年,到期不还按银行贷款利率的3倍承担利息。被告给原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内容为“今借到张生义现金贰万贰仟捌佰元正,¥2280元正,使用期
2010年12月9日,被告杨某某向原告张生义借款22800元,约定期限1年,到期不还按银行贷款利率的3倍承担利息。被告给原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内容为&今借到张某某现金贰万贰仟捌佰元正,¥2280元正,使用期一年,如到期不还,承担银行利息的叁倍还清,借款人:杨某某,借款日期2010年12月9日&。借款期限届满,被告未偿还原告借款。原告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2800元,并承担借款利息。现被告离家外出,下落不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向原告借款,有被告出具的借条为凭,足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虽然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存在内容相互冲突的瑕疵,但证据本身并未否认借款事实,不影响对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的认定。被告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其行为违背了公民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关于借款金额,原告提交的借条中,借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应以大写金额予以认定。关于原告主张的借款利息,因原、被告在借据上约定明确,该约定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故对原告主张的借款利息,本院予以支持。据此,判决被告偿付原告借款22800元并承担借款利息。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借条中借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应如何认定的问题。首先,根据日常生活经验,人们在书写借条时,因小写金额稳定性差,容易被添加或更改,所以一般均会先书写大写金额并以此为准,再书写小写金额。其次,从书写习惯来看,大写数字的笔画较多,书写难度较大,在书写时人的注意力比较集中,写错的可能性不大,而小写笔画简单,尤其是在小写金额&0&较多或连写时,极易因增减&0&而出错。再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本案运用逻辑推理并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可以认定被告的借款金额以大写金额为准,即为22800元。
(作者单位:甘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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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是大写还是小写有效
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是大写还是小写有效
河南 许昌 魏都区发表时间: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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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进行质证,原则上按照大写。
律所: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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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共 3 条
是产生纠纷的。
律所:河南恪法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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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是什么事了
律所: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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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情况!
律所: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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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金额
诈骗罪: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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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在某防疫卫生用品招标项目中,A公司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小写金额为3477200元,大写金额为叁佰壹拾柒万零肆佰元整。唱标时,工作人员宣读了投标报价,发现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但是未做现场记录,事后也没有告知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没有发现A公司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直接以3477200元作为投标价格评标,最终评定A公司中标。在评标结果公示期,投标供应商B公司提出质疑,认为A公司的现场唱标金额与公示中标金额不一致,违反公平公正原则。评标结果复议过程中,A公司做出澄清,认为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系工作失误,小写金额才是投标价格。原评标委员会未采纳投标人的澄清,依据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重新进行复议,复议结果A公司认为中标供应商,但是中标价格修正为317.04万元。
  唱标时,出现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招标机构应当如何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如何进行判定和评审?是否允许投标人进行澄清?
  专家点评
  采购代理机构应制作现场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本案例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发现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但是没有制作记录,也没有告知评标委员会,可以算是工作失误,如果投标人的大写金额比小写金额高,那么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就可能导致中标结果的改变。因此在唱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将投标供应商开标一览表中所有的内容唱出,包括投标报价的大小写金额。当出现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情形时,应当制作现场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在唱标现场不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判,而是要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和认定。
  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不允许澄清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案例中,评标委员会未采纳投标人关于投标报价的澄清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后,投标人已经掌握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信息,如果允许投标人就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进行澄清,实际上给予了投标人重新选择报价的机会,那么就违背了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平和公正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依法对投标报价作出推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当确认投标人是否存在选择性报价,大写金额是否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等情况。如果以上问题均不存在,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推定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为投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中标,该大写金额价格即为中标价格。为避免招标机构和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争议,评标委员会应当将投标报价的推定结果制作纪要,作为中标通知书的附件和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要求投标人签字确认推定结果。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将被视为主动撤销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可以不退换其投标保证金。
  法规链接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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