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院的体检名单用什么软件打开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五年制高职、
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招字[2010]2号
为了全面落实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确保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就做好山东省2010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称[2010]5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教育结构调整力度,保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实现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2010年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国家指导性计划要求达到55万人。各市要确保中职招生规模的全面落实,实现本市范围内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
  二、招生来源计划
  为了保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招生学校要依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实行自主招生的部、省属普通中专要根据省有关部门批准的规模计划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并自行向社会公布;不实行自主招生的部、省属普通中专根据省有关部门批准的规模计划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下达到各市,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以下简称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由市招生机构依据规程向社会公布,跨市招生的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由生源所在市招生机构一并向社会公布。
  招收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续高职的学校要按照省有关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依据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填报生源计划表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下达到各市,由市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各市招生机构、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
  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必须符合教育部专业规范并且招生学校具备专业招生资格;三二连读高职招生专业必须确保中专学校与挂靠高校的专业对接,必须按双方签定的、经审核后的协议规定的专业招生。
  各市招生机构必须如实向社会公布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招生来源计划。
  三、招生办法
  今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省、市分级管理。部、省属普通中专学校经批准可以实行自主招生,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并在《新生入学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上加盖录取专用章。不实行自主招生的部、省属普通中专学校,以及跨市招生的市属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按其生源所在市制定的招生办法执行。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由各市招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参加由市组织录取的普通中专,其《新生入学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市招生机构的录取专用章。任何普通中专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设立分校招生。
  普通中专可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实行注册入学。招生学校凭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到生源市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2010年普通中专继续招收高中毕业生。各普通中专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高中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及退转军人)。各市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意见》(教职成[2006]3号)要求,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到普通中专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对接受一年或一年半教育的,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学校发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并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和年度招生统计范围;对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结束并通过考核的,学校发给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并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普通中专凭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到生源市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继续按照《教育部等3部委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03]6号)的要求,大力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普通中专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和办学模式,提倡学生一年级在中西部学习基础文化知识,二、三年级到东部学习专业技能和顶岗实习。跨省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必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双方学校明确责任,签署书面协议,避免日后学生正当权益受到损害。2月底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省教育厅报送本市跨省招生学校和招生数,由教育部统一下达。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负责组织生源和招生录取工作。未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
  2010年继续实行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面向省内招生。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升学考试并且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方可具有录取资格。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由各市招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各市招生机构要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并打印《录取新生名册》,交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并在《新生入学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上加盖录取专用章。
  全省统一确定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时间、录取地点和录取程序。
  各市招生机构要加快推进和完善普通中专招生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和学生电子注册等项工作,今年继续实行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第一阶段计算机网上录取。
  建立并逐步使用初中电子学籍。按照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中的基教、职教、招生等部门要牢固树立教育一盘棋的思想,要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中考信息的共建共享,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将中考相关信息提供给招生机构。
  四、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入学体检工作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精神的宣传工作。自2010年起,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不再执行原国家教委、卫生部《关于印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教职[1991]9号)中“三、有关肝功能检查的补充规定”条款。
  五、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和招生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作用;宣传职业教育在促进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以及社会各行各业中职业学校毕业生发挥重要作用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宣传国家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扩大职业教育规模的重要意义;宣传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具体任务和做法。要使社会、学生和家长及时充分了解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办法,不断营造有利于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的政策,是国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提高资助强度,使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所有有志学生都有机会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各市、招生学校要贯彻落实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加强宣传工作,使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普通中专进行招生资格审查并公示,调控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的招生规模,办学条件不合格的严禁招生。要加强对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肃招生纪律。要进一步规范招生机构和招生行为,严禁违规招生,严打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任何机构未经省级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从事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不得通过向普通中专推荐生源收取费用;各普通中专不得进行不实招生宣传和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对违反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偿招生、非法办学、乱收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七、加强领导,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和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把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各市、各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确保完成今年普通中专招生任务。要加强招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奖惩力度,对招生干部进行严格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从事招生工作。招生干部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已,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切实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作弊违纪事件,要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坚决退回,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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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鲁招考〔2016〕77号
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各市公安局,直属公安局政治部,各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号)和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公安部所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公安现役),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共建的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省属山东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定向培养高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要求
公安高校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强调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军检(军检仅限报考公安现役高校考生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
公安高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工作,由招生高校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事高校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其中,公安定向培养生的招生体检、体能测试、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察政审等工作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公安厅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公安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及录取等工作,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军区司令部、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74号)执行。
二、招生来源计划
2016年公安高校在我省招生计划分别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13人(本科,含5名国防生),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00人(本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7人(本科),山东警察学院1500人(本科),公安海警学院27人(本科),铁道警察学院65人(本科50人,专科15人,均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120人(本科),新疆警察学院2人(本科,定向培养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公安部所属、国家林业局所属公安高校和新疆警察学院面向全省招生,不具体分配到市。山东警察学院招生计划的85%预分到市,招生计划的15%面向全省招生(其中,10个招生计划为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预留)(见附件2)。当预分到市的计划因本科二批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全省计划使用。公安类高校招收女生不超过各校招生计划数的15%。
三、招生条件
(一)考生政治条件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近3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考生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安高校招生除执行普通高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25%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15%以上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过于肥胖或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
2.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文、理科标准相同。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4.无传染病。肝功检验事项(不包括国防生和公安现役院校)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
5.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4)。
报考公安现役高校的,身高标准按男性不低于168厘米(警卫学专业不低于175厘米)、女性不低于158厘米执行,其他标准均参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发〔号)执行。
(三)考生年龄及学历要求
报考公安高校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日后出生),未婚,高中毕业。
报考公安现役高校的,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日),未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须是日前出生的内地汉族应届高中毕业生。
各级公安机关和招生招录高校要积极做好有关宣传工作,主动联系当地中学特别是一些重点高中,积极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及中学应予以协助配合,认真及时讲解公安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指导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四、填报志愿、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资格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资格及要求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其中治安学(文、理)、禁毒学(文、理)、警犬技术(文、理)和侦查学(文、理,俄语语种)专业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公安高校的本科专业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铁道警察学院的专科专业按首次确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执行。
达到或超过公安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于6月28日上网在提前批中填报志愿,网址为:。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提前批次,并应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未选择提前批次、未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及其定向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相关院校进行定向培养。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资格及要求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上述公安类高校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分招生高校及科类,男生按1∶3、女生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分2次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第1次:根据执行一本线专业的招生计划,分科类,男生按1∶3、女生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第2次,根据执行二本线专业[治安学(文、理)、禁毒学(文、理)、警犬技术(文、理)和侦查学(文、理,俄语语种)]的招生计划,对剩余报考二本专业的考生,分科类,男生按1∶3、女生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
新疆警察学院的定向培养生,在生源范围内,分科类,按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
6月29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官网公布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网址为:
五、政审工作
依照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和《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须对报考公安高校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省、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部署、督导,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政审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2日。
志愿报考公安(公安现役)高校,且达到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准考证向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提出政审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见附件5)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见附件6),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政审。
异地参加高考,拟报考公安高校或公安现役高校的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商请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报考公安现役高校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的考生,政治审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政审工作是公安高校招生录取确保质量、维护信誉的重要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密程序,防止错审、漏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
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的政审申请。
考生应于面试前到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查询政审情况,政审合格考生领取本人的《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军检的依据。政审不合格考生不能参加相关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军检。
六、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中毕业证、《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拟报考高校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或军检。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查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的时间、地点(见附件7、附件8),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省公安厅政治部分别于7月7日和7月9日前将报考公安(现役)高校本、专科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和省公务员局提供的公安高校定向培养生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报考公安高校定向培养专业考生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报考公安高校定向培养专业,且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定向招录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录用考试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7月5日进行公务员录用的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公务员录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按百分制计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考生宣布。笔试命题、阅卷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面试由省公务员局组织。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末数四舍五入)。
(一)公安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均安排在提前批次。本科专业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录取过程中征集1次志愿,均填报1所高校,征集志愿还设有公安类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专科专业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填报1所高校,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不设征集志愿。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分别投档,其中,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线上合格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信息、面试情况及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
当本科专业第一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公布分高校缺额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与征集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后,对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服从公安类高校调剂的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据缺额数随机投档,额满为止;专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按上述方法调剂投档。招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公安高校考生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果共享。
依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公安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新疆警察学院定向培养专业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进行投档,相关高校审档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如有考生审档不合格,则按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名单送各省(区、市)公务员局和省级公安机关存档。
九、定向招录学生的培养与录用
考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省公安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学生入学后,按照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不得转到其他公安专业(方向)学习。学生待遇以及所需委托培养经费,参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标准和管理方式执行,教育费用和补助费由省财政负担。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后,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要求的,按学习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公务员岗位(原则上在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并由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由学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有关情况将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十、组织领导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安高校招生招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泄露考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和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坚决追究责任人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1.公安高校2016年山东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山东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预分表
3.2016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4.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5.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
6.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7.公安高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安排表
8.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军检面试时间安排表
9.公安高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登记表
10.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11.公安高校招生面试合格考生花名册(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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