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2016药品有效期规定小于或等于几个月的商品?

篇一: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 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篇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2份) 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及降低医院药品报损率,制定此制度。 (一)近效期药品是指现在距药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 (二)药品储藏部门,必须在醒目位置设“近效期药品一览表”,并依据效期远近,以不同色标进行区分,定期做相应调整、变更。 (三)医院购进药品,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对于药品有效期较短的,购入时离有效期也不得低于八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由采购员及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处理。 (四)根据采购药品质量管理要求,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低于以上期限的,药库保管人员有权拒绝验收、入库。 (五)经验收合格的药品按批号的先后顺序陈列,生产批号靠前的药品放置在货架前(上)端。药品出库时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配货。 (六)药品贮存、养护时,应特别关注近效期的药品,近效期应摆放在前,标识清楚明显。 (七)凭出库凭证,库房人员发放有效期在4个月以内的药品时,必须告之药房,药房根据库存、用量可选择是否领取或调整领取数量。 (八)药房负责人应保证近效期药品在医院的流通,不得随意缺药。 (九)发放近效期药品时,需对药品的外观进行一次检查。 (十)各部门定期检查,填报《近效期药品月登记表》,并对“近效期药品一览表”进行调整。 (十一)积极配合科室对近效期药品的处理,禁止调配、发放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十二)药房药师调配处方按照“近效期先用”(转 载 于: 小 龙文 档 网:有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的原则,并将近效期药品告知患者,依据处方剂量保证其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篇三:新GSP认证药品有效期的管理的管理制度 QM---007---2014---II
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制度 第1页
共1页 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 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药品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工作适用本制度。 四、内容 (一)近效期药品的慨念 1、药品的有效期小于或等于一年半,药品距离有效期限只有半年的药品。 2、药品有效期大于一年半,且距离有效期只有一年的药品。 (二)近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1、有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2、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与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3、加强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质管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对效期不足12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6、及时清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发出。 7、在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中应设置药品近效期自动报警程序,对所储存药品的有效期实施动态监控,由养护员和保管员负责按月汇总,生成“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分别报质管部和业务部门。 (三)近效期药品的销售 业务部应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销售,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四)近效期药品过期失效后,保管员应立即填“质量信息反馈表”一式三份,报质管部、 业务部,由质管部核查后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一式三份,通知业务部、储运部,保管 员将其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半年一次集中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进行报废处理。相关热词搜索:百度拇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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