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裁员经济补偿金的人会不会得到一点公司的补偿

公司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公司裁员赔偿标准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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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公司裁员赔偿标准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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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公司裁员赔偿公司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公司裁员赔偿标准2017问题:我在这家公司上班有差不多五年了,但是现在公司经营不好资金紧张,说是要对我们这些员工进行裁员处理,现在我们公司的员工都人心惶惶的,对此我想问下现在2017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怎么样得呢?公司裁员,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裁员一个礼拜之前:听说公司要裁员,公司给出的消息是补偿是丰厚的。到底怎么个丰厚法不得而知。正好我的朋友里面有律师有HR,开始打听这里面的潜规则。1、HR比律师有用如果你在大公司里面,在离职这件事上,找个好的HR给你做参考,比一个律师要好的多。一般的大公司在大规模裁员的时候都会很正规的,违法的事情很少会干。HR对于这种事情要清楚的多。而小公司偷鸡摸狗的事情蛮多的,律师可以确保公司不会违法的扣除你的应得利益。每天都有高品质正能量文章加微信pk7997。2、你不签字,公司不可能裁掉你。这是最基本也是很重要的一条。特别是那种签过两次合同的员工,基本上你可以申请转为无限期合同。只要你不出错,公司没有理由裁掉你。前些日子,有几个同事跟公司闹,没有签字就不来上班了。赶紧追了个电话提醒,如果你不去上班就是旷工,公司完全可以不给赔偿的裁掉你,更得不偿失了。一个月过去了,这几位同事还在上班,工资什么的照拿。是不是很爽!裁员48小时之前:也就是周三的时候,有人透露说公司会在礼拜五通知大家和HR面谈。而公司则会在周四的凌晨发全球新闻,通知裁员10%的消息,中国区预计会有300人丢饭碗。说实话,这个时候还是蛮纠结的,心里一直没底,但是好在有朋友做律师,专门打劳务官司的。还有朋友在别的公司做HR的,裁人无数。一左一右两大护法在,心里立马有了着落。老板找我谈话,问我怎么样,会不会想不开什么的。我直接回答:没什么想不开的。公司这么多年对我都不错,我不会闹的。基本上的权益满足就走。谈判桌上见吧,我可能会带个律师什么的。于是这句话,直接导致了裁员当天是公司总裁找我谈的离职,而不是HR的同事。24小时之前:确定了几点自己用得着的信息:1、大部分公司走的都是协议离职的路线,如果是正式裁员且10%以上的,要劳动局或者工会批准。一些大公司没有工会,或者压根就不敢往上报,这就成了你要挟公司的一条。2、HR在裁员的时候,压力比你还大,裁不掉你他就完蛋。所以裁员这件事情上,基本上说是个心理战的过程。3、就和我们做市场活动一样,HR裁员也需要预先报个预算上去。这个预算不会和实际有太大的差别,所以想补偿得太离谱的同学还是现实一点。4、关于互相吓唬的事情,如果你是公司的机要部门,手里有公司的料,公司一般会较忌惮你,所以谈条件也好谈一些。而普通员工的话,女性就买个尿检,装怀孕。HR说他在这事上折过很多次,不是不裁了,就是多补偿几个月的。裁员2个小时之前,上午,楼下咖啡厅:约了个HR的朋友在公司的咖啡厅见面,此时基本上我已经确定了一些资料。打印了公司的劳动合同和薪水单给他看,所以现在可以先算一下我的大致赔偿了。公司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一共分为4个部分:1、公司的赔偿是(N+2)个月的薪水。N是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年数。而这个薪水和你平时拿到手里面的不一样,一般要高出一些。它的计算方式是你平时前12个月收入总和除以12。这个收入包含你每个月税前收入总和,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补助、股票、车补、饭补甚至是手机补助,以及所有过去12个月的奖金,年中双薪。这样算下来,如果你的薪水过万的话,裁员的月薪计算要两倍于你的单月税后。当然这个是公司自己设定的优惠补偿,一般大规模裁员都是这样。而普通的法律上的规定也是这么算,但是有一个限额,市大概是1.2万的月薪,超过这个就只能按照1.2万去算。所以说走法律规定索赔是很亏的。N的数字是你的在职年限。如果你中间呆的公司被人收购了,之前公司的工作年限也要计算在内。我本人从ATI到AMD,ATI之前的年限也要算进去。N+2的2是个很弹性的数字,有的公司是N+1。但是如果不是一个月提前通知的话,就应该多一个月,也就是+2。不少公司福利好的也有+3+4甚至是+6,都是怕大规模裁员员工闹事。另外一点这个2里面的数额,是根据你上一个月的收入总和来算的。我比较幸运的是上个月刚发完奖金,所以数额蛮大的。打个比方,比如我在一家公司5年,一个月薪水税后一万,税前含各种补助是1.5万,那N的部分就5X1.5=7.5。而辞职之前公司恰巧发了5000的奖金,那么+2的部分就是每个月2万,所以最后的初步补偿是7.5+4万。2、未修年假也是一个很大的数。一般来说,年假里面要按照X2或者X3来算。如果你有20天年假的话,至少是2个月的薪水。而这部分争议蛮大的,可以就这个和公司好好谈。3、年底双薪也要折合现金补偿。比如6月份裁员的话,那就是一半的年底奖金数额。4、当月的工作时间也要算进去。比如是月中辞退,那么要给你半个月的工资。提醒一下:股票可以先不用卖,你离职了,股票也是你的。裁员开始:HR通知我,公司副总裁要见我,在预料之中。我想先看看条件再和HR谈,但是没想到的是,一进去,总裁直接把文件递给我了。眼睛大概一瞄,发现跟我自己算的N不一样。我算的是7,而公司给我算的是10,他们把我在ATI之前的那家公司也给算上了。心里一阵狂喜。再看了一下N的数额,也比我自己算的要高不少,可能是我当初忘记算股票的数额了。其他方向大致相同。算了算,比我早晨预估的要多了5万,比我一个礼拜之前预估的要多了20万,签字走人不磨蹭了。心虚的是,我是公司当天第一个签字的,接下来是我老板,他是第二个签字的,本来之前说好的共同攻守大联盟也不理会了。后续:补偿金要不要交税?简单的说低于12.5万不用交。50万以内的补偿,通常交的个人所得税比较合理,大概在2-5万之间。高于这个数就难说了。比如100万的补偿要交45万的税。悲催么?走出公司,心里无限舒畅。不仅是因为平白无故的多了一笔钱,主要是自己可以从新选择了。在一家AMD这样的外企里面,感觉很好混,毕竟普通员工一个月不到两万的薪水,就请不到什么人才么。消费者管AMD都叫农企,这也不是没原因的。也没什么竞争的危机,感觉自己的能量也就是用了10%都不到。不走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的老板人实在太好了,有原则,有计划,够疯狂。老板好,公司差,走不走呢?如果不是这次裁员,我可能一辈子就在这温水煮青蛙了。我记得某猎头说过,4年一跳是比较健康。再见农企,再见亲爱的同事们。拜拜ATI,希望AMD以后不要把你弄死。更新几点重要的被我忘记的内容:我们平时说的N+1的赔偿意思是:N=你的工作年限。N+1的赔偿是:(你的工作年限+1)乘以你的平均月赔偿工资。N的算法没到一年按照一年算,超出一年,哪怕是一天也按照加一算。比如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一日,那么这个N是2。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那就再多赔偿一个月,就是N+2。如果公司违法裁员(请参照劳动法相关条款),比如裁退怀孕员工,那补偿就是2N+1。裁员前记得备份重要邮件(要挟公司),打印员工手册(没有或者写的很离谱都可以走法律途径),每月薪水的详细清单,以备打官司用。和HR谈话的时候记得录音。如果你的合同已经签过两次,就应该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员工,可以赖着不走。公司无权不让你上班,不能收你门卡,不能收你电脑。碰到公司裁员10%以上的时候,对于员工特别有利,这个时候通常企业为了减小影响,会给出更好的赔偿(比如我们这次),如果是单独裁员的话通常没这么好。所以我们经常会在这个时候,看到很多老员工“请裁”,跟老板关系好的,叫HR裁了他,拿了几十万补偿,转眼第二天去另外一家公司上班去了,多爽。最后,祝现在还在公司坚持一个月上班的同事战斗愉快。多拿几个月薪水再走,上班不用干活看报纸是多么愉快的一件事啊!Q&A时间:Q:关于装孕妇是否合理A:关于装孕妇这件事,不适用于小公司,而且还有可能上猎头的黑名单。除非你确定了,你们公司的HR是软柿子,或者有先例,就可以试试看。AMD的HR和法务属于软的不能再软的柿子了,所以装孕妇的员工很多。Q: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签订2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是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前提是由员工提出来签订无固定期的,不然公司仍然可以签订有固定期限是合同,不是签过2次之后都可以叫无固定期合同的。在HR给员工的合同续签表上看清楚,如果没有明确的标明签订的是无固定期的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写明,不然签的就是有固定期的啦。A:关于这点我有点疑问,我记得从劳动法上来看,签署过两次固定期限的合同,公司是不能再继续签署固定期限合同了。员工提出无固定期限,公司不同意的话也要转成无固定期限的。Q:为什么AMD要裁员这么多的同时,还要招实习生呢?实习生干杂活便宜?A:实习生其实是府的合作项目,卖政府一个面子的。谁都知道实习生不好带,没经验,费嘴皮子费精力的,我就带过2个姑娘,好在天资聪颖。没办法,HR塞过来的只好接着带了。公司招人也分几种,一般正式员工的名额几乎没有。如果需要人干活就招合同工或者是从其他人力公司借调。Q:这些是在跟公司签订无限期合同以后才有的么?如果只是单单跟外服签了合同还可以这样么?A:不管你和外服还是跟公司签,都算你的工作年限。一般两次续签之后,就改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一般来说,在一家公司四年以上就可以了。Q:出差多,做的东西虚,估计越做路子越窄,27岁,这个年龄的女生跳槽容易吗?A:我的问题和你差不多,工作上学不到东西,年纪还越来越大,某些职位上可是越老越不吃香啊。所以说尽量别找冷门行业冷门职业,要有前瞻性和可发展性的行业,做大众类的职业,并把握行业发展时机在恰当的时候跳槽。这样比较好找工作,薪水基本上也处于中等偏上。如果要是剑走偏锋的话,收益高危险也大,除非是自己喜欢的,对么?Q:看了这篇日记并没有感到一点收获,反而多少有些小小的厌恶。激情48小时的斗争,到底斗争了什么,看不出来。企业准备好材料,你就签了字。企业不违法,员工不刁蛮,挺好一件事。怎么写得好像员工为正义而战的感觉?!就是有一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意思。嗯,这个形容也不见得准确。那个女员工假尿检的建议,可见楼主的素质一斑。纯属个人感想。A:纠正你几个事情:1、裁员这件事情上,不是为了正义而战,而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战,这无可厚非。为了争取最大的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动用一些非常规,甚至是非法的手段我认为是值得的。2、照你说的,企业不违法,员工就不应该刁蛮。企业说裁员,员工就把脖子伸出去说你砍吧,这就是不刁蛮?总部是从总裁到基层一起裁掉10%,而大陆区只是裁总监以下的员工,合理不合理?这种情况下要做顺民么?3、我们公司的员工早就知道了,斗争不光是我一个人的,我的协议我感觉合适签字了,不代表我不会帮其他的同事争取相关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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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卓锋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作了严格的限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根据法定程序裁员,同时必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来说,经济不景气、效益差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该公司很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廖女士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以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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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马文涛律师 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婚姻家庭纠纷、公司法律事务、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纠纷。
下午:林树昌律师 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仲裁。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分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恋爱如此,工作亦是如此。当你决定离职以后,并非只要做好工作交接,悉数归还公司财产,收拾东西走人即可,你和公司、公司和你还有很多没了结的账要坐下来好好盘算。前程无忧特别收集了人最关心的经济补偿问题,并邀请劳动法专家为您一一解读:离职时,你一定要争取到的各种经济补偿。
1.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员工可以得到怎样的
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如果公司不再和我续签合同,我能获得什么补偿吗?如果是我自己不想和公司续签,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会给予我补偿吗?这两种情况有什么区别?具体的经济补偿又该怎么
专家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不跟劳动者续签合同,原则上企业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有一个例外,就是当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这就是说,要把你不和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分情况来对待。如果是单位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你不和单位续签&与&单位不和你续签&是一样的结果,单位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而是你主动不和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那单位就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了。&
经济补偿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进行计算,其内容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被公司裁员了,可以获得怎样的经济补偿?&
1)被裁员了,可以获得几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近2年半的时间,现在公司要裁掉我,说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应该获得几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呢?&
专家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济补偿。&所以劳动者在被企业裁员后,要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就必须要准确地计算出在企业工作的时间。&
如果你在这家企业工作的时间是2年不满6个月,你应该得到2个半月工资的赔偿,如果是2年整6个月或者2年6个月以上,你应该得到3个月工资的赔偿。不过,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企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另外,企业如果要裁员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除了上面我们提到的赔偿外,企业还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2)在试用期内被裁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我与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目前我还未转正,公司却以战略调整为由要裁掉我,请问我能获得经济补偿吗?金额会是多少?&
专家解答:&
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不区分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的,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被裁员,同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其计算方式也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计算: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企业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企业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要被裁员,则还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3)派遣员工被裁,可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被派往一家公司工作,现在这家公司要裁掉我们这些派遣员工,而且他们以我们是派遣员工为由,不支付我们经济补偿,请问我们该找哪家公司索赔?&
专家解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而你们的用人单位实际上是那家公司,而并非你们现在所服务的公司。&
单纯从法律上说,你们是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的人员,你们所服务的公司并没有直接解雇你们的权利,而是应该将你们&退回&公司,在退回的过程中,你们所服务的公司并没有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的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需要遵守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替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但他们一般不愿意来承担这笔费用,必然会要求你所服务的公司承担这笔费用,这样就形成了责任的传导。这一传导过程你们并不需要去干涉,你们只要坚持至少有一家单位应支付你们的经济补偿即可;如果你们所服务的公司不肯支付,派遣你们的公司就必须承担这个责任。如果公司也不愿意支付补偿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你们可以把实际用工单位和公司一同起诉至仲裁,要求他们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或者给予替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4)因为犯错被辞退,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我因为在工作中犯了错给公司带来了损失,现在老板很生气,要辞退我,请问这种情况下被辞退,我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专家解答:&
首先,对于比较严重的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严重失职,是指员工的岗位职责担负着某些重任,员工应当起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而实际上员工却没有承担这一责任,致使损害的发生。这里的重大损害,包括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各类损害情形。&
其次,对于损害结果够不上重大的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要注意&经过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性要求。劳动者犯了错,说明他对于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还不能完全胜任,公司作为雇主,有义务对其进行充分的,帮助其胜任工作岗位。对于性格、条件不适合这个岗位的员工,可以调整到其他合适的岗位。如果缺乏这一步骤,直接按照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
此外,不得忽视的是,不胜任工作的劳动关系解除,企业一方面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另一方面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再者,如果员工连不胜任工作条款都不符合,而公司希望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协商,或者协商达不成一致,则公司方面只能退让。&
3.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员工可以获得补偿吗?&
我们公司原先在杭州市区,现因为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迁到郊区,且在上海开设了办公地点。可很多同事觉得搬迁后的工作地点太远,尤其在郊区下班晚了非常不安全,因此不愿意搬去郊区工作;而一些被调派到上海的同事也不想去异地发展,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专家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你的公司从市区搬迁到郊区,交通等条件与市区不可相提并论,即使提供班车,员工的上下班也会有重大影响。从你的描述来看,很多员工都认为新的工作地点太远,且晚上下班不安全,不愿意过去工作,说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确实产生了困难。所以公司这样的搬迁应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无须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让他们自己辞职好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对于你所在的公司来说,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还在杭州工作的员工,如果同意到郊区工作的,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而对于那些需要到上海工作的员工,因为先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在杭州,现在改变了工作地点,就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同意去上海的员工,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同意去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4.被公司调岗,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最近我公司陷入裁员风波,公司在周末用快递的形式给被裁员工发出&强制转岗通知书&。通知书在周一下午被送到被裁员工家,员工本人却在公司上班,但通知书上指明需要员工&在周一9:00到新岗位报到&。请问如果签收这份通知书是否就表示自己已经同意转岗了?如果拒收退回,是否可以在今后的裁决中表示自己没有收到公司的转岗通知呢?遇到这样的情况,这快递是该收还是不该收呢?&
专家解答:&
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否可以由单位单方面变更?这不是一个容易说清楚的问题。有些人说,劳动合同既然约定了,那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可是,所有的变更都需要协商一致,带来的结果是,劳动者只能往好的岗位调整。遇见少数工作能力差、工作不适合的员工,因为不可能协商一致,单位只好忍气吞声得用。&
有些人说,岗位调整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用人单位有权作出自己的调整。这种看法的问题在于,如果单位可以随心所欲得调整工作岗位,那就不用担心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了。但凡看哪个员工不顺眼,就调整岗位让他去扫地,然后把人逼走。&
可见,上述两种看法都过于极端。立法者是明智的,他们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说明什么样的调整是合法的,什么样的调整是不合法的。全中国的岗位太多了,无法归纳出一个简单明了的规则。所以,模糊性的原则是现在通用的判断标准,那就是&充分合理性&。&
这家单位给员工统一发出《强制转岗通知书》,指明应该到新岗位报到。那这种调整员工是否必须接受呢?这要看调整的内容是否具有充分合理性。在具体判断充分合理性的时候,我们要看新的岗位是否能够发挥员工的工作能力,是否符合员工的成长利益,此外也要看新岗位是否与公司内部的岗位空缺状况、业务发展情况相匹配。所以,员工若收到这样的通知书,不用担心是否可以签收。你签收也好,不签收也好,都可以对这一调整提出自己的异议。即使签收,也不代表同意,只是代表收到了快递而已。对于收到通知书,不接受调整的员工,可以集体向劳动仲裁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申请,这样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
5.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我于近日主动辞职。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有一条是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上面说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一次给的,相当于我半个月的月。我的竞业限制协议年限为2年。请问竞业协议的补偿是怎么计算的?如果我的竞业协议上的单位只是集团下面的一个小公司,我还可以进这个集团内的其他行业吗?比如集团是卖涂料、油墨、橡胶等的,我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公司是卖橡胶的,是不是意味着我还可以进涂料、油墨行业?&
专家解答:&
竞业限制是一种对员工的义务。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竞业限制期必须是员工离职后开始计算,这里的离职包括员工自己辞职,也包括因各类原因公司辞退员工。&
(二)竞业限制期最长不能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竞业限制期内公司必须按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四)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员工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的竞业限制期限、经济补偿金额、违约金额都需要双方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所以,你的问题很清楚,竞业限制的补偿必须按照你和公司的约定来计算,不能将其他名目的钱计算入内。如果没有约定,则双方可以在离职时补充约定。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合理确定。&
更重要的一点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公司必须按月支付给你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而不是一次性支付。所以你们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关于竞业限制的实施范围,依法应当是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以及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所谓的本单位,是指与你建立劳动关系,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的公司。即使你所在的公司是集团中的某一家公司,也不能将全部集团的业务作为竞业限制范围。所以,简单分析,你只是不能去做橡胶生意的公司罢了。当然,如果需要获得准确的判断结果,需要调取你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才能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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