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的三个月房子,房东后续要求中国城镇住户调查数据后续还要交费,强制要求中国城镇住户调查数据住满一

楼上住户:说好的赔偿何时给一楼房东:等火灾鉴定出来后再说_网易新闻
楼上住户:说好的赔偿何时给一楼房东:等火灾鉴定出来后再说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原标题:楼上住户:说好的赔偿何时给一楼房东:等火灾鉴定出来后再说)
5月2日凌晨,海曙区白云街道云乐社区欢乐精品园小区突发大火,火势凶猛,有人连滚带爬地往下跑,还有人在露台上待到天亮,起火楼道上下数十住户,度过了惊魂一夜。
十余辆消防车赶到灭火,最后才知道是一楼一家小龙虾店先冒出了火星(详见本报5月3日N3版)。
事情过去整整一个月了,原以为该小区受灾居民的生活早已恢复了正常,没想到,一篇声讨起火房屋房东迟迟不肯赔偿的帖子,又发在了宁波当地的论坛之上。
究竟是怎么回事?
房东原来承诺会赔偿
现在说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谈
起火那天,精品园14号楼309室郑先生家受损蛮严重的。“阳台被毁,一家人从楼道滚落下来。更倒霉的是,起火的109室房东出尔反尔,到现在一分钱也不肯赔,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
起火当天,房东的态度可不是这样的。
据郑先生描述,那天上午10点,社区居委会和房东来到现场,承诺会解决受灾住户暂时的吃住问题。下午2点左右,大家又开始挨家挨户地勘察火灾现场,对受损情况进行一一拍照、确认。
郑先生给记者发来了一张火灾受损清单,受损物件,包括南阳台:窗户、雨棚、花架,格力立式空调,阳台底板,墙顶面粉刷……加上卫生打扫和清洗,医院检查,总计是3万5千,空调另算。
在清单的下方,还有住户、社区、房东三方的签字。
“当时觉得有了这份三方签字的单子,就可以放心了。“可没想到,第二天,宾馆通知郑先生,房东不再支付住宿费,吃饭补贴也没了。郑先生当时就去找房东葛先生,不想葛先生的态度出现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说,房子是他租给龙虾店用的,在详细的火灾鉴定结果出来前,他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楼上的有些着急
楼下的依然淡定
打那以后,郑先生几次主动找到房东葛先生。葛先生却失去了耐心。
“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有一次来我家,直接说,你们想怎样就怎样,目前我们不会赔一分钱的,除非鉴定结果出来。要不你们走司法途径。”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所谓的消防鉴定结果一直没出来,无奈之下,郑先生这才有了在网上发帖的想法。
记者了解到,郑先生所在这个楼道,当天受灾的总共有18户,除去109室本身,剩下的17户或多或少都有赔偿的诉求。不过截至目前,仅有两户受灾较轻的拿到了“赔偿金” ,其他住户想要再联系上葛先生,都比较难了。
“我们建了一个群,主要就是讨论赔偿事情,毕竟生活还要继续啊,心里很急!”郑先生说。
面对住户发起的“催赔“攻势,房东葛先生倒显得颇为淡定。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葛先生的电话, 对方说,在相关鉴定结果出来之前,他暂时不会去考虑具体的赔偿事宜。
当被问及,起火当天签字确认的那份火灾受损清单还作不作数的时候,葛先生以有事要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记者随后又联系上了云乐社区的毛书记。毛书记坦言,住户和109室房东之所以闹到这么僵,赔偿谈不拢可能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我们做过很多次工作,效果都不理想,具体的事情恐怕还得他们双方去想办法解决。”
律师:受损清单可以作证据
建议走司法途径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咨询了海曙区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当值律师在听取相关情况后,建议住户们走司法途径。
“说到底,这就是个侵权损害的赔偿问题,被侵权人需要证明侵权人有侵权行为。”该律师强调,如果要走司法途径,消防鉴定结果必不可少。
至于三方当初签订的火灾受损清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该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没有具体的赔偿期限、 赔偿方式等要件的约定,这份清单并不构成“赔偿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但是,可以作为打官司时的证据使用。”
另外,记者还从海曙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虽然房东把房子租给了龙虾店使用,但是火灾的赔偿事宜,住户们还是要找房东。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至于房东和龙虾店之间责任如何划分,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无论如何,对于求偿心切的住户而言,司法途径可能都是目前唯一比较现实的选项。不过,消防鉴定的迟迟出不来,又让郑先生犯了愁。
“能协商解决尽量还是协商解决吧,打个官司,实在是太耗费心力了。”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浙江苍南道路改造 强制要求住户交纳出资款一户一万
16:3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温州4月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改造道路可以缓解交通压力、优化住宅环境,但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在实施河滨东路道路改造时,强制要求沿街两侧住户每户各交纳一万元出资款,引发争议。
  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是当地的繁华地段,沿街两侧的房屋几乎全部用于商业经营。目前,东企路到站前大道段道路改造工程正在热火潮天地进行中。这本是件好事,但沿街的住户却并不是很领情,住户认为钱太多。
  据河滨东路两侧住户介绍,去年9月河滨东路东企路到站前大道段改造工程正式实施。辖区所在的灵溪镇玉龙社区居委会派人上门,要求每户出资一万元。记者在相关收据单上看到,收款单位为灵溪镇玉龙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名目叫“道路改造出资款”。玉龙社区居委会副书记陈秋辉介绍,“这是道路改造出资,工程钱不够,叫居民出一点帮助造路。”
  陈秋辉表示,社区曾数次召集住户代表商讨出钱的事。大家经过商议,每户自愿出资一万元支持道路改造。“我们是口头商议,农村是几个代表说说,当时没有记录下来。”
  交了钱的住户则表示,这钱交得很委屈,“一户出一万,不交不行。不交前面路不给铺,店面围掉。人家都不同意,没办法。”
  事实上,项目开工至今已有半年多时间,仍有一半的住户没有交钱。有住户将这事投诉到了温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目前当地正在处理当中。玉龙社区居委会副书记陈秋辉介绍,“共有200多户,目前交的有一百来户。”
  陈秋辉告诉记者,道路改造实施的主体是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由于镇财政比较紧张,所以镇里要求由社区出面,向当地住户收点钱。住户投诉,他们也是代为“背锅”。陈秋辉说,“镇里当时是说那钱必须要交。”
  灵溪镇城建办副主任陈顺桅表示,他们有要求玉龙社区居委会鼓励大家集资,但当时跟社区强调的是自愿性质。住户们交不交,交多少都可以。“我们对下面村居说,要积极发动两侧居民集资,没有强迫他们必须要怎样。我们只是说鼓动当地家里条件比较好的可以多出,五万、十万都可以,尽量去发动。”
  对这样的说法,玉龙社区居委会原书记吴序勇感到很委屈“没有标准钱就收不起来了,我们特别对残疾的、生病的能够照顾,其他都必须一万。不然这钱就搞不起来了。”
  记者从灵溪镇城建办副主任陈顺桅那里了解到,河滨东路属于市政道路此次改造并没有经过发改立项。按照计划,管网改造、供电下埋的费用由政府全包,这部分占大头。路面改造部分政府出资20%,沿街两侧住户出资80%。但如果老百姓不愿意掏钱,政府也会想方设法把这条路修好。
  陈顺桅:镇里部分管道我们出,道路改造部分按照20%比例出资。原来算出一万五,后来说一万。
  记者:一万标准是怎么订出来的?
  陈顺桅:具体我也讲不清楚。
  记者:如果住户不出钱,路还修得起来吗?
  陈顺桅:修总要修起来,不出也要修。
  记者:现在不说没有这个钱吗?
  陈顺桅:“不会的,如果有资金缺口镇政府再研究。
改造;道路;出资款
记者从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教育局获悉,叙永县计划整合各类资金1.2亿元投入“全面改薄”,确保123所薄弱学校改造全面实施,全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1日上午,湖滨南路后江埭路口至白鹭洲路口的人行道上,呈现出一片热火朝天的施工景象。铺沙子、搬砖块、砌路面……26名一线工人正忙碌不已,这里进行的是道路提升改造施工,人行道在铺透水砖,还要设置透水混凝土自行车道,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景观效果。记者从市市政园林局了解到,春节假期,岛内“三线四片”15条重点道路的提升改造施工没有歇工,各参建单位铆足了劲全力推进,要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017年新年伊始,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城警予路城市综合治理立面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正忙着拆卸脚手架,街道两旁颜色整齐划一的建筑外立面成为溆浦城区的新风景。经过前段时间的紧张施工,该路段的沿街立面改造已接近尾声,既提升“颜值”又惠民的立面改造工程,让城区道路旧貌换新颜。
视频推荐
点击排行|||||||||||||||||
浙江苍南强制要求住户交道路改造资金 每户一万不交不铺路
  “一户出一万,不交不行。不交前面路不给铺,店面围掉,没办法。”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正在实施河滨东路道路改造,资金哪儿来呢?社区居委会说:实施改造的主体是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由于镇财政比较紧张,所以镇里要求由社区出面,向当地住户收点钱,居民们是自愿出资。但是交了钱的住户则表示,这钱交得很委屈,因为不交不行。项目开工至今已有半年多200多户中仍有一半的住户僵持着没有交钱,还将这事投诉到了温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纵横点评:
  市政道路建设资金究竟该由谁出?其实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财政投资、专项资金投入、地方自筹、市场化投资等等,唯独没有听说“围住住户店面逼捐”这一种。财政吃紧,政府也难,大家理解。可是政府部门不就是替群众排忧解难、想办法出点子的当家人吗?政府没钱,可以交给市场,但不是把困难踢回群众。
责任编辑:千帆批量_新闻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郑重声明:最近不少商务站点未经许可转载本站自行编译的文章,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但必须注明出处,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编译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没有相关文章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下一篇:
Copyrgiht(c)2004- 郴房网 版权所有
买房快线:8 装修快线:6 在线客服QQ: 团购咨询QQ:
郴州市骆仙中路18号海联大厦8楼(房产局斜对面) 广告业务:
网站法律顾问:湖南尚友律师事务所 曾庆师律师&&网络实名:郴房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城镇住户调查数据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