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村只有1/3的村民涉及水库成都科分院搬迁后原址,而大部分在原址不成都科分院搬迁后原址,而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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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46条
日前,四川省各地针对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的46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网民留言】我是米亚罗镇山脚坝村村民,去年向你们反应中铁局汶马高速C1标段野蛮施工,使我的房子受到了极大的破坏,现已变成危房,无法居住,请您们一定解决,可迟迟没有解决,现在有家归不得,想出门打工也去不了,一家老小都等着。答复意见: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理县汶马高速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和米亚罗镇政府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受损原因及情况 汶马高速C1标的建设工程位于您房屋后 ZK179+050旁,您埋置于屋后路基中的生活用水水管已被汶马高速C1标征用,在汶马高速C1标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撵压造成该户屋后被征收的水管爆裂,汶马高速 C1 标施工时未及时进行排水处理,引起水管周围土体膨胀松软,造成约0.02亩土地滑坡,滑坡的土方冲击该户砖砌围墙,造成您杂务附房后墙(一一墙)垮塌(其他三面墙面未垮塌),屋内堆积的切割机、发电机、转机轻微受损。由于汶马高速C1标在施工过程中振动,造成您主房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裂缝。 二、协商处理情况 2016年5月起,您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各级部门反映该问题。理县汶马高速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和米亚罗也多次进行了协调处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日,理县汶马高速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与C1标段研究决定并告之您将按照《汶马高速(理县段)建设协调联系会议2016年第一季度第一次会议纪要》中“对汶马高速(理县段)建设协调联席会议2016年第一季度第一次关于炮损、施工振动相关问题解决事宜,由于施工期间的炮损、施工振动造成居民房屋、设施受损的,由权属人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处置办法和措施,协商未达成一致的,由理县汶马高速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具有相关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损伤情况开展鉴定并出具处理措施和意见报告”的规定,理县汶马高速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比选出来的第三方机构,对您的房屋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后再进行补偿。 目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已开始对理县涉及受损的房屋进行鉴定。日,再次收到您的留言后,理县米亚罗镇与理县汶马高速协调指挥部办公室进行了沟通,将在近期对您受损房屋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对您房屋进行补偿或者征用。【网民留言】我是仁寿县龙桥乡狮岭村的农民,按照国家扶贫政策享受低保户及困难户的村名,都应该公正、公开、公平的经过村社员及社员代表、村领导核实,然后确定了再经过公示的方式,贴公示栏。可我们村的低保户及困难户却是村领导些私自凭关系定的。答复意见: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一、关于低保户评定的问题。经查,按照《仁寿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实施办法》(仁府办发〔2013〕76号)规定,农村低保按“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的操作流程办理。今年,龙桥乡根据《仁寿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的通知》(仁民政发〔2017〕27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力求“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日,狮岭村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宣传解释了关于农村低保需要重新确定的相关政策,并在村社张贴由乡政府统一印制的低保申请公告,明确告知了低保的申请条件及申请时间。截止4月10日(低保申请时间结束),狮岭村共收到10份申请书。经入户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5户予以了清退。4月15日,狮岭村组织各社社员(每户1人)参加社员评议会,对低保申请人采取不记名投票,五名低保申请人均通过了评议。目前,正在公示中,待公示完成后将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因此,狮岭村农村低保户评定不存在私自凭关系确定的情况。 二、关于贫困户确定的问题。经查,按照《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贫困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农村扶贫标准的农村居民户。贫困户的界定由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审定。仁寿县贫困户须符合以下条件:2017年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120元;无私家车、无商品房、无门市;家庭成员中无财政供养人员;无经商办企业等。2017年3月,龙桥乡开展了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未发现狮岭村村干部凭私自关系确定贫困户的情况。 龙桥乡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一直无人接听,无法告知您相关情况。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向仁寿县龙桥乡人民政府(028-)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我是犍为县清溪镇丁家六组村民,向您反映我们被征地后多年未收到两补费,只分到全组173亩地的青苗补偿费。上次给您留言后,在您的关心下,清溪镇政府回复土地钱早已打在组上的帐户上,仁沐高速启动就兑付给村民,但是现在又变了,只把大面积占用了的土地征用费兑付给村民,只剩下少部分房子多的地方现在不兑付,请问这叫统征吗?还承诺说三年全部占完,以前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土地被统征了,现在又说暂时不征完,这到底什么情况?为什么所有土地的青苗补偿费又全部兑付了。我们所有的村民都不知道怎么办,政府部门都可以说了不算,政府的公信力何在,恳请王书记为我们作主。答复意见:网民您好! 感谢您对清溪镇征地拆迁工作的关心,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因滨河路、污水处理厂等2个民生项目建设需要,犍为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于2013年12月与丁家村6组签订了土地征收协议,清溪镇已将土地“两补费”和青苗补助费预拨款划转丁家村6组集体账户,青苗补助费已分发到户;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土地“两补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形成分配方案后执行分配,因你组未形成土地“两补费”分配方案,故土地“两补费”至今未分配。 为打造省级宜居城市,实施玉津清溪同城化,我县提出了开发利用完丁家村6组土地计划,并在2017年起三年内实施完毕。目前,仁沐新高速公路(清溪段)和犍为县玉津清溪同城化计划均涉及丁家村6组集体土地,清溪镇镇村组干部入户向村民解释宣传了土地安置补偿政策,并分别于4月15日、20日召开6组村民代表和户长会,再次就土地安置补偿政策和玉津清溪同城化计划以及工作进度向村民作了宣传和解释,村民表示理解和支持。 我镇工作人员尝试拨打您所预留的电话,因您预留电话为8位数(我市区域座机电话为7位数),该电话无法接通,无法与您取得联系,若您仍有疑问,可向我镇具体咨询,联系电话:。 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2017年3月中旬,我到乐山市人社局劳动部门咨询和申请《员工工种(岗位)变动情况核定表》鉴定并存档。工作人员当场回复此表应是“公对公”衔接,不针对个人,并且鉴定加盖公章需要乐山市人社局的劳动部门。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盖章无效(有录音为证,我到人社局劳动部门鉴定过)。 此表是2010年8月,因乐山市市政府和东莞玖龙浆纸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为了企业顺利搬迁,玖龙公司向乐山市政府工作组申请此表工种变动核实认定,认定中乐山市政府工作组并没有向企业说明此表的用途和功能,也没有向企业工作人员用途和功能。此表包括了员工工种----蒸煮工的核实和认定(蒸煮工为造纸行业特殊工种)。这张表是由乐山市政府工作组代表乐山市政府确认及许可国家机关单位部门-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经信委)签字代章及加盖公章,其部门主要职能为:研究拟定和实施信息化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等高端产业的发展;负责工业、信息化专项规划和行业规范,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指导产业转型升级;负责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引进内资工作等等。由此乐山市经信委不具备工种核定的法定权限及鉴定资历,反而乐山市人社局劳动部门具有此法定权限和资历。因此乐山市工作组代表市政府核定此表完全违反法定程序及其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乐山市政府工作组主要包含了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它行政职能部门。 这张表由企业及市政府工作组认定的工种----蒸煮工是造纸行业特殊工种的范围,已经由国家部门确认为特殊工种。特殊工种的核定应由乐山市人社局的劳动部门来核定,只有乐山市人社局的劳动部门才有认定工种的这个法定权限和鉴定资历。既然工作组包含乐山市人社局,就应该由乐山市人社局来核定,由劳动部门来加盖公章。因此,工作组代表乐山市政府确认由经信委来核定,退保中心加盖公章许可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由此至使申请人在未来造纸企业工作中无法享受特殊工种津贴和末来到退休年龄也无法享受提前5年的退休政策。 因此恳请书记查实乐山市政府工作组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答复意见:网民您好! 您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在人民网给王东明书记留言反映过此事,市经信委会同市人社局对您反映的问题已作出了回复。2017 年 4 月 15 日,您再次给省委书记王东明反映玖龙纸业(原 605 厂)员工工种岗位等相关问题。现再次将国家特殊工种退休政策回复如下: 一、您所反映的《员工工种(岗位)变动情况核定表》一事。当时,负责处理市属国有转制破产企业遗留问题的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退保中心是根据破产企业职工要求,提供给职能部门作为参考的材料。 二、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 2014〕 878 号)等文件规定: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过程中原则上以档案原始资料记载作为特殊工种认定的依据。 职能部门在审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均严格照此规定执行,即以档案原始资料记载作为特殊工种认定的依据。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市人社局行政审批科、市经信委。 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成都市中心城区一环内,金牛区马鞍南路、北路、东路,恒大曹家巷广场建筑扬尘和运渣车噪声污染极其严重,已持续一年多,没有部门出面制止。尤其是每天晚上,漫天扬尘犹如战场废墟,运渣噪声犹如装甲车进城,毫无掩饰、肆无忌惮,求相关部门现身。周边道路同样破烂不堪,有一次一外地企业家考察成都投资环境,路过此路奥迪车标抖掉了,当即决定把此区域作为投资黑名单。请上级部门火速关切,给出处理意见,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就不作为公开向民众道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中心城区,还是成都棚户区改造的明星工程,连清洁运渣车辆的能力都不具备,其中必有问题,请严肃查处。谢谢!答复意见:网友你好,经调查,我们已责成交警二分局一是合理调整警务区民警、协管员勤务安排,抽派渣土整治小组,加强夜间时段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做到管理无缝对接;二是定期深入分局辖区所管理的渣土运输公司,对其所属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行车教育,要求驾驶人夜间行经居民小区周边时减速慢行,减少车辆噪音。三是根据我市渣土处置相关规定,持有《渣土证》的渣土车辆,夜间21:00-次日7:00允许在中心城区进行运输。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马鞍路片区运渣车通行秩序的管理,采取设点和巡逻的方式,针对运渣车飘洒遗漏、违禁鸣号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感谢你的留言。【网民留言】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个定居在成都的新疆人,现在身份证随钱包被偷,之前我看到有新闻说成都一月份就已经开通了异地办理,新疆的也可以,但是我去办证大厅,工作人员告诉我不能办理,必须回原籍,作为一个打工的来回跑一次很困难,时间、金钱都不允许,但是身份证过期以后对生活工作都造成困扰。希望领导能帮我核实下到底能否办理身份证,大概什么时间开通。或者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在成都办吗,比如在成都照相,录取指纹,寄到新疆,然后办理身份证,非常感谢。答复意见:网友你好,经调查,按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部署,成都市现已全面启动了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凡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居住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但因制证系统正在升级中,双语身份证无法制作,因此五个民族自治区暂缓办理。感谢你的留言。【网民留言】我住青龙场的一个普通群众,在城南上班,通常坐地铁上下班。喜闻地铁7号线今年即将开通,我家到7号线最近的站是府青路站,于是周末特意去看了出站口和交通路线。 从青龙场到府青路地铁站,无论步行,单车,电瓶车都要经过一个低矮,黑暗,狭窄的铁路下穿口。电瓶车,三轮车车流不息,行人在里面行走十分危险。特别是晚上感觉那里人身安全无法保障。为了方便青龙场这边的人们出行,请求在青龙场这边能安排一个地铁口。在青龙乾院靠青龙高架侧应该是有空间的,出来就是红绿灯丁字路口,再往前直行就可以到昭觉寺,对于这边以后的发展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感谢您百忙之中体恤百姓的心声。答复意见:网友你好, 经调查,府青路站(原八里小区站)已在近期设置于驷马桥路北侧的A2出入口通道预留了下穿府青路三段的A3出入口的接口,因受青龙场立交桥影响,目前暂未实施。车站及各象限出入口已通过市建委、规划部门等各级审查单位审核通过。青龙乾院的位置超出了地铁车站对周边的客流吸引范围(范围为车站中心里程向周边外扩500米),如设置地铁车站,车站主体和出入口受周边控制性边界条件如青龙场立交桥桥墩、市政污水管、周边建构筑物影响较大,施工难度也较大。您可向相关部门建议,通过升级相关地铁市政配套接驳部分以加强管理。感谢你的留言。【网民留言】都江堰市重庆路33号攀欣花园居民小区空地成废旧汽车塑料堆放场,屡次反映相关部门懒政不作为,小区居民正常生活面临严重损害。答复意见:网民同志: 您好,日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留言反映攀欣花园小区垃圾堆放相关问题的意见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我市银杏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围墙外空地确实堆放有汽车废件,工作人员已与汽车废件业主进行了多次协调,汽车废件业主表示将在五月底前另外选择地方堆放废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网民留言】我是成都市大丰镇的一名居民,成都市地铁一号线南边已经到南绕城外几十公里,而北段却还不出北三环路,落后的交通线网使得成都北部发展严重滞后,建成成都北部新城的目标变成空谈,我强烈建议把成都地铁一号线延长到国际商贸城,从而缓解大丰30万居民进城上班严重交通拥堵的问题,同时推动成都北门户大丰镇的更快更好发展,使成都市北城改造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缩小成都市严重的南北区域不平衡现状。答复意见:网友你好,经调查,根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线沿北星大道敷设至聚霞路国际商贸城附近。根据国家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管理规定,只有纳入国家批复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项目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由于1号线北延线经过的凤凰山片区城市规划还未稳定,导致1号线北延线线站位方案未能最终确定,不具备纳入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批复的条件,因此,1号线北延线建设时机待定。 根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在大丰片区除1号线北延线外,还规划有轨道交通5号线和28号线,其中5号线一二期工程目前已开工建设,且在大丰片区设有石犀公园站、大丰站等,可满足大丰片区居民的交通出行。 城市交通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多种公共交通方式协调、均衡发展。在1号线北延线开通运营前,您可向相关部门建议,通过开行专线公交接驳1号线三期工程和5号线一二期工程以与地铁有效衔接,从而更大范围地解决近期大丰片区居民交通出行问题。感谢你的留言。【网民留言】荣新二期说了今年2月15号后开始开工,到现在还在拖拉,一点复工的迹像都没有,找政府,建设局都在那推委,蒙蔽我们业主,我们业主已给银行打电话了,要停贷还款。答复意见: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荣新世纪锦城是由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承建开发的建设项目。2012年9 月,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拍得我县公开拍卖的位于城北镇双井村71号地块,并享有本地块的建设及销售等权利。2015年以来,由于荣新公司建设资金紧张,导致该项目进展缓慢,原本约定于日交房的6、7、8号楼楼盘至今未按时交房。上述情况发生后,我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采取了多种措施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建设进度,以尽快达到交付条件。一是召集开发商与业主就延期交房违约责任进行协调,双方已就违约赔偿达成一致;二是积极协调解决二期工程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施工纠纷,确保该项目的正常建设。局建管股、房管股对6、7、8号楼盘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施工纠纷进行了多次协调,荣新公司与河南林九公司已达成协议,目前为止,结算已经完成,双方签字认可。河南林九公司已于日撤场完毕;三是积极帮助开发企业寻找新的施工单位。经我局多方协调,温江一建已与荣新公司签订施工协议,新的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施工,7号楼已于日开始复工建设,现已全面复工;四是协调水、电、气等部门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现已进场安装;五是协调解决后续建设资金。近期,我局已约谈银行和50余名债权人,对荣新二期后续建设资金形成了解决方案,正在按方案开展工作;六是约谈开发商,要求其加快施工进度,确保该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力度,督促开发企业和施工方按照施工计划实施各项工程,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网民留言】关于我识別贫困户不精确暂举两例,我村邓某儿子有车收入远远超出贫困的标准被抨成精准贫困户,贺某在昆明开有服装加工,有几个工人给他打工也在我村评成了精准贫困户。我家情况如下,本人在2009年做腰5/6椎间盘切除,植骨融合内固走术,至今刚板沒取不能干活,一家人的生活全靠妻子来维持,更不幸的是妻子在2014年患鼻炎咽癌又花去光了所有钱,并向亲戚朋友借了很多,现以是负债累累。小儿子还在读小学,2016年11月村支两委和群众开会投票35人以30票抨出我家为贫因人口,在日上级领导下我村调查扶贫工作,我去反映我家情况,被街道办事处的人员抬举和拖拉不让我去反应情况,我打110他们才住手,此事发生后办事处对我不满,所以他们回复我家不合符,请上级领导调查群众我家情况合不合符贫困标准。谢谢!答复意见: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求助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 据您本人介绍,留言中的“邓某”即该村五组邓某财、“贺某”为该村七组贺某国。通过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据村评议资料显示,2014年评议时,邓某财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履行了贫困户识别程序并获得通过,邓某财2014年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脱贫。经交管部门查证,邓某财之子邓某伟(身份证号码:15年11月购有小车1辆,车牌号码:渝C.35R27。按照华蓥市贫困户“六不评”的有关规定,邓某财2015年底符合贫困户清退范围,应及时清退。由于邓某伟购车时间较晚,且为外地牌照,故在2015年华蓥市开展的三次贫困户甄别工作未将邓国财从扶贫信息系统清退。 据村评议资料显示,2014年评议时,贺某国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履行了贫困户识别程序并获得通过,贺某国2014年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当年脱贫。在昆明开服装厂的是贺某国的舅子陈某安,且在三年前开的,目前已未开服装厂,只有一服装剪裁铺子,贺某国夫妇在其铺子打工,主要做些看管和发货等工作。 二、关于您反映自己贫困问题 您自己及妻子因病导致家庭贫困和村2016年评议通过您家为新增贫困户情况基本属实。2014年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时您未纳入贫困户的原因是参会评议的村民代表认为您夫妇(当时您妻子陈某梅未发现患鼻咽恶性肿瘤)长期在外打工,有收入来源,不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条件。2015年村委会在做贫困户动态管理调整时,因您夫妇不在家,未对您家是否纳入贫困户进行评议。日,石堰墙村五组召开2016年贫困人口退出暨新增贫困户和返贫户民主评议大会,您上报华龙街道。日,华龙街道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6〕89号)的有关规定:日起,我省21个市州将全部实现“两线合一”,本次各地不再对我省低于扶贫标准的低保人口进行识别,对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低保对象,由行业部门归口补齐短板。因您及您妻子于2015年7月被纳入农村低保对象,为此,华龙街道根据政策未将您纳入新增贫困户。 三、对您反映问题处理情况 对您反映的问题调查及处理情况已报华蓥市政府,市政府已责成华龙街道对石堰墙村相关村干部因未按整户识别要求识别贫困户,导致在贫困户甄别比对工作不能及时识别清退贫困户给予通报批评,并举一反三,全面清查该村有无类似情况,确保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群众认可,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反映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处理情况。鉴于邓某 财已于2016年脱贫,从现在起不再享受贫困户后续政策,并在今年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时在贫困户管理系统中清退。 (二)关于反映您家贫困问题处理情况。因您家是低于扶贫标准的低保人口,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6〕89号)精神,您家已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范畴,对您家在“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由相关行业部门补齐短板。一是关于生活困难问题。您及您妻子已于2015年7月被纳入农村低保对象,目前享受的标准为170元/人/月,尚有您女儿和儿子未纳入低保对象,请您按程序向华龙街道办事处提出增加低保家庭成员和调标申请,市民政部门将根据您家实际收入情况进行低保补差,确保您家收入超过贫困线标准。二是关于住房保障问题。您居住的约90平方米的土坯房于10年前垮塌,至今一直居住在您父亲面积约200平方米的房屋中。为解决您住房困难问题,华龙街道多方筹集资金5万多元,于去年底对您父亲的住房进行了全面维修改造,解决了您及其您父亲住房安全问题。三是关于医疗保障问题。凡是低保对象将由政府全额代缴参合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在新农合基金报销后民政部门按照70%的标准进行医疗救助;同时,医保部门已将您妻子陈某梅纳入了特殊门诊范围,您也可按程序向华蓥市新农合中心申请特殊门诊。 扶贫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和社会参与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请您对扶贫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家庭幸福!【网民留言】我是都江堰市玉堂镇永康小区居民,我们是政府拆迁安置在此居住已6年有余,不是说安置房房屋产权5年就能办理到户吗。为何我们产权一直没有音讯,去镇政府办公室问,也没人给个具体说法。答复意见:网民同志: 您好,日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留言反映玉堂镇永康小区房屋产权问题的意见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我市玉堂镇工作人员根据您留言反映的情况,及时调查了解。经查,现永康小区安置房房屋产权正在办理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网民留言】新都区万科五龙山自开盘以来,因其居山临湖,环境优美备受广大业主喜欢,然这一年多以来,美丽的法式风情建筑被违建弄得破坏不堪,惨不忍赌。建筑物楼顶和湖边别墅区域大量的违建,不仅侵占了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而且在没有经规划局、房管局备案的情况下擅自违建,也给小区的建筑物和业主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小区热心业主多次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沟通,电话、书面资料会谈都没有结果, 小区违建反而越演越多。 大型的机械设备(比如浇筑商品混凝土的汽车泵,重量和体积比消防抢险车还大)、建筑材料随意进入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明显的包庇、维护部分特权业主,充当其后面的保护伞,为极个别业主服务,忽视其他几千户业主的基本权益和基本利益。 建议政府部门将小区违建的业主和企业纳入征信系统管理,如果不能一视同仁,对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市民也是伤害,打击他们的积极性。对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也是伤害。 请领导替小区业主主持正义,感激之情无以言表!!!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对于您留言咨询的问题,新都区委、区政府赓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日,新都区规划局对万科五龙山12-1、13-1、14-1、15-1业主下达了《调查通知书》和《暂停通知书》;同时,针对万科五龙山的违章搭建现象,日新都区房管局约谈了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逻,加强装饰装修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加强服务理念,发现违章搭建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上报新都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目前,该物业服务企业已与违规业主进行协调沟通,12-1业主已开始拆除违章搭建部分,13-1业主、14-1业主、15-业主将在5月31日之前拆除违章扩建部分,并恢复绿化原貌。 感谢您的留言,已电话告知您咨询问题的回复情况。在此网示回复后,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房管局联系。(房管局联系电话:)【网民留言】我反应了很多次,至今都没有得到处理,这个楼盘是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级政府重点工程,至今都停工了2年多!都没得到一个妥善的处理办法!那我在这里请问一下!那什么样的楼盘才是值得我们相信的!答复意见:网友,您好!对于您留言咨询的问题,新都区委、区政府赓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天湖豪布斯卡”楼盘位于新都区斑竹园镇大江社区,由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四川万和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新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目前,开发企业因资金问题,项目停工。该项目停工以来,新都区房管局、斑竹园镇积极协调并搭建沟通对话平台,就相关问题进行政策解释,督促企业尽快筹集资金复工交房。 据了解,企业正积极寻求多种融资渠道,全面洽谈合作单位。目前,开发公司已与集团公司阳光100达成合作意向,并已进入实质性的合作执行阶段。4月初,阳光100集团已申请在北管委区域注册落地公司,目前此项工作推进正常。若双方合作成功,有望在2017年底推动项目的复工建设。届时,新都区相关职能部门将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后期建设。 若开发企业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房,您可就开发企业违约一事按合同约定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已电话告知您咨询问题的回复情况。在此网示回复后,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北管委联系。(北管委联系电话:)【网民留言】我们是万源市的机关退休职工,因为赶上了退休养老体制改革,退休近两年了还领不到正常的养老金。问其原因是因为万源财政局没有缴钠政府应该统筹的部分基金。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解答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16号)和《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45号)规定,从日起,凡新退休人员都一律执行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为确保待遇的平稳衔接,对在10年过渡期内(日至日)退休的人员将执行新老办法对比并“保低限高”。养老待遇计发办法有一个统一的计算公式,但计算公式中涉及诸多计发参数,比如工资增长率、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职业年金记账利率以及职业年金投资收益率等多个参数,而这些参数均属于国家统一明确,各地具体执行的政策。因此,在国家未公布这些参数以前,因难以准确核定“中人”(日前参加工作、日后退休的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目前全省范围内凡在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均暂按日的工资标准进行预发退休待遇,这个标准与本人应真正领取的养老待遇标准确有差距。这个问题,是包括四川省在内的全国所有省份都面临的共性问题。据了解,国家将很快公布相关参数,待政策明确后,我们将立即按新办法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对差额部分一律从预发退休待遇之月起进行补发。为此,还请理解并再耐心等待。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网民留言】我是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天莱国际广场”的一期商铺业主,其开发商不守诚信,导致以下情况发生:1、本应日向业主交房,日前办理产权证,但现在连交房都成问题(商铺离交房条件还差很远,到目前为止,虽然主体框架完工,但是外墙未装饰完,里面更是一片空白,估计还有3分之1左右的工程未施工) 2、购房时一同签订了租赁协议,但对方已经有好几个季度的租金未支付了(已去维权了好几次,但都没结果) 这是用几辈人辛苦攒的钱去买的,没想到出现这种情况,还请领导及政府尽快出面妥善解决此事,避免出现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维权事故的发生,万分感谢!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反映天来国际广场商铺未开业的留言收悉,我区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区现代服务业管委会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天来国际广场综合体项目(主要包含商场、酒店、写字楼、商住楼及住宅)由成都天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于2011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其中住宅已于2014年初竣工并交房,写字楼于2014年底投入使用,酒店、商场、公寓正在进行内外装饰装修,目前也已完成工程量的80%。目前开发商已与华融国际投资管理公司达成了融资合作 协议,由华融公司组织资金,全面推动项目后续建设,力争于2017年底实现酒店、商场开业。 另据调查,企业在与购买商铺的业主签订商铺统一经营的租赁协议后,在商场没有开业的情况下,垫资履约,向商铺业主支付了一年半租金。近半年,确因资金压力较大,未能按时向商铺业主兑付租金。我区现代服务业管委会正在与企业沟通,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尽快实现项目整体运营,并将督促企业尽早向商铺业主兑现逾期未付的租金,同时,商铺业主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网民留言】我是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天来国际广场一期商铺其中一名业主,因为原温江区前任领导牵涉贪腐问题,导致该项目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开发商承诺的租金也已经拖欠长达半年以上。 这个位置是一个绝对的黄金地段,就在四号线地铁口,如果等地铁和下穿一旦修通,整个温江,成都,四川,乃至国际友人估计都能看到这个巨大的烂尾项目耸立在金温江。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反映天来国际广场商铺未开业的留言收悉,我区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区现代服务业管委会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天来国际广场综合体项目(主要包含商场、酒店、写字楼、商住楼及住宅)由成都天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于2011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其中住宅已于2014年初竣工并交房,写字楼于2014年底投入使用,酒店、商场、公寓正在进行内外装饰装修,目前也已完成工程量的80%。目前开发商已与华融国际投资管理公司达成了融资合作协议,由华融公司组织资金,全面推动项目后续建设,力争于2017年底实现酒店、商场开业。 另据调查,企业在与购买商铺的业主签订商铺统一经营的租赁协议后,在商场没有开业的情况下,垫资履约,向商铺业主支付了一年半租金。近半年,确因资金压力较大,未能按时向商铺业主兑付租金。我区现代服务业管委会正在与企业沟通,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尽快实现项目整体运营,并将督促企业尽早向商铺业主兑现逾期未付的租金,同时,商铺业主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我区现代服务业管委会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就相关情况向您作了详细沟通说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网民留言】我于日前往温江天府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所有资料都准备好了,到了派出所民警却告诉我查不到我的人口流动登记信息,让我现在开始登记,等半年再去办理,我于2015年六月入住温江天府青泰家园一期一栋二单元,2016年社区居委会网格管理员上门登记了人口流动信息登记,之后社区居委会网格管理员每半年上门核实登记一次,到现在登记已经有一年半载了,为何现在去派出所办理,民警却查不到登记信息,去社区居委会核实过他们说我的信息是上报了派出所的,现在急需办理居住证进行报考驾校学车。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反映办理居住证受阻的留言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区公安分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公传发[号)、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做好全省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各地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在日之前,凡流动人口在成都市辖区当地社区(流管)或派出所登记信息后,可出具登记满半年的居住证明;日零时零分起,停止当地社区(流管)出具的证明,只能在派出所系统内登记后出具居住证明,居住满6个月后才能办理居住证。您于2015年6月入住我区天府青泰家园小区,2016年在居住地所在的社区进行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但一直未到辖区派出所登记居住信息。今年4月20日,您到天府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由于您未在派出所登记流动人口信息,无法在系统中查询到您有相关信息,派出所工作人员向您介绍了居住证管理相关规定,对您的信息重新进行了登记、录入,待6个月后即可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并出具了居住证登记证明,用于驾校报名。 我区公安分局天府派出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联系,就相关情况向您作了详细沟通说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网民留言】我是崇州市元通镇聚源村的一个农民,村里几年前就传城乡一体,邻边村有些已经建好,我们村等了好几年,因为08年地震原因,房屋已经危房,却又得不到解决,老父亲现在还住在危房里,实在担心。如果维修完成,村里通知拆掉搬离这会是一个重大打击!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您留言咨询元通镇聚源村城乡一体化的问题,经调查回复如下: 您父亲现居住的房屋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属砖木结构,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房屋墙体受损,存在部分裂缝。由于元通镇不属于地震重灾区,因此房屋损坏程度等级由专家评定后只有轻度和中度之分。因您父亲离异十多年间一直在外打工,家中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疏于管理维护,因此房屋较为陈旧。至于该房屋是否达到危房等级,需由您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您父亲居住的房屋位于我市元通镇聚源村20组季家林盘内,目前该区域仅有季家林盘整治项目,且还处在竞争立项阶段;该区域内暂无城乡一体化相关的项目规划。元通镇镇村干部于日到您家中了解了相关情况,现场向您父亲进行了沟通解释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并告知其可在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申请对居住的房屋进行原基改建或加固维修。因您未在家中,元通镇有关负责同志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和父亲均对此次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网民留言】我想就曾经属于四川简阳现由成都高新代管的三岔镇一居民违法修建楼房进行投诉,该楼房位于四川简阳三岔人民医院住院部右面韩都家居隔壁,该楼房原是两层建筑,于2016年年底推了重修,也就是在三岔化给成都高新代管之前不久,现在正在修第四层,并且占了以前两楼房之间1.5米左右的通道0.6米左右,紧贴邻楼防护栏砌墙而上,严重阻挡了邻楼居民的采光。希望领导看到这个问题,给予解决方案,十分感谢!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高新代管的三岔镇居民在城镇违法修建的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三岔镇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网民反映的建房问题属于三岔镇健康路付成忠私有房屋改建工程。日《简阳市政府议事纪要第120次》(2014年市政府第十次土地审批例会纪要)审议同意付成忠在现用地范围内按规划实施改建,按现行市场地价将付成忠申请使用的约24平方米已收储的零星国有空地协议出让给付成忠使用。付成忠于日完善用地手续(简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6-48号);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65号),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31.52㎡,其中商业107.88㎡,住宅323.64㎡;日办理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00201)。付成忠在取得相关建设施工手续后,报三岔镇备案,经简阳市规划局现场放线后(距离徐琴英自建房370mm,距离长顺小区香百里火锅店商住楼720mm)于2017年1月开始拆除旧房,进行建设。因三岔镇前几年建房大部分属私人自建或私人开发建设,没有统一的规划,付成忠改建房左右旁临商住楼均在侧面留有一扇窗户,房屋改建对相邻房屋采光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初期,付成忠右临的徐琴英、毛碧霞两户因房屋采光、排水问题对房屋改建行为进行了阻挡,经简阳市规划局、三岔镇多次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简阳市规划局第二次放线后(距离徐琴英自建房850mm,距离长顺小区香百里火锅店商住楼720mm),恢复施工,现已完成房屋第三层楼板浇筑。付成忠房屋改建经简阳市市政府、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审批,用地、规划、施工手续齐全,三岔镇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手续监控其建房行为,积极协调处理房屋建设施工给邻里造成的影响和不便。 如有疑问可拨打三岔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咨询。【网民留言】成都主城区自日实施不懂产权登记,我们之前购买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3号佳年华时代晶座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应该于日办理房产证的但由于开发商原因逾期办理。 我们于2016年8月正式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在法院审判未出判决书前新政策实施,导致法院到目前为止未做出判决,法院目前倾向判决我们的证书需要自交房之日三年办理,违约金也只支持至日。我们被迫无奈只能等待法院与开发商沟通调解。为什么开发商自己原因导致逾期办证,为什么要将所有不利影响归责于购房者呢?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因开发商未按期办证导致实施不动产权登记证提起诉讼的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网友主要反应(2016)川0191民初11079号案自2016年8月起诉高新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并认为法院倾向于判决信访人的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需要自交房之日起三年内办理,违约金也只支持至日,其只能等待法院与开发商沟通调解。高新区人民法院于日受理原告陆兴富诉被告四川佳兆港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由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罗莎审理,罗莎法官已经日开庭进行了审理,尚未作出判决。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集团诉讼由专人跟进处理的意见,高新区人民法院于日将该案移送专业审判庭法官何进处理。由于该案系集团案件,高新区人民法院目前共有20余件同样类型案件,在开庭审理后经过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当事人对于本案事实争议不大,均同意进行调解,被告亦认可尽快办证,但其称对于违约金的具体赔偿标准需要将所有已经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报送公司领导确认后答复。因此,本案目前尚处于调解过程中,有望调解成功。另在收到转办函后,陆兴富案承办法官也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其代理人,其代理人也在本院签署了同意调解期限的书面文书,本次信访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原告与其委托代理人之间沟通不够所致。 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已将上述办理情况电话回复告知网友。网友表示认可法院的案件处置方式,其对于法院审理过程均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我于15年在双流西航港办来哦5年居住证,全年也年审了,今年去审的时候说是16年前办都要从新办理。为什么我同事在其他区的不用重新办理,也不需要审签呢?这不是全市统一的办证政策吗?我只有从新办理居住证吗?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区委高度重视并赓即责成区公安分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日在居住地所辖西航港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有效期至日。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相关规定:自日新规定实施以前,已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您办理的5年期居住证可以继续使用,但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需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劳动合同及合法居所证明前往西航港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进行签注。 民警已与您电话联系并作回复,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双黄路与锦江大桥打围档的转弯处影响驾车视线,应改用上半部分网状可视围档,现在从二绕向景区整个路面灰尘太大了。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区委高度重视并赓即责成区交通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区交通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对双黄路与锦江大桥转弯处围档上半部分采用网状可视围档进行整改,已于4月26日整改完毕。 二、从二绕向景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属于黄龙溪镇政府负责,区交通局已对接黄龙溪政府,请该镇加强对道路养护管理,并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要求做好清扫保洁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我是德阳人,成都的街道那样改建了以后,德阳也跟着这样做,这样好吗?每一个城市有每个城市的特色,而且尤其是德阳辖区所有的路灯全部都要用一样的玉兰灯。答复意见:网民: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王东明书记咨询城市道路提档升级工作的留言收悉,经德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德阳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决定,我市在贯彻省委“三大发展战略”的实践上,突出“一个中心任务”,即加快建设成都国际化大都市北部新城,全方位推进成德同城化发展,全力抓好与成都的区域规划、交通建设、通信设施、城市品质、产业布局、政策机制“六个协同”,加快推动形成以成都主城区为核心,南有天府新区、北有德阳新城的“一核两中心”格局。以更高标准提升城市品质,实施“城市升级三年行动”,推进老旧城区、综合管廊、棚户区“三大改造”,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四化工程”。我市当前的城市道路提档升级工作是紧紧围绕此次会议精神,结合德阳实际,以最大限度回归道路交通功能本质为出发点,进行的部分城市道路的改造升级。下一步我市将在城市风貌塑造、公园绿地改造等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中,落实好与成都品质同城这一要求,同时将德阳特色融入其中,展现德阳独特的城市气质。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网民留言】本人于日向成都市长信箱投诉成都市锦江区通盈街88号绿地锦天府31栋302号别墅楼顶违建,有关部门回复已经进行处理。但违建者不仅没有拆除违章建筑,反而变本加厉,置有关部门的规定于不顾,继续进行违章建筑。这种罔顾国法,目无法纪的行为,有关部门是否应当对其进行严厉查处?该违章建筑地处东二环路旁边,极其严重的影响城市形象,对周围住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对房屋的结构安全造成隐患!答复意见:网友你好: 针对你投诉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双桂路街道办事处在通盈街88号绿地锦天府31栋302号现场调查后未发现你所投诉的楼顶违章搭建情况。在与你沟通之后,确认涉嫌楼顶违章搭建的是31栋301号。据了解,日成都市规划局已对通盈街88号绿地锦天府31栋301号楼顶涉嫌违章搭建情况介入调查,并对31栋301号业主下发了“建设项目执法调查通知书”。 因执法主体是成都市规划局,双桂路街道办事处将积极配合成都市规划局对该处违章搭建进一步处理。 针对此事,双桂路街办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将加大对辖区违章搭建的巡查力度,配合市规划局对违章搭建进行处理,力争给市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网民留言】我是自贡荣县小井沟移民。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如今水库已经蓄水我们的老房子也拆了,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被安置好(各方面的赔偿)?第二,我们新居能有多少宅基地?第三,宅基地是按每户人家算还是集体算?第四,一家人无论人多人少都只能买一套房(安置房)吗?答复意见: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咨询“荣县小井沟移民安置”相关问题,现由荣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回复如下: 1、您户移民补偿补助资金情况 因未签订安置协议和搬迁协议,补偿补助资金分别是房屋补偿元,附属设施补偿7988.70元,零星林木补偿2719元,基础设施补偿87000元,搬迁补助5700元,搬迁奖励6000元,自愿减少调地补偿27376元,建房困难补偿23401.92元,以上合计共元。 2、新居能有多少宅基地问题 根据国家批准的《小井沟水利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自贡市小井沟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政策规定,移民的宅基地按安置人口人均60平方米划拨到安置点建房。荣县乐德镇桥凼村移民集中安置点按照对接时自愿选择的建房套数、户型、面积等情况,成立由5名移民代表组成的建房委员会进行集中安置建房。 3、宅基地是按每户人家算还是集体算的问题 根据政策宅基地是按每户人家实际分房面积算。您户生产安置情况在安置点土地调配完毕后,签定了安置协议和搬迁协议再结算。而现在玉皇村4组只有2户未签安置协议和搬迁协议(包括余勇兵),补偿资金已进行了初步概算,但未进行最后结算。建房户余勇兵于日自愿将补偿款10万元划拨到建房委员会账户用于建房。 4、一家人无论人多人少都是否只能买一套房(安置房)的问题 移民安置房的套数和面积是根据移民讨论的分房方案而定的。2013年11月,按照建房委员会及移民讨论的分房方案,完成了生活用房和生产用房的分配。余勇兵户建房2套(面积315.94平米):生活用房玉皇街1-2-202(面积119.97平米),玉皇街2-2-202(115.56平米);生产用房玉皇街76号(面积39.87平米),玉皇街219号(面积40.54平米)。应支付集中建房款:元。于2015年11月搬迁入住荣县乐德镇桥凼村移民安置点,2016年4月拆除库区房屋。 总之,感谢您过去对小井沟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希望您继续理解移民政策、配合移民工作、支持工程建设。 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乐至县城内有部分招呼公交站台的标示路线名已破损,这样给乘坐公交的人带来麻烦,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更换坏的公交站点图。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乐至部分公交站台需修复”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因气候环境和个别人为损害等原因造成了部分临时招呼站牌受损。为方便群众乘车出行,维护城市市容形象,县城管局近期将对受损公交站牌进行维修维护。 如您还有疑问,请致电028-,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感谢对我县城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网民留言】我岳父是安岳县偏岩乡人,今年72岁长期吃药。岳母二级残疾,不时发病。两个人都吃低保,于2013年底进行了危房改建,至今没得到一分钱补助,今年低保也取消了。请问是取消低保了吗?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题为“还有低保吗?”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取消低保的问题。2015年11月,全县对低保进行了全面清理,村民本人需根据家庭情况重新提出低保申请书,通过村评议、乡审核等相关政策程序逐级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的享受低保,经查,您岳父母当时并未向村、乡两级递交低保申请书,如您认为您岳父母符合低保条件,可随时向乡政府递交申请。 关于危房改建没得到补助的问题 。2013年您岳父母家经国土审批异地新建楼房。经核实,您岳父母家修建房屋不属于危房改造项目,故不能享受补助资金。 如您还有疑问,可随时到乡政府了解相关的情况及政策,或致电028-,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网民留言】乐至到成都的大巴什么时候改走成安渝高速呢?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成都到乐至为什么不走成安渝”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因成安渝高速公路还未全线贯通,处于试运行阶段,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不允许客车在成安渝高速公路上运行。县交通局将于成安渝全线贯通并允许客运班线上成安渝高速公路运行后,积极向省运管局上报客运班线调整线路的申请。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对我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李政杰)想获取更多政务新闻及服务资讯,请下载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政务客户端——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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