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50岁退休是指哪些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加指南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加指南来源:上海医疗保险时间: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方针政策,依据本地实际情形制定了《》。本通知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提供法律依靠。今天我们将详细了解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相关事项。
【承办机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2-12333
参保对象:
1、具有上海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上海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在上海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参保资料:户口簿、身份证
参保流程:申请人可在办理就业登记之后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参保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14%
缴费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最新问题解答
【问】:妈妈今年56周岁了,但仍在做钟点工。我想帮妈妈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可以吗?如何参加?
【答】:不可以,根据上海相关政策规定,具有上海户籍,女性未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才可以参加。妈妈已经年满55周岁,因此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问】: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现打算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不知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30%和14%。
【问】:本人打算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不知去哪里办理?如何办理?咨询电话多少?
【答】:上海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由个人按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加指南”由上海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上海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问题最新推荐&&当前位置:
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登记如何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登记
① 灵活就业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为其就业登记;
② 与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就业人员协议书;
③ 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建立台帐,实施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④ 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创业培训、职业指导,协调减免相关行政性收费和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帮助申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再就业小额贷款和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为他们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等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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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服务指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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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  (一)灵活就业人员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原单位中止社保关系的,另需携带《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于每月1-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二)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灵活就业认定手续,凭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证明》,于每月1-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四、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方式有哪些?  (一)预存代扣  每月26日至月底,缴费银行将自动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卡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确保在此期间缴费卡内有足够的钱用于扣款。缴费银行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依次扣缴,钱款不足将造成有的险种缴费中断。  (二)实时缴费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现金缴纳,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时到账。  五、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月1-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区、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或变动等手续。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应缴的社保费存入银行缴费卡中,逾期将产生欠费或缴费中断。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补缴本结算年度之前养老保险费的,在补缴本金的同时须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补缴利息。  (四)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月足额缴费。凡未足额缴费的,从次月起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五)为避免出现非主观意愿未及时足额缴费影响医保待遇享受,2012年底起,新参保(含续保)灵活就业人员已自动开通免费的“社保通”服务,每月接收一次社保缴费信息和欠费提醒。尚未开通“社保通”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有需要,可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至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全市区、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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