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失独家庭补贴最新消息独生子女证丢失原始表找不到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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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冷暖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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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生政策实施伊始,很少有人会想到由此造成的“失独家庭”会从个体现象变为社会问题。但当“失独父母”随年龄增长成为“失独老人”时,这个特定人群如何养老,就成为事关亿万中国人幸福和整个中国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许多人都或多或少陷入到困、病、老这三重深渊中。记者|应 琛有这样一代人,他们出生于解放初,受过灾害苦,青春耽误在“文革”中,生儿育女又赶上计划生育。这一代人,如今正逐渐步入晚年,而他们中的一部分却突然遭遇了“人生三悲”中的最痛——老来丧子。34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带来了一个低抚养比的经济发展黄金期,却也牺牲了一代人的自由生育权利,更让这些独子家庭“伤不起”。或许,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生政策实施伊始,很少有人会想到由此造成的“失独家庭”会从个体现象变为社会问题。但当“失独父母”随年龄增长成为“失独老人”时,这个特定人群如何养老,就成为事关亿万中国人幸福和整个中国社会稳定的大问题。“逝者已矣,来者可追。”国家、政府以及全社会都应该正视这个群体的存在,给予他们切切实实的关爱。失独家庭的“三重深渊”1979年,中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从而也造就了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在这些家庭里,父母将孩子视为唯一的希望和生命的延续,他们在独生子女身上寄予了全部的爱,却不得不承受失独的风险。“不管是‘双独二胎’,还是放开‘单独二胎’,对我来说,都已经迟了,但总算是给了还能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多一份延续生命的希望。” 翻开手边的相册,看着女儿由呱呱坠地的娃娃出落成亭亭玉立的花季少女,李慧(化名)的眼里满是心疼和不舍。李慧今年52岁。25年前,女儿的出生曾带给过这个家庭无比的快乐。但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事实,也在当时给这个家庭埋下了不小的隐患。直到8年前,这颗不定时的炸弹突然爆炸。“孩子是猝死的,走的时候才17岁。17岁啊,正是她最好的时候。”从此,李慧成了一名“失独”母亲,她的家庭也就此成为“失独家庭”。按照官方的说法,“失独家庭”是指由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其中,尤其是年龄在50岁以上的群体,由于过了生育年龄,重新生育和抚养子女的机会微乎其微。“失独家庭”,已经成为社会上不可忽视的群体,一个缺少社会保障和关爱的“弱势群体”。无法接受子女离开的现实,人生观趋向消极,拒绝回归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甚至失去对未来的希望和活下去的勇气……跟绝大多数父母一样,在得知自己的“独苗”离开的那一刻,李慧辞去了超市收银员的工作,每天只呆在家里。“精神上的打击太大了。”李慧说,当时的她最见不得和女儿差不多大的姑娘,见一个哭一次,“所以,当时我不愿见人,也不想说话。”可屋漏偏逢连夜雨。因为从小给女儿看病,原本就没什么积蓄的家庭,又遭遇了李慧丈夫下岗的变故。李慧因此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需要长期服药治疗。一家人的生活,只能靠街道每月发放的补助来维持。根据相关调查统计显示,中国目前失独父母中约90%的人年龄在50岁上下。他们中,50%的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15%的人罹患癌症、瘫痪等重大疾病;60%以上的人陷入不同程度的抑郁,其中超过一半的人曾有过自杀倾向。同时,由于家庭的重大变故,50%的失独家庭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月收入停留在1200元以下的低水平,20%的失独家庭靠低保生活。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许多人都或多或少由于现实的残酷而陷入到困、病、老这三重深渊中。李慧也曾一度因为这三道坎而变得有些偏激。“当时,就一门心思觉得,我们家落到如此地步都是一胎政策害的,剥夺了我们可以生二胎的权利。”李慧坦言,她曾多次去有关部门上访,“觉得没有人帮我们养老,生病了没有人照顾,也没有能力赡养我们的父母,所以政府必须负这个责任。”直到后来,社会公益组织的介入和帮助,再加上时间这味疗伤的良药,李慧在精神以及生活上才稍稍得以平复。如今,李慧丈夫在外做些木工活贴补家用,一家人的生活勉强算是回到了正轨。但当面对将来“做手术、住养老院都不知道找谁签字”的晚景,夫妻两人常常悲伤落泪。谁懂“双面人”事实上,与李慧一家有相似经历的失独家庭不在少数,子女遭受突如其来的疾病、事故、意外都会令全家的生活蒙上一层阴影,久久无法散去。由于尚未进行过全国性专项普查,失独家庭的确切数字不得而知。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以及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国现有独生子女的数量已经达到2.18亿,按照15至30岁年龄段万分之四的死亡率,每年的独生子女死亡人数不少于7.6万人。这就意味着,每年全国新增的失独家庭也至少是7.6万个。截至2012年,失独家庭的总数累计已经突破100万的大关。人口学专家易富贤更是依据这一数据推断:中国现有(年出生)的2.18亿独生子女,将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以后的中国,将有大概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在上海,据不完全统计,因为遭遇“白发人送黑发人”而长期无法走出“中年丧子”之痛的失独家庭至少在7200户。为了帮他们更快重拾生活的希望,今年年初,上海海布社工师事务所与所在辖区的区计生委联合开展了“失独家庭关爱”行动,并建立了“海布计生社工站”,通过该平台为全区多户失独家庭逐步进行个案疏导。上海海布职业培训中心、海布社工师事务所校长、国家注册心理咨询师马世婧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许多失独父母都会经历被消息震惊、拒绝接受事实、麻木和无奈、陷入沉默和抑郁、随时间逐渐恢复活下去的信念等一系列心理过程。接触中,马世婧发现,“失独”父母比同龄人显得苍老。他们中间,有些40多岁仍有生育能力的夫妇,因为一直沉浸在悲痛中难以解脱,错过了生育的机会;还有些存在着负面的情绪,觉得自己很孤独。“其实,孩子走了,他们更多的时候是感到身边没有人可以诉苦,也没有人能够分享喜悦。”马世婧说,“所以,在人力和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海布做得更多的就是陪伴。我们的社工会通过电话、上门等形式对他们进行关心和帮助,当然也会邀请他们来参加我们的一些活动,例如心理讲座等等。”在马世婧看来,对于失独家庭,关爱很重要,要唤醒他们内心的希望,让他们明白孩子不是生活的唯一,找到另外的生存意义,感觉到自己并没有被抛弃。所以,马世婧也鼓励一些失独父母来给海布其他公益项目做社工。如今,该行动已经开展了近一年时间。海布帮助过的失独家庭中,大部分人的心情都得以平复,至少打消了过去过激的想法。但马世婧也坦言,即便是身心能够恢复健康,有些父母却依然无法完全摆脱“两面人”的状态:在外表现出格外的坚强,回家后默默哭泣。“因为长期处于抑郁的状态,这些人的情绪都是经常反复的,也会变得特别敏感。”马世婧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 “有一次,我们到民工子弟小学给孩子放电影,由于临时将片子改成《唐山大地震》,一位经常来参加海布社工活动的失独母亲前一秒还有说有笑,一下子就低头、沉默、不住地抽泣;还有一次去帮助一家私立养老院做义工,她一听住那里每个月要花4000元,而她的退休工资才2000多元,她就一下子急了,觉得以后连养老院都住不起,变得不知所措。”马世婧说,现在国家对失独家庭有一些经济援助,这是必要的,“而一些父母在步入中老年时失去唯一的子嗣,也确实成为老无所依的失独老人。对于他们,已有的政策要积极宣传让他们知道。据我所知,至少在上海,每个区都有自己的日间看护中心,如果有失独父母生病了,就可以去那里寻求帮助。”另一方面,马世婧也建议,还未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必须尽快跟上。完善“失独”关怀据了解,现行失独家庭扶助政策的法律基础是自日正式施行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4章第27条。按照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这条法律对于这个“必要的帮助”究竟如何定义并没有明确说明;仅以“帮助”而非“义务”体现,明显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同时也没有制订出可行的补助标准和范围。直到2007年,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财政部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失独家庭中年满49岁的母亲每月给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随后,全国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不同的扶助实施标准。2012年,中央政府将国家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推动各地出台相应的补助金增长。除了国家规定的补助金外,随着失独家庭数量的大幅增加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各地方政府也先后推出了补充政策。例如,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在2012年启动了关爱独生子女夭亡家庭暖心计划,预计将投入2160万元,为北京市统计范围内的7746位失独父母投保,人均保费2789元,连续投保3年。此外,根据北京各区县情况,独生女子亡故后,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领取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补贴。尽管各地对于“失独家庭”的关注程度和帮扶力度较几年前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然而,对比较低的基础金额和持续上涨的物价水平,现有的扶助力度依然无法满足失独家庭的实际需要。跟“失独家庭”日益增加的庞大数字相关的另一组数据同样引人注目:2013年2月,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中国空巢老年人口规模持续上升,2012年为0.99亿人,2013年将突破1亿人大关。因此,有专家建言:“针对部分失独家庭收入低、欠债多的特点,国家应进一步提高经济补贴标准,避免孩子的离去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链接1:单独何时能够生二胎?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说,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那些鼓励生育却收效甚微的国家和地区日本据日本共同社消息,日本政府今年6月7日召开首相安倍晋三任主席、全体阁僚组成的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敲定“旨在突破少子化危机的紧急对策”,核心内容是采取措施支持民众进行结婚生育。紧急对策内容采纳了由专家组成的日本政府“少子化危机突破工作组”提出的建议,包括提供有关怀孕分娩的信息,加强针对产后烦恼和育儿不安的“产后关怀”,完善各地产育支持基地,并研究对新婚人群的资助措施。此外,日本政府还将推进解决儿童入托难等问题,同时改革工作方式,使人们能边工作边育儿。德国德国《图片报》6月20日报道,德国政府为鼓励生育在过去的4年里共出台148项措施,投入2000亿欧元。但最近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努力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效果。“这些措施的出台和资金的投入确实帮助了有孩子的家庭,但是却没有起到鼓励生育的效果。”联邦家庭事务部部长克里斯蒂娜·施洛德表示,“在没有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之前,德国人一般是不会考虑生孩子的,因为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夸张说法,会使人认为生孩子是一个风险很大而且让人劳神费力的计划。政府应当鼓励年轻的夫妇并让他们相信,其实这些话并不是真的,政府会对孩子们承担责任”。克里斯蒂娜认为目前的方法还是要提高“子女抚养费的”的额度,现在德国国会已经有议员提出这一想法。但是,德国财政部表示,“即使有所提高,空间也不会很大”。中国台湾2010年媒体报道,据台湾有关部门统计,2009年,台湾出生婴儿19.131万人,粗出生率仅为0.83%。面对台湾生育率不断创新低,少子化情况日趋严重,有专家指出,可能不到10年,台湾就要面对人口负增长的事实,“生不如死”(出生人数少过死亡人数)。“预计2056年,每1.4个青壮年就要抚养1个老人。”针对此趋势,台当局已推出多项措施,如推动实施补贴3名以上子女家庭购物贷款利息、完成幼托整合、增加儿童托育津贴、3岁以下儿童医疗补助等多项儿童福利。日前,台湾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攻势,别出心裁地举办鼓励生育创意标语评选活动,最终选出20则入围标语供民众投票选出最佳标语,最高票获得者将获得奖金100万元新台币。“生小孩怎么可能政府给了什么诱因,就会想生?”对于这些口号,许多民众不以为然。有调查显示,民众认为鼓励生育最有效的方法,“改善教育制度及降低教育费用”最重要,还要“改善经济状况和民众高失业率”,“提供生产补助与托育服务”。
本文来源:新民周刊
作者:应琛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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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 的现状与帮扶调研报告
失独家庭在我国的比例逐年增长,社会需要对失独家庭有一定的关爱,失独家庭是因疾病或意外灾祸使父母失去了独生子女,需要独自面对养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国失独家庭的调研报告,针对失独家庭的现状和帮扶情况。
失独家庭 的现状与帮扶调研报告范文一
  什么是失独家庭?一些家庭由于疾病或意外灾祸使父母失去了独生子女,人们把这样的家庭称为失独家庭。据卫生部发布的数据,在我国,失独家庭每年以7.6万个的速度增长,现在我国已有超过100万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这些家庭大多数&独自&承受失独之痛,独自面对养老、基本生活照顾和精神痛苦等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失独家庭的生存状况、面临的困难及生活诉求,更好地推动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关爱失独家庭。7月份,市政协妇联界别委员联合市计生委、市妇联,在市政协**、**副主席的带领下,深入**县、**区及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情况、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我市失独家庭的基本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原因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意见建议综合如下:
  一、我市失独家庭的现状
  1、基本情况。截至20**年3月,我市只有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数为628345人,其中小孩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数为437619人;现已确认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2184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扶助对象1436人(因为我市目前还没有做过失独家庭情况的统计工作,所以这个数字仅指女方年满49周岁领取独生子女死亡特殊补贴的家庭成员数)。以走访调研的**县为例,49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家庭达74286户,占家庭总户数的15.5%,其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1人(女方年满49周岁),占独生子女家庭户数的1.76&。目前出现的这群失独者大多出生在上世纪50-60年代,恰逢我国8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严格执行的年代。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失独家庭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2、经济状况。丧子之痛让他们生活无望,也失去了创造生活的积极性。他们中大部分生活贫苦,有极个别甚至居无定所,借住在村里的公房(如仓库)或亲戚闲置的旧房。农村失独家庭的生活来源主要依赖于117-**5元/月的农村低保、235元/月的生育特别扶助金和家庭普遍较为微薄的劳动所得。城镇失独家庭的生活来源主要依赖于270-350元/月的城镇低保金、235元/月的生育特别扶助金和个人劳动所得。相对而言,农村失独家庭的经济更拮据,面临的生存挑战更严峻,对经济帮扶的需求更大。
  3、精神状况。失独家庭成员因丧子打击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常常选择自我封闭,拒绝与社会接触,内心孤寂,处于社会的边缘化。这个群体的年龄大部分在50岁左右,女人的这个年龄基本上很难再生育,而男人再生育的机会相对大一些。因此,相对而言失独家庭中女性受到的伤害更大、更深。同时我们发现有原配偶陪伴的失独者的精神状况明显好过丧偶尤其是离婚失独者的精神状况,而再婚重组家庭的失独者精神状况相对又有所好转。相对而言城镇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更大,对精神帮扶的需求更迫切。
  4、帮扶状况。我市从20**年起按照省里的政策给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50元。20**年起我市执行国家出台的一项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100元。20**年起我市执行标准随国家标准提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5元。随着物价上涨,我市从20**年1月起对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在国家标准上增至每人每月235元。部分县市区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了扶助标准。如**区从20**年1月起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增至每人每月315元。**区从20**年1月起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增至每人每月300元。**区**乡在20**年6月设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7户失独家庭每年领取3000元到5000元的帮扶基金。南岳区从20**年起在失独家庭父母生日、春节时分别送上生育关怀慰问金600元,对再生育家庭给予一次性生育关怀金500元。**区参照市级标准执行。**市从20**年起将农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代缴范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从计划生育关怀资金中予以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我市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但依然不能解决因为失去唯一的孩子而造成的经济和生活上的困难。
  二、我市失独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主要问题
  ⑴经济收入偏低。据调查,一半以上的失独家庭收入达不到当地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农村失独家庭没有任何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依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政府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供给)等方面来维持基本的生活。城镇失独家庭除部分领取退休金的有较为固定的经济收入外,其他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跟农村失独家庭相似。独生子女因病去世的家庭经济困难问题更为突出,这些家庭在支付大量医药费后陷入经济困难,占到所有返贫家庭的50%以上。
  ⑵精神创伤极大。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来源于内在创伤。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后,失独老人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心理变得脆弱和敏感,容易陷入精神抑郁,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心理疾病。另一方面来源于外来创伤。一些人把失独者视为不祥之人,他们所给的东西也被视为不祥之物,这种来自社会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无疑更刺痛了失独老人的心。因此,相对于物质帮扶而言,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为迫在眉睫。
  ⑶养老就医极难。调查显示,失独家庭普遍存在患病率较高、生活资源缺乏、养老困难等特点。&我不怕死,只怕老,只怕病。&这是我们走访调研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如何养老就医是他们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在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下,那些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条件不好的失独家庭,尤其是这一类的农村失独家庭,养老就医更是个大难题。医疗开支让他们原本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他们还常常面临无人办理正常医疗住院手续和术后无人照料等问题。
  2、产生的原因
  ⑴政策关怀不够。一是对失独家庭的政策保障落实不到位。如2001年底颁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这里的&必要的帮助&只是原则性规定,对帮助的形式、金额、负责部门及年龄等均未作明确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又如20**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独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这里的&必要&是哪种类型,&补贴&标准是什么,由哪个部门负责同样缺乏明确的规定。二是对失独家庭的救济帮扶政策存在漏洞。如现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限定&年满49周岁以上的失独父母&才能获得特别扶助,但这样不少49周岁以下的失独父母距离获得特别扶助就有一段较长的&真空期&,在他们最感孤立无助时却享受不到政策的关怀。同时,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环境污染等多种原因,大多数女性还不到45岁就已经无法实现再生育了。因此以年满49周岁为限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三是各级财政投入不够。虽然自20**年1月起,我市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235元,可相对日益增长的物价水平和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困境而言,我市各级财政投入依然偏少,扶助标准依然偏低。
  ⑵社会关怀不够。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针对失独家庭的专门养老服务机构,也没有关爱失独家庭的社会和民间组织。随着失独家庭在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需求的日益增长,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养老工作明显滞后。
  ⑶自我激励不够。主要体现在失独家庭无法走出丧子之痛的心灵创伤,丧失生活信心,无望开创新生活。失独家庭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据调查,70&80%的失独父母存在精神创伤或心理障碍,近半数患有抑郁症。丧子之后,他们的精神极度敏感和脆弱,恐惧一切节日和聚会,极力躲避世俗人伦,常常处于压抑和自闭之中,无法积极地投入工作和生活,特别是城镇失独家庭。
  三、关于解决我市失独家庭主要问题的建议
  独生子女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践行者,对降低人口出生率、抑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失独家庭的出现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可以说是政策所迫、意外所致、生理所限。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化解心理障碍,既需要有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政府的帮助,还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为此,我们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生育政策法规。建议考虑放宽&单独生两胎&的政策,增强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减少失独家庭的发生机率。在生育政策法规的出台上,给予所有失独家庭相应的扶助,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失独家庭帮扶对象的年龄划分。建议政府出台关爱失独家庭的相关政策,明确享受对象、享受标准、负责部门、审批程序、资金筹集与发放管理等基本内容。二是建立健全对失独家庭的养老机制。根据大多数失独家庭养老的实际,建议政府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服务功能。根据我市财政收入状况和上一年度的物价上涨指数,提高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政府为失独家庭购买养老保险,以保险形式为失独家庭养老提供最重要的保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建立相关社会资源向失独家庭适当倾斜的政策体系。人社和卫生部门参照五保、低保、残疾人标准,给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失独家庭成员免费享受医保和养老保险待遇。民政部门参照&三无&和&五保&老人待遇,将年满55周岁的失独女性和年满60周岁的失独男性优先纳入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救助范围,尤其是对患有疾病、无生活来源的失独对象,更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通过采取分散与集中供养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卫生部门出台看病就医的特别扶助政策,定期为失独老人提供免费健康检查和亲情护理服务。三是定期发布失独家庭的权威数据。建议加强对失独家庭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包括所有失独者在内的失独家庭数据库,定期面向社会公布权威统计数据,并及时更新,为政府解决这一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建议同时建立失独家庭健康档案。明确记录每个失独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卫生医疗机构协调,根据每个人的病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服务。
  2、建立健全失独家庭社会公益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失独家庭社会关爱救助&机制。建立网络心灵驿站,通过开辟失独家庭网站专栏、建立失独者qq群等形式,面向社会定期开展政策、信息咨询和心灵交流等活动,为失独家庭搭建一个及时、便捷的现代化网络交流平台,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失独家庭,营造人人尊重、关爱失独家庭的社会氛围。同时,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为失独家庭做义工,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二是建立社会公益和民间资金共同参与机制。建议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事业,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成立社会养老爱心机构,鼓励社会兴办养老院和专门的失独家庭老年公寓,形成政府补贴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集资的失独家庭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进程。三是建立多部门帮扶的联动机制。帮扶失独家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扶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领域,绝非一个部门的事。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的帮扶优势,积极开展关爱活动,帮助失独家庭走出精神低谷、重拾生活信心、提高生活质量。尤其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特色优势,针对失独母亲这个新弱势群体中特殊人群的现实问题,积极开展关怀失独母亲公益活动。
  3、积极引导失独家庭重拾生活信心。一是开展精神慰藉。建议设立心理咨询公益岗位,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基层工作者和民间公益组织志愿者的积极性,对他们进行心理干预培训,指导他们定期与失独家庭成员进行科学的心理干预,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一对一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二是鼓励并帮助失独家庭重新构建完整家庭。对于尚处于生育期且有生育意愿的失独家庭,开展&再生育&服务。除帮助他们办理相关生育证件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还可以为其免费提供生理检查、优生监测等相关生育信息免费咨询和检查服务。遇到本级医疗部门解决不了的难题,应积极联系上级医疗部门,免费提供实验室检查、试管婴儿培育等系列生育信息咨询服务。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开展&重组家庭&服务。民政局、公安局和人口计生委积极协调,主动提供有关收养信息,优先安排收养福利机构儿童,对失独家庭在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婴儿入户手续时实行特事特办,繁事简办。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失独家庭参加社会活动。引导失独家庭、有特长的空巢老人组建各种文体队伍,开展文体活动,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娱乐身心,融入社会,用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来冲淡他们的记忆伤痛。
失独家庭 的现状与帮扶调研报告范文二
  在**区的城乡低保家庭里面,存有这样一类群体,他们年龄在49岁以上,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独子夭折的厄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的空虚。他们都曾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家计生事业做出贡献,而今却面临老无所依的困境。**区民政局一直对这一群体深感同情和关注,今年6月上旬,该局深入社区、村组入户走访,对低保失独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低保失独家庭生存现状
  表面上看,没有孩子是失独家庭和普通家庭的唯一不同,但实际上,失独引发了一种连锁反应:失去独生子女后,孩子的母亲通常已经过了生育年龄,只能放弃再生育;夫妻之间产生矛盾,家庭瓦解;为了逃避有关孩子的一切邻里家常,一些失独父母切断与亲朋好友的联络,找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苟活;无配偶的主要投靠亲友或独自居住,有的甚至连进养老院、上手术台,都找不到儿女为自己签字&&经过调查摸底,我区城市低保家庭里共有19户失独家庭,其生活质量低下,其家庭现状可以归纳为四类:
  第一类是遭遇丧夫丧子双重打击的中老年妇女家庭,此类家庭有4户,占到总数的21%,以**乡**社区的**为代表,此人今年51岁,女,2006年她20岁的独生儿子**死于尿毒症,2009年其丈夫因积郁成疾,也因尿毒症去世,村里为她申请了农村危房改造,帮助她将家里的楼房毛坯装了窗户,墙壁粉刷,目前她就和80多岁的老父亲相依为命,幸运的是她能振作起来,开朗能干,感恩社会,积极生活。
  第二类是因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养老堪忧的家庭。此类型家庭有2户,以**街道**社区的**为代表,此人今年64岁,智力三级残,患有严重胃病,无生活自理能力,其丈夫陈群岩,70岁,患有严重的哮喘、心肺病,其独生女儿**智力一级残,于2013年元月死亡,目前两老仅靠低保金艰难度日。他们的共同点是,因病因残等原因基本没有劳动能力,独生子女的去世使他们不仅失去了生命的传承,更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和最基本的赡养保障。
  第三类是中晚年丧子,因悲痛阴影相互埋怨、丧失生育能力而感情破裂离婚,晚年越发孤寂和贫困的家庭,此类家庭我区共有11户,占到了总数的58%,以**街道**社区的**为代表,此人今年54岁,女,1984年5岁的儿子**溺水而死,因为响应计划生育号召而实行一胎结扎手术的她因不能再生育,其丈夫与其离婚,现孤身一人无依无靠,身体多病,丧失劳动力,仅靠低保度日。
  第四类就是夫妻在独生子女去世后,相依为命艰难生活的低保家庭。此类家庭我区共有4户,以**乡**社区的**为代表,两口子现在打点零工,力所能及地解决自己的生计和养老问题,不想过多地给增添麻烦。
  二、低保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生活困难及期望
  1、失去子女且不可能再拥有子女的精神打击,是失独家庭永远难以愈合的伤痛,也是令他们对生活失去信心,内心极度空虚的根源。失独家庭的产生是计划生育政策必然产生的结果,当初积极配合工作带头执行计生政策,而今遭遇痛失子女后,不再年轻的她们再无机会弥补,甚至惨遭抛弃,孤独终老。可不可能再要一个孩子?愿望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作为第一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他们中大多数人几乎与共和国同龄。很多人在失去独生子女之时,已经错过了生育年龄。按照人口学的理论,女性在49岁以前,都还有生育的可能。但打击太大,身体垮了,无法生育。可以领养吗?对于领养一个孩子,失独者大多数人并不接受,有人觉得自己已经无力再将一个孩子养大成人,&我们都要老了,要人照顾了,谁来照顾他?&有人担心养子女将来对自己不好,也有人害怕厄运会再次降临到孩子身上,&我们已经伤痕累累了,再有一丁点的打击,我们就要倒下了。&失去了孩子,情感上何去何从?通过调查走访,他们内心都渴望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把失独家庭组织起来,定期组织座谈会,开展集体活动,营造精神家园。
  2、日益衰老的身体、日益增多的疾病、日益丧失的劳动力让低保失独家庭缺乏由子女来作为保障的安全感。经调查,失独群中流传一句话:&不怕老,不怕死,就怕病。&&我生病了怎么办?&&我怎么养老?&这是摆在他们面前最迫切的一个问题。尽管很多家中都还有后辈,如侄子女、外甥子女、姨生子女等等,但他们毕竟不是法定义务上的监护人,也没有赡养的义务,愿不愿意照顾失独老人,情况都各不相同。就算将来有养老院肯收都不愿意去,去养老院的老人,很多都是有子有孙的,逢年过节不是被子女接回家,就是有儿孙来探望,他们只能孤零零地看着别人高兴,自己伤心掉眼泪;医疗问题,也在困扰着这群渐渐老去的失独者,没有了子女的支援,一旦大病来临,仅靠低保救济金,恐怕难以应付医保报销外的剩余部分。因此,他们渴望一家特殊的养老院,在这个养老院里,都是他们这种&同命人&,互相没有隔阂,有了三病两痛,也能相互关怀,相互照应。
  3、数额有限的低保救助资金难以满足现实生活需要。经摸底,我区城市低保按照分类施保、按人数施保的标准,19户低保失独家庭目前每月享受的低保金最高的有580元,最低的250元,逢年过节还有街道的上门慰问,送油送米,但对于缺乏成年子女支援的他们还是显得杯水车薪,有的因残因病不仅丧失了劳动力,还需要不菲的钱来治病保命。因此按照普通的低保标准难以满足其生活需要。
  三、关爱低保失独家庭的建议
  失独家庭为国家基本国策做出了贡献,他们的老年生活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关爱失独家庭。
  1、打造平台,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人人尊重失独家庭的社会氛围。贫困失独者心理往往会变的脆弱和敏感,常常选择自我封闭,不愿再接触社会,这让他们精神上痛苦不堪。我们建议一是建立失独家庭老年人养老院,让有同样遭遇的老年人生活在一起,消除彼此的芥蒂。这样既能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又可以让他们彼此慰藉,减轻或者消除失独之后造成的心理和精神问题;二是建议政府、各种民间组织努力营造尊重失独者的社会氛围,引导他们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建议乡镇、街道、成立专为这一群体维权的维权机构,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2、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关爱低保失独家庭。贫困失独家庭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也这是这一群体心灵脆弱的主要原因。建议政府部门要联合社会公众成立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伍,政府应预算部分经费保障志愿者的报酬。服务失独者家庭的志愿者中应有适量的心理辅导人员,志愿者除了为低保失独家庭做义工、献爱心外,在失独者主动要求或愿意接受的情况下,还应对失独者进行适当的心理辅导,尽可能帮其缓解精神抑郁、疏导心理障碍、解开自闭心结,招募适量的专业心理辅导人员加入到志愿者活动中。
  3、出台政策,加大低保失独家庭养老帮扶力度。对于低保失独家庭,低保金以及低保配套救助对日益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失独人员来说远不足以弥补、保障他们晚年无子女依靠赡养的生活无忧,建议政府要从征收超生家庭的社会抚养费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为失独家庭购买足额养老保险、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保险等,让这一群体生存养老都有保障。同时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对这一群体的困难救助和惠民政策优先给予照顾。建议出台养老优惠政策。将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失独老人,纳入政府养老援助对象。选择居家养老的,每月可获得政府定点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上门服务。选择机构养老的,每月可获得介助介护补贴。援助标准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相应调整和提高。
  四、我局对城乡低保失独家庭的救助探索
  根据为期一个月的调查走访情况,我局细心研究,积极探索,以保障失独困难家庭对象在生活、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为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关爱行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符合特别扶助对象的年龄界限要求,于今年6月25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区失独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率先在全市推行了贫困失独家庭救助。
  1、救助对象范围:
  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独困难家庭实施社会救助:女方必须年满49周岁(离异、丧偶的男方年龄也必须年满49周岁),且为**区常住户口的;其独生子女未婚因病或意外死亡或独生子女已婚未生育因病和意外死亡的;夫妻双方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或夫妻离异后未再婚的;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救助标准:
  凡符合失独困难家庭条件的,可以享受下列相应的社会救助:城市失独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按照城市三无人员的生活救助标准给予救助;农村失独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按照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给予救助;失独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按照《**区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享受与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同等标准的医疗救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失独困难家庭的相关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明显好转,且高于**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夫妻双方离异后,再婚的一方;户籍迁移出**区的;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劳教和服刑期人员;享受失独困难家庭生活救助的对象已死亡的;其他社会救助文件明确规定取消的。
  低保失独家庭是在实行计划生育的背景下产生的,这些家庭为&国策&作出了贡献,这些家庭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全社会的关心,通过我们社会救助部门的努力探索,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践行好这份特殊的关爱,希望能让他们不再孤独,生活得更踏实、更有尊严。
失独家庭 的现状与帮扶调研报告范文三
  湖南省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累计少出生3600多万人,节约孩子抚养费1.1万亿元。计划生育的初衷已得到实现,有计划的控制了人口的增长,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快速来临,&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失独&老人们成为一个日益放大的群体,将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家庭、社会问题。
  一、农村老年失独家庭现状
  天元区乡镇农村户口的老年失独家庭有37户,50人。
  1.年龄分布
  49-60周岁的失独父母有17人,占总数的34%;61-70周岁的失独父母有15人,占总数的30%;71周岁以上的失独父母有18人,占总数的36%。
  2.婚姻状况
  夫妻健在的失独父母14对夫妻,28人,占总数的56%;丧偶未再婚的父亲或母亲15人,占总数30%;离异未婚的父亲或母亲3人,占总数6%;再婚的父亲或母亲2人,占总数的4%;因独生子女死亡受到刺激妻子精神障碍出走未归的失独父亲2人,占总数的4%。
  3.独生子女死亡情况
  独生子女在儿童时期早夭的为16人,占总数的43%;独生子在青年时期死亡的为11人,占总数的30%;独生子女在壮年时期死亡的为8人,占总数的22%。
  4.生活保障
  现50人均享受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2013年起每人每年由政府财政发放扶助金3600元。有退休工资的失独父母8人,占总数16%(其中退休工资1000元以上3人,1000元至500元4人,500元以下1人。);五保户9人,占总数18%;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人,占总数6%。无固定收入30人,占总数的60%。
  5.孙子女情况
  有亲孙子女的失独父母8人,占总数16%(其中有一对夫妻);有继孙子女的失独父母1人,占总数的2%。
  6.居住情况
  夫妻两人单独居住自己房屋的失独父母有16对,30人(含再婚家庭,其配偶不是失独父母),占总数的60%;单身独居的失独父母有11人,占总数的22%;与兄弟、父母儿媳、女婿居住的失独父母有4人,占总数的8%;寄住村中无亲戚关系的组员家中有2人,占总数的4%;由政府抚养住敬老院的失独父母有3人,占总数的6%。这些父母中,家中有房,但因无钱修缮成为危房的有3人,其中1人的房屋已经垮塌。
  7.身体健康状况
  身体不佳,经常住院的有7人,占总数的14%(其中有亲戚照顾一二的仅有3人);有精神障碍、智力残疾等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有5人,占总数的10%;身体肢体残疾或听力障碍的有4人,占总数的8%。小病不断,大病暂无的有16人,占总数的32%。身体健康、完全生活自理的老人仅18人,占总数的36%。
  二、数据采集说明
  (一)此次调研针对的失独父母为以下几种情况
  1.女方年满49周岁失去生育能力的家庭,或丧偶、离异单身年满49周岁的父亲。生育情况未违反湖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要求。
  2.符合情况1的父母,曾经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同时存活子女数从未超过两个,现在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符合情况1的再婚家庭,夫妻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子女死亡的一方任统计为失独的父亲或母亲。
  4.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未纳入此次调研范围。
  (二)数据采集方法
  1.多人群调查
  ⑴直接调查对象本人。入户直接向对象本人核实情况,并查看有关证件以确认年龄、户籍、子女残疾等情况。
  ⑵向对象的邻居老人了解情况。左邻右舍比较了解情况,通过调查印证对象情况。
  ⑶咨询对村人口情况较了解的村干部了解情况。
  2.调查时发放失独家庭现状调查表
  数据汇总表附后。
  三、现状分析
  1.失独家庭越来越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老的失独家庭比青壮年的失独家庭只会多不会少。根据年龄分布和独生子女死亡情况分析,儿童时期、青年时期、壮年时期的独生子女占总人数比例的43%、30%、22%。意味着失独家庭不断在累积增加。43%的家庭在有生育能力的情况下却没有再生育。
  2.年老的失独父母形影单离的越来越多
  受到失独的刺激,很多父母在心理上留下了强烈的刺激。37对夫妻中,有2位母亲出现精神异常,离家出走。更多的失独父母丧偶、离异后选择了单身独居生活。调查对象中健在的22对夫妻,仅有两位父亲是再婚。
  3.生活来源困难
  农村失独家庭中,有退休工资的父母非常少,仅16%。大部分依靠自己在田土种稻谷和蔬菜换点零花钱,身体有残疾的父母只能依靠平时政府一点微薄的补贴和。
  仅有6%的父母由政府接到敬老院抚养。大部人选择了夫妻独居或单身居住,其3户居住的危房还无力修缮。有12%的父母由亲戚、村中组员照顾,寄住他人家中。
  4.生病护理堪忧
  此次调查的50人,都担心自己生病了怎么办,夫妻健在的只能互相照顾,但单身独居的老人却无法想象该如何安置。失独家庭的父母不敢病,住院的7人中,仅3人有亲戚照顾。在计划生育实施30年后,独生子女已经到了第二代,在第二代独生子女中,已经没有了兄弟姐妹,没有了姑姑、姑爹、舅舅、堂兄、堂弟这些亲戚,如果他们面临失独,在没有固定生活来源请不到护理人员的情况下,年老生病后哪来的亲戚照顾?
  四、建议和对策
  1.综合政府各部门力量,用活政策,分类养老
  按照&失独&老年父母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政策给予抚养。
  ⑴投入更多资金资建设养老院,提高老人们的生活质量及让更多的孤独老人老有所依。
  ⑵托养在其亲戚或者本村组员中的老人,政府每月提供一定补助;
  ⑶对自身要求单独居住的老人,政府能安排义工或志愿者固定时日上门服务。
  2.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帮扶力度。
  精神方面:配备专职心理康复治疗机构和人员,对经受家庭创伤的家庭积极引导,提高承受能力。组建&失独&家庭联系团队,让失去孩子们的父母在同样遭遇的父母一起互帮互助,积极组织他们参加社会活动。
  物质方面:根据现行政策,除人口计生部门每人每年3600元的失独扶助金、或适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外,株洲没有针对&失独&的老年父母有何优惠政策。
  建议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多元投资的养老服务机制。
  ⑴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让老人们生病后不怕住院;
  ⑵扩大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失独&的老年家庭成员纳入养老保险金发放范围。同时加大农村养老保险金对&失独&家庭成员的发放标准,让老人们在年老后有一份固定的生活来源等。
  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针对&失独&家庭低保户,因增加一人份的低保金额,适当提高低保标准。
  ⑷针对天元区具体情况,提高征地补偿发放金。针对&失独&家庭可以增加一人份的安置补偿款,或者是适当增加补偿金额,或是在购买安置住房时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多一人份的安置房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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