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考勤表特点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要注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认定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认定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关于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法律常识-法邦网
您的位置:>>>>>查看
关于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对签订全日制用工应当包含的内容以及相关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已为众所周知,但对签订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并没有具体规定,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以及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均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并不为人们所熟知。以下对此作一简要介绍。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种进行自由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支付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
其次,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对此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四、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也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争议处理
与全日制用工的争议的解决途径一样,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也即劳动争议发生后60日内双方均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9/4)有用没用
当前常识信息
同类推荐常识
同类热门常识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_社保查询网当前位置: >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时间: 19:38
来源:社保查询网
编辑:Arlen
用工制度是指企业使用劳动力的各项制度。目前我国劳动用工制度主要分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两大类。全日制用工制度顾名思义就是固定工制度,每天都按照规定上班。那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呢?如何定义?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功。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但需注意一点就是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一、非全日制用工属于灵活就业方式吗?有哪些特点?
【回复】: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特点就是劳动合同形式多样、允许多重劳动关系、合同解除限制少、工资结算周期短。
二、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如何计算?计算公式是怎样?
【回复】:非全日制用工工资计算比较简单,小时工资乘以工作小时数量即可。计算公式如下:非全日制用工工资 = 小时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小时数。例如约定小时工资15元,工作4小时,工资就是60元。
三、新开一间化妆品店,现急需要人手,不知道是请全日制的还是非全日制员工好?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主要区别是什么?还有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买社保吗?
【回复】: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主要区别如下:第一工作时间不同,标准全日制时间是8个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4个小时。第二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最后说明一点,从事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保。版权声明:《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注明:/shebaotiaoli/13793.html上一篇: 下一篇: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相关信息
把"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分享给你的好友吧!本站提供最新的相关信息,本站所有均来自当地社保局或者网络收集,如果有错误,我们接到反馈后将及时更正,谢谢您的合作。请大家记住本站网址:社保查询网[] | 10个最热门社保条例信息
10个你应该知道的社保政策
订阅服务社保查询网快速导航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使用非全日制用工,你要小心了 | 薪问薪答
大家好!我是有问必答的企小薪
欢迎来到老司机"问答停车场"
公司临时性工作多
雇用长期员工不划算
有时会选择采用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点,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风险,该如何进行防范?
前天小薪推了一篇薪问薪答入职几天就玩消失,HR该如何应对这样的员工?有通薪粉给小薪留言,求再分享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虽然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使用不多,但谁让我是有问必答的小薪呢~
《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新的《劳动合同法》又增加了“劳务派遣”这种新的劳动用工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主要应用于单日工作量不大,工作时间较短的岗位,比如餐馆的“小时工”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总结非全日制劳动用工有如下特点:
1、劳动时间短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按照天来计薪的,而是按小时计薪,并规定每天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不得超过24小时。
2、不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无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只进行口头约定。
3、员工有权做多份兼职
非全日制员工在不影响现有工作的前提下,有权与多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法律责任较少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终止与非全日制员工的劳动合同,无须提前通知,也无须支付经济赔偿,也无须为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工伤保险除外)。
非全日制用工的优势
非全日制用工本身的特点赋予其天然优势:
1、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更灵活
因为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可以随时终止用工,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较大。
2、非全日制用工成本更低
企业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劳动终止补偿,员工每天工作最多不超过4小时,支付的工资相对较少,同时避免了人浮于事的情况。
3、非全日制用工法律风险较低
在法律上,对非全日制员工辞退没有条件和证据的要求,无形中降低了企业在经济补偿时的法律风险。
适用范围、法律没有限制非全日工作制的适用工种和岗位,但鉴于非全日制员工的稳定性不高,不宜广泛采用,尤其是重要岗位,要避免使用非全日制员工。
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管理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
非全日用工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操作不当会被认定为“标准工时制”,进而企业要面临着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控制
1、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避免纠纷
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书面证据,一旦发生争议,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标准工时制,单位将面临赔偿。
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导致支付赔偿金和承担行政处罚。
3、非全日制用工受工时限制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可任职于多家单位,但每家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标准工时制。
4、非全日制用工需及时支付工资
和全日制用工不同,非全日制用工要求,工资结算最多不得超过15天,“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5、非全日用工稳定性差,需谨慎使用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相应的员工也可能随时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公司同意,所以,重要岗位千万要慎重使用。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今日搜狐热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非全日制用工的优缺点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