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六十天了,还能报人身意外险哪种好吗?

“猝死”判定影响意外险理赔,贷款人意外猝死怎么办 - 看点 - 主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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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判定影响意外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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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案例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提供京华时报记者牛颖惠整理京华时报制图谢瑶■案情简介
2013年8月,张某为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1年,身故保额为人民币25万。第二年,张某在上楼梯时突然摔倒后昏迷,后经999短暂抢救后宣布死亡,999诊断为“猝死,急性心肌梗死”。…
注:以上案例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提供京华时报记者牛颖惠整理京华时报制图谢瑶■案情简介2013年8月,张某为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1年,身故保额为人民币25万。第二年,张某在上楼梯时突然摔倒后昏迷,后经999短暂抢救后宣布死亡,999诊断为“猝死,急性心肌梗死”。被保险人家属拒绝验尸,公司认为不符合意外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拒绝赔付。为此,张某的哥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结果申请人认为在急救人员到来时,人已经死亡。饭店监控显示,张某上楼梯之前身体是完全正常的,这是一个突发死亡。保险公司辩称,被保人出事原因与意外险条款规定不符,保险合同条款明确的意外伤害定义,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和直接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保险公司表示,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是意外造成死亡,不承担责任,最多是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一定的补偿。3名调解员认为,本案保险合同纠纷,由于没有尸检,是否是摔倒导致的死亡,还是突发致命疾病导致摔倒,投被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均无有力证据来证明本方观点,希望申请人降低诉求,保险公司也充分考虑到目前司法实践情况,存在举证不能的可能,最终双方经过几轮协商,达成一致。■案件评析“猝死”是意外险理赔案件中极易引起纠纷的类型。首先,意外险合同条款中关于“意外”的定义,跟普通人群意外的理解存在歧义,保险公司在销售保单时难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其次,猝死在世界卫生组织定义是急性症状发生后6小时内死亡者。因此,不能仅凭猝死诊断得出是否属于意外伤害,应追查猝死的诱因,需要进行尸体解剖及流行病学调查,对猝死做出一个权威的鉴定。但在实务中,由于风俗习惯,尸检又往往不为死者家属所接受,造成取证难,纠纷冲突激烈。此外,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受益人在申请理赔时有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证明的义务。这类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做好现场保护和提供固定证据,以便确定猝死诱因。手术意外险该不该买
& & 受访专家:
& & 北京阜外医院副院长 &李志远
& &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 &邓利强
&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办主任 &樊荣
& & 中国医师协会心力衰竭专业委员会副主委 &许顶立
& & 北京读者宋先生近日通过邮件向本报反映了一件事。宋先生说,日前,他去北京某三甲医院探望一位住院朋友时,全室病友正群情激愤地议论医院代收保险费的事。
& & 这些病人都是做冠脉造影的,他们说血管造影术在我国已十分成熟,通常二三十分钟即可完成,发生意外的概率几乎为零。但院方在通知办入院手续时,除要求交住院押金外,还要交好几百元介入诊疗意外保险费。如果没有医院收费处开出的&已投保&小条,病人住不了院。宋先生觉得这种做法太不合理,对发行这个险种的保险公司来说,这是只赚不赔的好生意;对医院来说,冠脉造影一天做的数量非常大,每人都要花好几百买这个保险,这是多么可观的一笔收入!
& & 医院是否真和保险公司合伙来挣病人钱?术前保险又是怎么回事?本报记者进行了详细了解。
& & 手术意外险11年前就有试点
& & 记者调查发现,介入治疗意外险只是手术意外险的一种,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2005年,中国医院协会就提出开展手术意外保险试点工作,北京阜外医院成为国内第一家试点医院。
& & 北京阜外医院副院长李志远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解释了当时试点手术意外险的原因。他说,大约2/3不良医疗后果,医方没有过错,按法律规定,医院无需赔偿,但病人往往不太理解,且很多家庭面临经济困难,补偿诉求强烈。为解决这些病人的诉求,才开展手术意外险,希望通过商业保险给予病人、家属一些补偿。后来,一些地方医院在推行麻醉意外险时,让医生做代销,存在利益纠葛,阜外医院主动叫停手术意外险的试点工作。
& & 到了2013年,中国医院协会联合中国保监会再次在全国推广手术意外险。这次,北京协和医院、阜外医院、积水潭医院等多家医院成为试点医院,手术意外险涉及介入诊疗、骨科手术、心外科手术等多个领域。
& & 手术意外险为患者自愿购买,如术中发生意外死亡,术后出现并发症、后遗症,经鉴定证实后即可获得赔偿。保费、保额和手术类别有关。
& & &强制&错觉出在沟通上
& & 李志远指出,推行手术意外险后,医生、病人对风险的认识明显提高。医生更注意与高风险手术病人进行沟通,明确告知术中可能发生哪些意外。病人了解这些客观事实后,更加信任医生,医患关系得以改善。而且,手术意外险的确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 & 据记者了解,在试点心血管手术意外险前,北京某三甲医院由于手术意外曾在一年内赔偿千万余元,试行保险后,该院去年赔偿金额下降了一个数量级。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办主任樊荣说,理论上讲,医院存在过错,导致损害,才需做出赔偿。但在实际医疗纠纷处理中,医院往往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赔偿,即无过错也进行赔偿。因此,手术意外险既能为患者提供保障,也能减少医院莫名的负担。
& & 针对宋先生反映的医院强制购买行为,樊荣强调,购买手术意外险是患者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民事行为,应自愿参保。目前,开展手术意外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多,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目前看,医院和保险公司之间不太可能存在利益纠葛。但在医患关系比较突出的大背景下,不排除个别医生为避免医疗纠纷,在与患者沟通时表达出强制的意思。
& & 李志远以阜外医院举例说,院方绝不允许强制患者参保,不过,大医院不断有新医生补充进来,不排除个别医生在处理方式上存在问题。因此,医患办特别注意处理相关投诉。
& & 对于宋先生认为冠脉造影发生意外的概率几乎为零,中国医师协会心力衰竭专业委员会副主委许顶立说,血管造影术是心血管系统的有创检查,属于介入手术,风险其实相对较大,可能来自多方面:有的患者对造影剂过敏,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而这很难预防;有的病人病史报告不清,导致医生低估病情,也可能发生严重后果。
& & 樊荣呼吁,手术意外险在执行时应加强沟通。一方面,医生要和患者讲明白手术风险,让他们理解医学不是万能的,但手术意外险可提供风险保障;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要在医院设立专职岗位,为患者答疑解惑,以便他们更好地理解。
& & 医疗强制险是趋势
& &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告诉《生命时报》记者,他正在进行&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研究工作,主要内容是:不管是意外还是过失,只要不是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患者就能从保险中获得赔偿。建立这一制度就像修个大水库,相关各方都要往里面注水,共同担责。
& & 政府应承担&建水库&的主要责任,包括制定政策、给予保险公司相关险种一定税费优惠、宣传保险理念等。在英国、加拿大和中国香港地区,医疗责任险费用均由政府支付。
& & 医方是医疗行为的执行者和医疗结果的引发者,应积极参保医疗责任险。在美国,绝大多数执业医生每年都会花费约1.5万美元购买医疗责任险,约占其平均年收入的7.5%。邓利强告诉记者,医疗责任险主要针对医疗过失。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试点医疗责任险,但很多医院并不积极,原因在于,这些医院觉得假若缴纳100万保费,最终保险公司只赔了60万,就吃亏了。但从社会意义来看,医院肯定是不亏的。
& & 患者是医疗行为的参与者和医疗结果的承担者,应养成通过保险化解风险的消费习惯。日后,可考虑在挂号费、住院费中加入一部分保费,数额不会太大,几元钱即可,就像买公交车车票,虽然只有一两块钱,其中却已包含意外保险费。
& & 邓利强说,各方都出点钱,&水库&存量会很可观,对化解医疗纠纷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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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意外险该不该买
日 10:05 来源:生命时报
& & 受访专家:
& & 北京阜外医院副院长 &李志远
& &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 &邓利强
&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办主任 &樊荣
& & 中国医师协会心力衰竭专业委员会副主委 &许顶立
& & 北京读者宋先生近日通过邮件向本报反映了一件事。宋先生说,日前,他去北京某三甲医院探望一位住院朋友时,全室病友正群情激愤地议论医院代收保险费的事。
& & 这些病人都是做冠脉造影的,他们说血管造影术在我国已十分成熟,通常二三十分钟即可完成,发生意外的概率几乎为零。但院方在通知办入院手续时,除要求交住院押金外,还要交好几百元介入诊疗意外保险费。如果没有医院收费处开出的&已投保&小条,病人住不了院。宋先生觉得这种做法太不合理,对发行这个险种的保险公司来说,这是只赚不赔的好生意;对医院来说,冠脉造影一天做的数量非常大,每人都要花好几百买这个保险,这是多么可观的一笔收入!
& & 医院是否真和保险公司合伙来挣病人钱?术前保险又是怎么回事?本报记者进行了详细了解。
& & 手术意外险11年前就有试点
& & 记者调查发现,介入治疗意外险只是手术意外险的一种,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2005年,中国医院协会就提出开展手术意外保险试点工作,北京阜外医院成为国内第一家试点医院。
& & 北京阜外医院副院长李志远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解释了当时试点手术意外险的原因。他说,大约2/3不良医疗后果,医方没有过错,按法律规定,医院无需赔偿,但病人往往不太理解,且很多家庭面临经济困难,补偿诉求强烈。为解决这些病人的诉求,才开展手术意外险,希望通过商业保险给予病人、家属一些补偿。后来,一些地方医院在推行麻醉意外险时,让医生做代销,存在利益纠葛,阜外医院主动叫停手术意外险的试点工作。
& & 到了2013年,中国医院协会联合中国保监会再次在全国推广手术意外险。这次,北京协和医院、阜外医院、积水潭医院等多家医院成为试点医院,手术意外险涉及介入诊疗、骨科手术、心外科手术等多个领域。
& & 手术意外险为患者自愿购买,如术中发生意外死亡,术后出现并发症、后遗症,经鉴定证实后即可获得赔偿。保费、保额和手术类别有关。
& & &强制&错觉出在沟通上
& & 李志远指出,推行手术意外险后,医生、病人对风险的认识明显提高。医生更注意与高风险手术病人进行沟通,明确告知术中可能发生哪些意外。病人了解这些客观事实后,更加信任医生,医患关系得以改善。而且,手术意外险的确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 & 据记者了解,在试点心血管手术意外险前,北京某三甲医院由于手术意外曾在一年内赔偿千万余元,试行保险后,该院去年赔偿金额下降了一个数量级。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办主任樊荣说,理论上讲,医院存在过错,导致损害,才需做出赔偿。但在实际医疗纠纷处理中,医院往往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赔偿,即无过错也进行赔偿。因此,手术意外险既能为患者提供保障,也能减少医院莫名的负担。
& & 针对宋先生反映的医院强制购买行为,樊荣强调,购买手术意外险是患者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民事行为,应自愿参保。目前,开展手术意外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多,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目前看,医院和保险公司之间不太可能存在利益纠葛。但在医患关系比较突出的大背景下,不排除个别医生为避免医疗纠纷,在与患者沟通时表达出强制的意思。
& & 李志远以阜外医院举例说,院方绝不允许强制患者参保,不过,大医院不断有新医生补充进来,不排除个别医生在处理方式上存在问题。因此,医患办特别注意处理相关投诉。
& & 对于宋先生认为冠脉造影发生意外的概率几乎为零,中国医师协会心力衰竭专业委员会副主委许顶立说,血管造影术是心血管系统的有创检查,属于介入手术,风险其实相对较大,可能来自多方面:有的患者对造影剂过敏,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而这很难预防;有的病人病史报告不清,导致医生低估病情,也可能发生严重后果。
& & 樊荣呼吁,手术意外险在执行时应加强沟通。一方面,医生要和患者讲明白手术风险,让他们理解医学不是万能的,但手术意外险可提供风险保障;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要在医院设立专职岗位,为患者答疑解惑,以便他们更好地理解。
& & 医疗强制险是趋势
& &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告诉《生命时报》记者,他正在进行&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研究工作,主要内容是:不管是意外还是过失,只要不是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患者就能从保险中获得赔偿。建立这一制度就像修个大水库,相关各方都要往里面注水,共同担责。
& & 政府应承担&建水库&的主要责任,包括制定政策、给予保险公司相关险种一定税费优惠、宣传保险理念等。在英国、加拿大和中国香港地区,医疗责任险费用均由政府支付。
& & 医方是医疗行为的执行者和医疗结果的引发者,应积极参保医疗责任险。在美国,绝大多数执业医生每年都会花费约1.5万美元购买医疗责任险,约占其平均年收入的7.5%。邓利强告诉记者,医疗责任险主要针对医疗过失。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试点医疗责任险,但很多医院并不积极,原因在于,这些医院觉得假若缴纳100万保费,最终保险公司只赔了60万,就吃亏了。但从社会意义来看,医院肯定是不亏的。
& & 患者是医疗行为的参与者和医疗结果的承担者,应养成通过保险化解风险的消费习惯。日后,可考虑在挂号费、住院费中加入一部分保费,数额不会太大,几元钱即可,就像买公交车车票,虽然只有一两块钱,其中却已包含意外保险费。
& & 邓利强说,各方都出点钱,&水库&存量会很可观,对化解医疗纠纷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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