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南京被骗网上贷款被骗怎么报警,非要到南京报警吗

  我是南京某211高校的在校大学生,19岁。去年11月帮别人申请贷款。现在造成大约5000的损失。请求大手支招,如何弥补。  去年11月,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人,聊得挺来。后来他叫我做兼职,去帮手机店冲业务买6S,给我300元回报。他说是为了年底手机店业务销量,绝对正当。我听信了他的话。在贷款前,他办了三张手机卡,分别是我的,和冒充我父母的,说是这样能不让父母知道。我用了他们提供的虚假信息通过了捷信公司贷款,并把合同交给了他们。他们付了我300后再三保证,并写了一份手写的还款保证书,并印上了省份证复印件。后来估摸这他们拿着合同付了首付,拿到手机后转卖了。造成了我欠了捷信公司3888的贷款。由于办的手机卡他们拿走了,我并未收到捷信公司的催款通知。  在今年2月份,我母亲在我的户籍地苏州收到了律师函和催款单,但是查证后都是假的(捷信公司也是挺······)。我就以为这是以前那拨人骗我的。我当时通过同学的母亲查了我建设银行的卡(办理贷款的卡),没有银行的贷款记录,我报案后以为自己目前还没有损失,警察就没有给我受理。直到昨天,也就是7月12号(女友生日,有咩搞错?),捷信公司通过户籍地警方查询找到我用的手机催款,我依然相信给我打电话的骗子,但在我晚上查询了捷信公司的信息后,得知这是一家正规公司,利息很高,而且会记录在个人征信系统上。打电话问客服,确实我有一笔贷款。通过我和催款人的电话联系,得知现在本息和是4800左右。  今天去报警,千辛万苦找到当初的贷款地点后,警察同志终于受理我的案件,他们记录了并帮我分析了情况,说是明天让我和捷信协商还款,算是帮助我,但是捷信有合同不知道能不能压下来。关于追查骗子,警察并没有细看骗子写给我的还款申明,应该是没有法律效用,不足以构成证据。还请大神帮我看看这张单子有用么?(上面有他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有签名,后面是还款承诺协议和他的签名,手写的,不知道为什么上传不了图片)  还有我在今晚查询了自己的征信,报告还没下来。应该是列入黑名单了,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补救信用?还有就是我没有父母的帮助,靠自己估计要两个月之内才能还清钱,这又会造成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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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是双方吗?很明显大学生被骗了?社会经验少也是罪吗?还有那个贷款的平台为什么不加核实就同时贷款给同一个地方的80名大学生?这些问题我们的法律能解决吗?洗洗睡吧!
  捷信中国回复:  您好,捷信提醒您,不要轻信他人,利用你的身份证信息办理贷款业务。由于当时您是本人办理,并且签订了合同和还款承诺书等。所以捷信公司联系到您,捷信公司非常重视您反馈的问题,请您在方便的时候尽快联系新浪捷信金融官方微博小编,或致电400-027-1262反馈,谢谢!
  不作死,不会死!
  捷信高利贷就是趴在中国社会低收入人群身上的吸血鬼,它恨不得榨干穷人的每一根骨髓,根本不管这些无知善良的人们死活。它利用人们的无知和善良,设置消费陷阱,集中3万人团队的力量,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利用格式合同和设计好的流程,一步一步把低收入人群引诱到它的陷阱,让被骗的人们及其家人痛不欲生,每天战战兢兢的生活在捷信高利贷的高压之下,加剧社会的焦躁情绪,严重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捷信就是放高利贷的,榨取中国人接近50%的高利息,放高利贷违法者怎么会依法办事?违法违规在先,还理直气壮的骚扰别人,试问捷克这个小国家的人到中国欺诈中国人民是谁在为它撑腰?它们就不怕遭到全国人民的唾骂吗?大家相信,即将倒闭的捷信会像丧家之犬一样灰溜溜的滚出中国的!(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帮助外国吸血鬼坑害中国人的就是无耻的汉奸卖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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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大学生借贷被骗案 贷款未到要先交保险金
   近日,一则大学生借贷被骗案的新闻引起了媒体关注。有媒体爆出高利贷团伙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向大学生提供“裸条放款”的内幕,即进行借款时,以借款人手持 身份证的裸照替代借条。一旦借款人不还钱,债主就会以公布裸照相威胁。记者调查发现,南京不少高校内都贴有形形色色的贷款小广告,越来越多的学生倾向于使 用网上借贷平台借款。
  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内保总队获悉,今年春季开学以来,省内多所高校发生大学生贷款被骗警情案件。不过,目前南京警方尚未接到“裸条”借贷的警情。警方提醒,利用大学生贷款衍生出来的诈骗五花八门,广大学生切莫向网络、地下等非法贷款公司贷款,防止上当受骗。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来到仙林大学城几所高校探访,发现借贷小广告主要集中在食堂周边以及厕所里,上面大多写着“手续简单,流程快”“便捷低息,无需抵押”等标语。
  在南京财经大学校园内,记者在电线杆上发现一张小广告。虽然被清理过,但仍能看清“学生贷款,每月1000元利息仅需10元”等字样。在学校厕所里,记者看到一则广告上写着可提供车贷、房贷,“无担保,评估额度八成放款无上限。”
  之后,记者又在中苑餐厅的外墙和垃圾桶上,发现了一个借贷广告。这张广告打着“专为学生解决资金问题!分期付,分期还,缺资金就找某某金融”的标语,宣称“凭身份证、学生证,无需抵押当场下款。正规,便捷,低息。”
  现代快报记者在南京邮电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的食堂外,都发现了该借贷广告。
  记者以学生身份,与一名贷款经理取得联系,对方自称姓戴。戴经理表示,他们提供的贷款额度是元,分期最长为12期,利息正常是5-10个点每月。戴经理说,利息的点数要看借款人的条件,比如是哪个学校、哪里人、每个月需要多少零花钱。
  记者向对方表示,想借款3000元买手机,分6期还款。戴经理回答,这样的话每期本金500元,利息200-250元。如果逾期,每天要收取还款金额的0.5%作为滞纳金。
  “我们要去宿舍家访,看下你的情况,我们是直接面下签。”戴经理称,“你放心,我们去宿舍主要核实你的学生身份,不会乱说话。”
  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担保时,戴经理表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和教务网的账号以及本人常用的银行卡就可以,银行卡主要作为下款用。
  闲聊中,戴经理告诉记者,仙林大学城高校很多学生都是他们的客户,他们放款很便捷,可以好好考虑下。
   南京某高校一位读大三的李姓同学告诉记者,他用一款借贷软件借了三四次款,共借得四千多元。第一次跟平台借贷时,有一个校园代理找到宿舍签合约。“第一 次借了1500,一个月内一次性还清,还了60多的利息。”李同学说,“拖得越久利息越多,我粗略算过,最高的利息能达到14%-15%。”
   他表示:“平常每个月有两三千的生活费,但平常的消费还是比较高,生活费总是不够用,总是跟父母开口也不好意思,用这种平台借款很方便。”另外,李同学 介绍,这些借贷平台除了借钱,还有一种分期付款的功能。“他们会跟购物网站、游戏平台合作,买东西、买游戏装备都可以使用,非常方便。”
  另一位林同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身边很多人都使用过网络借贷平台。曾有一个同学看到借贷广告后,向一家不正规的公司借了一万元,结果被骗签了借款五万多元的合同,最终因还不上款被对方威胁而休学。“学生都想借小额的,银行肯定不会借,这种对于我们来说就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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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大学生被骗8000元学费 欲跳楼自杀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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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 18 岁女生徐玉玉被骗子骗走 9900 元学费,情绪激动之下不幸离世。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京发生了一起大学生被骗学费一事,这名男大学生欲跳楼自杀,警方与消防队员及时出动,最终救下了男大学生。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在 8 月 30 日晚上 10 点多钟,当南京鼓楼警方接到报警,称华侨路附近某宾馆内有人要跳楼。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名小伙子情绪十分激动,他已经将宾馆房间二楼窗户砸碎,自己跨坐在上面准备跳楼。民警现场看到,由于窗户被砸碎后上面还留有不少玻璃碎片,小伙子的腿上被划伤,正在不停地流血。那么,他为什么要跳楼自杀呢?警方联系到小伙子的父亲,小伙子父亲迅速赶到宾馆,他说儿子是一名大学生,在开学前两三天收到了一条学校收费的短信,儿子以为是学费要收学费,将 8000 元学费汇了过去。汇完款后,儿子在进行确认时发现上当被骗,此后一直闷闷不乐。父母见状劝过他,但他一直情绪低落,没想到当天突然狂躁起来,竟然想要自杀。民警几番劝说无果后,小伙子的父亲也在一旁劝说," 你还记得爸爸吗?" 小伙子依然很激动," 我知道 "。" 你在干啥呢?" 小伙子的父亲小心翼翼地劝说着,但一直劝说了 1 个多小时,依然没有进展。此时,赶到的消防队员为了防止小伙子跳楼,悄悄用梯子封锁住了窗户。一切准备就绪后,民警突然询问," 那是你姐夫还是你姐啊?" 趁着小伙子分散注意力的时候,民警猛地从宾馆房间的门口冲到窗户,一下子抱住小伙子,将他救下。随后,民警将小伙子带到医院处理伤口。目前,此事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记者 顾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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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金融危机影响加剧,职务侵占、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诱因增多,各类涉企案件上升速度较快。其中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直接侵害企业利益的案件发案势头明显。  昨天,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郑重向社会公布全市经侦部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六条新举措。支队举报中心24小时接受企业、群众的报案、投诉、求助和咨询,并限时答复。一般咨询当场或当日答复,疑难和复杂2日内答复。
&  经侦部门管辖案件范围如下:  (一)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中的下列案  1、资助恐怖活动案(刑法第120条之一《修正案三》第4条)  (二)《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中的下列案件:  第二节走私案中的下列案件:  2、走私假币案 (刑法第151条第1款)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案中的下列案件:   3、虚报注册资本案 (刑法第158条)  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 (刑法第159条)  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160条)  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刑法第161条《修正案六》)  7、妨害清算案(刑法第162条)  8、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案 (刑法第162条之一《修正案》第1条)  9、虚假破产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修正案六》)   10、非国家工作人员人员受贿案(刑法第163条)  11、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12、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165条)  13、为亲友非法牟利案 (刑法第166条)  1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刑法第167条)  15、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第168条)  16、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168条)  17、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刑法第169条)   18、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169条之一《修正案六》)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中的下列案件:  19、伪造货币案(刑法第170条)  20、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刑法第171条第1款)  21、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刑法第171条第2款)  22、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172条)  23、变造货币案 (刑法第173条)  24、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 (刑法第174条第1款)   25、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刑法第174条第2款《修正案》第3条)  26、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27、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第175条之一《修正案六》)  2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176条)  29、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77条)  30、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刑法第177条第一款《修正案五》)  31、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刑法第177条之一第二款《修正案五》第一条第2款)   32、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刑法第178条第1款)  33、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8条第2款)  3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9条)  35、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刑法第180条)  36、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刑法第181条第1款《修正案》第5条第1款)  37、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刑法第181条第2款《修正案》第5条第2款)   38、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刑法第182条)  39、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185条之一第一款《修正案六》)  40、违法运用资金案(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修正案六》)  41、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186条《修正案六》第13条)  4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刑法第187条《修正案六》第14条)  43、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88条《修正案六》第15条)  44、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刑法第189条)   45、逃汇案(刑法第190条)  46、骗购外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47、洗钱案(刑法第191条)  第五节金融诈骗案中的下列案件:  48、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49、贷款诈骗案(刑法第193条)  50、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51、金融凭证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2款)  52、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195条)   53、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54、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197条)  55、保险诈骗案(刑法第198条)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案中的下列案件:  56、偷税案(刑法第201条)  57、抗税案(刑法第202条)  58、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203条)  59、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第204条第1款)  6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5条)   61、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6条)  62、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7条)  6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8条第1款)  6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1款)  65、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2款)  66、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3款)   67、非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4款)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案中的下列案件:  68、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213条)  6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214条)  70、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215条)  71、假冒专利案(刑法第216条)  72、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219条)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案中的下列案件:  73、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221条)   74、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  75、串通投标案(刑法第223条)  76、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  77、非法经营案(刑法第225条)  78、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228条)  79、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  80、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229条第3款)  81、逃避商检案(刑法第230条)  (二)《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案中的下列案件:   82、职务侵占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  83、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  84、挪用特定款物案(刑法第273条)  举报中心电话:  提供各区县经侦部门受理举报联系方式如下:经济犯罪案件报警点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举报中心 南京市清凉门大街76号210036 白天:晚上: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经侦大队南京市中山东路283号210002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经侦大队南京市太平巷18号210002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经侦大队南京市大明路129-1210012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经侦大队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18号210004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经侦大队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号210036南京市公安局下关分局经侦大队南京市下关宝善街2号210011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经侦大队南京市尧化门街141号210046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经侦大队南京市雨花区花神大道5号210012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经侦大队南京市江浦街道黄山岭19号211800南京市公安局沿江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南京市杨新路188号210044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圆东路9号211100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南门立交桥旁211500南京市溧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南京市溧水县永阳镇中山西路211200南京市高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南京市高淳县镇兴路150号211300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警大队南京市鼓楼区锦江路38号210036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南京市新港大道80号210038南京市公安局九龙分局刑警大队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宁钢路55号210013南京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警大队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313号210048南京市公安局平顶山分局刑警大队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扬春二路36号 2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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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全国领先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和南京设有分所。锦天城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上海的全国性律师事务所。锦天城致力于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锦天城坚持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和整体的团队服务方式,对客户的每一个项目和案件提供细致的法律分析,落实流畅的沟通机制,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并通过诉讼与非诉讼的手段积极进取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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