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持股限制工作人员“限报本人工作满5年所在县的乡镇职位”?

2016年甘肃公务员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一&公告全指导31问
一、录用计划与招考大纲
1、什么是招考公告?有什么作用?
2、什么是考试大纲?有什么作用?
3、录用计划是如何拟定和审定的?
4、招考公告是如何制定的?
5、招考公告都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二、职位详解
1、甘肃省公务员能不能报考多个职位?
2、报名前进行职位查询?
3、我对职位表里的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4、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5、职位有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哪些人可报考?
6、学历高于职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7、没有学位证可不可以报考本科以上职位?
8、如果所学的专业和学位证书不符,按照哪个专业报名?
9、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10、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11、如何理解选拔公务员项目的"工人、农民"?
12、如何理解本次招录的"本地大专以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13、如何理解本次招录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4、如何理解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报本人工作满5年所在县的乡镇职位"?
15、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经工作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如何办理?
16、甘肃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报考?
17、甘肃省公务员报考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18、如何理解"学历"要求?
19、如何理解"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0、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需具有哪些材料?
21、 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如何报名?
22、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23、甘肃省公务员考试考生在报名时间上需要注意什么?
24、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25、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26、甘肃省公务员考试费用是多少?
&二&报名全指导85问
二、报考政策
1、甘肃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2、甘肃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3、甘肃省公务员考试的招考对象有哪些?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如何办理减免手续?
5、“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6、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对于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7、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9、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关于报考学历的有关问题?
10、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报名登记表》何时使用?
11、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12、如何界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
13、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14、关于加试的问题?
15、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16、获得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党校学历证书的,可否报考?
17、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能否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18、甘肃省公务员考试聘任制书记员能否报考?
19、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20、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者年龄限制?
21、网络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22、参加甘肃省公务员选拔项目的考生需如何证明具有相应的工作年限
23、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资格审查?
2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如何办理?
三、报名常见问题
1、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2、填写个人信息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3、如何查询报名审查结果?
4、在上传照片时能看到照片,但点击“上传照片”后提示照片不能保存或其它不成功提示信息。
5、甘肃省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途径
6、网上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是唯一的吗?区分全半角吗?有什么约束和规定?
7、怎么知道已网上报名成功?
8、甘肃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已经报完名,并且已经审核通过,是否可以再修改信息?
9、填写报名信息时候,点击“提交”后,提示“信息已经过期或保存不成功”等信息。
10、如何以最快速度填写报名信息?
11、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没有身份证如何报名?
12、同一身份证号是否可以多人使用?
13、有关诚信承诺书
14、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
&四、报考网络技术
1、下载后的文件如何打开?
2、我的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3、甘肃省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信息安全要注意哪些?
4、提交报考职位后报名中断怎么办?
5、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后,没有页面显示(显示为空白页)。
6、报名信息表无法打印,打印提示错误等。
7、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网页上有错误。
8、没有打印机是否可以保存下来打印?
9、录入姓名时,考生的名字是生僻字如何录入?
10、打印报名信息不完整或打印不在一张纸上怎么办?
11、提交报名信息后出现乱码怎么办?
12、点击有关报名操作项目后页面无任何反应怎么办?
13、为什么在输入出生日期和毕业时间时找不到所要的日期和时间?
14、怎样上传照片?
15、上传照片无法显示如何处理?
16、照片上传出现“URL出错”或照片审核不通过时怎么办?
五、网上缴费常见问题
1、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何时进行缴费?
2、如何确定缴费成功?
3、甘肃省公务员考试费用是多少?
4、甘肃省公务员考试什么情况无需缴纳报名费?
5、使用网上支付安全吗?
6、(工行)为什么我已经注册了网上银行,但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时系统会提示:“32732对不起,您的电子商务功能尚未开通。”?
7、(工行)是否可以让家人或朋友替我缴纳报名费?
8、(工行)为什么注册网上银行时,必须申请“电子银行口令卡”或“U盾”?
9、(工行)电子银行口令卡使用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10、(工行)如果电子银行口令卡的支付限额无法满足我的要求,怎么办呢?
11、(工行)为什么我支付后银行扣款已经成功,但缴费状态仍然是“未缴费”?
12、(工行)什么是登录密码,什么是支付密码?
13、(工行)什么情况下登录密码、支付密码会被冻结,冻结了怎么办?
14、(工行)网上银行支付密码与卡账户密码有何区别?
15、(工行)为何部分考生注册成功或密码重置后报名缴费时仍报密码错误,应怎样处理?
16、(工行)重置网上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时收费吗?
17、(工行)在个人网上银行登录或支付页面密码输入框中无法输入密码或无法办理转账汇款等情况时怎么办?18、(建行)要使用建行个人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应具备哪些条件?
19、(建行)建行个人网上银行除了能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之外,还能做什么?
20、(建行)我可以请其他人代我进行网上缴费吗?
21、(建行)我是外省考生,该如何缴费?
22、(建行)在做网上支付时提示“C057没有可用网上支付的账户”
23、(建行)什么是登录密码,什么是交易密码?
24、(建行)什么情况下登录密码、支付密码会被冻结?
25、(建行)网上银行交易密码与卡账户密码有何区别?
六、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流程
2、网上报名时务必注意
3、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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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http://www.chinagwy.org &&&&&& 09:37&&&&&&来源: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市场上辅导教材品种繁多且较为混乱,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认为,广东省考试科目和国考基本相同,题型和国考差别不大,建议考生最好选用《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复习效果较好,可同时适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可通过考试中心书店统一预订:。  
广东省2014年分类招录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如何理解本次招录的“本地大专以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本地大专以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包括三类人员:一是属于职位所在地级市生源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二是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三是父母或配偶的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2.如何理解本次招录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报名时仍在乡镇事业单位(含派驻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和医院)工作的正式人员(即在编在职人员,下同)。使用乡镇机关事业编制的正式人员视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如何理解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报本人工作满5年所在县的乡镇职位”?
  报名人员须作为乡镇事业单位的正式人员在职位所在县的乡镇工作满5年,在职位所在县不同乡镇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试用期可计算在内。
  4.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经工作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如何办理?
  报名前应取得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或乡镇机关的同意推荐;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书面的同意推荐材料。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报考?
  参加我省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凡已满1个服务聘期且考核合格的,均可报考第(三)项的职位。符合第(一)、(二)项职位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报考第(一)、(二)项的职位。
  6.报考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三项考录的学历要求,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国家承认的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7.如何理解“学历”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8.如何理解“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根据《》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因地域或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9.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需具有哪些材料?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等方可报考,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二、关于报名
  10. 如何报名?
  本次招考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事宜详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上的《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考生报名指南》。
  11.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性别、年龄、报考专业以及其他职位条件进行校核,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和招考公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项目、职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职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12.考生在报名时间上需要注意什么?
  考生应在日9∶00至8月7日16∶00的时间内报名。建议考生根据本人的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及时选择报名职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塞车或缴费不畅报不了名而造成遗憾。
  13.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能漏填。信息填写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还应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14.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交报名费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8月7日16︰00至8月8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报考职位。
  15.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本次报名考务费为9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
  1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的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向报考职位所在市考务机构申请减免报名费。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符合减免报名费用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资料,通过资格初审后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于8月6日至8月7日在相应工作时间到报考职位所在市的考务机构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三、关于笔试、资格审核和面试
  17.笔试地点在哪里?
  在招录职位所在市参加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18.如何查询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报名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公布。
  19.如果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在准考证、录用体检通知上,均要求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0.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证、学生证等证件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证、学生证等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户口簿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证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一、难度大;只有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既载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又内设芯片并加密,易于鉴别。因此,为了给全体考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考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身份证作为考生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唯一身份证明。
  21. 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不能。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若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应当及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或体检。
  22. 考试期间,哪些行为属于手机使用的情形,会受到什么处理?
  界定为“手机使用”的情形包括:一是携带身上并开机;二是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震动;三是携带手机当做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四是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短信等;五是拿出手机并开机;六是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报考者使用手机,适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3. 报考者携带手机但未使用,会受到什么处理?
  报考者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但未使用手机,适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一)款“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报考者有此行为,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4.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提供哪些材料?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由各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还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25.“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如何认定?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或乡镇党政办提供书面证明。
  26.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如何认定?
  参加这4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27.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能否放弃考录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工作的承诺。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降低招录工作成本,使每一职位均能录用到相对合适的人选,凡在作出承诺后放弃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四、关于体检事宜
  28.体检工作由谁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哪些?
  体检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印发的《》(国人部发〔2005〕1号)及《(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人社部发〔2010〕82号);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29.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但应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五、政策咨询及其他
  30.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是什么?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20-185179。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5。
  咨询时间:日至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时间除外)。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31. 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如何?
  仅适用于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关于印发庆阳市七县一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号环县人民政府:《环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环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二、补贴标准根据各乡镇政府距县城距离,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具体见附表2),并考虑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实际工作年限确定补贴标准。一类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二类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三类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400元、500元、600元(具体标准见附表1)。三、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日起执行。四、相关问题(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五、审批程序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六、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附件:庆政办发〔号附件.doc敬请登录印象庆阳网下载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池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号华池县人民政府:《华池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华池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二、补贴标准根据我县乡镇条件艰苦边远情况划分,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并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一类乡镇所属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二类乡镇所属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三类乡镇所属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400元、500元、600元(具体见附表)。三、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日起实施。四、相关问题(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五、审批程序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六、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附件:华池县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标准表.doc敬请登录印象庆阳网下载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水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号合水县人民政府:《合水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合水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稳定基层干部职工队伍,促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永宁路社区、文化路社区和乐蟠路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二、执行标准根据各乡镇工作条件、距县城远近及艰苦程度,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具体见附表1),并考虑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实际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一类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150元、250元、350元;二类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三类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50元、350元、450元(具体标准见附表2)。三、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日起实施。四、相关问题(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五、审批程序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六、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附件:庆政办发〔号附件.doc敬请登录印象庆阳网下载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号正宁县人民政府:《正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正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二、补贴标准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三、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日起实施。四、相关问题(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五、审批程序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六、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原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号镇原县人民政府:《镇原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镇原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为稳定乡镇工作人员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乡镇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
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二、补贴标准根据各乡镇距县城距离及艰苦条件程度,将乡镇划分为四类(具体见附件1),并按照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实际工作年限确定补贴标准。一类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二类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50元、350元、450元;三类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四类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400元、500元、600元(具体标准见附件2)。三、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日起执行。四、相关问题(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五、审批程序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六、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附件:庆政办发〔号附件.doc敬请登录印象庆阳网下载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号宁县人民政府:《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4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庆市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省、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二、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对我县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划分(一类县区),并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分别确定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具体标准见附表)。三、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日起实施。四、相关问题(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五、审批程序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六、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附件: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表.doc敬请登录印象庆阳网下载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城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号庆城县人民政府:《庆城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庆城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为做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工作,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二、补贴标准按照乡镇工作补贴向艰苦边远乡镇倾斜的原则,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程度、距离县城里程等指标,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并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一类乡镇所属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二类乡镇所属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三类乡镇所属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见附件)。三、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日起实施。四、相关问题(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五、审批程序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六、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附件:庆城县乡镇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分类及标准表.doc敬请登录印象庆阳网下载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峰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号西峰区人民政府:《西峰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西峰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二、补贴标准西峰区共辖五镇二乡,按照乡镇工作补贴向艰苦边远乡镇倾斜的原则,我区乡镇分为两类,温泉镇、后官寨镇、彭原镇、董志镇、肖金镇为一类乡镇,显胜乡、什社乡为二类乡镇,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按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实际工作年限及所在乡镇类别确定,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乡镇每人每月150元、250元、350元;二类乡镇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各乡镇、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机构不得再按职务层次和岗位等级重新制定新的执行标准。三、执行时间西峰区乡镇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自日起实施。四、相关问题(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五、审批程序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区人社局备案。六、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来源:庆阳通图片来源:好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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