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户口再非转农户口可以享受农村集体经济分红分红吗

2016义乌将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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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义乌将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吗?
  记者昨天(7月19日)从义乌市有关部门获悉,从11月1日零时起,义乌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据悉,义乌户籍改革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非农业性质户口以及由此派生的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等各种类型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二、适度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根据义乌市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需要,结合城市人口规模和综合承载能力,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对全市城乡落户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三、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包括落实相关土地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四、完善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和工作体系,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加快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五、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村居民进城镇落户具体将享有以下权利:原有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原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中的集体资产收益;农村居民计划生育优待政策;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住房、教育等城镇居民享有的各项权益。  在户籍制度改革中,义乌按照优先解决存量、适度引导增量的要求,户籍制度改革将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农业转移人员落户问题。同时,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相关阅读:  1 为什么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  我国现行的划分为“农业”与“非农业”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在建国后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家限制农民进城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开始以立法的形式正式确定下来。  1963年以后,公安部在人口统计中把是否吃国家计划供应的商品粮作为划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的标准。  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该规定不仅进一步强化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入城镇,而且第一次正式提出严格控制“农转非”。这期间伴随着粮油定量供应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逐步形成了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结构。这种二元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为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治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二元结构户籍管理制度的各种弊端日益显现,严重限制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阻碍了城市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人为造成了城乡居民的权利和机会不平等。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回归户口管理本位渐成共识。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消除城乡公共政策差异,促使城乡公共政策逐步与户籍性质脱钩,改变目前以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作为城乡不同政策施行依据,并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消除不合理的政策差异,保留合理的城乡差异,以保证城乡居民相关权利的公平性。  同时,通过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发展新机制和发展新格局。因此,有必要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破除坚冰、消除壁垒。  2 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非农业性质户口以及由此派生的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等各种类型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二是适度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需要,结合城市人口规模和综合承载能力,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对全市城乡落户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是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包括落实相关土地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四是完善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和工作体系,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加快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五是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3 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基础性改革,事关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亿万人民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进程。具体来讲,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公民的户口性质划分,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和推动整个社会二元结构的改变,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有利于实现城乡公民身份平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取消公民的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将公民的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消除户口迁移的政策性、制度性壁垒,在户口上实现了城乡公民的身份平等,并将促进和推动其他行政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不合理社会功能,消除户籍制度派生出来的城乡差别政策。  三是有利于加强行政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户籍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国家行政管理制度。由于我国在户籍管理上长期实行户口迁移政策控制,因此存在着人户分离严重,未落户口和无户口人员较多等问题。同时,在人口统计上也是按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进行统计,因而也不能如实反映公民的实际居住、就业状况和城市化水平。实行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更科学的人口情况及数据,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  4 户籍制度改革对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权益有什么保障  国家保障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相关权益。  1.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民进城镇落户,通过农村“三权”确权对其相关权益给予保障,不改变其在村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中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权益;  2.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农民进城镇落户,保留其原有的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  3.保留其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原已执行农村居民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其本人可继续执行。  同时,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探索开展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三权”试点。但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5 户籍制度改革对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有什么好处  总体上讲,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除了能保留原农村相关权益外,落户城镇后,还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其他相关权益。  6 户籍制度改革后还能申请“农转非”吗  户籍制度改革将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户改后公安机关不再受理“农转非”、“非转农”等有关户口性质变更申请业务,在换发居民户口簿、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开具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证件时,也不再标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因而也就不存在“农转非”与“非转农”。  7 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按照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以及国家、省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推进与户籍制度相关的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8 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户籍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  (三)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四)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  9 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确保在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促进我市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10 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有哪些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政策制度改革。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因地制宜地促进中心城区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增强中心城区和小城镇经济集聚能力,提升基础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创造有利条件。  11 我市如何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金华市于2014年6月确定武义县为全市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县,并于日初步完成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11月20日召开了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进行面上推开,拟于2016年底初步完成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改革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加强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了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市级层面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切实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进度统筹等工作,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领域配套改革。  12 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如何分步实施  按照中央、省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分四步实施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5年11月底至日)。成立我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地点在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就上级户改文件精神、户改工作内容进行学习,组织人员到户籍改革试点县市考察学习;制定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召开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动员大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5月至日前)。工作任务要求:1.强化宣传。召开各级、各部门户籍制度改革动员会,上下统一思想,层层落实户改精神。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通过会议、宣传标语、黑板报、分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参与和配合,为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政策制定。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与户口性质挂钩的各类现行政策,形成明细目录,并制定与户口性质脱钩的相关配套政策。3.财政测算。财政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对因配套政策调整、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而增加的财政支出进行测算,并报市户改领导小组办公室。4.三项确权。完成农村“三权”确认和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合理解决户口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合法利益。5.开展风险评估。各相关单位对因政策调整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摸,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统一转换阶段(日至日)。完成全市户籍人口数据统计、校对、备份,以日0时为节点,全面完成“农业”与“非农业”二元制户口性质转换,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同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四)总结完善阶段(日至日)。各部门要及时梳理并充分研究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后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认真总结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以来的经验和做法。调整后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政策于日起施行。  13 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村居民进城镇落户具体享有哪些权利  (一)原有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  (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中的集体资产收益;  (四)农村居民计划生育优待政策;  (五)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住房、教育等城镇居民享有的各项权益。  14 户籍制度改革对土地管理有什么要求  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不得借户籍制度改革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禁止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15 户籍制度改革后如何登记户口  全市常住人口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以及由此派生的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改后,本市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16 户籍制度改革后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人户一致”为基本原则,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实行户口迁移,具体迁移政策市公安局负责制定。  17 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村居民迁移到城镇落户未退出承包地的,可否继续享受各项惠农政策  户籍制度改革后,未退出农村承包地的,仍然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可以继续享受与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惠农政策,但要同等行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义务。  18 户籍制度改革后如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加快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夯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础。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员向常住人口扩展。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载能力,出台并完善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具体政策,进一步解决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预防保健、社会救助、子女就学、居住环境、职业安全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提高人才吸引力度。  19 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后是否集中换发新的户口簿  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后不集中换发新的户口簿。但是居民在办理户口事项时,必须换发新的户口簿;居民要求换发的,可以换发新的户口簿。  20 户籍制度改革要重点解决哪些农村转移人员落户城镇  在户籍制度改革中,按照优先解决存量、适度引导增量的要求,户籍制度改革要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农业转移人员落户问题。同时,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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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后“非转农”,“农民”身份受质疑,农村分红被取消
.cn 日16:3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邢冉冉 郑立文 曾贵真
  7月16日,顺德乐从镇的周先生(化名)致电本报,称自己原是受政策保护的农业户口,但自去年底开始便有村干部怀疑自己在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的立功不是战功,致使自己户口性质被翻案,土地分红得不到落实。越战立功非转农获股权
  周先生是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某村村民,1979年3月,也就是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应征入伍,由于在入伍期间负伤立功,退伍后他被安排到镇办企业什件社工作,户籍性质也由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
  2001年7月,顺德区开始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得知这一消息的周先生于9月28日持乐从镇武装部出具的“战时入伍人员身份证明”、立功证和伤残证、原户口证件申请等到村委会申请“非转农”。后经当地派出所、乐从镇公安分局审查后送原顺德公安局审批,日,周先生终于拿到了当时顺德公安局发出的《准予入户证明》,并拿到了顺德区乐从镇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股权证,拥有配置股数两份。军功非战功取消分红
  可是好景不长,继任的村委会主任对周先生的确立农村户口的条件进行了质疑,根据周先生向有关部门的申诉材料所述,周被质疑“你又不是在打仗的时候受伤的,立的功劳也不是战功,那和政策根本就不符”,村委会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日,当时的顺德公安局户政科等部门到乐从镇武装部核实周先生的档案,查明其是因在部队训练时不慎扭断左肱骨受伤,后到部队中当饲养员而荣立三等功。
  日,周先生收到佛山市顺德区信访办、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户政科联合发出一份关于自己户口“非转农”问题的答复函,函中以不符合顺德市政府【1997】55号文规定的条件为由认为周先生不属户口“非转农”的范围,即“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因伤残或荣立战功,原安排进了企业工作,因企业转制返回农村的人,可办理‘非转农’的条件”。拿着这份答复函,周先生说:“当初批准我转为农村户口的是顺德公安局,如今说我不符合‘非转农’的也是顺德公安局,为什么一个部门前后给我两个不同的答复呢?”由于农村户口性质遭到了质疑,目前周先生得不到村里的任何分红。村支书认为股权经过审批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致电该村的村委书记。对于周先生的事情,该书记说:“周先生当初能拿到股权证就已经是经过各部门审批的,证明他是符合农村户口各项要求的,之后周先生又没有违反其他规定,如果村委因此就认定其为‘非农’户口的话,是很不合理的。”该村书记还向记者透露:“我是在周先生被取消分红后才获知此事的,村委之前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我。”户籍科认定非转农不符
  就此情况,记者专程赶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公安分局户政科求证,经过认真翻查当年相关资料后该科的负责人表示,2001年9月,申请人周先生曾持武装部和所在村村委会所出具的证明等材料申请“非转农”,经过上级审批,证明周是属于优抚对象,便批准了周的申请。
  2003年,周所在村村委会的部分负责人曾多次向他们反映周不符合顺德市政府【1997】55号文规定的情况,因此户政科便联合顺德区信访局,一起到武装部查证,确认周参加越战期间所立的“三等功”的确与政策所规定的“战功”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周先生的户口还是不符合“非转农”的条件。
  另外,记者还咨询了佛山某法律事务所的一位律师,他说,公安局的户籍管理部门是户籍管理方面的唯一权威,所签发的户籍登记册是不容置疑的,如有质疑,也只有通过起诉才能推翻。( 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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