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为党报谈农民工讨薪薪,是喜还是忧

  4月30日晚,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负责人办案途经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时,遇上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几名中老年男子。该负责人迅速下车亮明身份制止,不料竟遭到围殴。江北区警方赶往现场,将2名行凶滋事的男子控制后,调查得知,行凶男子均系中凯城市之光工程项目部的保安。工头俞刚为对付讨薪民工,以每月5000元工资养着一支由2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组成的&黑保安队&。讨薪农民工反映,&名字叫保安,其实就是专门教训我们讨薪者的打手。&
  4月30日,警方连夜抓获了工头俞刚、&黑保安&头目郭明全及其手下的黑打手共计18人。5月1日,警方对该工地进行了查封。现场的数十位工人表示,此前以俞某为首的项目部,从去年以来拖欠他们的工资每人1.2万到2万不等。5月3日下午,江北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对首批完成核算的80余万元拖欠工资进行了兑付发放,首批61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血汗钱。
  这一事件得到了民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有一些质疑的声音。如5月6日《南方日报》的文章《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显示法律缺位》以及5月9日《联合早报》的文章《特警为民工讨薪,是喜还是忧?》。各种质疑对事件本身和法律条款都有很多误解,在此我略加解析。
  首先,重庆&4&30案件&及以后的执法行为不能简单称其为&特警为民工讨薪&。&4&30案件&中出动特警是因为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一名负责人偶遇工地保安追打讨薪民工,亮明身份制止却遭围殴。重庆江北区警方连夜调查,抓获黑包工头俞某及其20余名打手。出去特警的目的是为了制止妨害公务、围殴警察的行为,是为了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讨薪行为发生在重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之后,江北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两家联合要求工头兑付工钱。
  在制止人数较多或者情况严重的犯罪时、在抓捕人数较多的犯罪嫌疑人时,出动特警是侦查工作的通常做法。所以,所谓&动用特种警察讨薪,其成本大约是个天价&(见《特警为民工讨薪,是喜还是忧?》),是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情况。对整个事件也应当叫做&重庆特警介入民工讨薪事件&更适宜。
  其次,5月1日实施的新法律为公安机关和政府参与为民工讨薪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5月1日实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新增加的刑法条款规定,对欠薪者,政府有关部门有权责令支付,这为政府机关新设定了一种权力。即在欠薪案件中,政府有权责令欠薪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欠薪。在刑法中设定行政性权力,符合刑法立法惯例。如刑法条款中规定的对赃物的追缴、对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等。
  修正案(八)出台后,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具体内容没有明确,这此情况下,由江北区政府出面、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责令&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在将来的司法解释中,我也建议明确规定既可以是劳动管理部门、也可以是公安机关承担&责令&职能,因为在这类案件中,欠薪者&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既可以转化成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案件,将公安机关也规定成为&责令&者之一,有利于及时打击犯罪,也能对于欠薪者构成有力的威慑,使&责令&行为能够显示国家执法权威和实质效果。
  第三,欠薪是民事行为,但并不是一般的民事行为,这是将恶意欠薪规定成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一些网友表示,讨债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范围,按正常程序应该是农民工起诉,法院判决,法警去查封,在法警查封的过程中,如被告人反抗才能出动人民警察。&(见《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显示法律缺位》)这些网友就是将欠薪行为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债务行为。欠薪也是民事债权债务纠纷,但与普通债务行为不同的是,欠薪行为除了损害他人的经济利益,还可能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和生存权利,拖欠血汗钱,是对弱者权利的凌辱;恶意欠薪,违背天理,粗暴践踏了人类文明的底线。所以,同样是欠债,一般的欠债尽管数量很大,也只能按正常法院诉讼程序请求裁判和执行,而对欠薪则规定了国家&责令&权;也规定欠薪者恶意欠薪的,可能构成罪。
  第四,刑法新增条款目的是为了减少讨薪成本,通过行政行为和威慑解决大部分欠薪问题。众所周知,法院诉讼程序从起诉到审判和执行,相对比较复杂,而劳动报酬并不是大额债务,劳动者通过法院讨薪,往往得不偿失、心力憔悴,这是很多讨薪者为此而跳楼、跳桥、自杀、杀人的原因。而行政机关的责令行为则更加高效,而对恶意欠薪的刑事追诉行为则运用定罪判刑的国家机器,对欠薪者形成强大的压力,恶意欠薪者可能要坐牢,顺民心、合民意。
  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公民,都会期待重庆政府和警方能够对那些欠薪者再多来一些&责令&,对用暴力殴打讨薪者的黑心老板见一个抓一个,对于长期欺压劳动者的有组织的黑社会势力,更要深挖。黑心老板为所欲为、恃强凌弱,甚至于可以豢养打手、围殴保护农民工的警察,如果这样的恶势力得不到打击,那我们社会还有何正义、有何天理?
  法不外乎情理,刑法的修改与时俱进的吸纳了民意,维护了人民最期待、最迫切需要维护的基本人权。重庆警方在司法解释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积极履行职责,为民伸张正义,值得人民敬佩、值得执法司法机关推广。
  4月30日晚,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负责人办案途经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时,遇上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几名中老年男子。该负责人迅速下车亮明身份制止,不料竟遭到围殴。江北区警方赶往现场,将2名行凶滋事的男子控制后,调查得知,行凶男子均系中凯城市之光工程项目部的保安。工头俞刚为对付讨薪民工,以每月5000元工资养着一支由2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组成的&黑保安队&。讨薪农民工反映,&名字叫保安,其实就是专门教训我们讨薪者的打手。&
  4月30日,警方连夜抓获了工头俞刚、&黑保安&头目郭明全及其手下的黑打手共计18人。5月1日,警方对该工地进行了查封。现场的数十位工人表示,此前以俞某为首的项目部,从去年以来拖欠他们的工资每人1.2万到2万不等。5月3日下午,江北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对首批完成核算的80余万元拖欠工资进行了兑付发放,首批61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血汗钱。
  这一事件得到了民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有一些质疑的声音。如5月6日《南方日报》的文章《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显示法律缺位》以及5月9日《联合早报》的文章《特警为民工讨薪,是喜还是忧?》。各种质疑对事件本身和法律条款都有很多误解,在此我略加解析。
  首先,重庆&4&30案件&及以后的执法行为不能简单称其为&特警为民工讨薪&。&4&30案件&中出动特警是因为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一名负责人偶遇工地保安追打讨薪民工,亮明身份制止却遭围殴。重庆江北区警方连夜调查,抓获黑包工头俞某及其20余名打手。出去特警的目的是为了制止妨害公务、围殴警察的行为,是为了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讨薪行为发生在重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之后,江北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两家联合要求工头兑付工钱。
  在制止人数较多或者情况严重的犯罪时、在抓捕人数较多的犯罪嫌疑人时,出动特警是侦查工作的通常做法。所以,所谓&动用特种警察讨薪,其成本大约是个天价&(见《特警为民工讨薪,是喜还是忧?》),是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情况。对整个事件也应当叫做&重庆特警介入民工讨薪事件&更适宜。
  其次,5月1日实施的新法律为公安机关和政府参与为民工讨薪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5月1日实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新增加的刑法条款规定,对欠薪者,政府有关部门有权责令支付,这为政府机关新设定了一种权力。即在欠薪案件中,政府有权责令欠薪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欠薪。在刑法中设定行政性权力,符合刑法立法惯例。如刑法条款中规定的对赃物的追缴、对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等。
  修正案(八)出台后,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具体内容没有明确,这此情况下,由江北区政府出面、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责令&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在将来的司法解释中,我也建议明确规定既可以是劳动管理部门、也可以是公安机关承担&责令&职能,因为在这类案件中,欠薪者&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既可以转化成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案件,将公安机关也规定成为&责令&者之一,有利于及时打击犯罪,也能对于欠薪者构成有力的威慑,使&责令&行为能够显示国家执法权威和实质效果。
  第三,欠薪是民事行为,但并不是一般的民事行为,这是将恶意欠薪规定成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一些网友表示,讨债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范围,按正常程序应该是农民工起诉,法院判决,法警去查封,在法警查封的过程中,如被告人反抗才能出动人民警察。&(见《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显示法律缺位》)这些网友就是将欠薪行为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债务行为。欠薪也是民事债权债务纠纷,但与普通债务行为不同的是,欠薪行为除了损害他人的经济利益,还可能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和生存权利,拖欠血汗钱,是对弱者权利的凌辱;恶意欠薪,违背天理,粗暴践踏了人类文明的底线。所以,同样是欠债,一般的欠债尽管数量很大,也只能按正常法院诉讼程序请求裁判和执行,而对欠薪则规定了国家&责令&权;也规定欠薪者恶意欠薪的,可能构成罪。
  第四,刑法新增条款目的是为了减少讨薪成本,通过行政行为和威慑解决大部分欠薪问题。众所周知,法院诉讼程序从起诉到审判和执行,相对比较复杂,而劳动报酬并不是大额债务,劳动者通过法院讨薪,往往得不偿失、心力憔悴,这是很多讨薪者为此而跳楼、跳桥、自杀、杀人的原因。而行政机关的责令行为则更加高效,而对恶意欠薪的刑事追诉行为则运用定罪判刑的国家机器,对欠薪者形成强大的压力,恶意欠薪者可能要坐牢,顺民心、合民意。
  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公民,都会期待重庆政府和警方能够对那些欠薪者再多来一些&责令&,对用暴力殴打讨薪者的黑心老板见一个抓一个,对于长期欺压劳动者的有组织的黑社会势力,更要深挖。黑心老板为所欲为、恃强凌弱,甚至于可以豢养打手、围殴保护农民工的警察,如果这样的恶势力得不到打击,那我们社会还有何正义、有何天理?
  法不外乎情理,刑法的修改与时俱进的吸纳了民意,维护了人民最期待、最迫切需要维护的基本人权。重庆警方在司法解释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积极履行职责,为民伸张正义,值得人民敬佩、值得执法司法机关推广。
  4月30日晚,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负责人办案途经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时,遇上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几名中老年男子。该负责人迅速下车亮明身份制止,不料竟遭到围殴。江北区警方赶往现场,将2名行凶滋事的男子控制后,调查得知,行凶男子均系中凯城市之光工程项目部的保安。工头俞刚为对付讨薪民工,以每月5000元工资养着一支由2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组成的&黑保安队&。讨薪农民工反映,&名字叫保安,其实就是专门教训我们讨薪者的打手。&
  4月30日,警方连夜抓获了工头俞刚、&黑保安&头目郭明全及其手下的黑打手共计18人。5月1日,警方对该工地进行了查封。现场的数十位工人表示,此前以俞某为首的项目部,从去年以来拖欠他们的工资每人1.2万到2万不等。5月3日下午,江北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对首批完成核算的80余万元拖欠工资进行了兑付发放,首批61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血汗钱。
  这一事件得到了民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有一些质疑的声音。如5月6日《南方日报》的文章《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显示法律缺位》以及5月9日《联合早报》的文章《特警为民工讨薪,是喜还是忧?》。各种质疑对事件本身和法律条款都有很多误解,在此我略加解析。
  首先,重庆&4&30案件&及以后的执法行为不能简单称其为&特警为民工讨薪&。&4&30案件&中出动特警是因为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一名负责人偶遇工地保安追打讨薪民工,亮明身份制止却遭围殴。重庆江北区警方连夜调查,抓获黑包工头俞某及其20余名打手。出去特警的目的是为了制止妨害公务、围殴警察的行为,是为了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讨薪行为发生在重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之后,江北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两家联合要求工头兑付工钱。
  在制止人数较多或者情况严重的犯罪时、在抓捕人数较多的犯罪嫌疑人时,出动特警是侦查工作的通常做法。所以,所谓&动用特种警察讨薪,其成本大约是个天价&(见《特警为民工讨薪,是喜还是忧?》),是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情况。对整个事件也应当叫做&重庆特警介入民工讨薪事件&更适宜。
  其次,5月1日实施的新法律为公安机关和政府参与为民工讨薪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5月1日实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新增加的刑法条款规定,对欠薪者,政府有关部门有权责令支付,这为政府机关新设定了一种权力。即在欠薪案件中,政府有权责令欠薪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欠薪。在刑法中设定行政性权力,符合刑法立法惯例。如刑法条款中规定的对赃物的追缴、对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等。
  修正案(八)出台后,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具体内容没有明确,这此情况下,由江北区政府出面、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责令&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在将来的司法解释中,我也建议明确规定既可以是劳动管理部门、也可以是公安机关承担&责令&职能,因为在这类案件中,欠薪者&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既可以转化成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案件,将公安机关也规定成为&责令&者之一,有利于及时打击犯罪,也能对于欠薪者构成有力的威慑,使&责令&行为能够显示国家执法权威和实质效果。
  第三,欠薪是民事行为,但并不是一般的民事行为,这是将恶意欠薪规定成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一些网友表示,讨债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范围,按正常程序应该是农民工起诉,法院判决,法警去查封,在法警查封的过程中,如被告人反抗才能出动人民警察。&(见《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显示法律缺位》)这些网友就是将欠薪行为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债务行为。欠薪也是民事债权债务纠纷,但与普通债务行为不同的是,欠薪行为除了损害他人的经济利益,还可能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和生存权利,拖欠血汗钱,是对弱者权利的凌辱;恶意欠薪,违背天理,粗暴践踏了人类文明的底线。所以,同样是欠债,一般的欠债尽管数量很大,也只能按正常法院诉讼程序请求裁判和执行,而对欠薪则规定了国家&责令&权;也规定欠薪者恶意欠薪的,可能构成罪。
  第四,刑法新增条款目的是为了减少讨薪成本,通过行政行为和威慑解决大部分欠薪问题。众所周知,法院诉讼程序从起诉到审判和执行,相对比较复杂,而劳动报酬并不是大额债务,劳动者通过法院讨薪,往往得不偿失、心力憔悴,这是很多讨薪者为此而跳楼、跳桥、自杀、杀人的原因。而行政机关的责令行为则更加高效,而对恶意欠薪的刑事追诉行为则运用定罪判刑的国家机器,对欠薪者形成强大的压力,恶意欠薪者可能要坐牢,顺民心、合民意。
  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公民,都会期待重庆政府和警方能够对那些欠薪者再多来一些&责令&,对用暴力殴打讨薪者的黑心老板见一个抓一个,对于长期欺压劳动者的有组织的黑社会势力,更要深挖。黑心老板为所欲为、恃强凌弱,甚至于可以豢养打手、围殴保护农民工的警察,如果这样的恶势力得不到打击,那我们社会还有何正义、有何天理?
  法不外乎情理,刑法的修改与时俱进的吸纳了民意,维护了人民最期待、最迫切需要维护的基本人权。重庆警方在司法解释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积极履行职责,为民伸张正义,值得人民敬佩、值得执法司法机关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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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 () 版权所有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 显示法律缺位(图)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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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 显示法律缺位(图)
重庆特警在现场。
  近日,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一名负责人偶遇工地保安追打讨薪民工,亮明身份制止却遭围殴。重庆江北区警方连夜调查,抓获黑包工头俞某及其20余名打手。目前,已有67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81万余元工资。
  重庆警方为民工讨薪赢得了网络一片赞叹。但也有网友认为,靠特警为民工讨薪,显示了法律的缺位。
   ●事件回放“黑保安”追打民工围殴警察
  “拖了大半年的血汗钱,今天终于拿到手了!”5月3日下午,位于江北区鸿恩寺公园附近的某在建楼盘施工工地上,一群农民工陆续领到拖欠的工钱,连声“感谢政府”。
  就在4天前,他们讨薪时被工地黑心保安一顿痛打,就连上前制止的民警也被一并殴打。
  据重庆警方通报,4月30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负责人办案途经江北区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时,遇上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几名中老年男子。该负责人迅速下车亮明身份制止,不料竟遭到围殴。
  江北区警方赶往现场,将2名行凶滋事的男子控制后,调查得知,行凶男子均系中凯城市之光工程项目部的保安。工头俞刚为对付讨薪民工,以每月5000元工资养着一支由2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组成的“黑保安队”。讨薪农民工反映,“名字叫保安,其实就是专门教训我们讨薪者的打手。”
  4月30日,警方连夜抓获了工头俞刚、“黑保安”头目郭明全及其手下的黑打手共计18人。5月1日,警方对该工地进行了查封。现场的数十位工人表示,此前以俞某为首的项目部,从去年以来拖欠他们的工资每人1.2万到2万不等。
  5月3日下午,江北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对首批完成核算的80余万元拖欠工资进行了兑付发放,首批61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血汗钱。
  ◎网友热议人民警察为人民
  “这才叫人民警察!”重庆警方为民工讨薪,受到了网友的盛赞和讨论。在微博上,相关转发和评论达到了数万条。
  著名童话作家郑渊洁在微博上评论认为,这可能是共和国第一次出动特警为农民工讨薪。工头和“黑保安”被依法惩处,有网友甚至用“为民除害,大快人心”来形容自己高兴的心情。
  农民工讨薪不成反遭追打,显示了目前农民工讨薪不成,无处申诉的弱势地位。网友们都认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需要多方部门共同执法为农民工维权。
  “我们还需要更多这样好的执法人员。”网友们期待以此为契机,全国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
  但也有一些网友认为不应该对警方过度赞扬,“除暴安良本来就是警察的职责,他们只是做了一次该做的事而已。”
  “要是这个警察没偶遇黑打手追打农民工呢?全国那么多欠薪纠纷,都有运气碰到这样的警察吗?”部分网友认为,不靠法院,而要靠特警为民工讨薪,其实显示了法律的缺位。
  一些网友表示,讨债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范围,按正常程序应该是农民工起诉,法院判决,法警去查封,在法警查封的过程中,如被告人反抗才能出动人民警察。
  网友俞飞龙认为,法院有法院的权限,公安有公安的权限,对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个人或群体实施抓捕行为,在公安合法的权限之内。
  ◎律师论点打击欠薪需增加工头违法成本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劳动法资深律师刘继承表示,在警察的帮助下,农民工才讨到欠薪,显示了农民工讨薪无门的现状。
  农民工讨薪,一般只能通过向劳动部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走法律途径。但无论是行政途径还是司法途径,对农民工而言,都是“蜀道难”。
  刘律师指出,农民工一般都没钱请律师,而且涉事工程项目部不仅追打农民工,还围殴警察,已经带有黑社会的性质,“农民工可能也不敢去告”。而劳动监察部门由于人力局限等各方面原因,难以应付层出不穷的讨薪纠纷。
  刘继承律师接手过不少讨薪的法律诉讼。他坦承,即使有的农民工选择了法律途径,但仍有“相当一部分都败诉”。这是因为,打官司需要举证,而很多农民工并没有注意保存有利证据。
  刘继承认为,目前各行各业尤其是建筑业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很严重,主要是因为工头的违法成本太低。劳动诉讼一般要经过一裁两审,走的程序很长。“农民工打官司打了一两年,即使赢了,工头们支付的也只是他们本就该支付的。”
  刘继承认为,要减少甚至杜绝农民工被欠薪的情况,关键在于制度建设,比如包工头加倍支付欠薪。刑法修正案中增加了“恶意欠薪罪”,就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真正要取得成效,还需要各部门落到实处。
  对于网友们对警察是否越权的争论,刘继承认为,媒体报道以“帮助农民工讨薪”作为新闻点以抓人眼球,但其实警方是在依法打击治安犯罪,这是警察本身应该去做的。
  刘继承认为,讨薪不属于刑事案件,不在警察的职责范围之内,此事公安机关可以协调劳动部门参与,但公安机关不能代替劳动部门去为农民工讨薪。 南方日报记者 李秀婷 实习生 黄昆
【编辑:吴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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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幇助农民工讨工资的重庆人民警察致敬
  资本家老板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由来己久。那年有大胆的农妇向温总理控诉,总理帮助讨薪,成了轰动全国的新闻。然而,过后这几年,老板拖欠工资依旧,农民做了工得不到工钱,讨工资反遭毒打的事件层出不穷。我知道老板赖工资的花样多:
  一、房地产老板买到土地后,请包工头招工修建,有意拖欠工资,拖到房屋修好,涨价,卖出之后才付工资,吃农民工旳利息钱。
  二、大、小包工头层层剥削工人,踢皮球,赖账,让包工头逃跑,工人找不到人,只好作罢。
  三、我写到这里,一个打工女进来说:我那个老板好凶啊!他骂我,乱骂,我受不了,我要走……老板说:“滚!……”我要工钱,他不给,说“是你自己要走……”这老板两个月骂走了十几个股务员,每人赖掉十几天工钱。毒骂农民工赖工钱,刻薄!
  四、毒打赖账,老实的农民不少人被打成内伤,为保老命忍气吞声……
  这一切都证明资本家唯利是图,千方百计剥削劳苦工人,不择手段,与时俱进……
  日,重庆巡警经过江北区三湾路,发现一群男子手执铁棍正追打几个讨工钱的农民工,立即上前抓住两名带凶器的打手。经询问,原来是老板的黑保安……人民警察雷厉风行,一面保护农民工,一面追查黑后台,抓了包工头,与建筑商交涉立即筹款兑现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这件事抓得紧,办得快,很得民心!
  5月3日,在三湾路城市之光工场,扯起人民政府“4·30专案欠薪民工工资兑付点”红色横幅,当场兑现61个工人得到了拖欠已久的80多万元工钱,群众高呼“人民政府好”、“共产党万岁!”得到14000元血汗钱的垫江农民工皮光烈说:“我在外打工40年,挣点钱不容易,老伴儿子在家害病,等钱用,着急啊!被拖欠工资,挨打受气多啦,由政府公安出面帮我们讨回工资是第一次……”市民老卫说:“薄熙来、王立军就是好,你看文强那阵,警察象老爷,坐在办公室打牌、玩电脑、吹牛,有的还玩小姐……现在清除了腐败,薄书记号召全市警察学雷锋,真把人民当亲人……你看警察在街上交巡警平台上班,帮人民做好事,还帮民工追讨工钱,好哇!”
  附:重庆出动武装特警为民工讨薪(组图)
  5月1日,重庆江北区,特警队员在工地上抓获犯罪嫌疑人。重庆警方透露,当地一黑心包工头及20多名打手被警方抓获。据介绍,这个黑心包工头宁可拖欠工人月均2000元的工资,却舍得每月5000元的高薪雇佣“黑”保安,专门教训讨薪农民工。
  目前,当事工地——中凯城市之光因涉嫌扰乱社会治安被警方查封,黑心包工头俞某及其打手20多人被警方全部抓获。
  重庆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称,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负责人办案途经江北区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时,遇上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几名中老年男子。出于职业本能,该负责人迅速下车,亮明身份出面制止,不料竟遭来围殴。事发后,江北区警方赶往现场,将2名行凶、滋事的男子控制,其余行凶男子纷纷逃窜,警方连夜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5月1日,重庆江北区,民警正在“工地打手”住处调查取证。经查,手持凶器的行凶男子,均系中凯城市之光工程项目部的保安,该工地工作人员多来自江浙一带,工地负责人工头俞刚为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所谓“纠纷”,于2010年底,以每月发放5000元工资的方式,雇佣来自浙江、江西、河南及重庆本地2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组成黑保安队,专门教训敢来讨薪的民工。
  警方查封现场时,正在里面务工的200多位农民工纷纷要求严惩这些黑心包工头和黑打手。现场的数十位工人表示,此前以俞刚为首的项目部,从去年以来拖欠他们的工资每人1.2到2万不等。
  警方在“工地打手”住处找到行凶的特制钢管。
  许多受访民工表示,他们为讨回工资,不止一次挨打。
  民警对“工地打手”住处进行查封。目前,黑包工头俞刚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余黑保安悉数劳动教养。涉案人员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3日,重庆警方与江北区政府在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向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发放了第一批工资。警方介绍,经过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连夜的清算核对,已确认了首批被欠薪的民工名单和欠薪金额,共计61人约80余万元。工地开发商也承诺提前为承建方垫付拖欠的工资。即日起至所有欠薪账目结算完毕,开发商每天将提供200万元现金存在现场,随时为核算完毕的被欠薪工友结账。
  “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重庆公安!”在兑付点,来自垫江县的59岁农民工皮光烈,成为拿到拖欠工资的第一人。他领取了被拖欠5个月共计14250元工资时,激动得连说了三声谢谢,并深情鞠躬致谢。老皮说,他在外打工40年,老伴和儿子都患病在家,无力挣钱全靠低保,他就是家中老小唯一的经济来源。“在外打工挣钱不易,被拖欠工资、挨打受骂在所难免;但由政府和公安出面,这么快就解决问题的,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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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notecase】于:52:10评论说
  红色重庆万岁,向薄书记致敬,向重庆的人民警察致敬!
  2楼【notecase】于:57:04评论说
  办这样的事总理不如唱红歌的人民警察!号召全国的人民警察向重庆的警察学习!向重庆警察送锦旗!!!
  3楼【a-138】于:07:03评论说
  严惩黑心包工头和黑打手,永远取消此包工头的包工资格,对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要加倍赔付。向人民警察致敬
  4楼【岩冈上的山鹰】于:07:54评论说
  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的年代决不会被拖欠工资。
  5楼【wangguoqiang68】于:13:09评论说
  官场腐败不除,农民工讨薪难将是永久的话题!!!
  6楼【ququ444】于:16:58评论说
  很好,这才是人民警察应该干得事情
  7楼【骆玉涛】于:21:14评论说
  这才是武警公安维稳的正确方向。向重庆市的公安干警们致敬!向薄熙来、王立军等人民英雄们致敬!
  8楼【奴隶主奴隶】于:39:13评论说
  资本从来就是嗜血的,尤其是过继到天朝后就更是如此。有钱有权的人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非法雇佣“保安”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在我朝已是很普遍,对于这样的“黑团练”不严惩法办,国将不国!
  9楼【爱华夏】于:41:59评论说
  这样的警察才是人民的警察,这样的警察才会让人民爱,向重庆警察致敬!向博熙来同志致敬!
  10楼【草野】于:47:02评论说
  重庆警察一个小小的动作,顶得上一万句“道德血液”的空话!
  11楼【石旺】于:50:25评论说
  虽然为重庆叫好,但心中难免伤悲!
  12楼【爱华夏】于:51:03评论说
  看到这样的警察想起了毛泽东时代的警察!有能耐的人可以拯救自己,伟大的人物可以拯救一方人民或一个国家!向幇助农民工讨工资的重庆人民警察致敬!!向重庆市市为书记博熙来同志致敬!!!
  13楼【yangdiany】于:55:27评论说
  这才真是人民的警察!
  14楼【草野】于:56:31评论说
  欠债还钱,干活拿钱,这在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在中国怎么就成了非要总理出面才能“解决”的事情了?
  一个大国总理去为民工讨要工钱,不知是喜还是忧?
  15楼【爱华夏】于:02:54评论说
  唱红歌办红事!听毛主席的话“为人民服务”!“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优良传统胜利的回归重庆大地了!“人民警察爱人民,人人爱警察”!全国公务员都向重庆学习吧!!!
  16楼【无央沃色】于:12:37评论说
  重庆的警察真可爱!薄熙来真可爱!
  17楼【一路风尘】于:17:33评论说
  看来,关键还是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
  18楼【大木头】于:23:40评论说
  这才是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
  19楼【社会主义小兵】于:33:34评论说
  事实证明中国的一切黑暗都是可以战胜的。共产党内有资产阶级,但共产党还在,人民心向毛泽东的共产党。几个警察,就可以像总理一样解决农民工的问题,说明什么?只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中国没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中国问题多,不是解决不了,是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几个警察就可以解决的问题,难道也要总理去解决吗?总理去解决警察可以解决的问题,是很不正常的。看来共产党人薄熙来得人心。
  20楼【nanpengfeiyue】于:42:12评论说
  向人民警察致敬!
  21楼【退休工人】于:44:45评论说
  看称呼明秉性,为人民服务的叫“人民警察”,为权贵服务的就叫“警官”。
  22楼【newRed21】于:53:31评论说
  人民警察为人民!重庆警察好样的!其他地方警察完全可以效仿啊!
  23楼【寻找毛泽东思想】于:53:40评论说
  有人讨薪是做戏,重庆讨薪是为民!
  24楼【老兵瘌子】于:58:05评论说
  全国都要向重庆警察学习才对!
  25楼【燕山老叟】于:00:21评论说
  真心实意为人民办实事才是真正的爱国、为国!让那些“说我们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人”去说吧,不屈不挠的努力必将冲破一切艰难险阻,赢得全国人民包括涉世不深被网络和精英所左右的年轻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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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楼【readerguo】于:04:34评论说
  好样的,对违法经营的就应该严厉打击,给劳动者以公平,给守法经营者以公平。
  27楼【cdefgab】于:10:42评论说
  这才是真正的人民警察。敬礼!
  28楼【jhq1947】于:11:41评论说
  帮农民讨工薪,好!值得赞扬!
  但是为什么毛主席时代,不需要警察为工人讨工薪?
  因为:
  毛主席时代是社会主义时代,是公有制社会,所以不需要警察帮助讨工薪。
  现在是私有制社会,所以就需要警察帮助讨工薪。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才不需要警察帮助工人讨工薪?不言而喻,只有回到毛主席时代的公有制社会!
  工人同志们!行动起来!为恢复毛主席时代的公有制社会而奋斗!
  国际悲歌歌一曲,狂飙为我从天落!
  国际歌
  作词:欧仁•鲍迪埃
  作曲:比尔•迪盖特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DZ!
  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奴隶们起来起来!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让思想冲破牢笼。
  快把那炉火烧的通红,趁热打铁才能成功!
  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是我们劳动群众。
  一切归劳动者所有,哪能容得寄生虫!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把他们消灭干净,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
  (副歌)
  这是最后的DZ,
  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DZ,
  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29楼【dengxc】于:15:17评论说
  人民警察为人民,人民警察人民爱!
  30楼【雏四海】于:20:00评论说
  人民警察万岁
  31楼【一个普通老百姓】于:25:04评论说
  中国社会主义的灯塔在重庆!
  32楼【夜郎猴】于:25:51评论说
  看到这样的警察想起了毛泽东时代的警察!有能耐的人可以拯救自己,伟大的人物可以拯救一方人民或一个国家!向幇助农民工讨工资的重庆人民警察致敬!!向重庆市市为书记博熙来同志致敬!!!
  33楼【严立诚】于:41:33评论说
  红色重庆万岁,向薄书记致敬,向重庆的人民警察致敬!
  34楼【ycq11】于:44:56评论说
  人民解放军为人民,共产党为人民!镇压反革命资本家!!
  35楼【老戴】于:57:08评论说
  看到这个新闻,深深为薄书记坚持共产党的本色,支持和依靠工农劳动人民的作风而感动。由此又想到有些地方的警察所进行的以对付讨薪工人为背景的“维稳”演习,真有一个中国两重天的感觉!向真正的共产党人致敬,向保护人民的人民警察致敬!
  36楼【林芝柏树】于:57:18评论说
  向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重庆市委、市政府、广大干部、公安干警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向以薄熙来、黄奇帆、王立军为代表的真正的中国共产党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你们带给中国人民坚守社会主义和保卫新中国的信心,中国人民不会忘记你们的丰功伟业!
  37楼【阿Q反传LTM】于:13:58评论说
  薄书记与重庆警方又为人民做了一件好事,值得歌咏:重庆警方为人民,勇为农民工讨薪;新举与民利相连,浩歌一曲美天音。阿Q反传衷谢熊老新作。毛主席保佑您。
  38楼【转基因农作物】于:18:25评论说
  痛快,真痛快。
  共产党万岁万岁万万岁
  39楼【水立方】于:20:14评论说
  !向幇助农民工讨工资的重庆人民警察致敬!!向重庆市市为书记博熙来同志致敬!!!
  40楼【zjh409】于:39:49评论说
  好文章。我已经将这篇文章制成mp3音频文件,为大家学习宣传尽微薄之力。请管理员审核。欢迎大家下载流布。在浏览器地址栏复制粘贴下载页网址:
  41楼【在故乡漂泊】于:06:14评论说
  大国总理去讨薪?还不如去铲除欠薪的土壤。
  42楼【deng016】于:20:51评论说
  看到这样的警察想起了毛泽东时代的警察!有能耐的人可以拯救自己,伟大的人物可以拯救一方人民或一个国家!向幇助农民工讨工资的重庆人民警察致敬!!向重庆市市为书记博熙来同志致敬!!!
  43楼【zsx98898】于:21:07评论说
  真正是为人民服务的重庆领导和只作演员的某些领导有着本质的区别。
  44楼【春阳】于:34:32评论说
  黑包工头宁可每月拿5000元请黑保安“维稳”,不愿支付每月2000元的农民工工资,可见这是一种“罪恶维稳法”。
  强烈支持重庆警方重拳打击“罪恶维稳法”!
  强烈支持薄熙来!!!
  45楼【renjun】于:04:40评论说
  深层次的问题私有制导致的结果!
  向薄书记、黄市长、王立军局长表示崇高地敬意!
  高迅速组织展开行动的特警们表示敬意和问候!
  46楼【songali777】于:49:25评论说
  弱肉强食,这么恶毒的人,怎么得到工程项目的。
  47楼【半醉农夫】于:53:28评论说
  人民警察为人民,重情重义在重庆
  48楼【天才】于:27:16评论说
  好好,比某些人要钱强多了。
  49楼【hrsoftgao】于:46:57评论说
  欠债还钱,干活拿钱,这在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在中国怎么就成了非要总理出面才能“解决”的事情了?
  一个大国总理去为民工讨要工钱,不知是喜还是忧?
  看到这样的警察想起了毛泽东时代的警察!有能耐的人可以拯救自己,伟大的人物可以拯救一方人民或一个国家!
  向幇助农民工讨工资的重庆人民警察致敬!!
  向重庆市市为书记博熙来同志致敬!!!
  年近50仍对警察产生敬畏,那是毛泽东时代的警察形象打下的烙印。
  50楼【chhdtj】于:49:15评论说
  这就是真正的党和政府,真正的人民警察,真正的法制社会!!
  对于黑社会和不法分子,薄书记干得好:一露就打,一打就OK!
  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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