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不是信鬼神中国人为什么迷信鬼神么

对古代鬼神信仰的一种法文化观察
聚焦命中&& 转第条
显示法宝之窗
隐藏相关资料
【期刊名称】
对古代鬼神信仰的一种法文化观察
【副标题】 与郝铁川先生交流
【英文标题】 Culture―Exchange Opinion with Mr.Hao Tiechuan
【作者】 【分类】
【中文关键词】 ,,,,
【期刊年份】 【期号】 5
【页码】 19
古代鬼神信仰与法律意识皆为一种社会意识现象,虽然两者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但并不能得出“中国古代民众法律意识鬼神化”这一结论。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性、鬼神信仰的特点(局限)与政治运行方面的特色结合在一起,使得法律运作始终朝着伦理化、理性化和理想化的方向发展,作为这种趋势的结果,是古代民众法律意识的道德化,而非神秘主义的鬼神化。
【全文】【】 &&&&
  法制观念落后于法制建设的现状,促使法律家们把视野扩大到法现象的文化方面,重新审视作为前代遗产的传统法律文化及其核心内容――传统法律意识。历史上既存的法律意识,既是法治社会的建构工程、法律文化的再创造事业的起点和台阶,也是这些新生事物的绊脚石,需要后人对其进行全面、细致、审慎的分析和把握。郝铁川先生的新作《中华法系研究》(下称《研究》)可以认为是法学界在这一方向上努力的表现和成果。《研究》卓尔不群于炒冷饭和成品进口的治学暗流,在创作立意上力破通说,把中华法系的特点精炼为法典的法家化、法官的儒家化和民众法律意识的鬼神化三个方面,令人耳目一新。现存中国法律史的资料和论著可谓汗牛充栋,欲要高屋建瓴,无疑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克服更大的困难和接收各方面的挑战。如西谚云:“所谓先知往往是被掷石块者。”笔者拟就《研究》的第三个论点,即“民众法律意识的鬼神化”[1]作一番分析、探讨和“诘难”,以与郝先生交流。
  一、传统文化中的鬼神信仰
  凯尔逊曾言,最早的社会秩序具有一种完全宗教的性质[2]。但就中国社会通史来说,这句话只适用夏、商和西周三代以前的前封建社会。夏禹虔敬鬼神,重视祭祀。孔子曾赞其“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3]。“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4]殷商一代更以迷信鬼神著称,商王几乎无事不卜,在定罪量刑方面也诉诸鬼神[5],认为国之大事,只是“在祀与戎”[6]。《文选?思玄赋》曾记载商汤时大旱7年,神灵在占卜时指示以人为牺牲祭礼求雨。商汤认为自己为民之首,剪发、修指、洁身,站在柴草上准备引火自焚以祭天,终于感动上苍,天降大雨。西周吸取了商人迷信亡国的教训,为自己的统治寻找合法性依据,系统地提出了“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理论。他们“既信鬼神,兼重人事”[7]。但春秋以降,政权下递,天子失威,政在诸候,大夫执国命,政在家门。社会的大变革和政治变乱,直接导致传统的神权思想受到冲击和批判,鬼神观念开始走向没落。
  先秦是中国传统思想形成的童年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各家为寻求当时社会大变动的前景出路而纷纷授徒立说,使得从商周巫史文化中解放出来的理性没有走向闲暇从容的抽象思辨之路(如希腊),也没有沉入厌弃人世的追求解脱之途(如印度),而是执着于世间的实用探求[8]。儒家热衷于建立一种以伦理为中心的政治思想体系,兼为统治者巩固俗世的统治秩序在总体上进行出谋划策。孔子明确表示,“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9];“未能事人,焉能事鬼”[10]。法家推崇以法、势、术为要旨的急功近利的治国方略,韩非坦言“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11],凡不能提高争霸能力、巩固专制君权的思想都在他们的视野以外。墨家“兼相爱、交相利”的理论包含了鬼神工具说的倾向。墨子视鬼神同工匠的规矩,是维系社会的工具,甚至把祭祀和“合欢聚众”的娱乐相联系[12]。而道家所讲的“道”和阴阳家所讨论的“阴阳五行”,已尽去鬼神信仰的粗陋和浅薄,开始探讨宇宙、社会的生成和运行问题,具有丰厚的哲学内容和社会治理思想。至西汉建元五年,汉武帝罢黜百家,表彰六经,独尊儒术,儒学开始成为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在“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指导下,儒生们视鬼神信仰如无物。宋时王安石就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不言不足恤”的论断。明代首辅张居正更是深恶各种形式的迷信,他曾痛斥神仙方术“其言幻幻漫漫”,“其效茫茫唐唐”。虽然儒学中有天人合一的神秘主义思想,儒学史上也一度存在过迷信的倾向,但这不是主流。儒学中的神秘主义也不同于原始神秘主义的神灵崇拜,而是融自然规律、伦理原则和神秘性权威为一体的理性与神秘主义的混合物。
  所以有论者认为扎根在血缘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思想自身性格上的一大特色是“实用理性”。儒家经世致用的思想在儒生们的思维模式、思维内容以及人生观和生活信念上所造成的传统,这种传统以官方的意识形态直接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使得鬼神信仰在社会管理层面和主流思想方面都难以取得位置和造成影响。
  二、中国民间鬼神
  《研究》言及,古代民众虽受儒家经典文化的影响,但经典文化常常流于境界过高,理想性太强,而使民众难以与其保持一致,而仍保留有自己的非理性的民间鬼神信仰。其实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汉文化的早熟性。每一民族发展史上普遍存在宗教饥渴的现象,本土哲学与本土宗教如果不能满足,则寻找廉价替代品。民间鬼神就是这种替代品。但鬼神信仰在民间是否能取得如《研究》所述的影响力,还是一个有待考证的问题。
  全面深入地考察中国古代各阶段、各地域和各行业民众的鬼神信仰,可以概括出如下关于鬼神信仰的内容和特征:
  (一)多样性
  中国古代民间信仰的鬼神队伍相当庞乱,民众“于圣贤神仙各种偶像,不分彼此,一例崇拜”[13]。民间鬼神信仰整体上呈一种“万灵崇拜”、“多神崇拜”的姿态。(1)分行业:各行各业都有其供奉的神,做工匠的祭拜鲁班神,酿酒的祭拜杜康神,即使是妓女和扒手之流,也有自己供奉的娼妓神和贼神菩萨,前者是齐相管仲――据说他是首开妓院的人,后者是梁山好汉时迁[14]。(2)分地域:海岛居民供奉船神和海神,草原牧民祭拜牲畜保护神,平原农民叩拜龙王、土地神、五谷社稷神[15]。(3)分功能:盼生儿育女的拜送子观音,想钱的祭财神,赶考赴试的拜文昌星或魁神。(4)分据点:进门有门神,床头有床神,灶房有灶神,水井里有井神,就是厕所里,也有由四位子女司职的厕神[16]。其他还有从道教和佛教中游离过来的神、小说和戏剧中的神等等。民间鬼神的数量是惊人的,像《封神榜》和《西游记》中包罗的鬼神就有数千个。就是一个普通的小村庄,民众信仰的鬼神也可能超过百个之多。全信等于全不信,在泛神崇拜的心态下,信仰不可能是虔诚的[17]。
  (二)功利化
  中国民间的鬼神信仰带有很强的功利色彩,甚至可以说,鬼神队伍从初创到发展,都抹不去功利主义的影子。人们对鬼神烧香磕头,大多带着明确的目的。费孝通先生对此形象地描绘道:“我们对鬼神也很实际,供奉他们为的是风调雨顺,为的是免灾逃祸。我们的祭祀有点像请客、疏通、贿赂。我们的祈祷是许愿、哀乞。鬼神在我们是权力,不是理想;是财源不是公道。”[18]如前述行业鬼神的分类,供奉他们不单是因为他们对本行业的贡献,更主要的是他们转化为神以后所具有的权力和神通。人们对他们顶礼膜拜,是要请他们保佑自己的事业兴旺发达,获得更多的利益。人神之间“许愿”、“还愿”等赤裸裸的功利交换,是鬼神信仰的基础性支柱。
  民众更是因为某一方面的需要而不断地创造新的神灵。民间信仰在发展中不断强化对那些有实用价值和意义的鬼神的崇拜,同时也淡化对那些越来越失去实用价值的鬼神的崇拜。这种功利性还表现在人们根据功利的需求,强行给他们崇拜的神灵增加职司方面。如观音本职在普渡众生,后来人们增加了向神求子的功利要求,于是改成了送子观音[19]。另外如《研究》大量篇幅论及的灶王爷,在人们主观功利的要求下,身不由己地从一个主管饮食的小神演变为内外统管的家神。由于供奉鬼神都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或生活共同体的局部利益密切相关,功利性有时异变为狭隘的利己主义。迷信黄鼬的祈求“黄仙”不吃自己家的鸡,去吃邻居家的鸡;求雨的祈祷把雨都落到本地,莫浇灌他乡;有的甚至通过鬼神去损人利己、报复他人。实用心理作用下神人之间这种利益交换的关系,改变了人们创造这些鬼神的初衷,也改换了这些鬼神所具有的本来内涵。鬼神信仰的功利化、世俗化,说明了鬼神信仰的没落。
  (三)渎神化
  先民在强大的自然力前无可奈何地选择了神灵,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不但开始利用鬼神,还把他们降格作为征服和娱乐的对象。
  人类学家认为巫术近于科学,因为巫术凭借的是人的自信力:只要知道方法,便能直接控制自然[20]。这些巫术施展的一个主要对象就是民间鬼神。古代民间有许多能驱神捉鬼的仙师和道士,普通人只要虚心学习法术,也能掌握驱神捉鬼的本事。他们一般用符咒、桃木、剑、水之类的“法器”,对众人之上的鬼神发号施令、驱使奴役,甚至将他们赶尽杀绝。《金瓶梅》第62回就描绘了潘道士为李瓶儿治病捉鬼的过程。鬼神不再神秘、强大,他们有时也得听命于人。
  中国素来有歌舞祭神的传统,开始为求得神灵的欢心,得其保佑。但自汉代始,民间百姓祭神中的歌舞就不仅仅是娱神,而掺杂了自娱的因素。至宋代民间,所谓歌舞祭神已完全走向自娱,且一直延续到明清及近代[21]。扮演各路鬼神的艺人沿街跳舞,为民作乐助兴。
  以鬼神自娱的心态发展到最后把鬼神根本不当做一回事。民众创造了一些品味低下以供消遣的“淫神”。浙江永嘉26个村庄几十座庙宇没有一座正规的佛寺或道观,里面供奉的全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淫神[22]。农民天旱求雨久祷不果时,就会将龙王神像捆绑起来吊打或游行。对群众基础深厚的观音,人们也敢于亵渎,他们有时直呼喜欢的女子甚至相好的妓女为“观音”[23]。
  三、鬼神与古代法制
  《研究》所提出的民众法律意识鬼神化论点的依据有三:(1)唐律和多数古代皇帝认可鬼神信仰,使其成为一种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习惯,或者说鬼神信仰是中华法系习惯法的重要内容;(2)鬼神观念是预防古人犯罪的一道屏障;(3)有的鬼神如灶神、城隍兼有司法职能[24]。只是这些论据无论从法律史理论的角度还是从民间鬼神信仰的视野来看,都存在着诸多可商榷之处。
  其一,佛教东来和道教的成形是东汉末年的事情,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始由官方宣扬并取得地位。有关僧、道、尼的法律规定,再早也只能从北朝始。在《》中,有
  ??????法宝用户,请后查看全部内容。还不是用户?;单位用户可申请试用或直接致电400-810-8266成为法宝付费用户。
【注释】 &&&&&&&&&&&&&&&&&&&&&&&&&&&&&&&&&&&&&&&&&&&&&&&&&&&&&&&&&&&&&&&&&&&&&&&&&&&&&&&&&&&&&&&&&&&&&&&&&&&&
&北大法宝:()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欢迎。法宝快讯:&&&&
本篇【】 &&&&&&关注法宝动态:&
法宝联想【共引文献】  高恒&《中国法学》&1984年&第3期& 刘海年&《中国法学》&1985年&第1期& 刘海年&《中国法学》&1985年&第3期& 怀效锋&《中国法学》&1984年&第2期& 崔敏&《中国法学》&1991年&第1期& 郑重;余红举&《中国法学》&1990年&第1期& 马小红&《中国法学》&1991年&第2期& &《中国法学》&1991年&第6期& 张晋藩&《中国法学》&1993年&第2期& 徐进;易见&《法学论坛》&1987年&第2期&【相似文献】  李莉&《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蔡宝刚&《法学》&2004年&第6期& 杨阳&《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李姝&《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黄河
陈先刚&《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杨学明&《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5年&第4期& 江海&《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年&第4期& 夏熙吟&《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2年&第2期& 杨薇 杨扬 刘倚源 郑海蓉&《西部法学评论》&2009年&第2期& 胡水君&《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作者其他文献】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4期& 《中外法学》&2009年&第4期& 《中外法学》&2001年&第4期& 《法学》&2001年&第3期& 《中外法学》&2003年&第4期& 《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1期& 《法律科学》&1995年&第5期& 《法律科学》&2001年&第5期&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8年&第4期&【引用法规】  17.在中国古代的信仰中.“社 是土神.“稷 是谷神.但“社稷 却被用做国家的代称.这主要是因为( ) A.鬼神迷信思想盛行 B.中国古代以农业为立国之本 C.人们要依靠土地和谷物生存 D.——精英家教网——
成绩波动大?难提高?听顶级名师视频辅导,
17.在中国古代的信仰中.“社 是土神.“稷 是谷神.但“社稷 却被用做国家的代称.这主要是因为( ) A.鬼神迷信思想盛行 B.中国古代以农业为立国之本 C.人们要依靠土地和谷物生存 D.国家的税收来源主要是土地上出产的谷物 【】
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在中国古代的信仰中,“社”是土神,“稷”是谷神,但“社稷”却被用作国家的代称。这主要是因为(  ) A.鬼神迷信思想盛行 B.中国古代以农业为立国之本 C.人们要依靠土地和谷物生存 D.国家的税收主要是土地上出产的谷物
在中国古代的信仰中,“社”是土神,“稷”是谷神,但“社稷”却被用作国家的代称。这主要是因为(  ) A.鬼神迷信思想盛行 B.中国古代以农业为立国之本 C.人们要依靠土地和谷物生存 D.国家的税收主要是土地上出产的谷物
在中国古代的信仰中,“社”是土神,“稷”是谷神,但“社稷”却被用作国家的代称。这主要是因为(  ) A.鬼神迷信思想盛行 B.中国古代以农业为立国之本 C.人们要依靠土地和谷物生存 D.国家的税收主要是土地上出产的谷物
在中国古代的信仰中,“社”是土神,“稷”是谷神,但“社稷”却被用作国家的代称。这主要是因为(  ) A.鬼神迷信思想盛行 B.中国古代以农业为立国之本 C.人们要依靠土地和谷物生存 D.国家的税收主要是土地上出产的谷物
在中国古代的信仰中,“社”是土神,“稷”是谷神,但“社稷”却被用做国家的代称。这主要是因为A、鬼神迷信思想盛行&&&&&&&&&&&B、中国古代以农业为立国之本C、人们要依靠土地和谷物生存&&& D、国家的税收主要是在土地上出产的谷物&
精英家教网新版app上线啦!用app只需扫描书本条形码就能找到作业,家长给孩子检查作业更省心,同学们作业对答案更方便,扫描上方二维码立刻安装![摘要]古代官员把身家性命和官运、财运寄托于上天和神灵的庇佑。中国古代很多官员都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和官运、财运寄托于上天和神灵的庇佑。奸佞、贪浊的官员,因其内心空虚无聊、忐忑不安,对前途毫无自信,故对鬼神之事尤其迷信。古代官场禁忌多出门之前翻历书,选日子,乃是古代官场普遍现象,今人不会觉得奇怪。不可思议的是,古代官员接到任命,前去上任,要避开几个月份,过了这几个月,方能到任。明代陆容《菽园杂记》一书就写到了官员上任的禁忌:明朝人认为正月、五月、九月这三个月,对新官来说,是不吉利的,不宜在此期间赴任。“俗吏”都信这一套,只有少数明白事理的官员,上任不忌正、五、九月。官场为什么会有这个习俗呢?陆容在书中回答说:宋朝崇尚道教,正、五、九月禁止屠宰。新官上任,必须祭神,而禁止宰杀,没有了供品,就直接影响到官场的祭神;祭不了神,上任仪式就无法完成,故正、五、九三月新官不宜赴任。当然,这个习俗还不是起源于宋朝。唐高宗武德二年(619年)正月,就诏告天下:每年正月、五月、九月,都不对死刑犯行刑;并且全国各地,无论官府,还是私人,都不得宰杀。尊奉道教的宋朝,沿袭了唐朝正、五、九月禁宰杀的规定,而且更加严厉,对新官上任的影响也更大。正、五、九月新官不上任,本来是因为禁屠宰。久而久之,人们忘记了这一点,以为新官不上任,乃是由于这三个月对其不利。睿智如欧阳修,也不能免俗,如在五月接到任命,他是不在此月赴任的。宋朝宰相富弼,禁忌更多。只要术士对他说,哪段时间对他个人仕途、命运不利,届时他便向朝廷请病假。不但官员上任有禁忌,而且各个衙门都有禁忌。清朝陈康祺在《郎潜纪闻》一书中说到了翰林院的禁忌:翰林院不开中门,若是开了,对掌院不利。门前沙堤上,有泥土凝结成的泥丸,若是不小心,误将泥丸踩碎了,必有损翰林。院中原心亭西南角,父母健在的翰林不可坐,若是坐了,必有“刑克”,即有灾祸。左角门久关不开,据说若开了,有关官员要丢官。书中还说,刑部也有禁忌,而且各司有各司的禁忌。刑部直隶司的大门,必须歪斜不正,据说只有这样,该司才能平安无事。刑部奉天司的门,过一两个月就要重新油漆一次,不漆不吉利。相传有“直隶不直,奉天无缝”的说法。官场禁忌层出不穷,真是荒诞离奇。算命看相者大行其道皇帝一般都迷信,热衷于算命看相。据宋朝魏泰《东轩笔录》一书,宋太宗为了确定皇位继承人,曾召陈抟进宫,给皇长子寿王(后来的宋真宗)及诸皇子看相。陈抟看过皇长子及诸皇子后,向宋太宗报告:臣刚到寿王府,就见两人坐在门旁,问他们姓名,一个说叫张旻,一个说叫杨崇勋。他们眼下是寿王身边供使唤的人,他日都要位至将相。手下人都这样,主子可想而知了。听了陈抟的报告,宋太宗大喜,因为符合他的心意。寿王是皇长子,陈抟应当是知道的,也许已经探听到宋太宗早已属意于寿王,自然要编出些好话来赞扬寿王了。宋朝周煇《清波杂志》一书说:宋徽宗时,任命皇帝身边“侍从”官员,先要找算命的人给候选人算命,如果命好,才能正式任命。一时之间,算命的人以为:做官的人的命运掌握在我的手中,由我一句话而定,我说行便行,我说不行便不行。很多官员都热衷于算命看手相,术士便围着他们转,轻易就攀上了达官贵人,不时出入其门第,揣摩时事和对方心理,以迎合他们。古时将相,多有迷信的人。唐初大将李勣临阵选将,必先给人看相,然后任命“有福禄者”,不用“薄命之人”。清朝“位至将相”的曾国藩自称精通相术,文武官员来见,他必给人看相,然后根据其人“福量之厚薄”,决定用与不用,及任职的高低。不过,曾国藩也有看走眼并被人狠狠地骗了一把的时候。萧山有一个人,曾国藩相中了他,让他督造炮船,却不料没过多久,那人就“挟千金遁去”即携巨款逃跑了。清朝曾任署理巡抚的张集馨,也信算命。他在《咸道宦海见闻录》一书中,记录了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咸丰四年(1854年)在济南时,他让人把自己的八字抄给算命先生刘铁嘴,刘说非10两银子不算。过了几天,刘铁嘴来到张集馨家门前,张集馨令唤入。示以年庚,刘铁嘴看后说:“格局甚大,而波折太多,今夏必有保举,明年方得真除”,即明年就能实授官职。张集馨说:“此人急欲求退,不愿入仕途。”刘铁嘴说:“是断不可能。”刘坚持说,朝廷要对张委以重任,张则坚持说无意于仕途。刘铁嘴之所以这么说,是想多要一些“命资”(算命的酬金),因“命资”的多寡与职位高低成正比。张给了“京蚨六千”,即京钱6000,刘怏怏而去,因少于他开的价10两银子。张集馨找刘铁嘴算命时,已被革去直隶布政使官职,但他的后台钦差大臣胜保还在力保他。经常出入高官之门的刘铁嘴,不会不掌握这一信息。刘铁嘴给张集馨算命的第二年,张被发往向荣的江南大营效力,第三年,张被任命为代理甘肃布政使。如果说刘铁嘴“算得准”,无非是因为事先获取了有关信息。古代也有明白人,认为算命看相不可信。明朝叶盛《水东日记》写道:“……至如相衣、相手、相押字、相门户之类,其说尤多。……固圣贤所不言也。……若因其偶然,而遂信其所未然,此固明者弗为也。”他说,看相名目很多,古代圣贤(主要指孔夫子等)不讲这一套。如果因为看相的人偶尔说中了,就相信没有发生的事,那看相的人都能准确预测,明白事理的人是不会这么盲从的。蔡京迷信风水仍不得善终风水说在古代官场久盛不衰。这里就下葬看风水多说几句。早在东汉,就盛行看风水,选葬地。《后汉书·袁安传》说,袁安的父亲去世后,袁安为父选取葬地,路遇三位书生,他们指着一块地说:葬在此处,后人世代得高官显爵。晋代郭璞尤精于此术,被尊为风水先生的鼻祖。托名郭璞所撰的《葬书》,对后代影响很大。明代张瀚《松窗梦语》一书说,郭璞发明了“骸骨得气,而子孙受荫”之说,“指某山为发源,指某山为过峡,至某山而凝结为穴;某山为龙,龙昂而虎伏;某山为牚(同撑),某山为案,牚欲有力,案欲有情;必如是乃延福泽,不然则否”。符合以上要求的就是所谓吉地。不但老百姓,而且很多官员都受了迷惑,为了找一块吉地,或者迁延不葬,或者一再迁坟,甚至为了谋求吉地而打起了官司。张瀚感叹说,这些人受风水说的迷惑也太深了。宋代宰相蔡京沉溺于风水说。宋代陆游《老学庵笔记》一书写到:蔡京父亲蔡准,死后葬在临平山。此山呈骆驼形。术士对蔡京说,骆驼负重才能前行。于是蔡京让人在临平山的驼峰上,建起一座塔,让“骆驼”负重。墓地以钱塘江为“水”,秦望山为“案”,可谓雄壮矣。然而蔡京富贵已极,一旦丧败,几乎灭族,家族至今不能复振。风水师的说法可信不可信,看看蔡京家的情况就清楚了。还是这位蔡京,特别注重自己所在的衙门的风水。据陆游《老学庵笔记》一书,宋神宗元丰(年)年间,朝廷在皇城之西建造尚书省衙门,并铸造尚书、门下、中书三省大印。书法家米芾看了这三颗大印后说,印文“背戾”,将不利于执政的宰相。事情就有那么巧,自从这三大印启用以后,凡是任宰相的,都被流放,没有被放逐的,死后也被追加贬官削职,幸免的只有苏颂一人而已。蔡京任宰相后,也以为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大印不吉利,故不用尚书省的大印,另外铸造了宰相之印。后来又听人说,尚书省衙门建在“白虎位”,对宰相不利,蔡京便迁移尚书省,以避“白虎位”。蔡京换了大印,又把衙门迁到风水好的地方,这下该放心了吧?不会像此前许多宰相那样遭厄运了吧?然而蔡京还是被流放,走到潭州,即今湖南长沙,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两个儿子被杀,几乎全家覆没。陆游感慨道:“不知为善而迁省易印以避祸,亦愚矣哉!”说蔡京不知做善事,而只是迁移尚书省衙门,用宰相之印代替尚书省大印,想以此避免灾祸,实在太愚蠢了。从皇城之西建起尚书省衙门,到蔡京任宰相,这段时间,朝廷任命过不少宰相,其中大多被流放。被流放的真正原因很多:或由于皇帝喜怒,或由于高层政治斗争,或由于奸邪陷害,或由于本人作恶多端。如吕大防和刘挚两位宰相,《宋史》说,一个“重厚”,一个“骨鲠”,“终以直道愠于群小,并死于贬”。他们被流放,并且都死在流放中,是因为直道而行,得罪了奸邪小人,与大印、风水毫无关系。而宰相章惇被流放,则是因为做了很多坏事。此人报复心特强。他被任命为宰相时,妻子病得快不行了,对他说:“君作相,幸勿报怨,既(即)祥。”妻子对章惇太了解了,交代他不要报复人,说是如做到这一点,就平安无事了。妻子死后,章惇很伤痛,但就是没有把妻子的遗言记在脑中。他的被流放,是咎由自取,与风水也毫无关系。古代官场何以迷信盛行?主要原因,一是官场险恶,风云变幻,祸福难料。有的时代,如明朝初年,朱元璋在位时,官员们早晨出门去上朝,不知晚上能否回家。及至晚上平安归家,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很多官员都觉得人生无常,自己的命运自己不能作主,于是把身家性命和官运、财运寄托于上天和神灵的庇佑。二是奸佞、贪浊的官员横行不法,坏事做绝,声名狼藉,内心有鬼,忐忑不安,急来抱佛脚,想通过敬神拜鬼求得内心安宁,并趋吉避凶,消灾祛祸。三是朝廷带头迷信,垂范全国,推波助澜。陆容《菽园杂记》说,宋朝封了无数的鬼神,为祭神拜鬼,不知耗费了多少时间。就拿中书省来说,该衙门的官员“一半岁月与神鬼干事”。宋朝中书省权特重,与枢密院分掌全国政务、军事。中书省都这么干,全国的官府,岂不群起效仿?古代官员中也有反对迷信的。只是一则他们人数很少;二则他们的呼声,总的来说还很微弱;三则他们反对迷信,不是依据科学知识,而只是说,求神拜鬼这一套,圣贤所不言,如西汉扬雄在《法言》一书中说,“神怪茫茫,若存若亡,圣人曼云”,就是说,神怪啊,渺茫得很,孔夫子不谈它。所以,他们对迷信的批评,不能阻遏久盛不衰的迷信之风。
欢迎转载:
推荐: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老鼠进家古代迷信说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