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不服工作地点调整不去上班,企业可否做违纪解除

调整工作地点为何给予补偿_凤凰资讯
调整工作地点为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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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人单位调整员工工作地点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近日,宣城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地点、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二审案件。
原标题:调整工作地点为何给予补偿司含江 陈菲因用人单位调整员工工作地点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近日,宣城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地点、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二审案件。黄某系宁国市某模具公司职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去年底,模具公司因经营原因决定暂时关闭,在未与黄某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单方决定将黄某调整到合肥另一关联公司上班。黄某明确表示不同意,随后向宁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4万余元的仲裁申请。案经宁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宁国市法院一审审理,均支持了黄某有关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诉求。模具公司不服,上诉至宣城中院。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模具公司支付黄某2万余元经济补偿金。【法官评析】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享有用工自主权,可以根据单位规章制度或者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员工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进行调整,但须符合法律规定。本案中,模具公司将黄某调整到合肥另一关联公司上班,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均发生了重大变化,直接对黄某的生活造成影响,公司方应与黄某充分协商,否则即应承担单方变更工作地点致原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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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闹心事】员工认为调岗不合理拒绝调岗咋办?
& & 【问题提出】
& & & &由于调岗往往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而调岗经常伴随着薪酬待遇调整,所以往往容易会受到员工的抵触和不满,有的员工明确表示拒绝,这种情况很普遍,作为HR该如何处理?
& & 【问题分析】
& & & 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调岗相对容易处理:《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 2、如果劳动者胜任工作但是单位要求调岗:在单位态度也比较强硬的情况下,一些职工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以调岗不合理为由拒绝上班”。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否以“旷工”这个罪名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处分?或者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以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基于两个重要前提是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则企业按照劳动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所以对于员工不服从调岗,企业应当注意审查调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急于做出处分决定,在双方处于劳动争议状态特别是员工已申请仲裁的情况下,单方的处分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无效。
& & &【典型案例】
& & &&魏某在郑州某企业工作,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为郑州,月薪4000元。
&  后来由于企业业务需要,该企业决定调动魏某到其下属的外地分公司工作,但被魏某以其家在郑州,父母年老多病,且孩子幼小需要照顾为由予以拒绝,不服从调岗。因魏某拒绝到外地工作,被该企业按旷工处理,并以魏某违纪旷工为由,作出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公司给魏某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魏某不服该决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后来作出裁决,确认该企业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 &【案例评析】
& & 本案的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员工如果不服从企业要求的工作地点调整,企业可否以旷工这种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 本案需要分几个层次来分析:
& &&(1)变更工作地点属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劳动者不满用人单位单方面的安排,没有到用人单位报到,该行为不属于旷工,因不能上班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故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行为。
& & &(2)若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工作地点的调整合理:不会给劳动者造成履行劳动合同困难,则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不构成劳动合同内容重大变更,劳动者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的管理安排。
& & & (3)但若用人单位滥用该项约定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这种调整给员工履行合同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则不能以该约定作为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合法理由。在此情形下员工不服工作地点调整而缺勤,不能构成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 & 在本案中,魏某与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在郑州,而在实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企业决定调动魏某到外地分公司工作,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需与魏某友好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企业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决定变更魏某的工作地点的理由事实上不符合法律规定,魏某有权不服从企业的安排,因此而缺勤不构成违纪。同时该企业无权以魏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按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魏某。
& & 【风险防范小贴士】
& & &变更工作地点属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必须协商一致重新补充劳动合同内容,除非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做了特殊约定。
& & &&&本案例摘自贺清君最新专著《人力资源常见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及风险防范—轻松应对HR管理那些闹心事(精华版)》,本书在三茅独家提供电子版(试读版本),评论本文后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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