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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强卖保险竟成潜规则?工商部门:消费者有权拒绝-闽南网
车行强卖保险竟成潜规则?工商部门:消费者有权拒绝
来源:海峡网
  在车行订车,却被告知一定要在这里买保险,否则就不给予优惠或办理按揭。眼下,车行强制消费者购买车险,似乎已成为行业潜规则。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工商部门发布了2015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莆田某车行收取押金,强制车主购买保险的案例榜上有名。工商执法人员提醒,车行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
购车被收押金 还要买指定保险
  2014年1月,消费者林先生在莆田涵江区滨海大道一家车行购买了一部本田小轿车,价格26万多元。因为当时林先生要办理按揭贷款,于是车行方面要求其在自己店内办理保险业务,并预交2000元押金,双方还约定这些押金分3年抵扣。2015年1月,林先生来到该车行,想要办理第二年的车辆保险业务,却被告知需购买指定的多项保险业务,才能使用上一年所交的抵扣押金。&这明显就是在强制消费!&林先生觉得车行的规定十分不合理,与车行方面交涉被拒后,他立即向工商部门投诉此事。
  接到投诉后,涵江区工商人员立即联系双方进行调解。林先生认为,车行方面强制自己购买指定的保险产品不合理。而车行表示,由于林先生购车时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按规定要强制保部分财产险业务。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缴纳车辆强制险和部分最低商业财产险,车行退还消费者先前所交的保险押金2000元。
保险提成高强卖较普遍
  对于车行强卖保险一事,一位从事汽车销售的业内人士坦言,汽车与保险搭售早已是公开的秘密。随着汽车行业竞争的加剧,新车销售利润也不断下滑,有时卖车险的提成甚至抵得上卖车的收入。车险销售员小刘则称,车行搭售保险,另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为了让车主能在4S店维修车辆,获取额外收益。
  记者调查发现,并非所有4S店都要求消费者在车行买保险,不过,在中高端品牌4S店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那些想要获得车行承诺的价格优惠或是办理分期付款购车业务的消费者,在车行购买保险成为&必修课&。
  工商部门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而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也明确:&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其它条件;不得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的陈述和欺骗性的演示、劝说等消费诱导活动。&因而,车行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也不得以扣留保险押金的形式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海都记者 陈盛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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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为啥非得在4S店买三年保险?强买强卖
买车必须在4S店买保险,还得连续买三年,不买就不能提车。近日,市民张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让他十分窝火。18日,记者调查发现,张先生遇到的问题在济南的4S店普遍存在,已经成为了行业潜规则。市民反映想买车必须买3年保险这家4S店做法太霸道“现在卖车怎么还这么霸道呢?”近几天买车的经历,让张先生有点想不通。近日,张先生看上了一款车,在进行了多方比较之后,选择了一家位于经十东路的4S店,确定通过三年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缴纳了1000元订金,并且同店里签订了一份订金协议。据张先生介绍,当时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他同4S店在协议上约定了优惠幅度以及提车时间,同时,协议上还约定了必须要在店里买保险。“签协议的时候,对于买保险这一项进行了口头约定,他们说在店里买一年的保险就可以了。”可17日张先生去提车的时候,对于在店里购买多长时间的保险,4S店又有了不同的说法。“我去提车的时候又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此外
还有一份附加的关于购买保险的协议”,张先生说,“协议里要求必须在店里购买三年的保险,要不就不能提车,还说这是银行要求的,可是我给银行打电话,工作
人员说压根就没有这个要求。”4S店的这一要求让张先生非常生气:“这分明就是一个霸王条款,保险的价格暂且不谈,作为消费者我为什么不能自己选择到哪里购买保险呢?”可4S店的工作人员却一直坚持张先生必须在店里买三年保险,否则不能提车。双方都没有妥协的意思,最终经过协商,4S店将订金退回给
张先生,张先生的车也不在这家4S店买了。“这家店有点店大欺客的意思,太霸道了,服务也不好,其他的店也能达到这个优惠幅度,所以我打算换一家店买。”记者调查不少4S店搭车卖保险可从保险公司得提成18日下午,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张先生买车的这家4S店,同对张先生的要求一样,这家4S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要在店里买车,
就必须得在店里购买保险,如果是分期贷款的,在贷款还清的时间内也要在4S店内购买保险。“你可以选择在店里值班的保险公司,保险的价格跟外面都是一样
的。”该工作人员说。随后,记者向多家4S店了解关于购买保险的情况,几乎所有的销售人员都表示,如果采用三年分期付款的形式,那这三年都要在店里购买保
险。如果是全款购车,第一次保险也要在店里买,“店里的价格跟保险公司都一样,不用出门就能办了保险,多方便呀。”一位销售人员说。当记者表示,家里有亲
戚就是卖保险的,可不可以不在店里买,工业南路一家4S店的工作人员说:“就算你自己是卖保险的,也得在我们店里买。”至于必须在店里买的原因,该工作人
员说:“这不好说,反正现在基本4S店都是这样规定的。”4S店“不好说”的事情,一位业内人士却向记者道出了缘由:“现在基本上每个4S店都会有保险公
司在里面办公,如果4S店推荐从这家保险公司买保险,4S店会得到提成。在理赔方面,保险公司也会给4S店放宽一些要求,让4S店能多赚点钱。”律师说法4S店做法属于强买强卖市民可向工商部门投诉“这属于典型的强买强卖。”对于4S店搭车销售保险,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接受服
务或者购买商品时,都必须是自愿的。消费者购买的是车,而保险是消费者向保险公司购买的,因此这二者是可分离的,如果4S店放到一起捆绑销售,则是侵犯了
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此外,王建华提醒说,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或者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里面约定的内容。如果遇到了此类情况,可以向工商管理部
门投诉。历下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这方面的投诉我们也接到过几起,4S店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我们会根据情况进行调解。”
本文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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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on value=""&网页&/option&4S店强卖保险“四字诀” 教你如何拆招?-车险动态-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4S店强卖保险“四字诀” 教你如何拆招?
来源:济南日报编辑:
摘要:又到车展旺季,选到爱车让人开心,而遭遇4S店强卖保险又十分烦心。记者26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工商部门已受理涉及4S店强卖车辆商业险投诉81件。
又到车展旺季,选到爱车让人开心,而遭遇4S店强卖又十分烦心。记者26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工商部门已受理涉及4S店强卖车辆投诉81件。分析案例发现,强制卖险行为可谓花招频出。对此,市工商局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交纳定金、签订合同时尤其要细心。
&押&字诀定金藏着&长线钩&
花招:本来想用定金&押&住优惠价,背后却藏着4S店的&长线钩&:交付定金时,往往只留下付款凭条或简短协议,让销售方钻空子,通过&内部规定&、模糊合同等说辞强迫购险。
案例:今年3月,范先生在一家4S店交纳2000元定金订购一辆28万元的SUV,交付全款并拒绝销售人员推销的时,对方却突然&善意&提醒,按照&内部规定&,不在店内购,不仅定金不退,事先约定的赠品也无法交付。工商人员发现,双方的定金协议仅针对车辆本身,并没有涉及保险的内容,同时店方更没有事先告知所谓的&内部规定&,据此协调全额退还了定金,并落实了约定的赠品。
拆招: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交付定金时,要对定金的退还时限、违约责任等以书面方式进行明确。
&扣&字诀拿合格证&行方便&
花招:不买保险不准提车的&硬&扣手段已极为少见,但仍有部分4S店拿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行方便&,用&软&借口诱使消费者购买保险。
案例:新车临时牌照即将到期,苑先生还没等来车辆合格证。面对质问,4S店销售经理称,车辆都在银行抵押,需要时间完成解除抵押手续才能拿回合格证,同时暗示,&如果考虑在店里购买全险,可以特事特办,优先拿回合格证。&后经工商人员介入调解,4S店交出了合格证。
拆招: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约定车辆合格证、发票等票据的交付时限和违约赔偿责任。
&委托购险&强埋单
花招:在签订的购车协议中,制定&委托4S店办理&条款,买好全套商业保险,然后让消费者埋单。
案例:今年4月,德州的张先生通过当地销售网点在济南订购了一辆高档轿车,交付时发现对方竟然已经给购买了&种类齐全&的商业保险,便向济南工商部门投诉。调查发现,济南的4S店同德州销售网点签有二级供货协议,凡提取车辆必须同时购买商业保险,而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据此,工商人员协调为张先生办理了全额退保手续。
拆招:工商人员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逐条逐项阅读合同文本,不要因为销售人员催促、急于锁定优惠价格、受到赠品诱惑等原因而草草签字,以防落入&委托购险&的陷阱。
设&文字陷阱&
花招:如今贷款购车十分常见,而较长的还款周期,也被一些4S店用来拖住消费者买保险:贷款购车时,除了随意定义&续保押金&,一些4S店还会在冗长的贷款协议中暗藏关于连续购买2到5年不等的商业保险的内容,一旦消费者大意签字,则处于不利的维权境地。
案例:去年2月贷款购车时,市民王先生被4S店要求交付3000元的&续保押金&,称只要第二年继续在店内购买商业保险,则予以退还。今年2月,王先生如约在店内购买保险后,却只收到1500元的退款,店方称还需要再买一年保险才能退还剩下的部分。面对商家的出尔反尔,王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调查时,店方无法出具同消费者签订的关于所谓&续保押金&的协议,据此协调全额退还3000元押金。
拆招:建议消费者除了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更要仔细询问交付的每一笔款项的用途、原因,最好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以防出现纠纷时,4S店以销售人员个人名义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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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残疾根据残伤程度给付。
公共场所个人责任: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主险-房屋主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
主险-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潢:房屋附属设施,包括车库、储藏室、天井、庭院、围栏、防护墙等,需分项列明;室内装潢,包括室内固定安装的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如固定安装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管道、线路和设备、卫生洁具等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残疾:20万元
住宿意外身故或残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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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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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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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Q:我要出国两年,车子就放在家里不开了。然后我这个车子的保险不办可以吗?
Q:你好。怎么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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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4S店强卖保险 专家:捆绑销售侵犯消费者权益
  “你不在我们这里买保险的话,车就不能卖给你。”这是《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在北京华德宝宝马4S店走访时,一位销售顾问说的话。
  据这位销售顾问称,“北京所有宝马4S店都有要求,在店购买新车时,消费者第一年不允许自己选择其他渠道(如电话车险)来购买保险,必须要在4S店购买。如果消费者选择贷款分期买车,还款期内则都必须在店内上保险。”
  为求证上述销售顾问的话,记者随后致北京多家宝马4S店,得到的答复则与其相同。当记者问及“这样的规定到底是谁制定的”时,这些销售顾问却都答不上来。
  “4S店卖车本来就没利润,现在只能靠卖保险来赚钱,”北京星德宝宝马4S店的一位销售顾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消费者要购买华晨宝马520Li款汽车,四大主险全部上齐的报价为14000元至16000元,根据经销商合作的保险公司不同,价格会有一定的浮动。”
  记者随即致电某著名品牌电话车险询问同款车型同类保险的价格,得到的回复则是8000元到10000元之间。
  此前《中国消费者报》曾针对电话投保和4S店保险的区别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各大车险公司均推出电话直接投保方式,除新车第一年投保9折优惠外,还可在此基础上继续优惠15%。作为代理机构,4S店保险则是通过挣取商业险总额15%的返点盈利;而电话直投的模式,便是将这15%的代理费直接让利给消费者。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为必须购买的保险,而其余的险种则非强制要求购买。但是,无论是否为交强险,作为代理机构的汽车4S店都没有权利要求消费者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消费者有权利自主选择各类渠道去上保险。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4S店强行卖保险在汽车行业中并不鲜见,已有不少消费者对此进行过投诉。
  事实上,记者在奥迪、丰田的4S店走访时发现,其部分4S店也有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的行为,但多数4S店还是允许消费者自主选择购买保险的渠道。如此看来,如宝马这般一律抛出“不在4S店买保险,不卖车”的情况也并不多见。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张小虞告诉记者,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保险公司和汽车经销商的相互勾结。“4S店代理卖保险原意是为了给购车者提供便利,结果因为宝马卖得太好,4S店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利润,才出现了这种强制搭配销售的行为。归根结底还是不愁卖,否则绝对不敢定这项规矩。”张小虞说。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宝马的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另外,该行为还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4S店设立经营的特殊性,具有独占地位的性质,对其强制卖车险的行为,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罚则进行处理。”张德志说。
  有消费者认为,在这种强制消费的行为背后,宝马中国对4S店的管理不善已显露无遗。
  对此,《经济参考报》记者联系了宝马中国,并发邮件询问其对于此事的态度,但截至发稿时,并未得到回复。
  短评:倘若未记错,宝马一直在宣扬“悦”文化。想来,就消费者而言,此“悦”恐不应仅仅是愉悦的驾驶体验,更应是愉悦的购车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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