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直接责任和安全安全生产八大主体责任任哪个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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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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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纷红紫已成尘,布谷声中夏令新。”进入火热的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在天南地北开展。活动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唱响的是生命至上的旋律,凝聚的是安全发展的共识,呼唤的是企业主体责任的担当。优秀的企业、伟大的企业,其抱负必然要超越简单的赚钱逻辑,而上升到让社会更美好的层面。一方面,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得实,企业形象才树得好,品牌才叫得响。实际上,这就是最强的竞争力、最大的效益。另一方面,安全不安全,企业最关键。作为生产经营的实施者、组织者,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关键性的作用。企业失去内生动力,单靠政府外部监管,可能管得出一时之安,但管不出一世之安。实现安全生产根本好转,也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可以说,企业能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发展、地方的长治久安、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其重要性、紧迫性无需赘言。“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的乐趣。”责任最神圣,落实最难得。面对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有些企业却在“全面”上偷工减料,在“落实”上弄虚作假。有的搞“难易有别”,对刷刷标语、喊喊口号等难度小、花钱少的事愿意抓,对消除隐患、改进工艺等难度大、投入多的活不愿意干。有的一曝十寒,业绩好了抓一抓、经营差了放一放,平安时刀枪入库、出事时大干快上,警钟长鸣记得不牢,常抓不懈做得不够。有的心口不一,说起安全头头是道、激情燃烧,抓起安全不在状态、没有章法,成了“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如此“耍口技”、“玩把式”,都与“全面”背道而驰,与“落实”南辕北辙。安全责任黑洞导致的,往往是地动山摇、火起泪落的悲剧。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对待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生命,面对“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的教训,企业要深刻认识到保安全就是保品牌、保效益、保发展,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要中之要,常思之,笃行之。要突出“全面”这个核心。落实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法定性、强制性义务,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该干什么、禁止什么、反对什么,安全生产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作出了具体部署。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学深悟透主体责任的内涵,防止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以免“闯禁区”、“踩雷区”、碰红线。要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准绳,落实主体责任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人、机、环、管齐头并进,克服困难做、创造条件干、对照规定抓、一个不能少,以“全面落实”防范阴沟翻船、小隙沉舟。要抓住“落实”这个根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重在落实,贵在有恒。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决不能搞“两张皮”,光喊在嘴上、贴在墙上、写在纸上,就是不落实到行动中、岗位上;决不能“骑竹马”,看似快马加鞭,实则效果寥寥;决不能当“裱糊匠”,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只要企业将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记在心上、扛在肩上,安全发展就有了底气,职工群众就有了福气。
编辑: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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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个到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当前,正值全区贯彻市委主要领导“走在前列、进入全国高新区前20名、打造山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三极’之一”要求、全力推进“三次创业”的关键时期,迎来了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这也是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的环境,什么事也干不成。特别是对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最终要落脚在企业的安全发展上,使企业真正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所有企业必须按照习总书记“四个到位”的要求,在安全生产上履职尽责。  安全投入要到位。安全投入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这里所指的投入,不仅指经济上的投入,也指人力、精力、物力上的投入。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安全投入没有效益,对企业来说是负担。这种认识是极其短视而错误的。所有有效的安全投入都会产生巨大的有形和无形的效益。安全投入是第一投入,安全投入的效益是最大的。生产任务一时没完成,可以补,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特别是员工的生命健康无可挽救。所以,企业一定要提高认识,要舍得在安全上投入,只要多投入一分,就会多一分安全保障,就能为企业安全发展、职工平安幸福多一重保障。  安全培训要到位。安全生产,关键在人。只有通过安全培训,有效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抓好企业安全培训,关键在以下四点。一是全覆盖。对企业所有职工,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哪怕只是实习,也必须进行安全培训,不能有盲区和死角。二是系统性。安全培训不能想起来搞一次,想不起来就不搞,必须制定完备的培训计划,进行系统、规范的安全培训。三是针对性。要根据不同时段、不同人群、不同岗位,组织不同内容的安全培训,要根据岗位需求制定培训内容,做到学有所用。四是严格考核。没有考核的培训达不到应有的目的。每一个参加培训的人员,都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坚决杜绝“带病”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资质后才能持证上岗。  基础管理要到位。安全基础不牢、企业地动山摇。企业要注重一线基础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建设,特别是要狠抓基层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安全管理事关职工的生命安全,一定要“严”字当头,严抓严管,无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还是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队长、班组长、一线人员,都必须以满分的目标去要求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绝不能大而化之、层层递减,要坚决杜绝安全生产执行力层层衰减的现象,确保真正落到实处。  应急救援要到位。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如果能在第一时间开展救援,对于控制事态扩大、减少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一要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虽然目前大多数企业都已编制了应急预案,但预案的质量普遍不高,有的千篇一律、照搬照抄,有的可操作性不强,有的预案编制后就锁在抽屉里,从来没有进行过演练,出现事故后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下步,必须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估工作,请专家对预案的可行性、针对性作出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修订完善;要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定期组织综合性和专项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各个企业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自身没有专职救援队伍的要就近与其他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企业集中地区可以采取联合的方式建立队伍,总之每个企业都必须有可靠的救援保障。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装备要性能完好、成龙配套,出现事故要能够立即投入使用。三要加强应急联动。企业要与政府、专业救援队伍建立顺畅高效的沟通渠道,保持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出现事故要立即报告,确保各方面的应急资源都能有序、有力、有效地投入到救援工作之中。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时刻牢记“人的生命最宝贵”,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理念,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规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义务,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真正把“四个到位”落到实处。  平安是福,安全是最大的幸福。抓好安全生产,关系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社会单元,也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各职能部门、各园区、各街道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依法履行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各园区、各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履职尽责;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加大对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和对事故企业的惩处力度,真正让心存侥幸、不负责任的违法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抓好安全生产,不仅仅要在“安全生产月”讲安全、抓安全,更要在日常工作中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常抓不懈、警钟常鸣、紧绷红线,做到年年都安全、月月都安全、天天都安全、时时刻刻都安全,使每一个人“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为建设平安高新、和谐高新筑牢坚实的安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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