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军官家属随军条件挂靠单位是否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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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单位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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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随军家属单位怎样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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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现在没有单位挂靠了,特殊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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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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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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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就是老公转业你可以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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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军嫂勋章
颁发给已正式结婚的伟大军嫂,表达网站对你们崇高的敬意!
8181微信扫一扫随军家属未就业补助
随军家属未就业补助
  随军家属未就业补助[1]
  随军家属未就业补助申报条件
  一、军人的部队驻地必须在包头
  二、未就业随军家属的户籍必须在昆区
  三、申请随军家属未就业的所需的材料(一式两份)
  (一)填写随军家属未就业补助审批表
  (二)师以上政治机关的随军批复复印件
  (三)团以上机关开具的军嫂无工作证明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五)结婚证复印件
  (六)军人的军、警官复印件
  (七)市区开具的无工作证明
  注意:随军家属未就业补助申报资料每年上报审批一次,每年10月份至12月份上报民政局,1月份发放补助。
  逾期不予以办理。
  随军家属未就业补助[2]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告知书
  达到正连或三级军士长就可以办理随军了为便于您进一步了解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政策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随军之后假期减半,没有分居费。
  一、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
  1.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2.劳动关系挂靠在企事业单位,实际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3.从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季节性等工作,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就业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
  5.未就业且无收入,因军人调动暂时没有随调的。
  二、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够申请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
  1.在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就业的;
  2.在各类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
  3.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利用他人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
  4.既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又不是私营企业主或者个体工商户,但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合法的服务劳动,劳动报酬达到或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就业后失业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
  6.在部队内部办理招工手续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7.部队办理了随军批准手续,但未在部队驻地办理落户手续的;
  8.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停止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
  1.出现上述第二条相关情形的;
  2.出国定居或者移居港、澳、台地区的;
  3.与军人解除婚姻关系的;
  4.被判刑收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5.军人被取消军籍的;
  6.军人退出现役的;
  7.军人死亡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
  四、您申请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您在申请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时,除提供随军批准手续、居民身份证和随军落户后的户口簿、干部或者工人身份的证明材料,以及《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以个人身份存档的证明外,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供相关材料。
  1.随军前有工作随军后无工作,或者随军后就业又失业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对账单。
  2.随军后劳动关系挂靠在企事业单位实际未就业且无收入的,需提供挂靠单位没有给予劳动报酬和个人向挂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五、违规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的政策规定
  1.《军人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军人保险待遇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并依法给予处分。
  2.总政干部部和总后财务部《关于贯彻执行〈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随军配偶通过各种手段编造虚假情况,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的,由军人所在单位干部部门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情节严重的,处以享受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对军人给予通报批评。
  3.总政干部部和总后财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军人和配偶以欺诈和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基本生活补贴等待遇的,以及不再符合享受条件不及时告知,仍继续领取基本生活补贴等待遇的,经干部和财务部门核实后,及时停发基本生活补贴并冻结个人账户,按规定责令军人退还已领取的基本生活补贴,对军人给予通报批评。
  生活补贴标准调整情况:从日起,调整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一般地区部队,由900元调整为1,100元。
  从中扣除1%用来缴纳医疗保险。
  同时将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2,500元调整为3,000元。
  调整后,个人每月缴费240元(从基本生活补贴中扣缴)。
  本人在就业、随军人退役随迁或者退休等时,由军队将个人缴纳和军队补助的养老保险资金转移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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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随军家属能不能办理挂靠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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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能不能办理挂靠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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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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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通过电话与你回复。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2016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
2016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
  最新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2016年最新政策是什么?下面随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3月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新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与以往相比明显放宽:
  一是将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
  二是取消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三是取消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四是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
  五是将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军人家属的随军条件有何区别?
  不同地区、不同岗位随军条件不同。
  保持军地政策的一致性,按不同地区设置随军条件,向艰苦边远地区、岛屿部队和特殊岗位倾斜。西藏自治区与艰苦地区同等对待 。
  艰苦边远地区、岛屿部队和特殊岗位是如何界定的?
  1.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按照人事部、财政部2006年《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地区范围执行。
  2.考虑西藏自治区的艰苦性和特殊性,这次调整明确西藏自治区与艰苦地区同等对待。
  3.岛屿部队的界定,按照总后勤部2009年《关于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中明确的岛屿范围执行。
  4.特殊岗位的界定,保持了与原政策的一致性,包括空勤干部,在舰、艇、船上服役的干部,在导弹、卫星试验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备检验工作的干部。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为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根据2015年7月四总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指出:配偶未随军又确在驻地长期工作生活的士官,可以同符合离队住宿条件的其他士官一样,在休息日、节假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针对随军家属具体的保障政策有哪些?
  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军委总部分别制定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
  1.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2.随军配偶由部队商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3.随迁子女可在军地园校入托入学;
  4.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至700元基本生活补助,(2015年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5.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6.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7.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100元夫妻分居补助。
  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随军家属保险缴纳条件?
  符合享受条件的情况有6种:
  1、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2、劳动关系挂靠在企事业单位,实际未就业的且无收入的;
  3、从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季节性等工作,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就业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
  5、未就业且无收入,因军人调动暂时没有随调的;
  6、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军人和配偶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
  随军未就业家属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包括:基本生活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三个部分。具体是:
  1、基本生活补贴按照部队驻地艰苦边远程度不同划分,艰苦边远程度越高标准越高。
  2、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费,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全部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关系转至地方时,国家按照日以后个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基数12%的总和计算给予补助,与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并转移至地方社保经办机构。
  3、医疗保险按照本人领取基本生活补贴的1%标准按月缴费,国家按照同等数额予以补助,全部记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如何解决好随军家属就业问题?
  从实际情况看,随军家属依靠政府指令性安置越来越困难,就业主要方式是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放宽随军条件后,她们随军时年龄小了,就业竞争力提高了,有利于促进就业。新的随军政策出台后,需要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畅通社会就业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借助地方政府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主动创业。二是充分借助营区消费市场,吸纳更多的随军家属就业。一些部队通过开办营区服务网点,有效解决了部队部分随军家属的就业问题。这是个见效快、简便易行的好办法,总部将继续指导部队尤其是缺乏社会就业依托的部队做好这项工作。
  如何解决好随军家属子女就学问题?
  政策调整后增加的随军子女都处在幼儿教育阶段,军队现有幼儿园能够满足新增子女入园需求。考虑新增随军子女大多数在作战部队幼儿园,总部即将下发的《军队幼儿园和子女学校&十二五&工作规划》,对作战部队幼儿园和子女学校建设作出规划和部署,为军人子女教育提供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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