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档案里的材料档案到哪里开封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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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档案(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及归档要求
发表于 14:32:39 点击量2600
(一)本科学生档案的归档范围:
1、入学前的档案材料
2、在校期间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
& &&第一类 教育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鉴定/考核/考察材料、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单、学籍异动等材料;
&&& 第二类 入党、团或其他党派、团体等组织的材料。入党、团志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团材料等;
&&& 第三类 校级以上的奖励材料。各种奖学金、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干、优秀学生、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等登记表;
&&& 第四类 校级以上的处分材料。个人检查、调查报告、上级处分决定或免于、撤消处分的意见材料等;
&&& 第五类 个人基本情况变化补充材料。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入党和入团时间等材料,包括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 &第六类 出国留学材料。因出国/境审查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情况、学习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等;
&& &第七类 有工作经历的个人人事档案材料;
&&& 第八类 其它可供学校及社会录用人才时参考的材料。
(二)本科学生档案整理、归档要求
1、各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学生档案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对入学前的学生档案开封审核后密封;以学号顺序统一造册,每个档案袋正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姓名、学号及专业;按班级、专业、学院分类整理、排序,并及时移交档案馆。移交时间在每学年开学后第三个月内完成(&时间安排表&依据每学年具体情况制定)。
2、各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学生档案相关负责人应根据新生正式注册名册进行清点核对,通知入学前档案缺失的新生催促补齐并统一移交档案馆。
3、各学院向档案馆移交的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4、各学院要将收集的材料认真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内容真实、文字清晰、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整理规范、排列有序,注明承办单位及时间。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的材料,必须有组织审核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文字材料必须有本人签名。
5、各学院在每年毕业生派遣前一个月内(截止6月下旬),负责把每位毕业生所有应归档的材料(含毕业时形成的档案材料和在校期间没有及时归档的材料)按照&学生档案归档范围&规定进行鉴定,审核无误后,装入档案馆统一定制的档案材料袋,胶水密封;并同入学前档案一起装入对应的学生档案袋,将档案袋用封条密封;按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档案详细投递地址,将相关信息标注于学生档案袋封面。
6、学生档案材料的纸质统一使用16开或A4规格(有专门规定的除外)的办公用纸,手工书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不得涂改。涉及学生成绩、奖励、处分等重要内容需要更改的,在更改处要有经办人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学生档案材料的移交人必须是各单位指派的学生档案管理人员,不能由学生代替。移交工作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档案材料分装入袋时应仔细核对,一一对应,确保不错不漏。
(三)学生档案移交细则
1、学生档案按要求整理规范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移交档案馆。
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移交人需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归档单位和档案馆各保存一份;或U盘拷贝。
3、各学院学生档案的相关负责人员应按照&学生档案移交时间安排表&(每学年依据具体时间制定)的统一规定,及时完成学生档案的移交工作。
(四)本科学生档案归档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地点:柳林校区其孜楼4-5办公室。2015届毕业生必看(报到证、派遣、档案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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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生必看(报到证、派遣、档案等事宜)
  写的比较多,不过请务必耐心看完!很重要。你要是觉得很重要就告诉你的同学也来看。
  1、什么是《报到证》及《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也称《派遣证》、《通知书》),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转正定级的必要材料,是证明通过国家统招考入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的重要凭证,自考和成人教育无《报到证》。
  所有毕业生的《报到证》都要经教育厅审核(办理依据为毕业生上交的三方《就业》或就业证明材料),最后由学校通过学院发放给每名毕业生。毕业生持《报到证》办理工作报到、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门转接等手续。所以说,《报到证》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意义讲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
  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没有《报到证》,在家庭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就业无法落户;回家乡就业,报考当地行政事业单位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能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限制。因此,特别提醒同学们,除升学外,其他毕业生都应该拿到《报到证》。
  《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生离校后两个自然年之内(2015届毕业生在日前可办理),毕业生毕业两年后属社会人才范畴,教育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包括《报到证》的办理)。
  2、2015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心(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6月下旬到7月上旬为区内各高校近8万名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我校被安排在6月30日左右为毕业生统一办理《报到证》。除办理当天,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期间不受理我校2015届毕业生任何单独办理《报到证》的申请。
  于6月20日前将《》或单位接收证明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以及国防生可以在一派(6月30日左右)办理到《报到证》。由于涉及4000余条就业数据录入和《协议书》审核排序,6月21日&6月29日期间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的,有可能推迟到二派(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为了同学们能在毕业时拿到《报到证》,为了配合全校毕业生就业材料的排序和录入工作,请毕业生务必在6月20日之前上交《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行政事业单位录用网上公示。
  就业材料录入系统后,中心会将就业方案于6月24日交学院,由学院与毕业生一一核实是否录入准确,请毕业生关注并配合此次审核。
  错过一派的毕业生请务必在8月24日前将《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交就业指导中心(假期值班安排将在7月中旬发布)。中心将每两周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一次派遣手续。
  9月1日后,2015届毕业生何时才能统一办理《报到证》另行通知。
  3、办理《报到证》的材料
  《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格式也可自定,只要说明是接收内大什么专业谁在何处从事什么工作即可,需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章)、单位文件或网上公示(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为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自由职业情况登记表》(自由职业者)或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等均可作为办理《报到证》的派遣依据。材料尽量提供原件,如因寄送时间,原件需个人留存等原因,可询问就业指导中心后提供复印件或将接收材料扫描、照相发到指定邮箱。
  仅有人才交流中心的章,没有具体就业单位的,不能视为就业,不能按照就业办理《报到证》。有单位,且开出人才调档函的,可以按《调档函》+《接收函》的形式办理《报到证》。
  上交《协议书》和就业证明材料时请先阅读毕业生上交《就业协议书》须知,上交就业证明材料时,请附加填写《内蒙古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该表不需要单位盖章)。在职研究生上交就业证明材料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职情况登记表》。上交《就业协议书》以外的就业证明材料时,同时携带自己的空白《协议书》,如协议书未从学院领取,中心会在现场电话与学院核实。
  4、《报到证》的领取
  因为《报到证》的白色下联要通过学院封入毕业生档案,因此《报到证》统一到学院领取。按照学校的要求,一派的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后到学院同《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一同领取,《报到证》不能提前于《毕业证》发放。因成绩等问题暂时不能领取《毕业证》的,《报到证》将由学院扣留,不能发放。假期间办理的《报到证》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直接领取,毕业生取到《报到证》后到学院取档案,9月开学后中心会将所有留存的《报到证》转交学院。
  《报到证》的办理和发放时间是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的,没有例外的情况,用人单位如要求毕业生提前携《报到证》报到,请和单位解释。如需学校出面证明的,可到就业指导中心开取证明。
  5、关于缓派
  2015届毕业生已签约,并已将就业材料交就业指导中心,但目前有和原单位解约的意向或原单位正在办理某些手续(如入编、解决北京户口)需延缓派遣,可在6月20日前将《缓派申请》学院需签署意见,交就业指导中心(说明和哪个单位签约,为什么要缓派,之后如何处理)。
  中心可暂时不为该生办理《报到证》,直到该毕业生交来其它材料解决此问题。如到9月1日还未处理,中心将按照原单位派遣。
  6、派遣单位
  派遣单位即《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是明确你的档案等人事关系应该转往的地方。一般来说,单位可接收档案即可将《报到证》抬头打印(俗称&派遣&)为该单位,毕业生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档案、户籍、组织关系进行调转。《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一个月),尽量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部分地区和单位无强制必须在期间报到的要求。
  单位派遣基本原则:
  (1)行政事业单位、国企、股份制企业等规模较大的单位,有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直接派到用人单位。
  (2)中小型企业,协议书上盖当地人才中心章的。《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用人单位或人才中心,如填写的是人才中心,备注注明实际工作单位。
  (3)中小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聘用(无编制)、在北京、深圳等地不能解决户口、基层就业项目等不能存放档案的单位,且没有人才中心章的。《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派到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多数为地市级人社局(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或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7、关于档案
  档案是记录个人教育、工作经历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毕业后应妥善安置自己的档案,不允许个人长期携带档案,自己开封档案。《报到证》是毕业生档案中的重要材料,关系到毕业生存档、落户、转正定级等事宜,除升学外,无《报到证》的档案一律不允许调离学校。
  档案的接收单位以《报到证》派遣单位为依据,转递至具体用人单位、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或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本科毕业生如确有留档需要,可与学校签订《内蒙古大学毕业生留存档案协议书》,由院系托管档案两年,期间随时可以办理调档,两年后的年底(即2017年年底)由院系转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回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高职、研究生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报到证》后,应及时办理档案关系,学校不予保管档案。确有困难的,可将档案暂存至当年12月底,之后将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档案在转寄过程中涉及多个单位,有可能在寄送过程中漏登记、破损、丢失,请毕业生尽量在毕业时,至少在毕业当年自行妥善处理好档案问题,不要等着学校两年后发回生源地!自己一直不管档案,10多年后来学校查档案,发现档案在毕业两年后邮寄回生源地,回生源地又找不到档案的毕业生屡见不鲜。
  8、关于改派
  《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生离校后两个自然年之内(2015届毕业生在日前可办理),在此期间内,毕业生就业单位发生变化,新接收单位要求毕业生提供派往该单位《报到证》的,可以办理改派手续,逾期不能再办理改派。办理时需向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原《报到证》上下联。上联为彩色,毕业时与《毕业证》同时发到毕业生手中,下联为白色封在毕业生档案里。档案不允许个人拆封,毕业生可携带档案和上联办理手续。
  (2)原单位解约材料。《报到证》上显示的单位出解约材料,基层就业项目由该项目地市主管部门出具。出国、自由职业、申请回生源地的不需提供。
  (3)新单位接收材料。协议书、接收函等。
  对《报到证》、档案、户籍、党组织关系等置之不管,拿了《毕业证》就走人的做法,将会在你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就业、报考公务员、落户、计算工龄、转正定级、提拔调用、结婚、买房等方面带来不可预测的麻烦!类似的案例在之前层出不穷,特别是今年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企人员的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很多毕业生档案内没有《报到证》,有的是在毕业后十年左右,甚至三十多年后才出现的麻烦,直接影响升职、评职称、人事调动等事情。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前有详细告知你们的责任,请毕业生务必处理好以上问题!
  近期由于涉及毕业生派遣及离校诸多问题,就业指导中心来咨询的同学和电话很多,再加之本身工作量很大,如在办公室处理工作和回答电话疑问过程中,有不妥之处,请毕业生谅解。也希望毕业生能仔细阅读这4000多字的说明,尽量自己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如还有疑问可到学院或学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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