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付建华 党组副书记记能分管审判工作吗

所在位置:
>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
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首席大法官。
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
沈德咏,男,汉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
中共十六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江必新,男,汉族,1956年9月生,湖北枝江人,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李少平,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西武乡人,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南英,男,汉族,1954年4月生,陕西汉中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 & & & 姜伟,男,汉族,1957年3月生,山东龙口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景汉朝,男,汉族,1960年11月生,河北深州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张述元,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山东梁山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贺荣,女,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临邑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诉讼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陶凯元,女,汉族,1964年3月生,湖南湘潭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民进广东省委会主委。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二级大法官
徐家新,男,汉族,1964年9月生,江苏丹阳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二级大法官
孙华璞,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山东聊城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
刘海泉,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山东诸城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刘学文,男,汉族,1954年1月生,山西怀仁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杜万华,男,汉族,1954年1月生,四川雅安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理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胡云腾,男,汉族,1955年9月生,安徽霍邱人,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刘贵祥,男,汉族,1963年3月生,河南延津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执行局局长,二级大法官。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上强调
确保质量 提高效率
圆满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北京11月6日讯&&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机关各审判业务部门关于执法办案情况和司法公开工作的汇报,分析研判审判工作态势,研究部署加强执法办案、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周强指出,总的来看,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执法办案工作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当前的审判任务。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办案任务繁重、案多人少等困难仍然存在,尤其是临近年底,办案压力进一步增大。对此,各级法院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管理,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质量,提高效率,圆满完成全年办案工作任务。&&&&周强强调,要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第一要务的观念。各级法院领导要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妥善安排各项工作,切实减少会议、调研、出差、培训等工作,使广大审判人员集中精力办好案件。各级法院党组要适时听取办案工作汇报,分管院领导要组织审判业务部门及时分析问题、研判形势、总结经验、推进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尤其要注重强化庭审职能,以庭审为中心,保障居中裁判,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周强要求,要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要将办案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每个审判人员。各审判业务部门要倒排时间,细化分解每个合议庭、每个法官的办案任务,充分进行内部挖潜。要进一步完善审限管理制度,从严把握延长和扣除审限的审批程序和条件。要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把办案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审判业务部门、对合议庭、对办案人员绩效考核的重中之重,激励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周强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是最高人民法院反复强调的工作重点,是破解司法难题、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制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审判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强化技术保障,努力实现裁判文书及时公开。&&&&周强要求,要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各级法院政治部门要针对本院审判业务部门办案任务的变化情况,结合近年来审判工作发展态势,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切实解决部门之间忙闲不均问题。审管办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办案工作态势,及时分流案件,平衡各部门办案任务,切实解决部门间办案任务不均衡的状况,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要把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执法办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开展活动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以执法办案成效检验开展活动的效果。&&&&周强强调,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和办公效率。各级法院领导、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要发挥带头作用,逐步通过办案系统审核案件、审签文书,督促每一个办案人员规范操作,扎扎实实地落实好网上办案的各项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要加快推进“天平工程”建设,尽快实现四级法院审判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共享。&&&&周强要求,要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各级法院综合管理和后勤保障部门要始终服从服务于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确保审判业务部门和一线办案人员集中精力办好案件,确保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奚晓明、南英、黄尔梅、贺荣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列席会议。机关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分别汇报了本部门执法办案和司法公开工作情况。(蒋&&蔚)&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人民法院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已经属本网书面授权用户,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人民法院报”
制作单位:人民法院报出版部。京ICP备号当前位置:
澧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分工及组织机构设置
作者:政工室&&发布时间: 15:09:57
一、基本情况
澧县人民法院是基层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业务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澧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14人,离退休干部32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12人,党员101人,设澧县人民法院党组、党总支和行政装备室党支部、刑事审判庭支部、民事审判庭支部、执行一局支部、行政审判庭支部、基建办支部、法警大队支部、大堰??法庭支部、红湖法庭支部、甘溪法庭支部、政工室支部和老干党支部。
二、领导班子职务、工作分工情况:
李设球:院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院的全面工作。联系电话:3222424。
谭&&辉: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院长管理全院的全面工作;主管全院的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和刑事审判工作;主管全院创满意法院工作。分管刑一庭、刑二庭,联系政工室。联系电话:3221351。
谭&&成: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主管全院的经费收入支出管理和财务审批工作;主管全院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主管全院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工作;主管法院扶贫及新农村建设工作;主管和社区联系的各项工作。分管装备室、办公室,联系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联系电话:3227248.
向世湘: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主管全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主管全院的基本建设工作(侧重监督管理);主管全院的技术鉴定和科技信息化工作;主管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分管技术室、基建办。联系电话:3221557.
龙安清:副院长,主管全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和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分管行政审判庭和执行二局及税务执行室。联系电话:&3227240。
孙元新:党组成员、副院长,主管全院的涉诉信访和立案工作;主管全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分管民一庭、民二庭,联系立案庭。牵头民商事审判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联系电话:3221378。
李&&清:党组成员、工会主席,主管院工会的全面工作;主管院审判大楼建设工作,主持院基建办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3227248。
章业文: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主管全院的案件执行工作和法警管理工作,分管执行一局和法警大队。联系电话:3227247。
陈&&萍: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协管全院的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和民事审判工作;协管全院创满意法院工作;协管全院的文化建设工作,主持政工(监察)室的全面工作,分管政工室、民三庭。联系电话:3237757.
卢&&荣:专职委员,协管民事审判工作,主管法庭审判工作,分管民四庭和甘溪法庭。联系电话:3712161。
陈&&昆:专职委员,协管全院的涉诉信访以及立案工作;主管法庭审判工作;分管立案庭、大堰当法庭。联系电话:3221689。
彭雄飞:专职委员,协管全院审判工作管理和审判监督工作,主管法庭工作,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审监庭)、红湖法庭。联系电话:3266197。。
三、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李设球(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谭辉(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谭成(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向世湘(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成 员:各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陈萍兼任主任,联系电话:3237757。
四、部门职能机构设置
1、政工室: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负责本院各类人员的考录、任免、调配、工资福利、公费医疗、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组织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制度;负责本院宣传教育,党员、党务管理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有关工作。主任陈萍,联系电话:3237757。
2、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本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对本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理追究工作;查处本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主任李继红,联系电话:3266232。
3、办公室:充分发挥参谋协调、督办、宣传职能,拟定年度工作要点、人大报告等综合性材料;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以及县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县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与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院印章管理和收发及司法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负责文件、电报的收发、传阅、交换和保密工作。主任闵海东,联系电话:3222424。
4、行政装备室: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有关司法政务和管理有关事务;负责本院机关的固定资产(房地产)、行政事务、财务、车辆、通讯等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法院武器、警械、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的建设;负责法院诉讼费的收缴、管理。主任余波,联系电话:3227248。
5、刑事审判第一庭:审理除未成年人犯罪及《刑法》第四章规定外的所有刑事公诉案件,负责指导全院的刑事审判工作,负责上下级法院刑事审判的沟通联系,协助上级法院死刑执行、死刑复核等重大刑事案件的相关工作。庭长邓杰,联系电话:3221351。
6、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及《刑法》第四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庭长雷中桂,联系电话:3221670。
7、民事审判第一庭(澧阳法庭):办理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医疗纠纷归口民一庭办理),负责对全院的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指导。庭长周清平,联系电话:3221378。
7、民事审判第二庭:办理与公司法有关的各类商事纠纷及各类破产、清算案件;涉金融单位有关的各类纠纷案件;法人与法人合同纠纷案件。庭长罗先秒,联系电话:3220186。
8、民事审判第三庭(桃花滩法庭):办理除民一、民二、民四专属管辖案件外的其他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庭长邹永新,联系电话:3222423。
9、民事审判第四庭:办理道路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及与交通事故有关的其他案件;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庭长陈子跃,联系电话:3263718。
10、行政审判庭:办理行政诉讼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庭长申文连,联系电话:3227240。
11、执行一局:办理诉前保全(财产、证据)案件,办理民一、民二、民三、民四庭审结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案件。局长章业文,联系电话:3227247。
12、司法技术室:另归口办理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司法辅助事宜。主任李继红,联系电话:3221557。
13、执行二局:执行全县范围内的所有房屋拆迁案件和税务执行案件。负责人吴家岩,联系电话:3127196。
14、法警大队:负责刑事审判的值庭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大队长王波,联系电话:3222875。
15、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办理发回重审和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负责全院各类案件的监督、分析、评查和有关数据统计,及提出错案追究建议。庭长(主任)李运华,联系电话:3227274。
16、立案庭:负责全院所有案件的立案,并依照本院《关于规范各审判业务单位办案范围的规定》进行分配或移送。庭长方芳,联系电话:3221689。
17、红湖法庭:办理小渡口镇、九垸乡、官垸乡、永丰乡、如东乡范围内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庭长卢业锋,联系电话:3266197。
18、大堰??法庭:办理大堰??镇、王家厂镇、金罗镇、车溪乡、中武乡、闸口乡范围内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庭长赖怒江,联系电话:3412105。
19、甘溪法庭:办理洞市乡、杨家坊乡、太青乡、甘溪镇、火连坡镇、码头铺镇、方石坪镇范围内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庭长刘庆华,联系电话:3712161。
责任编辑:张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江苏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